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章節

那道炙熱的目光,把自己的視線移向別處。手指甲掐進肉裏,極力平息着心裏的那一抹悸動。明明知道,今生已經與此人無緣。不知道為什麽,她仍然控制不住那狂熱的心跳。

這心跳加速臉紅耳熱的感覺,一如往日相戀時一般。

只可惜,他們兩個人卻像唐婉那首釵頭鳳裏描述的一樣,人成各今非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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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瑕,你給我一個解釋

“瑕瑕,你能不能給我一個解釋?為什麽,我只出差了一個月,你就從我方寒的準女朋友,變成了別人的妻子?”

“方寒,你用腳趾頭想想,也知道是怎麽回事兒——”

那磁性的聲音,對白無瑕來說具有致命的誘惑力。

一聽到這個熟悉的音質,她心裏莫名其妙的産生一種想要撲進他懷中痛哭一場的沖動。可理智卻明明白白的告訴她,離這個男人遠點再遠點兒。從她坐上金家花車的那一刻起,她就沒有了跟這男人相戀的資格。

“什麽意思?”

“既然你非要我說,那我就告訴你。你方寒是副市長的兒子,金竹疏卻是市長的兒子。一個副字,就注定了門第的高低。我又不傻,怎麽可能放着市長的兒媳婦不當,去當一個副市長的兒媳婦……”

絕情的話語,說得輕松至極。

心裏的痛,卻排山倒海的湧來。

如果恨能讓他好過一點兒,她寧願用恨結束她和他之間的這段愛戀。

寶馬的車門被打開,那個溫文儒雅的男人已經站在了她的面前。他不顧一切地抱住她,在她的耳邊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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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瑕,我們認識三年零四個月。你白無瑕的價值觀,我比誰都清楚。如果說有人逼迫你嫁給金竹疏,我可能相信。如果說是為了門第,你才嫁給那個小子,打死我,我都不會相信——”

“你相信也好,不相信也罷。”她強行掙開他的懷抱,掙開那個她想依偎一輩子的懷抱,“事實就是這樣,不容你不信——”

提着自己的菜籃子,決絕地向前走。

如果不是強行克制着自己,她一定會轉身撲過去,撲進那個溫暖她身體也溫暖她心靈的避風港。

微風淩亂了她的發絲,纏在脖子裏出奇的癢。

随手拂一拂自己的秀發,狠着心朝着菜市場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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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憑直覺,她就能感受到身後的那一道視線,炙熱專注癡狂到無法移開。可她只能無視他的綿綿情意,走向那個充滿折磨和羞辱的地方。

對一個結了婚的女人來說,金家才是她該停留的地方。

她白無瑕該陪伴的人,是那個叫金竹疏的家夥,而不是他方寒。

過去的一切,該說拜拜了!

那個曾經給過她溫暖和愛情的男人,應該遺忘得幹幹淨淨!

理智告訴她該這樣做,卻不知道她的心能不能做得到!

白無瑕,你真能做得到嗎?

過去的情愛,你真能忘卻真能放得下嗎?

心裏有個聲音,清晰地告訴她:忘不掉,永遠忘不掉!因為她的心,已經飛回了那個熟悉的校園。她的腦海裏,全是那個人的影子。記憶就像無法關閉的閘門一樣,一瀉千裏勢不可擋!

那個純潔浪漫的校園愛情故事,再一次蕩滌着她的心房。

那個名叫方寒的溫潤君子,再一次占據了她的整個心靈。

浪漫的相遇

大一那年,白無瑕一個人到外地求學。

從來沒離開過家門沒離開過媽媽的她,很想念家很想念媽媽。大學的日子,本來就非常的無聊。尤其是到了周末,時間就更加難熬。離家近的同學們,都陸陸續續的回了家。她這個離家兩千裏的人,只能靠逛街打發時間。

那年春天的一個周末,她和同寝室的室友一起逛街。逛到了晚上,才準備打道回學校。倒黴的是,卻被一幫醉酒流氓圍住了。任憑她們兩個人怎麽求助,冷漠的路人卻都躲避瘟疫一樣避開了。

就在她絕望之際,一個身着警服的男子出現在面前。

他只大吼了一聲警察,那一幫醉鬼就逃命似的沒了蹤影。

“警察同志,謝謝你——”

“其實,我根本不是什麽警察——”他溫文爾雅的笑了笑,拿出了自己的學生證。“我是警校的學生,叫方寒。得虧這身學生制服,要不然,我還真不是這幫家夥的對手……”

那燦爛的笑容,一時之間蠱惑了白無瑕的心。

她那俏麗的臉上,閃過一抹羞澀的紅暈。

“我叫白無瑕,是師大的學生。目前,正在讀大一——”

“白無瑕,好名字。人如其名,恰如其分——”

他的贊美,令她臉上的羞澀更濃。

她掩飾性地笑笑,轉移了話題,“方先生,聽口音你好像不是本地人吧?”

“我家是d市的,離這兒挺遠——”

“你是d市的?”白無瑕驚喜地叫起來,大有老鄉見老鄉兩眼淚汪汪之激動狀,“我也是d市的,原來,我們是老鄉啊——”

方寒的喜悅,似乎不必白無瑕少。

他伸出自己的手,跟這個美麗的女老鄉握了握。只顧盯着那美麗的臉龐看,竟然忘記了還握着人家的手。直到白無瑕咳嗽一聲,強行把自己的手抽出來,他才後知後覺的傻笑。

“只顧激動了,竟然忘記男女有別了——”

“沒關系,知道你不是故意的——”

“什麽是千裏姻緣一線牽,我算是知道了。”室友不滿意自己被冷落,調侃着兩個相見恨晚的人,“什麽時候,月老也賜給我一個又帥又酷又有愛心的老鄉哥哥呢?”

兩個人被她這麽一說,都不覺紅了臉。

一種無法名狀的情愫,在兩個青春年少的人心中暗暗的滋長。

從那次相遇後,方寒經常來師大找她白無瑕。

接下來的日子,她再也不知道什麽叫孤獨寂寞。每一個周末和假日,她都過得精彩充實,看電影,跳舞,逛公園,花前月下濃情蜜意。

一晃,三年多過去了。

兩個人原本以為,等白無瑕畢業以後就能修成正果,踏上向往已久的紅地毯。哪知道命運作弄,她和他終是有緣無分!

通情達理的老公公

時令已經過了八月中秋,暑氣卻依然不見消退。

提着菜籃子在市場上轉了一圈,白無瑕早已經滿頭細汗。瞅瞅菜籃子裏購置齊備的食材,終于松了一口氣。

她白無瑕長這麽大,從來沒有去過菜市場。

沒想到成為金家新婦的第一天,就提着菜籃子進了這又髒又腥的地方。她進菜市場買一次菜,那倒也沒什麽。只是她不知道,這樣的日子什麽時候才是個頭兒。

回到金家時,已經是十點鐘。

本來準備回房去沖個涼再做飯,一看這鐘點就打消了沖涼的念頭。她迅速走進廚房,把已經剁成段的排骨放在水龍頭下沖洗,瀝幹血水放到一邊待用。把蝦洗好,盛在一個盤子裏。

正在擇菜時,金盛蘭突然進了廚房。

他在冰箱找食物時,才發現在廚房忙活的人不是貴嫂而是白無瑕。

“瑕瑕,怎麽是你在做飯?”

“爸,貴嫂老家有事,請假走了。媽說,讓我臨時給大家做幾頓飯。我是生手,做得比較慢。所以,才早點兒動手——”

突然響起的聲音,把白無瑕吓了一跳。

她急忙把手在那粉藍色的圍裙上擦了一下,小心翼翼地答話。金盛蘭雖然不是掌握別人生死大權的皇帝,卻是金家人頭上的天。不要說她白無瑕,就是林美蘭也不敢忤逆他。

“瑕瑕,你一個小孩子,從來都沒有下過廚,怎麽可能會做飯?”臉色頗為不悅,質問金家女主人的行蹤,“你媽呢,她幹什麽去了?”

金盛蘭的不悅,讓白無瑕有些心驚。

她平息了一下心緒,為林美蘭開脫。

“我和阿竹結婚這些天,我媽可能有點兒操勞過度。她身體有點兒不舒服,所以才回房間裏躺一會兒——”笑,“凡事總有第一次,做飯也一樣。做過這次,下次就不覺得難了——”

“年輕人肯上進,這是好事兒。但是,也不要勉強自己。如果真做不來,你跟爸說一聲——”拍拍她的肩膀,低語,“瑕瑕,只要有爸在,我就決不允許別人欺負你為難你……”

金盛蘭走了,白無瑕卻莫名其妙的紅了眼圈。

從小到大,她從來沒有感受過父愛。沒想到嫁了人之後,竟然遇到金盛蘭這樣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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