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畫地為牢
那一刻, 沈常樂被他弄得神魂颠倒,已經找不清北了,突突地聽到這句告白, 一時間怔了許久,還沒有想出什麽, 就被他拖進一場癫狂的愛裏。
過後, 路聽野抱她去浴室清理,替她擦幹,吹頭發, 把人再度放在床上掖好被窩, 此時已是萬籁俱寂的深夜。
沈常樂靠着男人發燙的胸膛,好不容易幹爽的皮膚又被燙出一身汗來。冬天的時候抱着他是很舒服的,熱熱的,像只暖爐,可到了夏天就忒難受了。
沈常樂在他懷裏換了好幾個姿勢, 都覺得熱, 最後幹脆翻身過來,面對着路聽野, 對上他絲毫不見困倦的眼睛, 她抿了抿唇,小聲說:“你說的那句話是什麽意思.....喜歡我很久?”
她眨了下眼睛,笑着, “該不會你以前是我粉絲吧?我就說呢, 你一開始就是沖着我來的, 還騙我無家可歸。比演員都會演。”
路聽野哼笑, “我才不是你那些腦殘粉。”
沈常樂氣不過, 打了一下他的肩膀, “什麽腦殘粉!說話注意點!”
路聽野抓住她的手,捏了下,忽然翻身,單手撐在沈常樂身旁,另一只手去撩自己的頭發,把頭發全部往後弄,露出光潔英挺的額頭,“你仔細看看,你真的不記得了?”
男人把臉送過來,一雙雪亮的眼睛仿佛藏着星,滿是期待。
他這樣反常,把沈常樂的好奇勾了起來,她很是配合地仔細瞧,縱使他這張臉,她早就刻進了心底,無數次地想念過,在分開的那一個月,她幾乎夜夜夢見他。
“記得什麽?”沈常樂除了帥,沒看出別的名堂。
路聽野皺了下眉,心想難道高中時的他和現在差這麽大?不對啊,他那時也挺帥的,不至于被人忘記得一幹二淨的。
唯一的解釋就是,沈常樂遇過的帥哥實在是太多了,而當年他那麽小,早就不知被她扔在記憶深處的哪個角落,落灰上鎖。
路聽野想通了,嘆氣,頹喪地把手垂下來,癱在床上,對着天花板幽怨道:“沒良心的。”
沈常樂被他氣笑,“你一個人在這演什麽戲。你不去當演員真的可惜了,你這麽會演,又會加戲,又會編故事,又有信念感,有你在的劇組能少請一幫人。”
“我其實拍過電影。”路聽野意味深長地看過來,說了這麽一句讓她摸不着頭腦的。
Advertisement
“拍過電影?誰拍的?”沈常樂吃驚。
“你。”
“我?”
“嗯。你不記得了嗎。”路聽野看着沈常樂迷茫的雙眼,心裏涼飕飕的,像一只漏風的稻草人,說不出的惆悵的滋味,“你還記得五六年前你去過江城嗎。”
沈常樂大腦立刻搜尋五六年前,嗯.....十八十九歲,大概是她大二大三的時候。
“你說你要拍一只微電影,在大馬路上找人當你的主角,找來找去.....你就找到我了,姐姐。”路聽野說着,聲音低沉了下去,像一截蓄着白灰的焚香,渺如煙雲,拉着人陷入回憶裏。
那天的天氣,季節,溫度,天空的顏色,下午幾點幾分,他都沒有忘記。
甚至清楚地記得她那軟煙羅的長裙上繡了幾朵鳶尾花。
軟煙羅是江城當地的特色。許多游客都喜歡在店裏買一件穿上,再撐一把花蝶圖油紙傘,穿梭在煙柳如雲的水鄉古鎮裏。
在想念她的每一個深夜裏,他都曾翻出這段回憶,一個人默默地咀嚼,默默地在深淵裏仰望一輪月亮,他做着只有傻子才會做的事,就連他自己都覺得傻,可誰能笑話他試圖摘月的輕狂,少年無知亦無畏。
沈常樂的心毫無征兆地跳動起來,刮過一場劇烈的暴風雨。
--“你該叫我姐姐。”
女孩表情矜淡,猶帶一絲傲氣。
沈常樂怔怔地看着面前的男人,手指觸上他額角還沒有完全愈合的傷口,傷口周圍凝着暗紅色的血跡。
這一抹血色,把她帶到了記憶的深處,一個模糊久遠,幾乎被她忘掉的影子和路聽野不斷重合,直到嵌在一起。
一個額頭上永遠帶着傷口,笑起來幾分痞氣,拖腔拿調喊她姐姐的男孩。一個喊她姐姐,卻半分沒有自覺,總喜歡做一些壞壞舉動的男孩。
--“對了,你叫什麽啊?”
--“我叫弟弟啊。你這麽喜歡當人姐姐,那你就喊我弟弟呗。”
直到離開江城的時候,她都忘記問他的名字是什麽。
他給她喊弟弟,想讓她短暫地忘掉內心深處壓抑的痛苦,即使他一點也不想當她的弟弟。
“.......那是你?”沈常樂張了張嘴,心跳撲通撲通地跳着。
難怪他要把頭發撩起來,那時的他還是剃着寸頭,渾身桀骜不馴的戾氣。
路聽野知道她這是想起來了,懸着的心落地,她記得他。她記得他。
“是我。沈常樂。”路聽野印上她柔軟濡濕的唇瓣,“你就沒聽出來,我那時每一次喊你姐姐,都是在哄你高興?”
把她牢牢地困在臂彎裏,好似這樣才是真正的擁有她,整顆心髒都獲得了滿足。
沈常樂無端地紅了眼睛,薄薄的霧氣凝在眼前,她擡手打了一下他的肩膀,“你那時就欺負我!你才十五六歲你就欺負我!”
“......因為你太漂亮了。”路聽野抿唇,聲音溫柔低啞。
沈常樂一愣,又好氣又好笑,連連打了他好幾下,“小流氓!才十五六歲,懂什麽漂亮啊!”
這的确是他卑劣又膚淺的心思。
見到她的第一眼就覺得她漂亮,太漂亮了,像靠着吸人精魄為食的妖精。若非如此,怎麽能長成那樣一張桃花面。
路聽野收緊手臂,用一種把她融進骨血的力道抱着她,十六歲那年他就想這樣做了。
對她,欲./望是不分年齡的,只有強烈和更強烈兩種。
“想你好多年了。姐姐。”路聽野啞着聲音,貼上她的耳廓,親吻着一抹緋色嬌豔,把滾燙的體溫渡過去,讓她也熱。
沈常樂含糊不清地回應,“可當年我們也只見了三天.....”
三天而已,很多細節她都已經忘記了,只模糊地記得他永遠跟在她後面,替她扛相機,陪她找景,然後乖乖地配合她說的每一句話。
“三天夠了。”
“嗯?”沈常樂仰着頭,迷茫地看着他,陡然間有些不認識他了,他遠比她想象的更執着,更深邃。
為了得到她,他能賭上這麽多年的時光。
“夠我想你一輩子。”
路聽野很難再抑制,只能翻身又壓上去,再度嘗一嘗十六歲就想壓的女人是什麽味道。
知道路聽野偷偷喜歡她這麽多年後,沈常樂心軟的那一面又被勾了出來,以至于這幾天格外縱着路聽野,到了第三天,她就有些消受不起。
二十出頭的男人就是野肆,像一頭不知餍足的狼,永遠喂不飽。完全應了他說的那句話,碰他的臉他都能石更,都不需要她多挑逗。
沈常樂腰酸背痛,一氣之下搬回了春和公館。
【你這兩天自己住】
路聽野無奈地看着消息,反思一下自己這兩天哪裏做的不好。想了一圈,他自知沒有錯處,唯一的錯大概是晚上沒準她吃冰激淩,總不至于這點事就要離家出走兩天吧?
【就因為我沒給你吃冰激淩?】
沈常樂躺在家裏,沖着手機翻了個白眼,【你這種毫不節制的人不配擁有女朋友。】
過了幾分鐘,對方才慢吞吞回複:【....可我才二十一。】
沈常樂:【?】
小流氓:【這年紀就是比較強烈啊....更何況我吃素這麽多年.....再說你長這麽美.....】
沈常樂趁着他沒有一發不可收拾之前發過去一連串的問號,一氣之下把路聽野拉黑了。
路聽野知道自己被拉黑了,頗為無奈地笑了笑,轉去衣帽間挑了一件黑色的衣服,套上,拿起車鑰匙出了門。
-
六月末,天氣越來越熱。
金山公墓坐落在半山腰,蔥茏的山林擋住了大半的暑氣,仍有燥熱的陽光灑落,墓碑反射着刺目的白光,令人眼痛。
路聽野彎腰,把懷裏的一捧栀子花放在墓碑前,再拿出褲袋裏的手帕,擦拭着墓碑上的灰塵。
照片上是一個很美的女人,穿着素雅的旗袍,耳朵墜着一對珍珠。
“媽媽,好久沒來看您了。您別傷心。”路聽野就在墓碑前随便找了個地坐下,對着那張照片說話。
“我得花時間替您找兒媳婦啊。跟您說過的那位,我還把她的照片拿給您看過,是不是很漂亮?”
“你肯定會喜歡她的。你別看她照片上是嬌氣大小姐的做派,其實就是一個小姑娘......”
“我喜歡她很多年了。今年是第六年。”
路聽野看着自己母親,說着說着,眸色毫無征兆地沉冷下去,泛起了猩紅的滟光。
他嚅嗫了片刻,一個音也發不出來,千言萬語哽咽在喉嚨裏,苦澀又粘稠。
“對不起.....”
“給您說實話吧。”路聽野自嘲地笑了下,“我沒臉來見您。”
他如鲠在喉,好久好久才輕輕說:“我改了姓。媽媽。”
終于說了出來,壓在心裏這麽久的事終于說了出來,路聽野閉上眼睛,不敢看母親溫柔的笑,誠然他害怕了,害怕母親生氣,害怕她突然不笑了。
“我沒辦法,媽媽,我若是不認那個人當父親,我就......”路聽野哽咽着喉,一度失聲。
“您會原諒我嗎?”
路聽野眼前一片模糊,只有刺眼的烈日灼光,那光順着眼睛一路刺進了心底。
昨晚,他去找過傅硯澤,看到了他和沈常樂簽下的協議書。沈常樂賭上了手裏所有的股份,她這輩子只能和傅家的人結婚。
所以他只能一輩子做傅家的狗。
傅硯澤要的根本不是沈常樂手裏的股份,他要的是畫個牢籠圈住他。
“媽媽,過幾天我就二十二歲了,但這個生日,我可能不能來陪你。”路聽野輕輕說着,聲音像羽毛一樣,又像枯葉子。
--“小野。傅家不會虧待你,會把你這些年失去的東西全部補給你。你就聽大哥的,好不好?過幾天是你的生日,你把沈小姐也帶來,家裏人一起吃頓飯。”
--“生日?我媽生我的日子,我不陪我媽,你讓我跟那個人過生日?”
路聽野深深吸了一口氣,空氣彌漫着淡淡塵埃的味道,明明溫度這麽熱,可吸入肺裏的空氣卻是冷的,渾身都覺得冷。
“對不起。媽媽。對不起。”路聽野擡手擦掉眼尾的淚水,不敢再停留,像逃一樣的,轉身就走。
-
作者有話說:
最近都無法準時,那就改成九點更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