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我急了
被職場性騷擾的我差點就罵人了,是季行辰救了他。
虧我還覺得這貨身上有沈瑜的氣質,簡直是侮辱了沈瑜。何況滿公司上下誰不知道我現在的愛人是季行辰。
二十五歲的我不會真的沒在私下裏關注過沈瑜吧——并不知道這個劣質品身上有現在的沈瑜的影子,否則将這貨放身邊,眼睛怕是都要被這粒沙子給硌瞎了。
二十五歲的我面對職場性騷擾時會怎麽做我不知道,十九歲的我真的會順着門一腳給這貨踹出去。
在我實施行動之前,辦公室的門被敲響了,我讓門外的人先進來,然後季行辰就進來了。
我懷疑季行辰在我身邊偷偷安插眼線或者監控了,不然怎麽會這麽寸。
季總威名遠揚,溫世清果然是明知故賤,不作僞的吓了一跳,然後将視線軟綿綿地投向了我,一副“我們被捉奸了,你老婆好可怕,我好柔弱,你要是個男人就站出來保護我”的無助做派。
滾吶!老子跟你清清白白!!!
季行辰在感情糾紛上意外是個粗神經,完全沒在修羅場的狀态,将手上那個看起來就很重的購物袋放到了我的辦公桌上。一路走過來,手掌都被袋子的提手給勒紅了。
季行辰察覺到了我隐忍的怒意,揉搓着掌心處的紅痕問:“怎麽了?”
季行辰視線偏移,跟還泛着騷氣的溫世清交換了眼神,看清了這張我昨天特意問過的臉,嘴角的弧度冷了一分:“我打攪到你們了?”
溫世清看似解釋,實則添亂:“季總您別誤會,我跟李總沒什麽。”
你在狗叫什麽,你在狗叫什麽!!!
我拍着桌子猛然起身,厚重的實木辦公桌轟然震響,卻遠不及我所外發出的怒意:“你他媽還想有什麽!?”
溫世清敢這麽招我,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二十五歲的我是個善于控場,情緒內斂的體面人,可能會有的百種反應中,最差不過是一句輕描淡寫的勸退“出去”。
可他沒賭對我的年紀。
我直接踩着桌面躍起,猝然出籠的惡獸似的從辦公桌上跳了下來,悍戾地迫近他:“愛給自己加戲是吧,今天你要是演不明白別想出這個門!”
溫世清的臉上瞬間沒了血色,被我充滿戾氣的目光盯上,後退着向季行辰的身後躲了一步。
操!
“你他媽離我辰哥遠一點!”
季行辰将我攔在原地,皺眉道:“別說髒話。”而後轉向溫世清,“你們李總近期心情不是很好,還請見諒,這沒什麽事了,你先去忙吧。”
溫世清如蒙大赦,圓潤地滾出去了。
我被氣得吐魂,半死不活地摔回在了椅子上。
就沖這名員工看我時饒有深意的眼神與看到我手上沒戴戒指就按捺不住欣喜來看,甭管二十五歲的我知不知道有這麽個人,為了防止二十五歲的我真在路邊撿垃圾吃,我都要揚了這粒眼中沙。
我之所以沒在職場廢話環節就開除這名員工,是想着開除這種事應該要跟季行辰商量一下,但現在我要當家做主了!
“我要開除他!”
“理由呢?”
“那個不要臉的貨色勾引我!”我為了讓季行辰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又補充,“主要勾引的是你二十五歲的老公。”
季行辰神色微妙,對我的話有些意外,對這個狀況倒不是太意外。林子大了什麽品種的樹都有,我這個林子的林場主難免會被突然伸出來的爛桃花絆一下。
季行辰涼飕飕地說道:“所以這位你昨天感興趣打聽過的人,是主動出現在你辦公室裏的嗎?”
“你別亂說話,我對他才不感興趣。”我義正言辭,“我是在幫你抓出軌。”
季行辰眯了眯眼:“嗯?”
“就是他有……有一點像二十五歲的沈瑜。”
我索性将話講明了:“他今天開會時沖我抛媚眼,我以為二十五歲的我跟他有一腿,就查他了,不過二十五歲的我跟他應該連話都沒怎麽說過——啧,你別拿這種眼神看我。”
“看不出來啊李嶼争,你內心戲還挺多的。”
我梗着脖子哼哧:“我這是收集信息。”畢竟一覺醒來人生被清檔了六年,我總要留意下我的社交情況。
季行辰帶笑不笑的,将他帶來的購物袋推到了我的面前。
難怪袋子裏東西在我将桌子摔出這麽大的動靜時都沒傾斜半分——知識果然具有穩定性的力量,裏面裝的竟然都是一些電商管理之類的書籍與生意經。
“有效信息給你了,快收集吧。”
我嘴角抽了抽:“季總真客氣,來就來呗,還帶什麽禮物。”
季行辰将扣在桌面上的溫世清的入職檔案翻開,上頭那張我親口認定有幾分像我初戀的一寸照片令他的神情落寞了一分。
熟悉起來後,我多少能看懂季行辰的微表情了,他只有在委屈難過時才會這樣抿着嘴角。
“你覺得二十五的你會出軌?”
我莫名替二十五歲的自己心慌,以真實的想法回道:“我覺得不會,我就是為了證明不會才去查的。”
在我的觀念裏愛情應該純粹:“出軌太掉價了,愛情的第一前提是尊重,欺騙感情的人不配被原諒,我不會做連自己都原諒不了自己的事。”
“是嗎,”季行辰很輕地笑了聲,“勉強信你了。”他雖然這麽說着,聲音裏壓抑的情緒卻更加沉重了。
季行辰将檔案袋重新封好:“這名員工不能開除。”
我急了:“你聖母啊!”
“他不符合過失性辭退的條件,強行與他解除勞動合同需要依法支付給他補償,你跟他之間被捕風捉影也會落人口實,剛剛那遭之後他應該會主動提出離職,沒必要付他賠償金,給他一個星期遞交辭呈的期限再做處理。”
我:“……”
對不起“資本家”,剛剛是我太大聲。
季行辰一晃手,我就看到他戴在無名指上的戒指了,我梅開二度地問道:“我的那枚戒指呢?”
“怎麽?”
難怪二十五歲的我拿戒指跟季行辰做捆綁,我道:“這東西應該有驅蒼蠅的功效,不戴着總有人打我主意,”我着重補充,“打你老公的主意。”
季行辰不為所動:“你身上少顯現出來點縫,就不會招蒼蠅。”
蒼蠅不叮無縫的蛋是強盜邏輯,望周知。
雖然戒指是我扔的,撿是他撿回去的,但道德制高點是我先占領的:“你還有沒有點拾金不昧的優良品德了?”
季行辰冷豔高貴的笑了,生怕我看不清似的,突然湊向我,手指放到我眼前,調整手上戒指的角度,将刻在戒環上的花體紋路秀給我看:“不好意思,戒指上寫我名了,所以是我的所有物。”
他戴的這枚戒指上寫得是我的名,我那枚戒指上寫着他的。
我被季行辰身上的冷香撲了一臉,一個不堅定的閃躲就跌下了道德制高點的神壇。
“不給算了。”我噎了一口氣,再不提這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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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被養熟一點了,會跟辰哥站在同一陣線咬外人了。
養熟了才好下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