第1章 (1)
書名:獸人之平淡的幸福
作者:墨跡斑斑
文案
一個家世普通,長相普通,學歷普通,生活經歷普通,也準備普普通通平平淡淡過一輩子的農村娃娃林曉,一不小心穿越到了獸人大陸,沒有幻想空間,沒有金手指,就連自己唯一會的醫學知識都用不上。這就是一個苦逼娃在異界的辛酸血淚史,也是一個平凡受在異界獲得幸福的曲折歷程。
內容标簽: 異世大陸 生子
搜索關鍵字:主角:林曉,梵塔 ┃ 配角:弗裏曼,比洛,塞羅斯,約絲等等 ┃ 其它:溫馨有愛,1v1,生子,忠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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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讓人抽瘋的穿越
林曉感覺到頭很痛,努力的睜開,高聳入雲的樹木,落下斑斑駁駁的光點。林曉眼睛掙了又閉,閉了又睜,終于接受了眼前這只有在電視上才見過的原始森林是真的。努力支撐起自己像被卡車碾過的身子,靠坐在一棵樹下,回想他這是在哪呢?他記得自己放假回家,對,他坐車,好像車子出了事故,翻車了。
可是為什麽現在他會一個人在這密不見天日的叢林裏呢?其他人又在哪裏呢冷靜,冷靜,林曉強迫自己冷靜下來,只有冷靜下來才能想清楚。
一個人靠着大樹下,想了很久,密林裏很靜,出了一些蟲鳥的叫聲,就只有他手上老式電子表滴滴答答的聲音,在提醒着他時間在一分一秒的過去。最後林曉終于得出了一個他不得不承認的答案——他穿越了,他遇到了這個只有在小說電視裏才有的穿越。
要問林曉為什麽那麽快就淡定的承認這個現實,還歸功于我們林曉同學,大學裏無聊看的那些小說,還有林曉同學自己從小随遇而安的性格。
林曉,今年二十二歲,某二本醫學院,藥學系,大三的學生。本來計劃着還要一年的實習,就可以畢業,然後找份安安穩穩的工作,讓老爸老媽不用再辛苦的工作,然後再努力的攢點錢,找個溫柔勤快會疼人的女孩結婚,生個可愛的孩子,自己和她一起為了家、為了養孩子努力工作,一起幸福平平淡淡的過一輩子。
可是什麽叫計劃趕不上變化,他不就是放假會家過年嗎?他不就是坐個車嗎?怎麽就遇到車禍這檔子事,怎麽就遇到着萬年沒一回的穿越呢!這應該說他好運呢,還是算他倒黴呢?畢竟他沒死,但是沒死穿越到這個荒無人煙、鳥不生蛋、可能到處都是要人命的野獸的原始森林裏,他還不如死了算了,一了百了呢!
現在怎麽辦?還能怎麽辦,沒死難道還要讓他一頭撞死嗎?要撞他也沒有那個勇氣呀!那麽既然老天讓他活了下來,他當然也要好好的活下去了,咱也不能辜負了老天爺的美意不是嗎?要問為什麽老天爺會讓他一個人來到這個世界,現在他也想不明白,反正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何必自尋煩惱呢!
至于老爸老媽知道他出了車禍,還屍骨無存,肯定會傷心,但是還有他姐和弟弟,想必過一陣就會好,只是自己感覺對不起爸媽罷了!他覺得他正的應了他媽曾經說過了一句話,他媽總說:林曉他就是來讨債的。但是就是千不好萬不好總歸是自家孩子,每次他媽雖然嘴上這樣說,不還是他生病時守着,他上大學拼命找錢給他,想到這他就辛酸。如果能回去,林曉一定想辦法回去。
林曉,他出生在中國的一個偏遠山村,家裏世代都普普通通的靠山吃山的農民家庭。上有一個大他五歲的大姐,下有小他二歲的阿弟,從小到大可謂真是爹不疼、娘不愛、爺爺奶奶又不在的萬年老二。這些還不算什麽,最主要的還是林曉自己的性格不讨喜。在家人和鄰居眼裏林曉就是個做事溫溫吞吞,膽小怯懦不愛說話的孤僻孩子。
其實林曉的性格也不是天生的,而且林曉并不怯懦,而卻從小就是有想法、心思細膩的孩子,可能就是因為比同齡人早熟,沒有小孩該有的天性。
林曉是早産兒,小時候身體弱多病,買藥錢成為家裏一大筆開支。三天一大病,兩天一小病,從不讓大人省心。長大點身體雖然不用天天吃藥了,但是比起一般的同齡人還是弱得很 ,個子更是嬌小,六七歲還像四五歲的樣,總是被村裏同齡人欺負,這些不欺負多了自然就不願和他們玩,後來就養成不愛說話的習慣。身體不好做事當然不快,和那些活蹦亂跳跟猴似的小孩當然沒法比,就有了大人眼裏不愛說話溫吞怯懦的小林曉。十四五歲時身體終于調的和普通人差不都了,但是還是重點的活就幹不了。
也正是因為身體不能幹重活還有性格等原因,他阿爸一句話——你這身板也只能多讀點書以後好找個輕松點的單位才能養活自己。正是因為這樣他家姐姐弟弟都讀完初中就和村裏大人去城裏打工,只有他一直讀書,還上了大學,他成為了家裏唯一的高知識分子。雖然只是的二本大學還學了一個雞肋的專業但好歹也是大學生,這還讓他老爸老媽狠狠地在村裏人面前風光了一把,老爸更是狠下心掙錢讓他念書。
本來一切向的好方向發展,林曉走進了城市,他也很珍惜來之不易的學習機會,本來對于這個調劑的這個專業不是很喜歡,但是通過三年來的學習越來越喜歡那些有着奇妙作用的草藥。可誰想到都快熬出頭了來處這檔子事。
唉!想想就鬧心,但人總歸往前看,林曉已經決定要努力活下去了。等他休息夠了,終于有力氣整理一下自己現在唯一的財産——自己的書包。
男孩子出門都是輕裝簡行,林曉自然也是一樣,放假回家就背了一個背包,包裏也沒有什麽東西,就有一件毛衣、一件襯衫、一條牛仔褲和一條換洗內褲,一個洗漱杯裝着牙膏牙刷和一條毛巾,一支黑色碳水筆和一本書一本寫了一半的筆記,再就是一個喝了一半還剩一半的礦泉水瓶和兩個準備在車上吃還沒吃的兩個蘋果,最後林曉還找到了一個打火機雖然林曉不抽煙,但是男孩子都喜歡帶着打火機,這讓林曉為自己這個愛好感到慶幸,有打火機就意味着有火,在這叢林裏火是多麽重要這是不言而喻的,有火就意味着有熟食,有火就意味着晚上不用呆在一片黑暗中,要知道在這種一個人的地方光亮的重要,既可以驅趕野獸也可以讓人心安穩溫暖,不至于陷入情緒恐慌中。要知道人的心理是很奇妙的,黑暗會使人絕望害怕最後就是死亡。
整理完書包,林曉又查看了一下自己随身的東西,一個錢包裏面一些錢一張農行卡一張身份證,對于現在都是沒用的東西,但是也不想就這麽丢了,可能走出去還能用呢,塞到書包裏。一個沒有信號的手機現在用不上,但是晚上可以用來照明,留着。一串鑰匙有家裏的、還有寝室的,鑰匙串上有一把水果刀,這是自己現在唯一能算得上武器的東西,一定要好好保存。身上穿着的黑色羽絨服高領毛衣,這裏現在像夏天很熱,脫了塞進書包,林曉就只穿了襯衫,喝了兩口水,找了一根合适的木棒當拐杖,開始的自己的從林探險。
林曉也算是山裏長大的孩子,山上沒少去過,野菜也沒少認識,後來又學了藥學專業,好歹藥用植物學還是專業課,他相信如果沒有遇到什麽危險的野獸他可以在從林裏生存下來。
但是走了很久林曉終于發現了不對,他低估了這座森林。為什麽這裏的樹都那麽高大,沒有幾百年估計長不出來,為什麽這裏的兔子長得跟他家養的狼狗一樣大,大就算了,兔子什麽時候變成了食肉動物,他怎麽就不知道呢!難道是他落後了嗎?這些都還不算什麽,最重要的是為什麽這裏植物大多數他都沒見過,還有傳說中的食人花為什麽會在這裏?看到這些林曉真有點想哭的沖動,他怎麽這麽倒黴呀!要不是他從小到陌生的地方都養成了謹慎的習慣,他早就死到什麽九霄雲去了。
還好他現在還活着,這是林曉現在唯一值得慶幸的。現在大概已經是下午了,林曉中午就吃了一個蘋果,喝了點水,走了四五個小時早又累又餓。他不知道他要走到什麽時候,也不知道他現在在往那個方向走,他只知道他必須往前走,在天黑之前找到一個過夜的地方,不然晚上在這叢林裏太危險了。
傍晚,透進森林裏的光線越來越少,林子變得昏暗,林曉知道他不能再往前走了,可是他沒有找到山洞,就連樹洞都沒有找到,但是他必須停下,為了安全,也為了明天能夠有足夠的體力繼續走。最後林曉找了一顆有三叉枝桠的樹爬了上去,決定在這裏度過來到這陌生地方的第一夜。
靠坐在樹杈上,林曉拿出了今天他在森林撿到不知名青色果子,不多只有五個,而且有兩個是被什麽動物咬過剩的,把不好的地方削去,剩下的全都吃進肚子裏。果子還不錯,含糖量很高水分也很足,這樣他又可以省下礦泉水和剩下的那個蘋果。其實現在森林的氣候像是家鄉的夏秋季節,樹上的果子不少,但是樹都太高,林曉爬不上去就算爬上去也摘不到果子,他可不想沒被野獸殺死而被摔死,還有他不認識那些果子能吃,那些有毒,所以為了安全起見他只能撿落在地上的或被動物吃過的。
除了那幾個不知名的,現在占時被林曉叫做青果的果子,他還找到了一種自己認識的菜也是一種草藥——魚腥草。夏天很炎熱的時候,鄉鄰們最喜歡吃的一種菜,可以參着辣椒直接炒也可以直接涼拌,後來學了要用植物學,才知道這種菜有清熱解毒、利尿通淋的藥用。林曉随便拔了一把用藤子綁在身上,現在林子濕熱,他每天要消耗大量的體力,很容易生病,多嚼點做好預防。
吃完晚飯,林曉拿出筆記記下了今天的日期——2012年1月15日,記好後放進書包裏,他拿出羽絨服當做被子準備休息。閉上眼睛想着這一天發生的事情,林曉發現在這樣的境況下他倒沒有了害怕,他終于相信了那句話:人沒有把自己逼到絕境,就永遠不知道自己有多了不起。想到這,他突然感到很困,慢慢的睡了過去。
作者有話要說:親們,墨墨出新文, 希望親們喜歡。。
☆、2繼續前行
不知道是因為昨天運動過量實在是太累了,還是因為他的警覺性太低,亦或是他的神經太大條,在這個到處都是危險的叢林裏林曉意外的睡得很好,一夜無夢。第二天起來的時候,他的手表顯示已經是八點二十三分,把蓋在他身上的羽絨服收進書包,吃了個昨天還剩的青果,慢慢地爬下了樹。林曉決定今天他還是和昨天一樣在叢林裏探險,希望能走出叢林,或是能遇到有智慧的生物,再不濟也能找食物還有水源。昨天他根本沒有吃任何可以吃得飽的食物,今天他不能再靠水果充饑,必須找到吃得飽的食物,不然他會餓是在叢林裏。
可能有人會問叢林裏那麽多的動物随便抓來就可以吃,要知道林曉雖然是農村孩子,但是陷阱什麽的他還真不會。小時候他就掏過鳥蛋也下陷阱抓過鳥 ,至于什麽挖過坑鋪點草在上面這種陷阱,林曉覺得他現在也要有工具呀!難道讓他拿水果刀去刨坑嗎?他想等他挖好陷阱,他不是被野獸發現吃了、就是餓死了。所以通過總總計較,林曉覺得反正哪裏都有危險,還不如走一步算一步,總比等死的好,相信那麽大的林子他一定會找到吃得飽的東西的。
可能是黃天不負有心人。上午,林曉憑着感覺向着昨天走的方向走了幾個小時,他又撿了幾種蟲鳥吃過的果實,其中有一種白色的果子,大小和蘋果差不多大,裏面竟然是奶白色的汁液,很好喝跟牛奶似的,這種果子成為了繼青果之後林曉又一最愛。現在林曉包裏已經大概裝了兩三斤果子,肚子裏也都是一肚子的果汁,雖然不能跟吃飯比,好歹現在占時不餓。還有林曉盡然在一片林子裏發現了蘑菇,想到蘑菇的鮮美,他高興極了,他終于在這個陌生的地方露出了第一個笑臉。
中午,林曉找了一塊空地休息,開始了他來到這個莫名其妙地方的第一次生火做飯,而飯菜的內容當然就是上午找的果子和蘑菇。林曉堆起了小柴堆,用打火機生好火,然後找了三根細小的樹枝,把去了腳的蘑菇串上,沾上奶果的汁,來了一次野外燒烤。沒油、沒鹽、沒醬料,就連水都只有礦泉水瓶裏還不舍得喝的那點,想當然蘑菇沒有洗過,一切材料都是純天然無污染,連最簡單的加工水洗都沒有的。但是現在這種情況能吃到熟食都已經是奢望,那還講究什麽衛生不衛生的。
沒有調料的烤蘑菇想想也知道當然不會好吃到那裏去,但是再不好吃為了能活下去林曉咬着牙也得把它吃下去。林曉從不知道他有那麽大想活下去的決心,人的潛力果然是無窮的。
解決完午飯,林曉沒有休息,杵着第一天撿來當做拐杖的木棍繼續向着未知的地方先行。
似乎林曉的好運氣到了頭,還沒走到半個小時,就遇到了一個類似野豬的生物,但是個頭卻比林曉見過的野豬大了許多,那兩顆彎成勾狀的長牙,還有那猙獰的面目都在訴說着他的厲害。借他一百個膽,林曉也不敢惹上那頭變态野豬(林曉自己跟這怪獸取得名字,占時就這麽叫它),林曉不想惹它,但是人家不想放過林曉這只鮮美的食物呀,于是林曉和變态野豬就在叢林裏來了一場你追我趕的馬拉松比賽。賽事結果林曉死命爬上了一顆大樹,那頭變态獸恰好不會爬樹,然後在樹下等了大概半個小時,灰溜溜的走了。林曉确認那頭變态野豬走後才慢慢爬下樹。這時林曉才注意到自己用藤子捆在身上的魚腥草和串的蘑菇、還用了兩天的心愛拐杖都早就在跑路的時候扔到哪裏去了。現在他又變成了只剩了背在背上的背包,林曉無比慶幸該應他的包是雙肩背包,不然也會被他丢了。
經過那麽長時間的奪命狂跑,林曉早就分不清方向,于是林曉同學就随便找了個方向繼續前行,可是似乎今天老天看他不順眼,就是不想他好過,剛躲過變态獸,又遇到了變态藤,被一根不知名的藤子纏住了腳,好似章魚的觸手一樣,死勁的把林曉往林子深處拉,還好林曉反應的快,馬上抓住傍邊的一棵樹,固定住身體,也幸好他還只是在那個變态藤的外圍,死命地用他唯一的武器水果刀割斷了藤子,林曉抱着一定要活下去的決心,頭也不會的又在叢林裏一陣跑狂。
可能是今天的壞運氣完了,好運氣又來了,當林曉停下來的時候,他跑到了一片陰濕林地,他看到了什麽?林曉有點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盡然是人參,還不止一顆盡然有三顆,而且還全都是六複葉,天呀!這到底是什麽地方,六複葉的人參,最起碼也要有十年以上才能長成,國家一級保護植物。但是不管保護不保護,現在在這沒有藥、沒有醫療用品、還危險重重的叢林裏它對林曉很重要,林曉毫不猶豫的找了根木棍把三顆人參都挖了出來,這可是能讓他活得更久的本錢。
現在已經是下午四點過鐘,林曉肚子很餓嘴巴很渴,這種渴已經不是喝果汁能解決的了,林曉知道他要喝水,他把礦泉水瓶裏唯一的一口水喝完,瓶子他沒丢,它可是現在他唯一能盛液體的東西。林曉又吃了兩個果子,休息了半個小時,現在在這種茂密的叢林裏黑的很快,還有兩個小時大概就要全黑了,他必須在這兩個小時內找到住的地方,最不濟也要想昨天一樣找到一個好休息的樹。
他又走了一個多小時,還是沒找的山洞或樹洞,但是還好找的一顆比較好爬上去的樹,上面的樹杈很适合林曉休息一夜。但是林曉沒有找到吃的,連果子都沒有再找的,只剩下上午存在包裏的幾個野果子和那個自己一直沒吃的蘋果。林曉已經兩天沒有好好進食了,更別提肉了。林曉看過的小說中總是寫什麽主人公多麽多麽的厲害一個人在深林裏設陷阱捕獵,簡單得跟拔蘿蔔白菜似的,但是那些都是小說,小說呀!那都是騙人的,他一個只有水果刀的孩子怎麽設陷阱,他現在想肉想香噴噴的白米飯想到眼前都快出現幻覺了。可是他沒辦法呀,他什麽都不會。所以晚飯只能吃掉那個快壞的蘋果,把剩下的野果分成了三份,一份今天吃,剩下的兩份留着應付明天,他不知道明天是否能找到食物,或者明天是否能在找到果子,這些都不能飽但是好歹他可以讓他活得更久。然後林曉又拿出今天挖的人參用水果刀削了兩片吃下,他知道人參有吊命的作用,對現在的他很有好處,但是吃多了不好。
和昨天一樣拿出筆記本記下了今天的日期——2012年1月16日,林曉只記日期因為他不想忘記時間,這會讓他變得迷茫,但是他也沒有向其他穿越小說主人公一樣寫日記,希望以後如果自己發生了什麽事有人能發現他的日記,知道有這個人的存在。他覺得沒有必要,他也懶得記。
作者有話要說: 墨墨新文希望親們喜歡,
墨墨在此保證一定會多多寫文。
☆、3終于見到個人了!
今天是他來到這個陌生世界的第三天,一如既往的在森林裏探索前行,希望能找到食物和住處。走了很久,林曉終于發現了他想了好久的樹洞,而且還是這一片區的樹都有樹洞,想着你們多樹洞總有一個适合休息吧,他高興極了。只要去查探一下樹洞,如果沒有野獸居住,他就可以在這裏住下來了,就可以有時間挖陷阱捕獵,就可以有肉吃了,想到肉肉林曉就要流口水了。
于是林曉小心翼翼的靠近邊緣的一顆有洞的樹,查看樹的周圍并沒有發現異樣,林曉又大着膽子走進了一點,一步一步的靠近,他好像聽到了什麽吱吱的聲音,等他反應夠來,他周圍全是紅着眼露着尖利牙齒的大灰老鼠,林曉可不認為它們是路過,或是它們不吃人,連吃草的兔子都吃肉了,還想老鼠不吃人嗎?一經反應林曉退了幾步,轉身就跑,成百上千的老鼠就在後面追,林曉知道如果他被追到他就完了,但是一直跑下去他也會完蛋,老鼠會爬樹躲到樹上頁面沒用。跑着跑着林曉腳步越來越重,他後背傳來陣陣被撕咬的痛,他知道那群變态鼠追上了他,他知道他要完了,難道他這一身就這樣完了嗎?他想他不知道前輩子做了什麽孽盡然讓他死都要被老鼠分屍的死法。他不甘心,雖然知道這裏沒人但是在死亡面前還是忍不住大喊救命,希望有人能夠救他。
就在林曉閉上眼睛不想再跑的時候,他沒有感到萬鼠撕咬的痛,而是好像後面的衣服被什麽拽着,當林曉睜開眼時,他看到了一望無際的森林,對,一望無際的森林,等等!林曉終于反應過來好像大概他在天上,林曉僵硬的頭擡起看看到底他被什麽大鳥抓到天上,但是他擡頭看到了什麽,一張白毛毛的大貓臉。嗯!林曉眼睛睜了又睜,好像不是貓,好像他在動物世界裏看到的老虎!
“老…老虎…”
“啊!”林曉昏了過去。
林曉再醒來是被肉香弄醒的,當他睜來眼睛時,自己在一個山洞裏,躺在獸皮鋪石床上,随着肉香的味,林曉很快看到了洞口處一個穿着獸皮裙的男人。盡然是個人,這個鬼地方盡然還有除了他之外的有智慧生物,林曉這兩天以來膽戰心驚的心裏終于有了一點點寬慰。男人正在一堆柴火旁烤肉,看樣子大概四五十斤,也不知道是野獸的肉太香,還是男人用了什麽秘密調料,亦或是林曉太餓、太久沒有看到肉,這肉的香味林曉光聞着肚子就咕咕的叫,口水直往外冒。
似乎是林曉動靜太大,驚動了男人,轉頭看到林曉醒了,對他點頭然後說了句什麽,林曉聽沒聽清楚,大概是在打招呼之類的林曉猜想。林曉支撐起身子想要起來下床,這時林曉才發現自己盡然身體光光的就只剩下一天可憐的小內內,他感到他的身上傳來一陣陣的疼痛,林曉才想起了自己好像是在叢林了找路的,好像他倒黴的遇到了一群變态鼠,然後,然後他好像被什麽叼到了天上…叼到…好像是老虎,會飛的老虎。還好,還好他沒死,林曉想一定是這個男人從那只變異虎手裏救了他,他正是命大,這樣都沒死,林曉不禁為自己的命大感嘆,遇到車禍他沒死而是遇到傳說中的穿越,遇到那麽多變态動植物他還是沒死。
林曉也不管自己裸不裸直接掀開獸皮,也沒有什麽好害羞的,他早習慣了,要知道他們大學裏還是公共澡堂,幾百號男的□着他都看見過,要是害羞他早活不到現在了。林曉在石床邊上發現了他的背包和一堆破爛布條,他看了幾眼才看出來那不是前幾天他一直穿着的衣服,要是他沒記錯的話,他的衣服雖然因為前兩天一直跑路弄破了一樣、髒了一樣,但是絕對不會是現在這堆看不出樣的破爛,他實在想不出他的衣服為什麽變成這樣。林曉從背包裏拿出他另一條牛仔褲套上,衣服是不能穿了,他的背部被變态鼠傷的很厲害占時穿不了衣服,反正現在天不冷,裸着上身也沒什麽。傷口好像都被男人用藥處理過,雖然傷口看起來害人但是都是皮外傷,應該很快就好。
林曉光顧着穿衣服,他沒有看到他的背後那雙盯着他看變得深邃的眼睛。
林曉走到火堆旁邊坐下,他才終于看清了他的救命恩人的真面目,一頭褐色的微卷頭發,随意的潑灑在身後,五官很深邃,有點歐洲人的特點,但是更具有一種野性美。一雙碧金色的眼睛充滿銳利,只要這雙眼睛盯着你,你會有一種是他的獵物的感覺,但是意外的是林曉對上這雙眼睛并沒有感到害怕,他能看到這雙眼睛下藏着的善意。讓人驚訝的是男人的身高,林曉目測了一下,絕對不低于兩米,這讓他一米七不到的人該怎麽活呀!林曉是南方人本來就是小個子基因,又因為小時候經常生病,導致他更小,後來到北方上學,遍地都是180cm的大高個 ,所以身高成為了林曉不可說的痛。可是現在面對這個兩米多的人,他已經不是痛了,而是平靜的不能在平靜,差距太大了,大到沒有任何幻想的地步。
“謝謝你救了我!”無論怎麽樣,這個人好歹也是救過他的人,感謝還是必要說的,林曉一向原則不要随便欠別人什麽,現在他什麽都沒有,對于這個救命恩人只有說句謝謝,但是如果以後可能的話他一定會報答他的。
“¥¥&&&%¥@***&¥@#……”
“嗯…!”
“%%%**&7&&”
“什麽?你說什麽?”
“&&&^$$$##”
“… …… ”
林曉終于意識到他們兩個悲催的語言不通。
梵塔其實在問對面的雌性是那個部落的,為什麽一個人到危險的卡達森林裏來,可是好像對面的雌性不懂獸人通用語,真不知道這個雌性是哪裏來的連獸人通用語都不會,反正也問不出什麽,梵塔也懶得再問,把烤好的疣豬肉切了最嫩的一塊遞給他。
林曉看到男人遞過來的肉,對他說了句謝謝,然後接過肉快速的啃起來,他是在是太餓了,這肉香簡直是致命的誘惑。
看到雌性快速啃肉的樣子,梵塔知道雌性是正的餓了,但是半天梵塔發現雌性手裏的肉一點也沒有少去,難道是不喜歡吃疣豬嗎?梵塔看樣子不像呀!他有觀察了一會,才發現不是雌性不想吃而是啃不動。看到那塊一點都沒少的疣豬肉上多出來的幾個牙硬,梵塔感到默了。
疣豬,是一種雜食群居動物,不大,成年也只有百來斤左右,皮很硬但是肉特別嫩,但是由于群居不好抓,這是部落裏雌性最愛吃的一種肉之一,這種肉連部落裏雌性幼稚也能咬動,但是他對面的雌性盡然咬了半天就只有幾個牙印。真不知道以前他是吃什麽長大的,怪不得明明身上是成年雌性的氣味而身體才想十一二歲的幼崽那麽大。
看到這樣,梵塔也沒有多說什麽,接過雌性手裏的肉,撕成細絲,再用大的樹葉盛好遞給雌性。
梵塔覺得沒什麽,照顧雌性是每個成年雄性必須會做的事。林曉卻不這麽想,他覺得很不好意思,人家救了他,烤好食物給他,但是他盡然還咬不動,還要人家給自己撕好服侍他。其實這能怪他嗎?誰要這什麽肉硬的更樹皮似的,這是人能吃的食物嗎?但是對于兩天都光吃點水果蘑菇的林曉來說,這雖然硬也是肉呀!他只能歉意的對着男人笑了一下。
梵塔看到雌性臉上露出的歉意,覺得自己救的這個雌性很特別,懂事、乖巧,不像他們部落裏一些雌性那麽任性、傲慢。本來梵塔還以為這個雌性一定是任性在深林裏亂跑,才和家人走失的,要知道是不會有雌性被允許獨自到森林裏來的,就算是要來森林也會有追求他的雄性或他的獸父兄弟們陪同的,但是看來應該不是他想的那樣。
對于雌性的歉意,梵塔沒有多表示什麽,只是又遞了兩個剛去捕獵時采摘的脆脆果給他,據他所知,這也是雌□吃的果子之一。
林曉看到男人遞過來的果子,盡然是前幾天自己撿到的青果,這應該是男人特地為他摘的,林曉挺感動,他們兩個根本就是不認識的兩個人,但是男人不僅救了他還對他這麽好,林曉露出了一個發自內心開心地笑。
梵塔看到雌性的笑,不知道為什麽他覺得雌性的笑和剛才的笑有了什麽不同,但是他又說不出來,可是自己好像也因為雌性的笑心情好了起來,梵塔覺得如果能天天看到這樣的笑好像還不錯。
作者有話要說: 墨墨新文,喜歡的親們多多支持,如果有不好的地方歡迎提意見,墨墨會認真學習的。。。
☆、4有個獸人叫梵塔
梵塔是霍蒙森部落的獸人,今年十八歲剛成年不久,現在正在做成年試練。
成年試煉,是每個雄性獸人成年後必須要完成的,也可以說成年試煉是雄性獸人真正成年的标志,因為只有通過試煉的雄性獸人才能成為一個合格的雄性獸人,才能擁有自己的雌性,才能有能力保護好自己的伴侶和孩子,保護好部落。
成年試煉根據每個部落的情況不同,會有不同的內容。霍蒙森部落是坷德大陸上三大部落之一,并且是三個部落中戰鬥力最強的一個,霍蒙森部落的強悍不是沒有原因的,因為他們部落大多數雄性都是猛獸類,有的甚至和梵塔一樣,是有翼的猛獸。當然試煉也要較其它部落要難一些,時間較長一些,但是霍蒙森部落的獸人并不覺得為難,而是以完成試煉為榮耀。
霍蒙森部落的成年試煉的內容是要求獸人們離開部落獨自在外為期一年的生活,渡過潮濕的雨季,熬過寒冷缺少食物的冬季,還要帶回三樣規定東西中的兩樣,當然三樣都能帶回來那是最好不過的。
三樣東西中,一樣是死亡沼澤裏的玄靈草,玄靈草長在死亡沼澤裏,這種草藥巫醫參合着其他幾種草藥可以作成抵抗瘴氣的藥。要說玄靈草不難找到,死亡沼澤裏挺多的,但是它分三到九葉,其中三四葉的死亡沼澤邊緣就能找到,基本沒有什麽危險,但是藥效不是很好。五到七葉的玄靈草在死亡沼澤中部能找到,但是相對的也要危險得多,可能一不小心會陷進沼澤中,也可能會遇到毒蟲毒蟻列如巨蛛、褐蛇、青蟻等等,而草藥的效果當然也是三四葉不能比的。而八葉、九葉玄靈草只有在死亡沼澤深處才能找到,死亡沼澤深處可謂應征了“死亡”二字,危險重重,毒物滿地,還有要人命的瘴氣,一般是不會有人進去。而霍蒙森部落的也不會讓獸人不去采摘□葉玄靈草,只要能采到五葉以上的玄靈草就可以。
第二樣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