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周時旬從工作室回來,看見三只狗崽子規規矩矩坐在周時軻房間門口。

“……”

他推開周時軻的門,視線在房間裏繞了一周,結果屋內沒人,人坐在陽臺上,換了衣服,穿着白色的男生,像只白鴿落在陽臺上。

那一瞬間,周時旬還以為周時軻要從陽臺上跳下去。

聽見身後的腳步聲,周時軻扭頭過來,他動了動嘴唇,最後目光落在了周時旬腳邊跟着混進來的三只狗,“二哥,你把狗放進來了。”

“給你帶了吃的。”周時旬從大衣口袋裏拿出一支巧克力,外面包裝紙是紫色的,幾行英語,榛子牛奶,還很甜的那種。

“你和楊蕭哥分了吃去吧,我不要,我不愛吃甜的。”周時軻回過頭,伸手從旁邊的框子裏挑出一個挂着鈴铛的球,丢到了院子裏。

三只狗登時就豎起了耳朵,一瞬不瞬地望着周時軻。

周時軻對阿周微擡下巴。

阿周立馬掉頭往樓下沖去。

周時旬看得目瞪口呆,“它們成精了?”

周時軻沒回答,他望着院子裏的阿周發呆。

周時旬算是發現了,自打老三從江城甩了那個傅斯冕回來之後,性格就大變,除了消沉傷心了剛開始的那大半個月,之後,到現在,對方一直表現得很正常,甚至比以前的周時軻還要正常。

家裏人慢慢都放下了心。

但身為唯二知情的周時旬,卻覺得自己弟弟像完全變了一個人。

他一個人呆着的時候不是發呆就是睡覺,嘴裏哼的歌也他媽喪曲似的,不知道是想送走誰。

最顯然的,是周時軻身上那股一往無前天不怕地不怕小豹子一樣的沖勁兒不見了。

他們花十幾年養出來的,傅斯冕幾年就給他們揮霍糟蹋沒了。

周時旬想到這一點就想殺人!

但他沒人可以傾訴,常常在夜裏氣到翻來覆去,只能爬起來捶楊蕭兩拳。

“今天晚上不出去玩兒?”周時旬有些笨拙地爬上陽臺和周時軻并排坐在一起,風襲進領子裏,吹得渾身冰涼。

“不去,”周時軻又丢了一個球到院子裏,這回下去的是小時,他耷着眼皮,“昨天顆顆把楊上臣褲子咬破了,楊上臣說看見我就打死我。”

周時旬:“……”

“你們三歲?”

周時旬無比慶幸老三有楊上臣這麽一個朋友。

“傅家要來北城?”過了很久,周時旬有些不自然地提起來這回事兒,一邊說一邊觀察周時軻的表情,結果對方什麽表情都沒有。

“姐姐和你說的?”

“周時萱會和我說?”周時旬切了一聲,“傅家不是有婚紗和禮服這個版塊嘛,跟我的專業也有交叉,聽他們說的。”

“你怎麽想的?”傅家來不來北城,周時旬一點都不關心,傅斯冕就是死了大白燈籠挂一排他都不關心,他只想知道周時軻現在心裏的想法。

“沒什麽想法,他要過來就過來,別出現在我面前就行。”周時軻神情淡漠,像是說起了一個完全不認識的陌生人。

周時旬一時找不到話回答。

過了會兒,他說:“你要告訴周時萱嗎?”

周時軻搖頭,“用不着,我看見她熬夜在寫關于家裏要往藥品版塊發展的計劃,傅家除了服裝品牌,另外就是藥品,沒必要因為我的事情影響家裏。”

傅斯冕理智,他也可以。

在北城,其他企業可能會怵他,但周家不會,再者說,強龍壓不過地頭蛇,他是不屑于拿家裏去和傅斯冕幹仗,他也說過了,只要不湊到他眼前來,一切好說。

這話。

周時旬嘆了口氣,“是不能讓她知道,她也三十五了,她要是知道了,估計得氣死,就她那脾氣,她不把傅斯冕打殘我把名字倒着寫!”

周時軻看着院子裏追着球跑的阿周和小時,心裏悶得慌。

“我以後,都不會再這樣喜歡一個人了。”周時軻用很緩慢的語速說道,他眼底像一座枯萎衰敗了的花園,各處都滲透進了死氣。

周家這一家人,在感情上幾乎沒有出過坎坷。

周吉慶與洛露是青梅竹馬兩小無猜,婚後也一直黏黏糊糊甜甜蜜蜜,正好給底下三個孩子做了榜樣。

周時萱是因為事業心重,将婚姻擱置到一旁,而周時旬和楊蕭是初中同學,接着楊蕭出國,後來兩人在大學重逢,周時旬喜歡楊蕭,窮追猛打把人弄到了手。

所有人都順利又幸福,周時軻一直以為,兩個人在一起,就應該是這樣的。

他從小成長的環境,周圍人讓他看見的,告訴他,愛是不計得失的付出,愛是義無反顧的犧牲,愛是熱烈直接的表達。

就像爸爸為了媽媽将周家發展到如今,就為了給她最好最優渥的生活,而最初,洛露只不過随口說了一句“我想要很多錢”。

就像楊蕭為了二哥被他爹打個半死,半夜拎着幾件衣服跑到周家“媽的,我來上門了!”

可是傅斯冕告訴他和教給他的卻是,愛是涼薄敷衍,愛是不為所動的冷漠,也是權衡利弊後的放棄。

也算是長見識了,算他媽的上了一堂要命的課。

周時軻永遠記得在臺下踮着腳看主席臺上白衣少年時候的那一天,日光鼎盛,白雲蒸騰,所有最美好的事物都彙集在了那一天。

而令他印象更加深刻的,卻是幾個月前他從江城離開那天,青年冷漠的表情裏甚至還帶着好奇,多殘忍啊,他抽筋扒骨的疼,傅斯冕還在不解為什麽。

江城那天的天氣,霧蒙蒙灰撲撲的,那層霧,逐漸蓋過了他們第一次相遇那天的光亮。

往好處想,樂觀點,他們至少有始有終,哈哈。

林治晔出國,是傅斯冕親自去送的,也算完成了他最後一個心願:他之前說想見傅斯冕。

在停車場。

傅斯冕在車裏,自周時軻走後的一段時間,他也變得清瘦了些,眉眼的凜冽感更盛,再加上徹底拿下了傅家,他身上的氣勢雖然內斂,年少時的溫和淡然幾乎已經被盡數洗滌,溫和也像把刀子,淡然也像目中無人的蔑視。

林治晔穿着駝色的大衣,他的行李由司機守着。

他笑了笑,“我這才剛回國多久,你就趕我走?”

傅斯冕撩起眼皮淡淡地看了一眼,不言不語。

“傅哥,我真沒想到你這麽無情,你不顧和周時軻幾年的感情,也不顧我們從小一起長大的情誼,”林治晔的頭發紮在腦後,笑得虛弱,“你沒想到周時軻是周時萱的弟弟吧?哈哈,你們現在想和好也難,周時萱是不會同意的。”

“聽說你要去北城發展傅氏娛樂,你膽子真大啊,那可是周家的地盤。”林治晔感嘆着說道。

“你是算準了,按照周時軻的性格不會拿家裏壓你,傅斯冕,你算計你爸算計我就算了,你連他你也算計,”林治晔笑得頗有些幸災樂禍在裏面,“他不會原諒你的,我敢肯定。”

傅斯冕睜開眼睛,眼寒如凜冬,“你可以走了。”

他不屑與林治晔浪費口舌。

林治晔下了車,江城的風雖然冷卻是柔和的,他想到年少時期的傅斯冕,周時軻會栽在傅斯冕身上再正常不過了,沒有人不喜歡傅斯冕。

他不靠家世,也是閃閃發光的,待人溫和有禮,年級第一永遠是他,婉拒追求者時也進退得體,而這一切,都不過假象,傅斯冕想讓衆人看見他是怎樣的,他就是怎樣的。

而這種看似沒有任何攻擊性的好學生,對周時軻卻是致命的。

林治晔覺得自己退場不算狼狽,至少,他讓傅斯冕和周時軻鬧得無法收場。

走進機場大廳,林治晔撕了機票。

站在他身旁的司機有兩個,一個是自己家裏的,一個是傅斯冕安排的,傅斯冕搶走了地皮,周時軻的合同也沒成功弄到手,而由于失誤,他被家裏勒令出國。

什麽家裏,不過是傅斯冕像林家許諾了利益而已。

他撕了機票,轉身看着傅斯冕的人,笑了笑,“我給你錢,你不要告訴他哦。”

看見對方遲疑着點點頭之後,他把身份證給了自己人,冷冷道:“我要去北城。”

林治晔走後過了一段時間。

江城又下了一場雨,從瓢潑變成毛毛細雨,像柳絮一樣漂浮在空中,落在路燈燈罩上,像掉下來的一層紗。

穿着黑色大衣的青年面色有些蒼白,顯得眼睫濃黑,他指間夾着煙,光點在夜色裏明明滅滅,淡白色的煙霧被黑色的傘面擋住。

沒過多久,一輛粉色的瑪莎拉蒂駛了過來,傅清裹緊羊毛大衣,搓着手下了車。

“我頭一回和人在雨裏談話!”她跺着腳,看見不遠處傅家家裏的燈光,沒好氣問道,“跟傅賢商量好了?”

傅斯冕把傘朝傅清那邊傾斜,“沒有。”

傅清臉色一變,“那我可不敢答應你,不然我哥不把我皮扒了。”

煙灰落在了青年的大衣上,被他漫不經心撣掉,“他已經退休了。”

傅清一愣,随即漂亮的眼睛裏滿眼的不可置信,“傅斯冕,他可是你爸,況且,北城有什麽啊你非要去?那麽幹,那麽冷,會讓我的皮膚變得很粗糙的!”

“有個人。”

傅清是越發看不懂自己侄子了,陰沉冷漠,自私偏執,早些年的溫和早就不知道被他抛去那個犄角旮旯裏去了。

上個月突然說要去北城,但他作為家主,暫時抽不開身,便讓在娛樂圈混過的傅清先去看着,消息還沒來得及怎麽傳開,傅賢就勃然大怒。

傅清覺得倒不至于那麽生氣,這事兒完全可以商量,她不理解傅斯冕突然要去北城做什麽,也不懂傅賢為什麽要發那麽大火。

而且,有個人叫什麽理由?

傅清心底正發笑,恍然想起來,跟傅斯冕已經分手了的那個小孩兒好像是北城的。

她面露驚愕,“你不會是去找你前男友的吧?”

傅斯冕的眉眼在雨幕裏被澆淋描繪得越加清冷精致,帶着一種易碎的朦胧的美感。

“不是前男友。”他糾正道。

“我能問一下,你們為什麽分手嗎?”傅清哈着氣,縮着脖子,“我問了傅斯雅,她說了一大堆,一句有用的都沒有。”

傅斯冕沉默了一會兒,沒有表現出這個話題是禁區的樣子,“吵架了。”

“好吧,他叫什麽名字來着?我記得傅斯雅和我說過,但是我一直沒記住,周,周什麽來着?”

“周時軻。”

“哦對,周時軻,他是北城的嗎?怎麽舍得不要你了啊?”傅清口中的舍得,是指沒人可以舍得傅斯冕現在的身份,将傅家完全掌控在手裏的傅斯冕,周時軻竟然也舍得?

傅斯冕握着傘柄的手微微緊了緊,他語氣變得低落,“怎麽不舍得?”

阿軻喜歡他,又不是喜歡他的錢。

錢留不住阿軻。

他也留不住阿軻。

“行吧,不說這個了,我們還是談目前最主要的事情吧,”傅清跺了跺腳,罵了句該死的天氣,“我幫你去北城可以,但是你父親那邊,你怎麽說服他?”

“為什麽要說服他?”傅斯冕眼裏的淡漠一如往常,“我說了,他已經退休了。”

傅清:“……”這話好像也沒毛病。

沒有把握的事情,他通常不會去做。

傅清清了清嗓子,“你需要我什麽時候過去?”

“明天。”

“……”

“傅斯冕,我是你姑姑,不是你員工!”傅清恨不得給自己這黑心肝的侄子兩下,瞬間她看傅斯冕都不覺得怵得慌了,“傅氏娛樂在北城毫無根基,就算有資産,在過去之前還需要挑選團隊,組織策劃,況且,這都快過年了。”

傅清以為傅斯冕不會同意,結果對方只是想了幾秒鐘,就說,“那年後吧。”

“不過你要以我的名義過去。”

雖然不知道為什麽,不過傅清無所謂,她對名利看得向來不重,她好男色。

事情幾句話就談好了,傅清準備上車離開,走之前,她欲言又止,走了幾步又回身小跑回來。

“我從來不和人正經說這些話,但是傅斯冕,據我所知,你和那個周時軻十月份就分手了,現在已經快過年了,也有三四個月了吧,要是能複合,你們早複合了,要麽是他來找你,要麽是你去找他,可是你們到現在什麽動靜也沒有,沒有見面,沒有吵架,這就是不會複合了,這不是可以和好的征兆。”至少,輕易不會和好。

“我沒有不去找他。”傅斯冕為自己分辨。

“你不着急,你把他放在了最後,”傅清看着傅斯冕這副完全還沒開竅的死樣子急道,“從十月到現在,多久了?這個空窗期足夠人家把你忘上好幾遍了。”

“阿軻不會,”傅斯冕擡起眸子,“我不信他會忘了我。”

他印象裏的阿軻,應該是一直跟在他身後的那個腼腆笑着叫“哥”的男生,而不是揮着高爾夫球杆一杆将人打得彎了腰的周三。

但是,周三才是真正的阿軻。

一想到這一點,傅斯冕就覺得生氣,同時又無端覺得難過。

阿軻是為了讨自己喜歡所以才裝得那樣乖的嗎?

他選擇回北城做回周三,是不是因為,他不需要讨自己喜歡了?

下意識的,傅斯冕否定了這個猜測。

他眸子裏含雜的冰鋪天蓋地,他不相信,也不願意相信,他甚至不能接受周時軻說走就走。

只要周時軻願意回來,想做周三,還是繼續做阿軻,他都會如對方的意。

“你就犟着吧,”傅清看清傅斯冕面若冰霜的表情,似笑非笑,“你是沒吃過苦頭的。”

傅清被氣死了,踩着高跟鞋,鞋跟将說話踩得四處飛濺,她上了車,車輪跟着也将水窪裏的水絞飛,足以說明她現在有多抓狂了。

傅斯冕看着一抹粉色消失在雨幕裏,他握着傘,站在原地,一步未動。

他初見周時軻的時候,印象還是挺深的,因為唐冬冬說這是來表白的人中長得最好看的一個,所以他有了印象,後邊也不知道為什麽,周時軻就和他身邊的人打成了一片。

再表白,他也沒有拒絕,望着男孩子那雙熱烈誠摯的眼睛,他第一次說不出拒絕的話來。

之後在一起的四年,他覺得自己也盡到了身為周時軻男朋友應盡的義務,他回應了對方的每一句我喜歡你,公布關系,見家長,他都做了。

聽着耳邊淅淅瀝瀝的雨聲,傅斯冕想到以往下雨的時候,周時軻總會裹着毯子往他腿上蹭,小聲抱怨“你們江城怎麽天天下雨,我家那裏就不”。

可現在雨下得這樣大,周時軻卻走了,他讨厭江城的雨,也不喜歡他了。

一種巨大的失重感由遠及近的襲來,傅斯冕沒有握傘的那只手在空氣虛無地握了握,只有冰冷的一把空氣。

他第一次真切意識到,周時軻已經回北城很久了。

傅斯冕回去傅家開車。

在門口的時候,門開着,裏頭傅斯雅打電話的聲音傳出來。

“你什麽時候要?我去給你拿。”

“吳老師拿不到,我可說不定哦。”

傅斯冕聽了一會兒,之後,他丢下傘濺起一褲腿的泥,大步走進客廳,他朝傅斯雅伸手,“電話給我。”

傅斯雅握着手機,被突然沖進來的傅斯冕吓了一跳,傅斯冕背光而立,面容處在陰影裏,他面無表情,視線落在傅斯雅的手機上。

“傅斯冕?”男生的嗓音一如既往的熟悉,只不過語氣變了,跟之前叫“哥”那時候的乖巧不一樣,“姐姐把電話給他吧。”顯得非常無所謂。

周時軻本身不想要那堆東西的,但他找時間算了一下,才知道那六年,他寫下來的全部東西,幾乎都在江城,如果傅斯冕拿它們去盈利,周時軻不确定自己會做出什麽事情來。

在将手機接過來之前,傅斯冕在大衣上擦幹淨手指上的雨水,他骨節被水裹洗得慘白,顯得僵硬而又不自然。

“喂。”傅斯冕的聲音嘶啞,像是受傷後的野獸從喉嚨發出的一聲短暫的哀叫。

那頭只能聽見男生緩慢的呼吸聲,節奏規律,紋絲不亂。

像是過去了很久,周時軻用有些惡劣的語氣懶洋洋打了招呼:“嗨,別來無恙啊,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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