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叔侄 粉紅西裝

關于那晚,章之微不能回憶太多。

如刀尖抹蜜,似糖中藏針。

她沒有參加陸廷鎮的生日晚餐,更不知陸廷鎮如何與陸老板、陸太太溝通。

總之,第二天,章之微腳步虛浮,下樓吃早餐,陸太太和藹可親地告訴她,她需要搬出去住。

房子是陸廷鎮買的,人也是他指派,章之微東西不多,三兩下收拾幹淨。離開的時候,陸太太将自己佩戴許久的一個翡翠镯子褪下給她,老坑玻璃種,種水好,光澤足。

“微微,”陸太太說,“常回來看我啊。”

章之微在陸家住多年,這家裏一人一草一木,她都熟悉。

陸老板面善心硬,家中能與他命令相違背的只有陸廷鎮一人。他重情義愛名聲也是真,感念阿曼救他這件事,待章之微也是真情實意地好。

陸太太是菩薩一般的人,菩薩心腸,面團性格,她是一個傳統的大家閨秀,沒有自己的主見,往往是陸老板說什麽,她就做什麽。

為陸家工作的人大多對章之微畢恭畢敬,唯獨張媽有些“瞧不上”章之微。張媽是照顧陸廷鎮長大的人,倘若放在舊社會,那就是“奶媽”“乳母”樣的人物。章之微不知道自己哪裏開罪她,起初,她尚客客氣氣,惴惴不安,在意識到對方的确對自己抱有敵意後,章之微也不去在乎。

章之微也曾無意間聽張媽和陸太太提起:“啊呀,章之微年紀這樣大了,和廷鎮沒有血緣關系,廷鎮又一直沒娶妻,兩個人住一屋檐下,不太合适……”

陸太太說:“不要亂講,張媽,傳出去像什麽話?”

章之微不以為然,她輕輕後退,冷不丁撞到人胸膛中。

回頭看,是宿醉醒來的陸廷鎮,他只靜靜站着,沉默不言語。

第二日,張媽對陸廷鎮的稱呼也改了,不再享有特權,不叫他“廷鎮”,而是像這家中其他傭人,稱呼他為“先生”。

從那之後,章之微再沒遇過張媽講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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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家中,章之微唯獨不了解的人,就是陸廷鎮。

他是陸老板和陸太太唯一的孩子,陸太太生育他時傷了身體,而陸老板和陸太太感情深厚,哪怕在71年、“納妾制度”廢除之前,也沒有像其他人一樣去再娶二三四五六房。

陸廷鎮一生順風順水,章之微認識的人中,找不到比他更會投胎的人。就像玩二十一點,陸廷鎮天生好命,先抓一張黑桃A,再來一張老K。

章之微命苦,自小生在最亂最髒的地方,父母早亡,疼她的養父也早早去世,手中統總一張二,一個三,咬牙搏出去,也只再多拿一張十。

剛來陸家時,章之微和陸廷鎮關系不錯,畢竟是阿曼和他一些江湖道義朋友帶大的,機警,開口就是“叔叔”,陸叔叔長,陸叔叔短,撒嬌賣乖她最拿手。陸廷鎮也疼她,要什麽給什麽——陸家什麽都不缺,陸廷鎮也樂意寵着她,就像養個妹妹,送她去讀最好的學校,給她請最好的鋼琴老師。

他相貌俊,又有金錢權利的光環,章之微哪裏能抵得住這種“寵溺”,等少女心萌動,便一頭栽進去。

可惜,栽進去的似乎只她一人。

……

章之微獨自睡到次日,陸廷鎮也沒回來,差人給她打電話,又說有事要忙,過兩日再來看她。

章之微已經習慣了,她打着哈欠吃早茶,看熨燙好的報紙,油墨方塊字,最大的版面,印着近期的紛争事件。張老接回被人綁走的兒子,支付贖金二十萬。

陳媽将報紙拿走,嗔怪:“好小姐,吃完飯再看罷。”

章之微問她:“書包準備好了?”

陳媽颔首:“車也在下面候着。”

章之微伸個懶腰,長長嘆氣。

如今學校中,大家考慮得莫過于兩種,一是深造升學,二是回家嫁人。按照陸廷鎮的意思,他打算送章之微繼續深造,申請劍橋大學三一學院。章之微卻不想去,她想考去馬來西亞,讀完後再申請英美的研究院。

“我不喜歡鬼佬,”章之微曾對陸廷鎮說,嘟囔,“我讨厭他們。”

陸廷鎮只當她是鬧小孩脾氣:“只教你學習他們的長處。”

就升學事上,未達成一致的兩人有着短暫的冷戰。章之微跟着阿曼在貧民窟讨生活的時候,沒少受英國警長們的氣。她父母的離世和對方也脫不了幹系,開店的人都得孝敬警長點東西,不孝敬的就等着麻煩上門。

這些鬼佬們,對陸家又是另一幅谄媚嘴臉。

在此等狀況下,章之微對這群家夥沒什麽好感。

還有……

從港城到英國,十多個小時起步呢,倘若去馬來西亞,不到五小時。

章之微不想長時間回不了家。

雖然她一廂情願地認為陸廷鎮給她一個家。

章之微如今就讀于瑪麗諾修院,教會學校大多要求學生取英文名,學校中,同學都叫她“Claire”,在一衆如英文教科書人物的“Mary”和“John”中,這個名字看起來如此特殊。

這也是陸廷鎮為她取的。

章之微不懂英文名字的含義,她只覺好聽好讀,朗朗上口。陸廷鎮喜歡,那她也喜歡。

章之微聰慧,對已經學過的東西不感興趣,有一門課程科目叫做“經濟及公共事務”,簡稱EPA,即Economics and Public Affairs,今天講港城四大民系,上面的東西她都了解,聽得昏昏欲睡,熬到下課,才背上書包往外走。

沒走幾步,聽到人和她打招呼:“之微!”

章之微轉身,看到一短發俏女郎跑過來,蜜色肌膚,氣喘籲籲。

她在學校中唯一的好友,孟佩珊。

章之微停下等她:“怎麽?”

“記得今年新秀歌唱大賽的冠軍嗎?那位穿金色裙子唱《風的季節》的小姐,”孟佩珊得意洋洋炫耀,“我哥幫我拿到她的簽名耶。”

章之微不感興趣:“我還以為你走路撞到財神。”

章之微對娛樂圈的事不感興趣,低頭走路,孟佩珊神神秘秘湊過來:“你看了今日報紙?”

章之微明知故問:“什麽大新聞?”

“張老接回兒子,”孟佩珊說,“你的好陸叔叔給了張老好大一個人情呢,從四十萬降到二十萬,全仰仗你陸叔叔的威望。”

章之微說:“不要胡說,陸叔叔做正經生意。”

孟佩珊大笑:“我當然知他做正經生意,只是誇他豪爽仗義。我聽哥哥說,張老先去求了陳修澤呢,他都不理,還是陸先生幫忙。”

章之微匆匆走,她心不在焉。

去年,張老的兒子險些傷了陳修澤懷中明珠,陳修澤看在張老面子上勉強原諒他,遇到這種事,定不會親自出面。章之微都能猜到事情原委,多半是陳修澤提醒張老找陸廷鎮,陸廷鎮才肯出面料理。

孟佩珊又邀章之微周末去逛街購物,去參加花園派對,章之微搖頭:“我要溫書,沒時間。”

孟佩珊驚訝:“這樣用功讀書,也不買新衫?”

章之微說:“我不喜歡。”

倒也不是真不喜歡,陸廷鎮送她的衣服鞋子能塞滿整個房間。他有着自己的一套審美,喜愛她穿着素淨大方,裙擺都是膝蓋之下,要她不燙發染發,耳洞也不打,更不消說紋身抽煙類傷害身體的行為。

倒沒有明令禁止,只是陸廷鎮愛這個,章之微便去做。

剛好章之微怕痛,耳洞紋身大可不必;章之微頭發很漂亮,又黑又密,她也舍不得用顏料或機器來戕害它。

她還記得,去年宴客時,旁人問陸廷鎮擇伴侶的要求,他只說:“我喜歡聰明的女性。”

其他呢?

“順眼就好。”

章之微自認為,她應當屬于“順眼”一類。

陸廷鎮當對她有感覺,否則不會在那天與她多次荒唐颠倒,清晨又來抱她,壓腿狠送。

今日來接章之微的車子卻遲了,孟佩珊的兄長來接她,先行一步,還帶了香噴噴的烤乳鴿,章之微笑着與她作別,獨自站在樹下等,擡手看一看時間,納罕不已——怎麽今天來這樣遲?

久等不見熟悉的車子,章之微打個哈欠,忽聽有人叫她:“微微!微微!”

一輛粉色敞篷車停下,下來一粉西裝、梳油頭的男人,笑嘻嘻:“等人呢?”

他摘了眼鏡,章之微才認出。他父親和陸廷鎮做過交易,自身活脫脫一纨绔子弟,是內地來的,姓吳,單字名年。

吳年瞧起來流裏流氣,本質卻不壞,章之微與他閑聊,沒幾句,吳年擺擺手:“微微,看我買的車,怎麽樣?”

他喜奢華高調,人穿一身粉,車也漆亮粉,潇灑自如,章之微抱書上前,拍了拍車,驚奇:“怎麽是這個顏色?”

“不喜歡?”吳年問,“你喜歡什麽色?”

章之微說:“紅色吧。”

“好啊,”吳年笑,“這樣,我去和陸叔叔談一談,我送你一輛紅車,你嫁給我,怎麽樣?”

章之微知他喜歡開玩笑,順着往下說:“好啊,你今晚就去說,只要他同意。”

吳年擺手:“別,我可——”

車到了,陸家的司機走過來,打斷談話,恭敬請章之微上車。

章之微不以為意,她和吳年揮揮手,折身打開車門,視線觸及內裏人影,她僵住。

身着深灰色衣衫的陸廷鎮就坐在車內,微卷發梳得規整又英俊,聽到動靜,他擡眼:“上車,傻站着做什麽?”

章之微安靜地上車,她不知對方是否聽到,雙手放在膝上,慢慢開口:“剛才佩珊的哥哥接她回去了。”

陸廷鎮不鹹不淡:“他也開粉紅色的車?”

章之微:“沒有……不過他帶了烤乳鴿。”

她決意活躍氣氛,伸手向陸廷鎮讨要:“陸叔叔,你什麽時候給我帶烤乳鴿?”

陸廷鎮低頭,将記事本上一頁撕下,揉成團:“我是工作,不是穿粉紅西裝打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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