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初逢(二)
等到他們到了玲珑閣的時候,玲珑閣已經閉了門,專門候着這幾位的到來。
矮胖冬瓜彎着腰伸手請淩蘭向樓上走去,“郡主,樓上請。”
淩蘭的目光越過身旁的矮胖冬瓜,落在跟在身後的那位夏管家的身上,颔首低笑,“夏管家,不知本郡主可有幸請夏管家替本郡主選一副翡翠首飾?”
夏水央有些愕然,似是很不明白她在說什麽。
淩蘭瞎扯道,“本郡主雖然深居閨閣,但也聽說江南夏侯家的名氣。傳言,夏侯現任家主夏侯蘭泱經商有道,行事作風豪爽。且夏侯公子身邊有一位不世出的能人,其通六藝,曉六器,博古通今,并且對翡翠珍寶頗有研究。”頓了頓,笑望着矮胖冬瓜,“夏侯公子,是也不是?”
矮胖冬瓜早被她這一席空穴來風的話攪得暈乎乎的,哪裏還分辨得出是不是?所以淩蘭說什麽,他也就是什麽了。想也沒想,直接點頭應下:是。
淩蘭很是滿意,“夏侯公子,本郡主請夏管家到二樓替本郡主選一副翡翠首飾,夏侯公子可有異議?”
還沒等矮胖冬瓜說話,夏水央已經皺眉表示拒絕,“這不大好吧。瑞應郡主是奴的未來主母,奴……”
淩蘭擺出一副刁蠻樣,怒叱道,“夏管家是擔心本郡主吃了你?”轉而又柔聲嗔怒,“夏侯公子,你家這管家架勢真大,連本郡主的話也敢不從。”
矮胖冬瓜終于端出一副主人的樣子來,皺眉呵斥夏水央,“還不快陪瑞應郡主去二樓挑選翡翠,随意郡主挑,都記在本公子的名下。”
淩蘭挑釁的望着強壓着怒火的夏水央,得意的笑了。
哼,跟本郡主玩,誰怕誰!
玲珑閣的主樓分兩層,第一層是一般的古玩字畫,璎珞珠寶,都是些常見的貴重東西,一般的富賈之家都可以買得起。而二樓是罕有的珍寶。諸如傳言中上古流傳下來的鶴骨笛,傳說中的鳳血玉镯,還有翡翠中的至寶帝王綠,甚至是與連城璧共稱為“絕世奇寶”的随侯珠都在這裏能瞧見影子。
淩蘭随意看了看,暗自佩服自己那三哥對自己的疼愛。這裏哪怕是最便宜的一塊玉石,也夠那些平民之家吃穿一年的用度了。
夏水央跟在她身邊,她不說話,夏水央也不吭聲。偌大的閣樓內,靜悄悄的,似乎都能聽見彼此的心跳聲。
其實淩蘭一眼就看中了放在挨着窗格的那個架子上的一套翡翠首飾:一只翡翠镯子,一副翡翠耳環,一只翡翠戒指,還有雕成梅花形狀的簪子。
在這間屋子裏,那件翡翠首飾并不是最貴重的,也不是最奢華的。但是淩蘭就是一眼瞧上了。那種帝王綠的顏色,濃綠得好似永遠都化不開。
淩蘭倒不急,反正她現在除了等着半個月後的大婚,什麽事也不用做,每日被禁足在雲幽別院,除了研究糕點美容,就是睡覺。這幾天睡得都覺得日夜颠倒了。
而夏水央不一樣,婚事禮儀準備,因着時間緊促,準備起來相當繁瑣緊俏。
說起來,從來沒有哪一位王侯之女的婚嫁這般急促!前前後後,從頒布聖旨到從長安啓程,也不過就二十天的時間。當然,這麽急促,還真是她那位傳言中行事作風雷厲風行的“夫君”會做的事!
淩蘭忿忿不平。
她真心沒有得罪過夏侯蘭泱啊!她對天發誓,她真心沒有見過那只矮胖冬瓜以及,那只冬瓜的管家。做夢的時候都沒有夢見過。
夏水央跟在她身後,亦步亦趨,不急不躁。
晃悠到最後淩蘭實在是忍不住了,暗自腹诽夏水央:變态。
轉眼笑盈盈的問道,“夏管家覺得這些翡翠哪個比較适合本郡主呢?”
夏水央微低着頭。
此時的夕陽透過窗柩照進來,微光打在他臉上,長長的睫毛在眼上落下一層濃密的影子。淩蘭不得不承認,比之她那位在長安城以美貌著稱的表哥五皇子宇文瑾軒,夏水央絕對是另一種張揚的美。日月同光,到可比那二人。
他淡淡道,“郡主喜歡哪個,就選哪個。若是實在無法決定,不如将能入眼的都搬走。”
淩蘭差點摔倒,望着夏水央無語中。這夏管家,果真是不鳴則已,一鳴驚人。她自然不全搬走,于是只能看似不經意的拿起她一進來就瞧上的那套翡翠首飾中的翡翠簪,道,“就這個吧。”
夏水央依舊無話。
片刻後,店主親自跑上樓來,一見淩蘭拿着的翡翠簪,忙稱贊淩蘭好眼光。
“奴在這玲珑閣呆了半輩子了,到沒有哪位官家小姐能如郡主這般好眼光,一眼瞧上的,就是咱店裏的鎮店之寶。這套翡翠,可是有來歷,傳說可是上古——”
淩蘭不耐煩的打斷他的話,“上古哪位神君神女用過的?”
店家讪讪的笑,“傳說中的東西,哪裏能當真的。都還說這鶴骨笛乃是上古天上的尊神用過的,可也沒見它哪裏神奇了。”
夏水央正拿着那只鶴骨笛放在手裏把玩,冰涼的鶴骨笛身,通體泛着瑩潤的紫光,卻看不出那些紫光是從哪裏發出來的。
淩蘭眨了眨眼,無聲笑開,“店家,那只鶴骨笛連着這套翡翠首飾,本郡主都要了。将翡翠首飾裝好後交給樓下的那位葛衣小厮,至于鶴骨笛,”她瞧了一眼正疑惑的看着她的夏水央,心裏大樂,“派人送到瑾王府中。”
夏水央終于說了一句話,“五皇子好雅樂?”
淩蘭得瑟的笑,心說你不廢話嘛,五皇子宇文瑾軒在長安城是有名的風雅皇子,早就心儀這只傳說中的鶴骨笛,他哪裏會不喜歡!“五皇子愛酒愛樂愛美人,呵呵,是長安城有名的風雅皇子。”
夏水央轉眼低着頭,不知在思索什麽。
待店主下樓後,淩蘭和夏水央一前一後走在後面也随着下樓去。
快走到樓梯口時,夏水央忽然問道,“郡主為何要将鶴骨笛送給瑾王?”
淩蘭頓了頓步子,停了下來,思索着要不要跟他說實話。
實話就是她和五皇子瑾王乃是青梅竹馬,兩小無猜,彼此有好感,算得上是知己。倆人這些年都是這樣,誰要是有個什麽想要的東西,大家心裏都會記着點,等到哪日見了,就送給對方。但眼下似乎不大适合這麽說,畢竟夏水央是夏侯府的管家,怎麽說也是向着他家主子的。而她馬上就要嫁給夏侯蘭泱,若是說那什麽她與別的男人曾經花前月下好像不大好。雖然淩蘭一直對三從四德之類的玩意不甚上心,但好歹也是懂得女孩子的名聲最為重要。
淩蘭想着,要不要說謊話。
但說謊話是有技巧的。
就剛才那一幕看來,夏侯蘭泱所取得的成功的一半都要歸功于眼前這位夏管家。誰說一個成功男人的背後一定有一個偉大的女人?一個成功男人的身旁,也得有一個強悍的男人!尤其是像矮胖冬瓜那樣的“成功”男人。夏侯蘭泱的成功除了歸功于夏管家一半外,還要歸功于其他雜七雜八一堆人,最後剩下的那麽一點才歸于他自己。這樣看來,夏管家應該是個不能小觑的人物。
所以說這說謊話,尤其是在明眼人面前說謊話,除了技巧,還得講究氣度——說謊的時候,一定要看着對方的眼睛,并且在你說話的這段時間,眼睛不能眨,也不能下意識的去抓衣角,不能四處看,尤其是不能語速加快,不能躲避對方的目光。
這,乃是說謊而絕不會被看出來的最好秘訣。
淩蘭笑意盈盈的看着那位比之矮胖冬瓜不知強了多少倍的夏管家,脆聲道,“五皇子瑾王爺與本郡主是姨表兄弟,他的母妃謝貴妃與本郡主已逝的母妃裕親王妃是堂姊妹。本郡主與瑾王自幼一起長大,送這些小玩意也是很正常的。夏管家有什麽疑問嗎?”
她這番話說的,其實都是夏水央知道的東西,說了也等于沒說。其實夏水央想問的是,她怎麽送瑾王爺東西的時候,也不說是誰送的?難道瑾王爺就一定知道是她送的嗎?
夏水央琢磨道,“郡主,奴有一個不情之請,不知郡主可以答應否?”
“郡主與我家公子成婚的時候,送婚的賓客,可否請郡主的表哥——瑾王爺前去?”
淩蘭的笑僵在臉上。
如果有一個人問你,姑娘,你結婚的時候讓你曾經思慕過的男人送你,把你親手交給另外一個男的,你願意嗎?
你還說什麽?
淩蘭在心裏把夏水央罵了許多遍,然後不得不承認,自己敗了。在嫁到夏侯家之前,就敗給這個不知哪裏冒出來的,以前從來沒有聽說過的管家。
她好想大贊一聲:哦,夏管家,你贏了!
夏水央面上的笑似真似幻,好似狐貍的那種狡猾,有淡淡的蠱惑人心。
淩蘭透過窗格望向已經淡下去的夕陽餘光,忽然很頹廢。自己活得真失敗,還想着今天來試探一下夏侯蘭泱,在成婚之前給他個下馬威,誰知,偷雞不成蝕把米,輸得連面子都賺不回。淩蘭此刻,深深的,讨厭上了,夏水央!
她轉過頭惡狠狠的瞪了一眼夏水央:“不要!”說罷,拂袖走下樓去,再不理會夏水央。
暗光餘晖裏,夏水央無聲笑開,像一種抓到獵物的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