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季懷之總有不好的預感,她回想起和林止淵相處的點點滴滴,而此時林止淵說過的一些話突然很清晰地在她腦海中想起。

尤其是那個關于《餘有秋》的故事,她總能想起她說故事時的樣子,她的語氣、她的神态,無一不是在對季懷之傳達着什麽。

這樣想着,她打了個電話給沈又言。

“懷之?”

“沈老板,有關止淵,我想問你點事。”她坐在走廊邊上的長椅,有些忐忑,面前經過的同事沒一個人在意她。

“你說。”

“止淵她,第一部 投稿到你們出版社的小說,是個什麽樣的故事?”

她右手撐在神旁,指尖焦躁地輕敲着椅子,聽得人有些煩躁。

沈又言那裏沉默了好幾秒,說:“就餘有秋啊,不過以前寫得可不怎麽樣,改成現在這樣就挺好的。”

“啊……”季懷知不知道現在的自己是什麽樣的心情,她無法去形容,只能又問:“那稿件,你還留着嗎?我想看看。”

“這樣啊……那你等我一下,找到了就發給你。”

季懷之道了謝,她不知道沈又言那裏是什麽想法,或許她和楊蕾都能感覺到自己和林止淵之間不尋常的關系,就像她也能看得出來,沈又言和楊蕾的關系一樣。

沒過多久,手機響了提示音,她點開來,是沈又言發來的文檔。

文檔名稱就叫《從秋天開始》,老實說,從名稱上完全推測不出來主要內容,這個名稱更顯得文藝一些。

點開內文,季懷之開始閱讀起來,正文并不是以第三人稱去敘述,而是直接啓用了第一視角“我”,去告訴讀者整個故事。

和《餘有秋》不同的是,內文更簡潔且更明确地去表達了核心,不像現在這樣多用隐喻和修飾,讓讀者去猜作者想表達的,看完之後,季懷之只覺得內心有一股突如其來的荒涼感。

因為故事裏發生過的所有事情,都和林止淵身上經歷過的的互相貼合,故事裏的“我”,就是林止淵本人,她寫的是自己的故事,而不是在創作一個故事。

1965年,一個叫高連的男嬰被丢棄在南鳴市一家孤兒院的門口,往後十餘年,他都以孤兒的身份在這個世界上活着,直到十一歲那年,一對有錢夫婦出現在孤兒院門口,告訴院長他們要領養一個小孩。

高連憑着乖巧被有錢夫婦選中,後來改姓林,成為有錢夫婦的養子。有錢夫婦是經商的,主要做珠寶生意,因為夫婦中其中一人的問題,生不出孩子,所以只能折中選擇了領養的方式,那個年代很看重繼承,尤其重男輕女,男人繼承家族生意和香火是首要的,改名後林連也确實被自己的養父母捧在手掌心,他甚至都想到了自己會有一個前途無限的光明未來。

那是孤兒院其他的小朋友再擡頭仰望都難以企及的。

不過短短兩年,原本不孕不育的養母突然傳來懷孕的消息,當時的林連還沒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才十三歲的他只想着,自己要有弟弟或妹妹了。

有兄弟姐妹的喜悅感在孩子出生後,被徹底結束。

他有了一個弟弟,叫林尚。

能繼承家族香火和生意的血親出生了,所以沒有血緣關系的林連自然而然地就被養父母放棄了,他們雖然繼續養着他,卻再也沒有像當初那般疼愛她了,他們滿心滿眼都是林尚。

林連本是孤兒,他更清楚如果自己不想回到孤兒院,就必須抓着現在的養父母,雖然未來可能沒有以前明亮了,但是再怎麽樣,他只要在這個家裏一天,未來的境遇總會比孤兒院的其他小孩更好一些,所以他全力釋放自己的保護欲,去保護自己的弟弟,呵護他、疼愛他,陪他玩耍,一直到他長大,他都是一個稱職的好哥哥。

但是林尚沒有心,他仗着自己是親生的這件事為所欲為,好幾次當衆羞辱自己的哥哥讓他難堪,卻從來沒受到過一丁點的懲罰,取而代之的還有永不缺席的偏愛。

林連二十七歲那年和一名女子兩情相悅,兩個人在交往三年後結婚,那時候的林連還沒有搬出去住的能力,也買不起房,所以只能繼續在領養家庭裏待着,不過是林連結婚後,林尚有了天翻地覆的改變,态度變好了許多,以至于連林連都誤以為,他和林尚之間其實也可以好好相處。

兩個人在結婚一年後生了個女兒,也就是文中的“我”。

盡管“我”的媽媽曾多次向丈夫投訴林尚不懷好意的龌蹉眼神,還有老是偷偷摸摸帶着“我”出去玩的事,但是林連只覺得,那是林尚表達善意的方式,他和林尚多次喝酒夜談,林尚總會說一些小時候的事情,包括他自己很抱歉對林連做過的那些事,還有現在想要彌補的心思,這些林連都相信。

直到妻子以離婚作為要挾,林連這才帶着妻女搬到北方的蘇倫市定居,每一次都只有林連一個人會回去探望家人,“我”的媽媽總會禁止“我”再去接觸關系親密的大伯。

直到“我”十五歲那年,一天放學從超市回家,打開大門看見滿屋噴濺的鮮血,還有大伯坐在客廳中央的沙發上朝她招手,她莫名地就聽了他的話,關上大門,讓自己和大伯共處一屋。

大伯和“我”說了不少話,而“我”就只是安靜地,像個木偶一樣聽着,期間看着滿地鮮血,還有從大伯坐着的那張沙發後面露出來的一只手,她總感覺像是一場夢,仿佛這都不是真的一樣,直到最後她問了一句話。

“為什麽不把我也一起殺了?”

大伯怔住了,他低下頭,握着刀子的手收緊又松開,最後只說了一句:“最多十二年,我會來找你的。

“我”曾經不知道為什麽是十二年,而不是三年、五年、十年,不過後來我知道了。

十二年後,正是“我”的媽媽第一次遇到林連的年紀。

後來在大伯的指示下,“我”報警了,警察來了之後制服了大伯,而“我”在被保護下送往醫院。

不過兩個小時的時間,這個家裏發生的一切,真實的、虛構的,人盡皆知。

後來“我”的奶奶,大伯的親媽,動用了所有關系,讓大伯成為一個精神病患者,最後只得了個強制治療的結果。

她在傾盡全力保護自己兒子的時候,是不是也忘了,是自己的兒子殺了自己的兒子,不過一個是親生的,另一個不是,後來她也曾打過電話來,在電流滋滋作響的話筒裏,後悔自己不該去一趟孤兒院,更不應該領養高連。

嗯,曾經被她放在手心呵護的養子,此時不過是一個叫高連的陌生人,一個害自己的兒子變成殺人犯的陌生人。

大伯被強制治療後,“我”過上了一個人的生活,并且開始籌謀着,十二年後的複仇計劃。

季懷之倒吸了一口涼氣,她回過神來,頭頂的日光燈年月久了,不再像從前那麽亮了,襯得她留在地上的影子有些模糊。

轟隆一聲雷鳴,随即是倒了沙子一樣的雨聲,她奔出警局,招了計程車就往林止淵的家趕去。

她很清楚林止淵要幹嘛,她可以去阻止她。

來到林止淵的家,現在時間差不多傍晚了,她屋內沒有開燈,門鈴按響了很久也沒等到有人來開門,她沒有鑰匙,自然也進不去查看,摸出手機,看了一眼上頭的日期。

10月19日,她明明還有時間。

她抖着指尖,撥打了林止淵的號碼,可是拿腔作調的女聲卻告訴她:“您撥打的電話,暫時無法接通,請稍後再撥。”

她翻着聯絡部,找到了另一個人的號碼,沒有絲毫猶豫,她撥通了。

技術科職員周真實正坐在工位上吃零食追劇,下班後她只要不做什麽犯法的事情,借用一下局裏的WIFI不是什麽大事,整個技術科裏現在只有她一個人還留着了。

“唉?季懷之,找我幹嘛呢?”

真稀奇,這個長期不聯絡的人,現在也能主動聯絡她。

一定有問題。

“有點事想讓你幫個忙……”季懷之說話很直,她也沒有時間可以彎彎繞繞。

“唉……”周真實按下了暫停鍵,皺起了眉頭,“大忙不行,小忙可以,一頓飯。”

“成交。”

周真實在季懷之的催促下,開始查起了林止淵的電話定位,眼看屏幕上的信號一直在往遠處去,最後在南鳴市停下。

季懷之一聽定位在南鳴市,只覺得心跳漏了一拍,她抖着嗓子又問:“能不能再精準一點?”

“能,不過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第三個人知道我們就等着受處分。”私下調查在工作守則裏是不允許的。

“一星期的奶茶。”

周真實嘴裏叼着薯片,十根手指又在鍵盤上動了起來,最後定位結束。

“地址顯示,是在南鳴市東區平安路四十五號。”

南鳴市東區平安路四十五號,那是林尚的住宅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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