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6.白骨-05(3合1)

“目前只是懷疑。”

葉懷睿對殷嘉茗說道:

“還要找到更切實的證據才行。”

對法醫來說, 在進行個體識別的時候,哪怕白骨屍的推測死亡時間、性別、年齡、身高以及一些旁證都與某個人相符,依然需要更加确切的、獨一無二的證據,才能确定對方的身份。

【那你們能找到證據嗎?】

殷嘉茗也很緊張:

【我是說, 那具骷髅就是司徒英雄的實證。】

“現在還不好說。”

畢竟是在地裏埋了三十多年的屍體, 這個過程中, 大量的生物學證據會被自然環境湮滅,葉懷睿也不敢把話說得太滿,“不過我會盡量想一想辦法的。”

殷嘉茗對此一竅不通, 那年頭也沒個《犯罪現場○查》或是《法證×鋒》之類的電影電視劇給普羅大衆進行科普,他對個體識別的常識除了指紋和血型之外, 就當真什麽也沒有了。

出于近似于雄孔雀開屏的心态,殷少爺很想在阿睿面前表現得聰明能幹一些,但實在肚裏沒這方面的料,搜腸刮肚也想不出一點有用的建議,最後他只能悻悻說道:

【嗯, 那就全靠你了。】

葉懷睿當然不知道殷嘉茗那九曲十八彎的心思, 聽對方聲音有點悶悶的,感覺情緒不高的樣子, 以為他是擔心案情, 便安慰道:

“不管如何,如果那具白骨屍當真是司徒英雄, 那麽埋了三十九年的遺骸現在挖出來……”

他低聲笑道:

“算不算是天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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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大劫案》的上映, 自己一時沖動買下的別墅, 還有密室裏神奇的時空重疊, 再加上現在他們竟然挖出了疑似涉案司機的白骨遺骸。

太多的巧合之下, 從不信神佛的葉懷睿甚至覺得, 這或許便是冥冥中的定數,又或者其中真有什麽六合之外不可言說的神秘力量,在驅使他重新調查這個案子。

【對啊!】

殷嘉茗立刻又精神了起來,他朗聲笑道:

【一定是老天爺也看不過我含冤受屈,才送一個阿睿來幫我洗脫冤情的。】

葉懷睿:“……”

這說法聽着讓人有點臉紅,他不知該怎麽回答才好。

“咳。”

他清了清嗓子,突兀地岔開話題:

“如果那具白骨屍當真是司徒英雄的話,你怎麽想?”

【若果真如此,那很多事情都能解釋得通了。】

殷嘉茗幾乎是立刻就想到了問題的關鍵:

【為什麽司徒英雄必須死。】

是的,若兇徒不想暴露身份,那麽司徒英雄就必須是個死人。

三名劫匪搶劫銀行,得手後再由司機司徒英雄負責開車,四人一路驅車逃到伏龍港,差點兒便要成功偷渡到海外去了。

可惜關鍵時刻,司徒英雄在碼頭上遇到了自己的債主,并被對方認了出來,才引發後續的駁火事件,将案子鬧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事實上,從整個案件來看,司徒英雄才是唯一一個身份明确,無可推脫的人。

主犯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決定把鍋扣到殷嘉茗身上,為此可謂煞費苦心。

在當年那個信息相對閉塞的年代,想要僞裝成另一個人,要遠比現在容易得多。

對于沒見過殷嘉茗的人來說,對他的了解可能只限于“長得很高”、“相貌英俊”、“手臂上有觀音捧蓮的紋身”、“瑞寶酒店的經理”這些标簽而已。

只要外形相差得不遠,再肯花些功夫,想要令對方相信自己就是殷嘉茗,也不是什麽做不到的事情。

而且從主犯在案件中的表現來看,葉懷睿覺得主犯一定是個相當謹慎的人。

即便是面對跟自己一起“幹大事”同夥,他也定然不會暴露自己的真實身份。

所以司徒英雄才會一直以為主謀者便是殷嘉茗本人,也才會在情急之下叫出了“殷嘉茗”這個名字,把鍋扣實在了殷少爺的身上。

在葉懷睿看過的卷宗裏,在槍戰駁火中幸存下來的小混混手術不久後便清醒了過來,向警方詳細供述了那時的情況。

伏龍港一帶是社團“仁義堂”的地盤,當時仁義堂的幹部“大包”正帶着三個小弟在伏龍港“巡更”——實際上是打算敲那些趁夜帶偷渡客登陸的蛇頭一筆“上岸費”。

大約将近三點的時候,大包注意到有一輛車偷偷停在了沙灘旁的公路上,車上下來四個人,三個蒙面,一個神色慌張,身上大包小包,直奔碼頭。

大包經驗豐富,一看就知道這是準備“着草”的架勢。

随後他認出唯一沒有蒙面的那人是欠了他十好幾萬“貴利”的司徒英雄。

大包當然不能放司徒英雄就這樣逃了,仗着自己身上有“家夥”,便帶着三個小弟迎上前去,堵住了四人的去路。

據小混混所言,當時那四個人看到去路被攔,幾乎是立刻就進入了一種應激狀态之中,情緒十分激動。

尤其是司機司徒英雄,簡直好像一只忽然被掀了殼的寄居蟹一樣,只能用“慌亂”來形容。

當時大包和手下三個小弟在碼頭前的沙灘上截住四人,要司徒英雄立刻還錢。

而司徒英雄手裏明顯沒有那麽一大筆現金,又懾于債主的威壓,很快便情緒崩潰了。

他突然轉身抓住三名蒙面男中身材最高的那個,哭求對方幫自己還債。

在筆錄中,小混混的原話是這樣的:

【司徒那慫包抱着那人大腿,叫他〖茗哥〗!】

【他還說,茗哥,我們現在有錢了,你幫幫我,幫我還了那筆賬,最多算我預支的好了!】

【哦對了,還有,大包哥開口質問司徒是不是打算跑路的時候,那家夥還指着最高的那個跟我們說,〖這位是殷嘉茗,瑞寶酒店的茗哥啊!他有錢的,一定會幫我還的!〗】

【為什麽覺得他是老大?看站位啊,警察大哥!他整個人一根竹子似的杵在正中間,出問題了其他三人第一反應就是看他,那還不是老大是什麽?】

【我們這些當’小‘的,連這點眼色都沒有,怎麽出來混啊!】

在這裏,當年的金城警方反複盤問了好多遍,正面反面側面颠來倒去突然襲擊來了七八回,目的便是向小混混确認“茗哥”、“殷嘉茗”和“瑞寶酒店”等關鍵信息有沒有謬誤。

而小混混則堅持自己絕對沒聽錯。

他說自己雖然只是仁義堂裏的一個小蝦米兒,但黑白兩道的人物他還是多少聽過的。

他以前雖然沒見過瑞寶酒店的總經理殷嘉茗,但知道有這麽一號角色,所以絕對不可能聽錯。

【而且那人穿的是短袖,我還看到他左邊胳膊上的紋身——就是個觀音!觀音手裏還捏着朵蓮花呢!】

警方在多次盤問、反複确認之後,認為小混混沒有說謊,于是采信了他的證詞,把殷嘉茗列為了本案的頭號嫌疑人。

【聽司徒那麽說,大包哥當然問那人是不是殷嘉茗,是不是真要幫司徒還錢,如果要還,就速速“傍水(給錢)”,結果……】

【結果,那人竟然什麽都不說,忽然就拔出了槍,朝大包哥連開了三槍!】

【大包哥當時就胸口噴血,倒地不起了。】

【我吓得夠嗆,轉身就跑了!】

【接着就聽到槍響啊,有人在我身後開槍,還有東仔他好像拔槍還擊了!】

【……然後?哦,然後我忽然背後一疼,摔倒在地,就什麽也不知道了!再醒來已經在醫院了!】

在這個小混混的證詞裏,四個劫匪中,有兩人可以确定身份。

一個司機司徒英雄,另一個便是被司徒英雄叫破名字的“殷嘉茗”。

“如果我沒猜錯的話,司徒英雄并不是有意栽贓,而是确實以為’那人‘就是你。”

葉懷睿對被陷害的苦主說道:

“所以裝成是你的那個人,很可能沒有告訴其他同夥自己的真實身份,換而言之,至少在逃到港口的時候,另外三人依然覺得他就是’殷嘉茗‘。”

【沒錯!】

殷嘉茗用力一握拳,【所以一旦逃亡失敗,司徒英雄就必須得死了!】

伏龍港雖地段有點偏,但也不至于偏僻到四野無人的程度,頻繁的槍聲自然會驚動附近的人。

事實上,當時剛好有兩個巡警就在附近執勤,聽到槍聲便立刻趕來,不幸被卷入駁火之中,當場殉職。

在當年,小混混槍戰互射和槍殺警察,二者性質的嚴重程度只能用“天差地別”來形容,更別說兇徒們身上還有價值幾百萬美元的名貴珠寶了。

想必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劫匪們肯定也慌了。

地點暴露,警方的支援随時可能趕到,遠遁他國已然無望,他們當時最迫切的願望肯定是立刻逃離伏龍港。

在這等情況下,匪徒們不可能還有閑情逸致一一确認仁義堂幾個混混和兩名警察的死活。

“冒用你身份的那個人……”

葉懷睿想了想:

“我們給他個代號好了,就叫’X‘吧?”

殷嘉茗:【行,就叫X。】

“先前我們已經讨論過了,這個X顯然相當謹慎,所以他很可能會考慮到有活口的情況。”

葉懷睿順着殷少爺的思路分析道:

“這時候,唯一暴露了的司徒英雄,就不得不死了。”

仁義堂的大包哥和小弟們都認識司徒英雄,根本無從抵賴,只要他們之中有一個人僥幸未死,必定會向警方進行檢舉。

而司徒英雄不過是個被賭債逼得铤而走險的出租車司機,未曾直接參與搶劫,手裏也沒沾人命,即便被抓,判得也肯定比另外三人輕。

加上司徒英雄本身又是個濫賭成性、貪生怕死、性格懦弱的人,精神防線很容易崩潰。葉懷睿估摸着,他反偵察的能力也強不到哪裏去,一旦沒能逃出金城,在全城通緝的情況下,被警方逮住怕只是或遲或早的問題罷了。

若是司徒英雄落網,警方肯定會從他口中逼問出許多關于劫案的細節。

而到時候司徒英雄看到殷嘉茗本人的照片,定然會發現他以為的“老大”其實是個冒牌貨。

這樣一來,X苦心經營的栽贓嫁禍,便會頃刻間前功盡棄了。

所以司徒英雄必然要死,并且死得越快越好。

當初看卷宗時,葉懷睿看到司徒英雄遲遲未曾落網,就覺得對方要麽就是跑了,要麽就是死了。

現在若是他能夠确認白骨屍就是司徒英雄的話,便能證實自己的猜測——司徒英雄不僅死了,而且很可能是被X滅口的。

“另外,我還有個想法……”

葉懷睿說道:

“X要殺司徒英雄,可能還有一個理由。”

【哦?】

葉懷睿頓時來了精神:

【你快說說看!】

“我打個比方啊……”

葉懷睿說道,“比如我冒用馬……”

他本來想說馬○騰,随即想到82年時,馬○騰都還沒出人頭地到人盡皆知呢,于是速度百度了一下,換了個70年代的金城實業家。

“比如我冒用陳××的身份去招搖撞騙,騙了一大筆錢,案發後警方找到陳××,并确認了他跟詐騙案毫無關系……但警方能做到的,只是确認陳××是無辜的而已。”

葉懷睿頓了頓:

“他們仍然不知道我是誰,也無法從陳××那兒得到任何線索。”

他緩緩說出了自己真正想說的重點:

“因為我不認識陳××,而陳××也不認識我,我們的交際圈毫無交集,警察就無法将陳××當做突破口……”

【我懂了!】

殷嘉茗已然理解了葉懷睿的意思:

【如果他只是冒用我的身份,即便司徒英雄被抓了,最多也只能證實X不是我罷了,X本人的身份卻不會因此暴露!】

“是的。”

葉懷睿說道:

“X對’冒充成你‘這件事實在太過執着了。”

接下來,二人合計了一下X在逃亡計劃失敗了之後幹過的事。

他很可能殺了跟犯罪計劃有關的安保經理戴俊峰,然後給殷嘉茗打了電話讓他趕緊出逃,最後,還殺死了司機司徒英雄。

若非X對讓殷嘉茗背鍋這件事有着什麽超乎尋常的執念的話,那麽更大的可能,就是他絕不能讓警察知道殷嘉茗不是兇手——因為那樣,警察很可能順藤摸瓜,将懷疑轉移到他自己身上。

“或者二者兼有之呢?”

葉懷睿笑道,語帶調侃:

“比方說X是你的仇人,所以既執着地想要嫁禍給你,又生怕警察通過你查到他。”

【我×,聽着還挺合理嘛!】

殷嘉茗覺得還挺有道理的:

【又或者我背鍋了他就能得到什麽好處呢?】

他下意識拍了拍自己的胸口:

【畢竟我再怎麽着也是一間酒店的經理,手下管着幾百號員工,就算沒入家譜,好歹也是某大老板的兒子,多少可以分到點東西……這麽看來,想我死的人搞不好還挺多的呢!】

“你還自豪了你!”

若是人在眼前,葉懷睿覺得自己說不準會像對待損友二明那樣,擡肘就在他腰眼上來一下。

“那麽你仔細想想,在你的人脈圈裏,有誰外形像你,又恨你,還生怕你背不牢這口黑鍋,讓警方轉而注意到他的?”

殷嘉茗竟然煞有介事地琢磨了起來。

【首先排除翠花和阿虎。】

半晌後,殷少爺說道:

【翠花你見過了,也就一米七的個頭,跟我差得遠了,就算在鞋底墊膠板也裝不出我的英俊潇灑、玉樹臨風來。】

他頓了頓:

【阿虎身高也不夠,而且長得太紮眼了,臉上那麽大一塊紅色胎記,比我還出名,除非他永遠紙袋套頭,不然一露臉就穿幫……】

接着殷嘉茗又快速排除了幾個親信小弟,最後得出了“其實我人緣還可以嘛”這麽一個神奇的結論。

“……行吧,你慢慢想。”

葉懷睿眼看着窗外大雨漸歇,知道今天的對話差不多要結束了。

“總之,我會想辦法,盡快證實那具白骨屍到底是不是司徒英雄的。”

他在心裏悄悄補充了一句:不保證一定能成功就是了。

“至于你,還是那句話。”

葉懷睿就生怕殷少爺耐不住寂寞,搞出什麽會把自己玩死的騷操作來,于是不厭其煩地叮囑道:

“千萬、千萬、千萬當心,注意隐蔽,絕對不能擅自外出,知道了嗎?”

2021年8月5日,星期四,早上九點四十五分。

金城城南的某社會房屋區。

“406室。”

黃警官和他的搭檔站在406室的房門前,仔細确認了一下門牌號碼,“是這間沒錯了。”

二人的身後跟着葉懷睿和歐陽婷婷。

黃警官按了門鈴,很快就有一個年約五十歲的中年女人來開了門。

“羅太太,我們的同事先前給你打過電話了。”

衆人亮出證件,向中年女人說道:

“我們是來向令堂詢問有關司徒英雄的情況的。”

被稱為“羅太太”的中年女人臉上露出了混雜了愁苦、為難和嫌棄情緒的複雜表情,低聲嘟囔了一句,才開門把四人放進了自己屋裏。

社會房屋的內部空間本就不大,客廳一下坐了四個客人,就更顯逼仄了。

“我去叫我媽出來。”

羅太太轉身進了屋,片刻之後,攙着一個七十來歲的老人慢吞吞地回到了客廳。

“這就是我媽,司徒丹妮。”

羅太太扶着老人坐到沙發上,自己拉過一把折疊椅,坐到老人旁邊,硬邦邦地說道:

“各位阿sir,有什麽事就問吧。”

這位名叫司徒丹妮的老人,今年76歲,是司徒英雄的妹妹。

當年金城大劫案發生時,這位老人已然結婚生子,兒子女兒都十多歲了。

案子鬧得極大,到處都是殷嘉茗和司徒英雄的通緝令,人人都在聊大興銀行福壽支行和那丢失了的“北冰洋之淚”,司徒丹妮一家自然也得知了大舅子竟然闖下如此彌天大禍的消息。

好在當年信息不發達,也不興人肉這回事,而且因為司徒英雄沉迷賭博,欠債累累,妹妹不堪其擾,兩家已經斷交很長時間了,所以知道他們是親戚的人不算很多,也不至于被左鄰右舍戳脊梁骨,或是觊觎那些根本不存在的“失竊珠寶”。

但饒是如此,司徒丹妮家的門檻依然快要被金城警方生生踏平。

羅太太到現在仍然記得,劫案發生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裏,警察幾乎日日上門,來來回回、反反複複、不厭其煩地重複同樣幾句話——司徒英雄有沒有跟你們聯系?你們知不知道司徒英雄在哪裏?他有沒有給過你們什麽東西?有任何線索必須馬上通知我們。

他們一家不勝其擾,老爸的升遷外調告吹,哥哥的升學考試失利,家裏日日愁雲慘淡,父母每天都因為這件事吵架,最後更是以夫妻離婚、兄妹分別告終。

可以說,是那場大劫案改變了他們的人生軌跡——但不管是搶劫殺人還是珠寶失竊,一切的一切,從頭到尾分明跟他們沒有半毛錢關系。

事實上,羅太太是這輩子都不想再聽到舅父“司徒英雄”這個名字的。

沒想到都快四十年了,警察還會像當年那樣忽然上門,因那個災星來找他們家麻煩。

“先聲明啊,阿sir!”

羅太太憤憤然補充道:

“我們一家子可都是守法公民來着!要是你們想問82年那件事,咱們可什麽都不知道啊!”

“別急,羅太太。”

黃警官好脾氣地笑了笑,又看向表情頗為忐忑的老人,“我們确實是因為司徒英雄的事來找你們的。不過不是要問三十九年前的舊案,而是……”

他略一停頓,才緩緩地說道:

“我們不久前剛發現了一具屍體,我們懷疑,有可能就是司徒英雄。”

“什麽!!?”

司徒丹妮和羅太太兩人一同驚叫了起來,“你們發現了他的屍體!?他死了!?”

黃警官和他的搭檔當警察的年頭都不短了,早練出了一雙通過表情洞察人心的火眼金睛,二人是真吃驚還是假詫異,警官們一眼就能看穿。

現在從兩人的神情來看,司徒丹妮和羅太太是當真對司徒英雄的死一無所知的。

“這……這……”

老人看了看女兒,又去看黃警官,聲音微顫:

“我哥他、他真的死了?”

羅太太也急不可耐地插嘴:

“什麽時候死的?怎麽死的?”

黃警官告訴他們司徒英雄的死訊時,特地留了個心眼,沒有說時間,兩人便很自然地以為,司徒英雄逃了快四十年,終于老病而亡,死後才被警方找到,現在來找他們求證來了。

“他死了有段時間了。”

黃警官答道:“我們現在還不能确認死者是不是司徒英雄本人,所以想請二位協助調查。”

“原、原來是這樣。”

司徒丹妮摸了摸胸口,也不知是為親哥的死感到難過,還是為負累終于消失而如釋重負。

“那……我們有什麽能幫到你們的?”

羅太太也點了點頭,一直冷若冰霜的臉色也随之緩和了下來,好似心頭大石終于落地了一般。

黃警官看向葉懷睿:

“葉法醫,你來問吧。”

抓犯人問口供是他的專長,但換成個體識別方面的技術問題,則還是讓專業人士出場比較好。

葉懷睿點了點頭,把自己的名片遞給羅太太,簡單地自我介紹之後,直切正題。

“首先,二位還記得司徒英雄有多高嗎?他失蹤時是胖還是瘦?體重是多少,能估計嗎?”

葉懷睿開口就是标準到起碼可以考到二甲的普通話,長得又俊美文雅,羅太太足足盯着他的臉愣怔了有好幾秒,才切換成口音很重的普通話,試圖回答對方的問題。

“不要緊。”

葉懷睿笑了笑,“二位說方言就可以了。”

“好、好的。”

羅太太呼了一口氣,換回了金城方言,“我對舅父的印象已經很模糊了其實……”

她沒有說謊,畢竟當年大劫案發生時,她不過是個十三歲的小姑娘。

羅太太蹙起眉,努力回憶了一下,“我猜,身高的話,大概五呎四吋到五呎五吋吧。”

她看向自家老媽,向她求證:“對吧?”

司徒丹妮點了點頭,“嗯,應該差不多。”

羅太太用的單位是英寸,葉懷睿在心中快速換算了一下,大約是一百六十二公分到一百六十五公分左右,與他們能查到的檔案記錄相符。

“至于體重……”

羅太太認真的回憶了一下,“我記得舅父還挺胖的,我猜起碼得有一百六十磅了。”

一百六十磅差不多相當于七十三公斤,以司徒英雄的身高來說,确實比較胖。

——也虧得冒充殷嘉茗的X體格高大強壯,不然換成個瘦弱些的,指不定還真不能單人匹馬完成殺人、移屍、埋屍這麽一連串的活兒呢。

葉懷睿向羅太太和老人家溫柔一笑,“不知二位手頭上還有沒有司徒英雄的照片?”

這回羅太太想也不想便搖了頭,“沒有了。”

她示意幾位客人看看四周,苦笑道:

“我老公是個鋪網線的,前些年生了病,身體一直不太好,這幾年也賺不到什麽錢。我們好不容易申請到這間公屋,搬家的時候,把占地方的舊物都扔了……”

羅太太的言下之意,是舊相片舊相冊也屬于“占地方的舊物”的範疇。

“嗯,好的。”

葉懷睿也不勉強,他轉而問道:

“那二位記得司徒英雄身上還有什麽特征嗎?”

他補充道:

“比如他有沒有骨折過,或者別的什麽較嚴重的外傷,做沒做過什麽手術……諸如此類的都可以。”

羅太太那時候年紀确實太小,連自己爸媽的身體情況都不了解,就更別說斷交了許久的舅父了。

她只能轉頭看向老人。

司徒丹妮年紀也大了,反應和思考的速度都很慢。

她想了足有一分鐘,才緩緩地說:

“我記得……大哥他好像裝了只金牙吧?”

聽到“金牙”這個關鍵詞,所有人頓時雙眼一亮。

“您确定?”

黃警官略略朝前探身,“真的是一只金牙嗎?”

被警察一追問,司徒丹妮反而又猶豫了。

“我、我不記得了……好像沒有……我不知道是不是記錯了……”

“不,還真有!”

羅太太卻在此時說道:“媽你這麽一說我就想起來了,舅父确實有只金牙!當時他欠了一大筆貴利數,我爸他——”

她忽然打了個磕巴,有些後悔不應該在老媽面前提那個因為這事從此跟他們斷絕關系的生父,“我爸……他就說,你幹脆把牙拔了還債得了……”

她的聲音越來越小,最後尴尬地笑了笑,“總之,我記得舅父他确實是有一只金牙的。”

“謝謝。”

葉懷睿溫柔地向她們道了謝,又問道:

“二位還記得,司徒英雄鑲的是哪只牙嗎?還有,他又是在哪家診所鑲的牙呢?”

這細節實在太過細致,司徒丹妮和她女兒都想不起來。

她們只能含糊的說,那只牙平常看不大出來,所以肯定不是門牙。

至于在哪間診所——那都是快四十多年前的事了,就更不可查了。

葉懷睿又問了一些問題,比如司徒英雄的慣用手是左邊還是右邊等等。

等這些問題都問完了之後,葉懷睿又看向司徒丹妮:

“如果不介意的話,能不能麻煩您配合做個DNA檢查?”

他向老人解釋道:

“因為您是司徒英雄的親人,對比您的DNA,我們就能确定我們找到的遺體是不是司徒英雄本人了。”

司徒丹妮和羅太太一開始十分猶豫,但聽說取樣只是用棉簽在嘴裏刮幾下,不會有任何痛感,更不需要見血之後,就同意了葉懷睿的要求。

歐陽婷婷熟練而利落地用棉拭子刮取了司徒丹妮的口腔上皮細胞,然後密封進采集管裏。

“對了,還有一件事。”

等歐陽婷婷坐回原處之後,黃警官再度開口向母女倆提問:

“你們有沒有關于司徒英雄其他親戚的線索?”

在黃警官他們能查到的情報裏,司徒英雄有一個妻子和一個女兒。

但82年的劫案發生時,司徒英雄已經因為常年沉迷賭博而輸光了家財,他的妻子也由于不堪忍受債主日日上門,帶着女兒躲到娘家避禍去了。

劫案發生後,金城警方當然不會放過嫌疑人的近親。

他們盤問了司徒英雄的老婆無數次,更是将他們家翻了個底朝天兒,直到警方确認母女倆沒有涉案為止,前後折騰了得有好幾個月。

後來司徒英雄的老婆跟娘家人一起移民,離開了金城,便再也沒有她們的消息了。

現在若是想追查她們的下落,就得移民國配合,手續會非常麻煩,耗時也定然很長。

黃警官姑且一問,本也沒抱太大的希望。

沒想到羅太太想了想,竟然回答:

“半年前吧,我好像見過我舅父他女兒,也就是我表妹。”

羅太太與舅父的女兒年齡仿佛,在兩家沒鬧翻前,兩個姑娘是從小一起長大的手帕交,感情相當不錯。

大約半年前,羅太太去某間銀行辦業務的時候,撞見一個年紀跟自己差不多的中年女人。

她們恰好在同一張桌子旁填寫資料。

羅太太發現對方寫字的時候只用右手,左手則一直低垂着,哪怕紙張在光滑的玻璃板上不定滑動也不按住,明顯是有點不太方便的樣子。

那中年女人注意到羅太太在看她,也擡頭去看羅太太。

沒想到到,兩人的目光才剛一接觸,對方就渾身一震,臉上的表情驚疑不定,嘴唇翕張了兩下,似乎有話要說的樣子。

羅太太當時就想問對方是不是有什麽事,又或者是不是需要幫忙。

但那婦人這時卻看到了羅太太寫在表格上的名字,忽然就好似觸電了一般跳了起來,連未辦的業務也不管了,匆匆逃出了銀行。

“後來我越想越覺得她有些眼熟,就撿了她沒填完的彙款單看了一眼,結果原來她的名字叫’王燕‘!。”

羅太太對黃警官說道:

“我記得很清楚,我表妹就叫司徒燕,所以我很懷疑,我在銀行碰到的,就是我表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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