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悉心策劃
張君臨是袁野上輩子最大的遺憾,也是他最深刻的念想。
那些年暗戀張君臨暗戀到神經兮兮,所以他遲遲不敢表白,從初一直折磨自己到大一。
等到他剛剛決定表白,卻突然跑了個小子出來,一下子就攫住了張君臨的心。
察覺到自己的戀情正在懸崖邊上,袁野向張君臨表白了。
但此時張君臨已經心有所屬,于是袁野理所當然慘遭拒絕。
然而他已經無法懸崖勒馬,這個叫張君臨的男孩已經深入他的骨血、他的生命。如果他是個女人,那麽現在他顯然已經到了非張君臨不嫁,只想跟他結婚生子白頭偕老的地步,哪裏還能回得了頭!
于是後來的日子他過得就像是個死了愛人的新寡。他對任何人都談不上喜歡,對任何人都覺得無所謂,即使是稍微強忍着交往了一陣子他也會立馬将對方甩掉,因為他覺得身邊這些人跟張君臨根本沒法比,而且跟他們在一起會讓他有一種罪惡感,就像他是個背叛了老公的女人。
回想上輩子,在其他的事情方面他已了無遺憾,但惟獨在感情方面,袁野遺憾得簡直想要沖上天去和老天爺評理。
他恨自己那個時候沒有盡早表白,恨自己的自卑性格使他沒有跟張君臨更親密接觸,恨自己只顧着自憐自哀沒有想辦法将張君臨變得非他不可,他甚至還傻乎乎鼓勵張君臨去追那個小子!
然而最讓他悔恨的是他沒有相信張君臨的人品,居然稍微被人挑撥一下就提出了絕交!
他恨自己恨到咬牙切齒,但現在既然老天爺給他機會重生,那他這輩子就該只為自己而活,只沖人生目标而去。
而現在,他人生的目标只有一個,那就是--狩獵張君臨,讓他成為自己的初戀,布下天羅地網将他俘獲,将他牢牢綁在自己身邊,讓他無論身心都只為自己予取予求!
袁野想到這裏心潮澎湃,用力握了握拳。
他向弟弟細細打聽了一番,知道他去年以優異的成績被城裏最好的一家學校錄取,剛剛過完初一的暑假,接下來将要再次回城裏去念初二。
明天學校開學,今天他要和爸爸進城,住在他們為他租的小地下室,然後直接從那裏去學校。
袁野永遠都忘不了那個黑漆漆濕漉漉的地下室,忘不了在那裏受過的羞辱和欺負,也忘不了自己拼了命一般刻苦學習的景象,更忘不了那段将一個人時時放在心中的青澀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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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笑了笑,明天他就可以再次見到張君臨了,那個讓他的青春年少熠熠發光的張君臨,那個支撐着他,讓他在被人視作怪物的日子裏依然記得自己也是個正常人神明!
咬着筷子幸福地笑着,卻突然被袁米打了頭。
“哥哥,你壞笑什麽啊?是不是想到某個女生了?不行,我才是你的正宮,你這漂亮的身子我是不會讓給任何人的!”
袁野無奈,來了,袁米名言來了!真是令人羞憤欲死!
原來袁野雖然穿得不光鮮,但是見過的人都知道他皮膚細膩光潔,白嫩嫩不輸女孩子。袁米因為總是和他同床共枕更是了解,所以不知道從什麽時候起,這孩子就總是拿了色眯眯的眼光在他身上瞧,還放言不會接受任何女人當嫂子,因為他覺得無論哪個女人都配不上他。
袁米見他不理自己只好氣沖沖推了他一把:“哥哥,回神啦,好學生你這樣傻乎乎的怎麽拿好成績啊,唉,所以說做什麽好學生,真是多事。新的學期開始了哦,媽媽剛叫你想想新學期的學習計劃!”
袁野果然不再發呆,驚叫一聲:“計劃?!”
是的,計劃,他需要想個計劃。
前世他思想覺悟不高,該發育的時間都用來讀書了,完全沒想過該怎麽談戀愛,怎麽追自己喜歡的人,但是這一世好不容易帶着26年的成熟記憶重生到了15歲,他要是還不懂好好想個計劃追人,那就活該再次26年脫不了處。
但是這計劃具體要怎麽想呢?
張君臨是個桃花運旺到讓人想弄死他的人,所以必須直接出擊,務必又快又準又狠地将他拿下。
為了這又快又準又狠,他必須放下自尊,放下羞恥,心狠手辣,不擇手段,無所不用其極。
嗯,所以上面的就是行動綱領了。
有了綱領,接下來就是知己知彼了。
從上輩子的形勢看來,張君臨後來愛上個小孩愛得要死,前世兩人一直都沒分,所以毫無疑問,他是個專一的人。
這是袁野目前最大的劣勢。
要是不在那小子出現之前追到他,接下來的事情,啧啧,比攀登珠穆朗瑪峰還難。
但是!是的,還有但是!
但是他袁野也是有優勢的,那就是這一世的他心理年齡是26歲加!
心理年齡26歲加的他涉世已深,也更加自信果敢,站在現在這幫稚氣未脫情敵面前絕對從氣勢上就将他們打得落花流水。
更重要的是他深刻了解了一個終極秘密,那就是—男人是受不住誘惑的!男人都是下半身動物!
好了,行動重點确定了。
最後再畫蛇添族地重新默念一下目标:追到張君臨!讓他成為我袁野的初戀!
至于具體計劃,反正計劃通常都是趕不上變化,袁野決定審時度勢,見機行事。
想到這裏他心裏一陣輕松,眯着眼睛朝父母笑了笑,為他們回過來的寵溺目光深深沉醉。
這麽一沉醉他又想起了身上穿的衣服,心裏琢磨着出去找個兼職,自力更生掙夠打扮的花銷。
“說到底,帥氣的外表才能留住神明一般的愛人啊!”他用這個借口掩蓋略微愧疚的心,腦中卻早已将學校附近所有店鋪過濾了一遍,琢磨着該去迫害哪家的老板,又該用什麽方法讓他瞞着政府,心甘情願地違法雇傭童工。
思考的時光總是過得特別快,被當年只有12歲的自家弟弟偷親一口後,袁野逃跑般随着父親來到城裏。
他看着面前不覺得怎樣以前卻相當向往的高樓大廈,覺得特別懷念。
然而26歲男人的尊嚴讓他停止了文藝,他送走了爸爸,自己循着記憶來到了那個小地下室。
這個地下室是學校一位老師家的,那老師當年看袁野成績好但家境不好,就用低于市價的價格租給了袁野。
但是袁野在這個房間裏眉頭卻從來沒有舒展過,因為對人性之醜惡面的啓蒙就是在這裏被這個老師教導的。
當年他們定好價格,袁野喜滋滋以為遇到好人,見着那位老師都特真誠地點頭彎腰說老師好,但沒想到,那老師笑嘻嘻說你好你好,第二個月就将房租翻到了比市面價格還高上幾倍的水準。
袁野家境貧寒,哪有那麽多錢租房子,他跟爸爸商量退房,另外找個房租便宜點的來住,但那老師說什麽也不給退,還威脅袁野要向他班主任告他偷了這地下室的東西,讓他這個好學生身敗名裂,即使回鄉下讀書也照樣被人看不起。
袁野那時候小,不懂事,他爸媽又是那種逆來順受的慣了的人,只能咬牙接受了這個價格,讓袁野繼續住在了這裏,但從那以後袁野就再也沒在他們身上發現過一件新衣服,弟弟的畫具也沒有再更新過。
袁野咬牙切齒地躺在濕漉漉的地下室想着這些,尚且幼嫩的手指抓着廢舊的木床床柄,輕微突出的骨節隐隐泛白。
他暗暗發誓,這一輩子一定不會委屈自己,他想要的都要,不想要的一點都不會要,誰要強加于他他必定搞得那人後悔到下下下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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