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十一

天上下着毛毛細雨, 街邊的小賣部雨棚下站着一個穿着黑色衛衣的少年,少年皮膚黝黑且粗糙,打扮得很土氣, 和這座大城市格格不入。

少年沖入雨中,他剛剛去小賣部買了一瓶一塊五的水和小賣部找開了零錢,他要去新翠街55號,需要坐三路公交車,坐十個站才能到, 公交車費是三塊錢,他沒有零錢, 城裏的公交車早就沒有人售票了, 上車自動投票不找零。

他對別人說他是初中畢業,其實他連初中都沒有畢業,在一家餐廳裏做服務員, 因為他未滿十八周歲, 老板只肯給他1500一個月。

不過他們餐廳有員工宿舍,吃住都包, 1500對從大山裏走出來的他來說已經是一筆巨款了。

他出生的那個小山村很偏很偏,山裏沒有信號,他十歲那年才山裏才通電, 電視什麽的只有學校裏才有, 要想進城需要先從村子到鄉裏, 這一段路程走山路都要兩個多小時,到了鄉裏還要坐兩個小時的面包車才能到鎮上, 然後再轉大巴車才能進城。

進一次城很不容易, 不算出來打工這次, 他只是進過一次城, 就是去領他爸的骨灰。

他們家是貧困戶裏的貧困戶,他爸天生的跛腳,一只耳朵聽不見,村裏的姑娘都看不上他,他爺爺便用一頭老黃牛和人販子換了他媽。

他媽精神有問題,成日瘋瘋癫癫的滿山上鑽,在他很小的時候他媽就因為下雨在山裏跑遇上了泥石流給埋了。屍體還是過了好幾年那個地方二次泥石流的時候被沖出來,去那邊放牛的人發現的。

那時候他對媽媽還沒什麽概念,只是知道那個被埋的人是他媽,村裏的人都說他可憐,但他不懂。

後來村裏年輕的人開始走出大山,到外面去闖。村裏有個大叔說是在外面給人挖煤窯,一年辛苦一點能賺個兩萬塊錢,便搗鼓着帶着村裏的年輕人一起出去給人挖煤。

那時候的兩萬塊錢,對于一輩子都呆在農村種地的人來說,是很大一筆錢,他們種一年的莊稼去賣錢,到頭來一年也就那麽幾千塊錢,年輕人自然是願意走出大山長長見識,還能掙大錢,其中就包括了他爸。

只是他爸命不好,下窯還沒半年就出了事故,錢沒賺到人沒了,煤礦的老板跑路了,他們也沒拿到什麽賠償款,村裏的人可憐他和爺爺,張羅着給他們湊了些錢把他爸下葬了,餘出來的錢就給他們做生活費。

爺爺年紀大了根本沒辦法下地種田,可他家要是不種田,來年就沒得吃。于是只有十歲的他不得不從學校裏退學在家種地。

爺倆饑一頓飽一頓的,村裏人接濟着他們,眼看着冬天就要過完了,爺爺卻沒能熬過去,死在了春節前。

那是他第一次深刻地感受到孤獨這個詞,媽媽沒的時候他太小,找到屍體的時候他也不過才八歲,什麽都不懂。爸爸走的時候他很難受,但他還有爺爺。村裏人告訴他爸爸沒了,他告訴自己他還有爺爺。

可爺爺沒了,他真的什麽都沒了。

Advertisement

爺爺是夜裏走的,等他發現問題的時候,爺爺的屍體都僵了。

村裏人搭手幫他把爺爺埋了,村裏有個寡婦帶着個孩子,看他可憐,便将他接過去一起養。寡婦的兒子上初中,要去鄉裏,每天早上四點鐘都要起床上學。

他們村裏除了他也沒有別的小孩子讀小學了,讀小學要去很遠的地方,走路也需要兩個多小時,讀小學一學期要交400塊錢的夥食費在學校裏吃中餐,寡婦實在是沒錢給他交學費,只能讓他在家裏等上一年,來年前湊夠了就供他去讀書。

別的小孩十歲都讀小學四年級了,而他才讀二年級。

倒是暑假的時候寡婦家的孩子讀書的班主任上家裏來家訪,看他可憐,便将他接到鄉裏去,供他上學,這樣他才繼續把學上下去。

老師說,自己沒有希望了,但他還有。要他努力學習,走出大山,去外面的社會。

他跟老師一跟就是五年,初二還沒讀完,老師得了一場大病,病來得很兇,還沒撐到一個禮拜老師就走了。

那時候說得什麽亂七八糟的病名字他也記不住,只知道老師沒了。

老師沒有家人,原本是和他相依為命的,可老師沒了,他又變得無處可去了。

老師曾經教過的一個學生回老家遇上了老師去世,看他一個人可憐,便帶他去辦了身份證,将他從老家帶到這座城市來,給他找了個餐廳服務生的工作。

而今,他已經在餐廳做了一年的時間了。今年他17歲了。已經逐漸地适應了這座城市的一切,只是依舊是掙紮在社會最底層的人,不過好歹是能憑借自己的能力養活自己了。

餐廳每月有四天假期,很多同事們都會利用這一天做點兼職,他也一樣,去兼職的市場裏找了很多招人的,兼職幹一天能頂他在餐廳做三天,不過他什麽都不會,兼職也很不好找。

那時候手機才剛剛普及,他買了一個二手的。他的一個同事要準備回老家另尋發展,之前給人做兼職,一天能有200塊錢,和他關系好,便将這個活兒介紹給他了。

今天,他便是第一次上門去幫忙。

公交車穿過大半個城市才抵達他要去的位置,按照同事給的地址和聯系方式,他找了很久才找到自己要找的地方,在一個很舊的小區的倉庫裏,他找上門的時候打電話沒人接,沒辦法他只能敲門,足足敲了十分鐘才有人給他開門。

開門的人頭發淩亂的和鳥窩一樣,身上髒的和工地裏搬磚的一樣,穿了一件秋衣,秋衣上面有各種顏色的顏料。

“你就是新來的兼職?”那人上下的将他打量了一番,最後側身讓他進了門,“幹什麽不摁門鈴,你這麽敲門誰聽得見,要不是我出來上廁所,你打算敲到什麽時候去?”

少年沉默地低着頭。

那人便往裏面走,邊走邊說:“我這裏的東西這些雕塑你不能碰,你要做的就是幫我把衣服洗幹淨,把這些垃圾清理幹淨。明白嗎?”

少年點點頭。

“你叫什麽名字?”

少年道:“陳益民。”

“哪三個字?”

“耳東陳,利益的益,人民的民。”

“陳益民。”那人點點頭,說道:“我叫李勁威,木子李,強勁的勁,威風的威,你應該比我小不少,以後叫我威哥就行了。”

“好。”陳益民垂着頭說。

李勁威看他這模樣笑着打趣:“你還挺害羞的,跟個小媳婦似的。”

陳益民羞紅了臉。

就這樣,陳益民便開始給李勁威做臨時工,每周幫他搞一次衛生。

李勁威的工作室總是亂糟糟的,每次都要花一個上午才能幫他清理幹淨。

做了一兩年以後他們熟了不少,李勁威也有了名氣,經常有人到他李勁威的工作室裏參觀,李勁威便找了一個人給他做助理,但他依舊保留了和陳益民的雇傭關系。

到第三年的時候,陳益民已經可以和李勁威一起吃吃飯,逛逛街,偶爾還會一起出去游山玩水什麽的。

李勁威說他很特別,堅韌的就像小草一樣。

到了第四年,他每到休假就去李勁威那裏,兩個人已經十分有默契了,休假的時間裏他們會一起看看球賽,喝喝酒什麽的。

這一年李勁威的情緒都不算好,工作遇上了瓶頸,女朋友也和他分手了,只有他經常陪着李勁威。

而他在這座城市裏混了五年時間,從一開始的服務生,現在已經是大堂的經理了,工資高了很多,生活也好了很多,李勁威陪他一起看了車展,他買了人生的第一輛車。

那一晚他們很高興,一起喝了個酩酊大醉。

李勁威那天特別開心,是他那一年裏最開心的一天,比他自己買車都開心,靠在他身上念叨了一晚上。

隔年,李勁威和她的前女友死灰複燃。可沒過多久,兩個人又分了,李勁威說再也不談戀愛了。

這一年是李勁威真正名氣大噪,找他合作的人很多,李勁威的助理卻辭職了,身邊沒有助理,李勁威一個人搞不過來這些東西,陳益民在想思考過後,選擇放棄自己原有的工作,開始給李勁威做起了助理。

不僅照顧他的生活起居,還要幫他應付那些慕名而來求合作的客戶。好在他這些年鍛煉出能說會道的本領,才不至于丢了李勁威的臉,幫着李勁威把一切都處理得妥妥帖的。

李勁威給他工資非常可觀,他也從低檔的住宅區搬進了高檔的小區。

慢慢地李勁威就非常的依賴他,家裏的一切都交給他,他不僅要幫李勁威收拾工作室的爛攤子,還要幫他收拾家裏。他清楚李勁威家裏每一處放置了什麽東西,因為李勁威從來都不去記這些,只會打電話問他東西在哪裏。

這一眨眼,他和李勁威就相識了十年,而自己也給李勁威做了四年的助理。

人生有多少個十年,又有多少個人會花十年的時間圍繞着一個人轉?

這就是他們的故事。

不過,如今故事裏的另一個人沒了。

兜兜轉轉,他還是只剩下自己一個人了······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