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吳書傑随着婦人出了房間,婦人讓他先吃飯,飯桌上已經有一名四十多歲的中年男子在坐着,那男子書生模樣,一襲樸素的白衣,雖已不複青春,但依舊豐神俊朗,吳書傑心想,今天早晨這是唱哪出?為什麽他不在自己的家裏?他是被綁架了還是怎麽回事?他心知不妙,但也不好當下表現出來,婦人讓他快坐下吃飯,他“哦”了一聲,坐在男子的旁邊,卻不動面前的小米粥和白面饅頭。男子先動筷,女子随後,輪到吳書傑,他只是看着。
“阿離,怎麽不吃飯呢?”男子開口道。
吳書傑見男子看着他,叫他阿離,當下疑惑道:“阿離?你叫我?”
男子說道:“是啊,阿離,你今天怎麽了?”
吳書傑忙說道:“沒什麽沒什麽。”他轉為不安,為什麽這個男子管他叫阿離?他又為什麽會在這裏?吳書傑低頭,去思考這一切,他以為自己準是在做夢,便重重拍了自己左臉一下,婦人看到他拍自己臉,忙說道:“你個孩子怎麽搞的?好端端的幹嘛打自己?是不是吃錯藥了?”
吳書傑說道:“我這是在哪裏?”
婦人說道:“你當然是在家啊,不在家能去哪兒?”
吳書傑說道:“這是我家?”
婦人又道:“不是你家還能成為別人家麽?”
“那你們兩位是……?”
婦人說道:“是你爹娘!”她已經開始生氣了,她兒子幹活偷懶也就罷了,現在居然連爹娘也不認了!
吳書傑驚訝的看着自己面前的這兩個人,不經意的搖頭,他們不是他的爹娘,他的爹娘他怎麽會不認識?他返回剛才他所在的房間內,找自己的手機,無果,但見到了他的佛珠,佛珠就在枕頭邊上,他一把抓起,欣慰的笑道:“幸好佛珠還在。”
婦人來到了房間,看着吳書傑在匆忙的找東西,便問道:“你找什麽?”
吳書傑說道:“沒……沒什麽,我去吃飯了。”
婦人想,今天他兒子怎麽怪怪的,是不是遇到什麽怪事了,如果是,還是找一個法師來驅邪比較好。
吳書傑安安靜靜的吃了飯,不再發一言,他現在在何方,究竟為何在這裏,他一定要自己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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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過早飯後,吳書傑就随着婦人去田裏收玉米了,金秋帶來好收成,玉米穿綠衣,內裏是黃金,吳書傑摘玉米時,婦人還說他動作慢吞吞,吳書傑心想,他從沒有收過玉米,當然不熟悉了,不過能學習收玉米,也是人生一大樂事,他把一尺餘長的玉米拿在手中,想着回家以後是吃煮玉米還是烤玉米,見他一停下來,婦人就立刻喝他趕快幹活,忙了一天之後,吳書傑腰酸背痛的,他從來沒這樣累過。中年男子說,這些玉米留一部分自己吃,剩下的全拿去賣。吳書傑對玉米的去向無暇顧及,他更關心的是自己何去何從。
幾天之後,吳書傑就弄明白了自己的處境,他身在一個平靜安逸的小村莊中,這個村莊名叫“祈安村”,全村老老小小共有三千人,每家每戶都有自己的耕地,雖然算不上富裕,但足以保證溫飽,吳書傑想,傳說中的世外桃源,大概也是這樣吧,在這樣的小村莊裏,的确能忘記塵俗的喧嚣。
吳書傑找到一位年老的鄰居,向他打聽自己所謂的父母的事情,鄰居是一個慈祥的老人,家裏種有各種各樣的花花草草,他對花花草草格外上心,像對待自己的孩子一樣對待它們,吳書傑不由自主的想到了施然,施然一家人也愛花花草草,只是老人并沒有一個兒子叫施然。
據鄰居劉大爺講,吳書傑現在的父母,也就是慕容謙和陶蕊花,是在二十五年前認識的,當時的慕容謙是一風度翩翩的才子,陶蕊花是祈安村最漂亮的姑娘,溫柔似水,只是沒讀過書,靠種玉米來謀生,慕容謙進京趕考,偶過祈安村,遇見了陶蕊花,兩人一見鐘情,說什麽也不願意分開了。慕容謙進京趕考,名落孫山,可他并不失意,他返回祈安村,想要與陶蕊花完婚,陶蕊花的父母自是同意,他們覺得慕容謙一表人才又滿腹經綸,難得的是肯娶蕊花為妻,這樣的好女婿,除了慕容謙,可上哪裏找去?然而,慕容謙的父母并不同意,他們認為慕容謙和陶蕊花門不當戶不對,在一起不會有好結果,因此堅決反對,可誰知慕容謙意志堅定,對父母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父母才勉強同意了這門婚事,成親之後,慕容謙就長住在了祈安村,這門婚,在祈安村一時被傳為佳話。三年後,慕容謙和陶蕊花的兒子慕容星離出生了。
吳書傑聽過之後,不住的感慨歲月是把殺豬刀,無情歲月分分鐘的催人老,昔日的才子佳人,如今……不過,吳書傑聽後還挺感動,最起碼自己父母的感情經受住了現實的考驗,堪稱新時代的“羅密歐與朱麗葉”,感動的同時,吳書傑也感傷,他離開了原來的時空原來的家,來到一個歷史上并不存在的陌生時代,來到了一個陌生的家,見到了兩個陌生的人,他們是他的爹娘,連他自己也變得陌生了,他不再叫吳書傑,而是換了一個名字叫慕容星離,他怎麽來的這裏,他都不清楚,他想回到原來的生活,可是辦不到。辦不到,就只能接受現狀,認真的過好每一天。沮喪了幾天之後,吳書傑終于振作了起來。
吳書傑每天早早起來早早吃飯,積極勤快的幫爹娘幹活,陶蕊花直稱贊吳書傑浪子回頭了,吳書傑心想,他本來就很優秀好吧?只是那個叫慕容星離的人懶惰而已吧,不多久,吳書傑就适應了在這個時代的生活,曾經熟悉的一切,在他的記憶中也漸漸模糊了,身邊的人叫他阿離或星離,除了他,沒有人知道他叫吳書傑,這個名字,也慢慢在他記憶中遠去。
“九九那個豔陽天吶哎嘿呦,十八歲的哥哥要把軍來參……”走在陽光大道上,吳書傑心情比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的月光還要爽朗,一家人賣玉米賣了不少錢,買了雞鴨魚肉,吳書傑高興的唱起歌來,他一度喜歡唱歌,但唱的都是流行歌,從來沒唱過民歌,今天不知怎麽就想到了這首,便唱了起來,他一唱,陶蕊花就以奇怪的目光盯着他看,他也不在意,嘿嘿的笑笑,然後繼續唱,邊唱邊想,今天回去能吃到新鮮的魚,他要給陶蕊花幫廚,陶蕊花想起慕容謙愛吃田螺,便讓吳書傑去河邊捕一些。來到河邊,已到中午,耀眼的陽光如一曾金色的紗巾般鋪到明如玻璃的水面,吳書傑把手探進溪流,溪水暖暖的,一只一寸來長的小魚游到他手邊,他迅速把手一握,小魚便在他的手掌心再難逃脫,他嘿嘿一笑,手離開溪水,攤開手,看見一小灘水在他手心,手心裏有一只渾身透明的小魚,小魚在這僅剩的一點水中掙紮,吳書傑輕輕觸了觸它如綠豆般大小的腦袋之後,就把它放進了溪水中,小魚滋溜一下游的了無蹤影。這時,吳書傑看到溪水漂來了淡淡的一抹紅色,順着紅色漂來的方向,吳書傑找到了一個人,他半個身子泡在溪水中,殷紅血液不住流,吳書傑吓了一跳,本能反應便是要逃,可是這一瞬,他的雙腿卻像被鐵鏈綁敷了一般不能移動半分。
作者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