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酒後真言
都說糖尿病人吃什麽都不香, 但這頓飯是例外,有了紅燒羊肉壓陣,Jimmy享用生平難得滿足的一頓饕餮,他似乎回到自己的二十年代, 那個一人獨飲一件啤酒, 也能面不改色,不必擔心第二天空腹血糖的時代。這頓飯在金曼曼看來是很成功的, Jimmy喝到第三瓶時就完全多了, 拉着林陽絮絮叨叨, 全在憶當年,不過, 他說起家鄉話, 所以Irina和金曼曼大概都是聽不懂的。
一頓飯吃了四個多小時, 最後一箱啤酒見底, Jimmy去吐了兩次, 總算不喊‘我還能喝’了, 剩下三個人都沒有喝醉, Irina喝紅酒, 林陽喝了很多啤酒,但臉不紅氣不喘, 金曼曼幹脆一口沒喝,三個人合力把Jimmy送回酒店, 把他放在床上, 呈側卧姿态,又給他墊了個塑料袋, 善後工作才告結束, 金曼曼很想幫Jimmy脫鞋, 但還是忍住了——Irina好像已經很美國化了,并不在乎丈夫穿鞋上床,但金曼曼還是忍不住多事地心疼酒店上好的床品。
“你還好吧?”
等電梯時她問林陽,“我可以自己打車回去,不過我先幫你叫好代駕——”
話音剛落,她趕忙扶住林陽,林陽一只手按着她的肩膀借力,一只手捂着嘴就說了三個字,“洗手間。”
他應該在極力憋着不吐,金曼曼不敢再說什麽了,一邊拍着他的背安撫,一邊帶他疾步走進電梯,猛按大堂那一層,電梯下行時林陽明顯顫抖了一下,金曼曼在心底瘋狂祈禱他別吐在電梯裏,還好,林陽忍耐力很強,酒勁也都是一陣一陣,等到了一層,他幾乎已經可以自己走了,金曼曼只需要扶一扶方向。
她在洗手間門口等了十幾分鐘,林陽再出現時,臉上已經是一片潮紅,他應該是吐了好幾次,外套不見了,襯衫倒還幹淨,領帶團巴團巴握在手裏,領口開了幾顆,金曼曼問,“西裝就不要了?”
那件西裝不便宜的,至少要四五萬,而且應該是定制款,就算沾上了嘔吐物,金曼曼覺得就這樣扔掉也很可惜。林陽反應比平時要遲鈍一些,過幾秒才揮了揮手,“不想要了,送給門童吧。”
好吧,金曼曼也不能進男士洗手間去撿回來不是?她小心地扶着林陽,“還能坐車嗎?要不要開個房間休息幾小時?”她可以幫林陽開好房間,就不送他上去了。
“沒事,我喝點冰水緩一下就行了。”
林陽看起來正在逐漸清醒,自動拐進大堂吧,要了兩瓶冰礦泉水,“你先回去吧,自己叫車可以嗎?”
金曼曼倒是更寧願他上樓去,現在這樣叫她怎麽走?沒見大堂吧裏幾個客人都虎視眈眈地看過來了嗎?他們可不知道林陽剛才吐過,估計順着深V線往下看,見到隐約起伏的胸肌,只覺得秀色可餐。
——這要是林陽被女的纏上,也就算了,最怕他被男的撿走,那後續金曼曼就過意不去了。“我沒事的,現在才九點多,那我一起上車回去吧。”她再次感到不會開車的不便。
林陽揉了揉眼睛,他的思緒仍是不完整的,回話也很慢,冰水拿到就抵着自己的額頭做冰敷,富二代為了生意進出酒局,喝醉了一樣狼狽。金曼曼看着他,心想林俏大概是絕對吃不了這個苦的,也沒有安排飯局的能力。雖然林俏的母親是學霸,似乎要比林陽的母親更聰明一點——她不禁開始好奇,後天的培養和先天的遺傳哪個更重要。由于林總看起來哪個小孩都沒管過,這個問題也可以變成,社會層面的期待對于人格的雕塑有多重要。
算是個好老板了,至少沒推她去擋酒,當然,或許也是因為Irina不需要她來喝,便已經被搞定,金曼曼不願進企業做事,就是因為這點,長得好看的女員工太容易被當成商業飯局上的工具人。大家都喝,連老板都喝成孫子,憑什麽你不喝?
世上不靠喝酒能做成的生意大概還是太少了一點,或者說,凡是不用靠酒談的生意,都對其他的素質有更高的要求,酒不是必需品,但是很多人都喜愛的捷徑,林陽可以用它來彌補自家企業并不特殊的競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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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燒羊肉,不是我在N市吃到的味道。”
他說話時還閉着眼,冰水從額角滑下,好像汗珠,潤濕唇瓣,嘴裏傳出一股濃烈的薄荷香——看來吐完後是吃喉糖了,金曼曼有時覺得林陽的風度有些在學荀嘉明,但他在酒後對這些細節的注意又顯得很精致。(荀嘉明也有需要喝酒的時候嗎?有嗎)
“啊?”金曼曼反應了一下,才明白林陽是在聊天。“嗯,的确不是,我要求減糖減鹽,用低鹽醬油做紅燒。你吃着會覺得太淡的。”
林陽‘嗯?’了一聲,似乎是在表達疑問,聲音從喉嚨裏送出來,有點慵懶,“為什麽?”
“因為朱總有糖尿病,而且在國外多年,我猜他肯定是有在控制飲食,糖尿病不能吃太多油鹽的。有控制飲食習慣的人,會覺得一般餐館的菜太鹹。為了預防這個可能性,我特意叫老板做得淡一些,多放香料——後來開餐後,我看了下朱總的飲食,他的确在吃口味較淡的幾道菜,所以就沒請廚房再放點鹽。”
菜做淡了好協調,做鹹了不好挽回,金曼曼覺得這是很基礎的考量,不過,或許別人是做不到這麽細致的,從林陽含笑舒展的眉眼來看,她的服務應當是能讓客戶滿意。“做得很好,曼曼。”
金曼曼也忍不住跟着小小地笑一下,今天她行程太滿,情緒也太滿了,下午和Irina在一起,不免想起往事,到現在心頭都有些麻麻的餘味。林陽的誇獎雖然不誇張,但卻是很好的療愈。
“你是不是很奇怪,朱總這麽懷念N市,為什麽這麽多次都不回去看看?”
林陽擰開冰水灌了半瓶下去,他的酒看起來完全醒了,他掏出手機叫代駕,“走吧,去門口,代駕就在門口等。”
一行有一行的生意經,這一帶是飲食街,又有酒店,代駕自然多了。金曼曼跟在林陽身後,“我是蠻好奇的,既然能回國,應該不是有案底吧?”
“不是,只是回去了也沒意義,”林陽說,“他是欠債偷渡出去的,那一次創業失敗後,親戚朋友都借幹了,他自己偷渡出去,親戚朋友只能逼他留在國內的妻子和兒子,他們最後也去外地躲債了,後來,朱總在美國是靠結婚取得身份的。”
他頓了一下,“他發家也靠二婚妻子給他做天使投資,所以朱總有很長一段時間沒有回國,等到他二婚妻子去世之後,他可以回國了,但他前妻和兒子已經失蹤了。”
“失蹤了?”金曼曼愕然。
“對,不知所蹤,這些年投入了很多金錢去找,但已經找不到了。不知道他們去了哪裏,是不是發生了什麽意外,他兒子消失的時候才十三歲,初中辍學,現在長相應該也和從前有很大不同了。”
林陽面無表情,金曼曼說不出話,難怪朱總不願意回去,最重要的人都已經不在了,而且完全是被他連累,回到N市也是觸景生情。“難怪,朱總看起來那麽……”
“不快樂。”林陽幫她說完,“他雖然已經非常有錢,可以養得起Irina那樣的奢侈品,每個月光是財産孳息都過百萬,但是,的确,朱總是個孤獨的人,有時候有點可笑,有時候你會覺得他像個可悲的小醜,越誇張越可憐。”
代駕走上前來,他們沉默了一會,金曼曼出面交涉,禮賓也把車開到了酒店門口,他們給禮賓付了小費,金曼曼扶着林陽鑽進後座,林陽讓代駕先送金曼曼回家。
她人已經在車裏了,而且還想繼續聽八卦,金曼曼便沒有下車,而且考慮到代駕,她的聲音放得很低,“是真的失蹤了嗎,朱總真的有去找嗎?欠的錢還清了嗎?”
“三倍還清,他發動所有曾經的債主去找,也報了警,但用處不大,其實每年我國報失蹤的人口還有十幾萬,躲債失蹤的,再也找不回來不稀奇。現在最好的期望是,他們換了身份,已經有了新的安穩生活,并不知道朱總在找他們。”
林陽說,“但朱總也已經半放棄了,他開始準備要個新的小孩了。”
“最後還是回歸理性。”金曼曼有些悻悻然,不知為什麽,或許是沒有看到朱總在暴風雨中撕衫怒吼,酗酒消沉。“他有錢,他還是最後的贏家。”
“贏家嗎?這是最大的折磨才對。”
林陽不以為然,他轉過頭,做了個附耳的動作,傾身自以為竊竊私語,其實說得很大聲,“他一輩子所追求的東西,如果得不到,他一直有念想,有寄托,他可以安慰自己,是他不夠有本事,如果他辦得到,他能擁有一切。”
“但他偏偏得到了,這下就沒有任何幻想的餘地了,他發現夢寐以求的東西,到手了也不過如此,他照樣空虛可悲,而他的錯誤已無法彌補,終其一生他都會有一個巨大的疑惑,他們到底去了哪裏,他已經知道了,他付出這麽多代價得到的東西根本就不值得。”
“但他不能承認,承認了,他就成了徹底的失敗者,活着的每一天,他都要強顏歡笑,變本加厲的證明自己的年輕和開心,年輕,他還可以從頭來過,開心,他已經得到了他想要的,他不需要更多。”
“曼曼,曼曼。”
林陽突然開心起來,他幾乎是枕在金曼曼肩上,語無倫次呢喃着說,“我見過太多富人和他一樣可悲,我告訴你,我希望他也和他們一樣追悔莫及——”
他是誰?答案似乎昭然若揭,但林陽也沒說清楚,他的眼皮不斷下沉,腦袋沉甸甸地擱上了金曼曼的肩膀,大概過了一會,在朦胧睡意中他想起了她是個女孩子,于是又用最後一點力氣,倒向另一側,他的腦袋‘嘣’的一聲砸到車窗,林陽也沒有醒,并且很快發出了輕輕的呼聲。
代駕從後視鏡裏看了他們一眼,“男朋友啊?”
“老板。”金曼曼說,她塞了一個小靠枕在林陽頸下,“師傅,開得慢一點可以嗎,不然他碰頭。”
代駕師傅爽快地答應下來,并且立刻和金曼曼建立了階級共識,“有錢人!”
他哼地笑了一聲,“有了錢就開始叽叽歪歪,這錢不想要可以給我——這代價我樂意出。”
他被自己逗笑了,咯咯樂了起來,但金曼曼沒有應和,她側着身子,若有所思地望着林陽的睡臉。
他潤紅的唇瓣微張着,看起來是個很标準的酒後富二代,金曼曼其實覺得林陽說得很對,金錢并不能避免可悲,現在她逐漸明白這個道理,金錢與悲傷疊加,會讓悲傷更加絕望,因為他們已經知道,有了錢也不能解決自己的問題。
她只是覺得有點好玩,有點奇怪,她沒想到林陽對這個道理認識得如此深刻——看來他也不完全是個百分百定制的社畜接班人,說不定林陽也有自己的叛逆青春呢。
想象着林陽年少時的樣子,她忍不住輕輕地笑了一聲,又很快強行忍住,不知出于什麽心理,金曼曼主動舉起手機,拍了一張林陽的醉顏。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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