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11.挖掘-01
8月10日, 星期二,晚上十點四十五分。
葉懷睿在所裏忙到很晚,回到別墅時已是這個點了。
臺風剛過不久, 雲層一時半會還聚集不起來。将車停好後, 葉懷睿擡頭看看天上的稀疏幾顆星子和一彎朦胧新月, 估摸着今晚怕是不可能下雨了。
葉懷睿憋了滿肚子的話想對殷嘉茗說,又擔心對方的情況,偏又不知何時才會下雨, 那叫一個心亂如麻。
明明兩人不是戀人, 甚至連“面”都沒見過, 竟就讓他體會到了好似異地戀情侶般的相思之情, 頗有一日不見如隔三秋的感覺。
——×!我在瞎想什麽!?
葉懷睿默默地自我嫌棄了一番, 又提醒自己莫要胡思亂想。
雖然今天定然不會下雨了, 他還是沒忍住走下樓梯,進入了地下室。
今晚的地下室靜悄悄的, 聽不見雨點敲打氣窗玻璃的聲音,也看不到那個模糊的半透明人影。
“殷嘉茗!”
葉懷睿試着叫了一聲。
許久, 室內安安靜靜,沒有一點回音。
他輕輕吐了一口氣, 心中泛起一股莫名的悵然與落寞。
葉懷睿坐到那張舊書桌前, 随手拉開了抽屜。
抽屜裏竟然有一張紙,折得整整齊齊的, 一看就是有人特地放進去的。
葉懷睿心口猛然一跳,立刻将紙條從抽屜裏取出,刷刷兩下展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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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殷嘉茗寫給他的留言。
留言是寫在一張雜志的廣告頁空白處的, 背景是藍天白雲、碧海沙灘, 以及穿着比基尼的清涼美女。
因放置的時間太長, 不管是印刷的圖畫,還是墨水書寫的字跡都明顯有些褪色了,但這依然不影響葉懷睿只堪堪看完,就覺得血壓刷刷飚了起來。
留言十分簡單:
【阿睿:我出去挖司徒嘅屍體啦。唔使擔心,我會注意安全,盡快返來。等我嘅好消息啦!】
是的,那家夥在葉懷睿不知道的情況下就決定去挖司徒英雄的屍體了,還讓對方不用擔心,又給自己立了個flag,說他會注意安全,盡快回來!
——神忒麽“等我的好消息”!
葉懷睿覺得自己連太陽穴都在突突直跳,若殷嘉茗在自己眼前,他絕對要一腳踹他身上,罵一句自作主張!
然而現在說什麽都太遲了。
即便立刻就下起雨來,他也聯系不上已經不在密室裏的殷嘉茗了。
與此同時,另一條時間線上。
鐘表的指針踏過十二點,又是新的一日了。
1982年8月11日,午夜十二點十二分。
殷嘉茗不敢将車子開得太近,在距離芙蘭村還有一公裏左右,就拐進了一片小樹林裏。
他把車停好,只帶了照明用的電筒,裝了零碎小物件的工具包,以及挖掘用的鏟子,就沿着公路往前走。
這時的芙蘭村,可比三十九年後的小得多,連建築物都多是平房或二三層泥磚小樓,确确實實就只是座破破爛爛的小漁村而已。
殷嘉茗記得葉懷睿給他細細畫出的地圖,并不過分靠近村子,而是在村頭就往左側繞了繞,經小道往後山走去。
這時沒有後世那麽多娛樂,連電視臺到十二點後都只剩一個臺标了。
是以芙蘭村這會兒差不多家家戶戶都熄燈閉戶,殷嘉茗沿山坡往上爬時,透過稀稀拉拉的果樹往村子的方向看,只能隐隐看到房屋的輪廓,村裏安靜得連一聲犬吠都聽不見。
殷嘉茗悄悄地舒了一口氣。
到目前為止,他今晚的冒險出行尚算順利。
吸取了上一回天亮了差點兒回不來的教訓,殷嘉茗不敢拖到半夜才出發,而是十點左右就悄悄離開別墅,避開附近出沒的守夜工人,從別墅後方那條崎岖到簡直比得上攀岩運動的小徑爬下山,找到樂樂藏在樹林裏的小車,一路往芙蘭村駛去。
也許是上回太過倒黴,在歐非守恒的定律之下,這次出行,殷嘉茗總算稍微交了點好運。
這一路上,足足三十分鐘的車程,殷嘉茗竟然都沒有遇到路障和查車的交警,一路十分順遂地開到了目的地——雖說他為了挑那些人少偏僻的小道而繞了些遠路,但就結果而言,着實算得上萬幸了。
趕在淩晨一點錢,殷嘉茗終于爬到了芙蘭村後山的土坡上。
葉懷睿給他認認真真講過如何尋找山坡上的标志物。
植被樹木屬于變量,姑且不論,但山勢地形這些,除非大的基建活動,要不然是不會有太顯著的變化的。
好在芙蘭村後山這片确實夠荒僻,三十九年過去了,直到修魚塘時才動了土——要不然,司徒英雄的屍體也不可能在土裏呆了那許多年頭,直到爛成一把枯骨了。
殷嘉茗照着他從葉懷睿那兒抄來的tips,只靠一把手電筒作為照明,開始尋找具體的埋屍地。
葉法醫給他的數據,詳細到距離各個标志物多少多少米,但事實上,只有殷嘉茗一個人的時候,他根本不方便,更不敢掏出尺子正大光明地量,只能靠測步距這種不甚精準的方法來估算距離。
好在殷少爺也有三十九年後的葉法醫不存在的優勢。
那就是,在他的這個時間點上,司徒英雄才埋下不足一個月,挖土的痕跡必定還很新。
殷嘉茗甚至不需要試探着一處一處地挖開,只要仔細觀察地表情況,就能找到能夠提示他正确定位的痕跡了。
如此又花了半個多小時,殷嘉茗終于在葉懷睿指點他的範圍內找到了一片新挖掘過的泥土印子。
那還等什麽?
殷嘉茗當即不再猶豫,揮起鏟子挖了起來。
正是盛夏時節,金城多雨,泥土的粘性很強,碎石砂礫又多,挖起來相當費力。
好在殷嘉茗身強體健,這點兒活計還難不倒他。
不知是怕下雨把屍體沖出來,還是怕野犬之類的動物将埋屍的土層刨開,當初兇手在掩埋司徒英雄的屍體時,就埋得相當之深。
殷嘉茗挖得滿頭大汗,鏟子邊緣才終于在足有半米深的土層中觸到了什麽柔軟的物體。
“我×!”
殷嘉茗低低叫了一聲,用鏟頭順着那柔軟的物事扒拉了幾下,露出了一片髒兮兮、黏糊糊的衣料。
同時,他聞到了一股熏人欲嘔的惡臭。
——!!!
在這一瞬間,殷嘉茗忽然意識到,他腳下所站之處,埋的是一具掩藏了二十多天的,高度腐爛的屍體!
殷少爺以前住在髒兮兮的貧民區裏,出門路過溝渠,一低頭就能看到一只死耗子。
所以其實這種令人一聞就會産生生理性不快的,糟糕又惡心的腐臭味,他沒少聞過,只是從來沒有任何一次的沖擊力,比得上一個實打實的,真真正正的人的屍體罷了!
明明是氣溫逼近三十度的盛夏之夜,殷嘉茗愣是在熱風中打了個寒顫,後脖子上密密麻麻起了一層雞皮疙瘩。
但都到這一步了,還能怎麽樣呢?
殷嘉茗只能硬着頭皮,用鏟子一點一點挖開蓋在屍體上的泥土。
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每挖開一寸,他就覺得腐臭味似乎又濃烈了一分,醺得他只恨不能拿塊布将自己的口鼻包裹起來。
——說好的“久入鮑魚之肆而不聞其臭”呢!?
殷少爺讀書雖不多,也是知道這句俗語的。
此時他倒真心希望自己聞着聞着就能适應這股惡臭了——可惜,并沒有。
終于,一番努力之後,他挖開了厚厚的土層,将司徒英雄的整具屍體都暴露了出來。
就如葉懷睿提前告訴殷嘉茗的那般,司徒英雄的屍體被一張紅白藍三色的塑料篷布包裹住,看不見頭臉身軀,只露出包裹在牛仔褲褲腿裏的兩條腿。
“唔——”
殷嘉茗打着電筒,朝那雙擠在涼鞋裏的腐敗雙足照了一眼,就覺得胸中一陣反胃,幾乎就要把晚飯給吐出去了。
——媽呀,再也不敢小看阿睿了!
殷少爺在心中默默将自己腦補的,葉某人的秀氣斯文的謙謙小書生的形象抹得幹幹淨淨——能對着這樣一具腐屍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必定得是昂藏八尺的絕世猛男啊!!
殷嘉茗挺直腰杆,擡頭望天,忍着撲面而來的陣陣惡臭,呼氣、吸氣,足足做了三秒心理建設。
然後他屏住呼吸,一把掀開了蓋在屍體上的塑料篷布。
——我%#¥%%#!!
濃郁的惡臭撲面而來,篷布之下,是一張腫脹變形、多處腐敗破潰,被蟲蟻啃噬得千瘡百孔,爛到根本看不出原本長相的臉。
別說殷嘉茗本來就不認識司徒英雄,只從報紙雜志上看過他的通緝照了,到了這等程度,哪怕換成是司徒英雄本人的鬼魂,怕是也認不出自己的肉身了。
殷嘉茗本能地移開了視線,無法直視那張高度腐敗的臉。
但光把屍體挖出來還不夠,殷嘉茗冒着巨大的風險幹這件事、受這份罪的最終目标,是死者放在襯衣內側口袋裏的,那張不知寫了什麽東西的紙片。
殷嘉茗咬咬牙,伸手摸向了屍體的前胸——它原本穿的一件白T恤,已被泥水和屍水浸透,變成了一種難以形容的,粘膩而肮髒的灰棕紅色,又被腐敗的屍身擠得向外撐起,粒粒紐扣都快要崩開來了。
——×!
殷嘉茗內心極度崩潰。
——我為什麽就沒戴一雙手套呢!?
是的,葉法醫絮絮叨叨叮咛了他一個晚上,偏偏就忘了得提醒殷少爺這個挖墳新手,記得戴上口罩和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