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二)找客戶

第二天。晚上八點,丁凡來到約定的地點工作。

“老板,老板,我來了。”他一臉興奮的喊着在大堂裏面招呼客人的黎桦。

黎桦聽見了他的叽叽喳喳,當沒聽見的,笑着忙手上的活兒。

按照約定,黎桦把丁凡的照片貼到了選單上,現在他只需要等待客人下單了。

他一個人坐在換衣間裏面看着房間裏面的mb們一個一個離開,就像是送兒子出嫁一般,到頭來只剩他一個孤獨的坐在椅子上。

他看了一下手表,還有十幾分鐘就下班了,這個點估計客人也沒有了。他拿起手裏那本員工手冊,準備學習一下。

要知道像丁凡這種平凡到頭的普通人,在學校裏面,這類人,就是頭腦不夠好,但凡事相信努力就會成功的勤奮型人才。

Mb手冊。

一:客戶的需求是至高無上的。

二:對待客戶要充滿溫柔的微笑。

微笑,他默念了一下這個詞。然後對着化妝室裏面的鏡子排練起來。“呵呵!”他扯動着自己的臉部肌肉。

“啊!在幹嘛啊,吓死人了。”然後他吓到一個藍色瞳孔的男生,然後他拽着衣角,靠着牆,用一種異類的眼神看着丁凡離開了房內。

“彭”他打開門出去了。

“寶貝,怎麽進去那麽久啊。”

丁凡坐在屋裏,隐約聽見門外人的談論聲。

“裏面那個人,笑的太詭異了。吓得的我腿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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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凡拍了拍自己的臉頰,然後漠視第二條,繼續下面的細節。

然後直到下班,他第一次上班就這樣無疾而終了。

又是上班的時間。

丁凡穿戴好自己的衣服,然後來到俱樂部。

他已經上了幾天班了,不過現在他在給俱樂部裏面的客人上酒和飲料。他不是當了服務人員,而是,實在沒人點他,閑着也是閑着,黎桦說反正你那麽閑,也拿不到錢,俱樂部缺服務員,順便幫忙,給提成拿。

丁凡想了一下,覺得也好。有個賺錢的機會也別放棄麽。然後,就沒有然後了,他有種徹底從mb淪落為服務人員的趨勢。

可這也不能怪黎桦,不是他不給丁凡機會,而是機會擺在他面前,他也抓不住啊。

黎桦低着腦袋想起他前幾天見丁凡那麽可憐兮兮的一個人待在角落裏面閑置,他決定出馬,幫他找客人。

首先幫丁凡介紹的一個是新顧客。是一個某某公司的經理,挺年輕的一個男人,30左右吧,離異,最近才發現自己性向不正常,看着挺斯文的一個人。

黎桦見那人初次來,不懂規矩,那是死命的推銷啊,幾乎把那個男人點的所有mb都說成游手好閑,一無是處,空有外表的放蕩少爺才幫丁凡贏得了這麽一個機會。

結果就是……

請大家看下文。

“咚咚咚”丁凡敲門。

“親近。”友好的顧客。

兩人對視了對方一下,然後雙雙起立,互相說了一下名字,然後握手,就差沒簽合同了。

看得黎桦一臉冒汗,他決定出去,可能他在場,兩個人比較害羞。

就在他在門外抽了半支煙以後,丁凡出來了。

“怎麽樣,怎麽樣,怎麽衣服很整齊嗎?沒在裏面做嗎?他要帶你出場嗎?”

某呆鵝露出敦和的笑容,回着黎桦。“boss,王先生,他好像要找個在上面的。”

黎桦聽了這話徹底暈死。

結果某人還不死心的來句。“你覺得我這體格能在他上面嗎?”

“千萬別。”黎桦還真怕丁凡把人家弄死,就他那技術,連女人手都沒牽過,還妄想在上面讓人家舒服。他可不想丁凡把客人弄殘後,人家投訴到把他的店關閉。他還想把他的boy店發揚光大的,沖向國際市場呢。

第一個客人over。

黎桦覺得第一次也不能完全怪丁凡,因為是他一股腦的介紹,忘記問客人要上要下了。

第二次,他給丁凡介紹個老主顧。是一位老總,年紀偏大,50歲左右,人胖胖的,微禿,由于他長相不怎麽樣,所以店裏的mb都不太喜歡做他的生意。但是人家出手還算大方,也不玩什麽sm,這圈子裏面還是不錯的主顧。

他一來就點他很熟悉的那幾個money boy。

黎桦說他們都出場了,然後使勁推銷丁凡。

說他單純樸實,而且j□j很少,是店裏的新産品。

果然,老人家好騙,傻啦吧唧的同意了。

黎桦覺得這個應該是能成的。結果沒過多久,那丁凡就扶着老主顧出門了,然後還很開心的和人家揮手說拜拜,下次再來什麽的。

看的黎桦一頭霧水。

後來黎桦打電話問老主顧,不是和丁凡聊天聊得很開心嗎?怎麽不帶他出場啊?

結果老人家來一句:“他太像我孫子了,他說我像他爺爺,他還喊我爺爺呢。你以後不要讓他做這接這種工作啊。要是他喜歡同性男人,我可以幫丁凡介紹上流社會的好對象啊……”。

“好好好,你的意見我會轉達的。”頓時,黎桦心裏千百只草泥馬奔騰而過。

後來,黎桦覺得是丁凡形象問題。他看上去不像圈子裏面的人。決定幫他改一下。

更衣室裏面。

“丁凡,你去穿這套西裝試一試。”

“好。”

丁凡出來後。

黎桦覺得他的眼睛快瞎了。哪個男人把一件黑色風騷系西裝穿得跟去個葬禮的哭喪服啊?那個人毋庸置疑就是丁凡。但黎桦不死心,他自認是學設計出身,不想兵敗于此。

“摘下眼鏡大概會好點,你眼睛看上去還不錯。”

“哦。”丁凡挺好的摘下眼鏡,放在手裏。

“你還是戴上吧。”

“老板,老板,你去哪裏啊?”戴上眼鏡的丁凡由于沒有看見老板,大喊着黎桦的名字。

我去自殺。

其實,丁凡長得也還可以。他雖然戴着眼鏡,但眼睛不是那種小到笑起來就一條線的那種,大小合适,看上去還順眼。175的身高也還成。身材屬于細長條,黑色的頭發就算是在冬天也剃的短短的,像只土撥鼠有兩顆大門牙也勉強算是他的特色。

黎桦還是覺得他從氣質上不夠mb的味道。已經讓他不要去剪頭發,将頭發蓄長了。還有黎桦對他的衣服也不敢恭維。因為boy club裏面上班穿衣服都是自己解決的。但丁凡每次來都是一身行頭。就是羽絨服加牛仔褲,再帶個大圍巾,外加一個鹿角的帽子,弄得跟愛斯基摩人一樣,才肯罷休。

因為俱樂部裏面有空調,所以其他mony boy都穿的很少。

一般外面穿個厚外套,裏面就是西裝制服什麽的,要麽就是單衣搭配。就他,就他一脫出來就是媽媽牌的毛衣。

哪個客人敢脫他毛衣,摸一下都覺得有罪惡感吧。這哪裏像是來賣的啊,人家害怕付了錢,被告j□j呢。

黎桦對丁凡說買點好衣服去吧。

丁凡沒同意。他說自己怕冷。而且問題在于,他真的沒錢再花費在買衣服上了。

原話是“老板,要不你借我點?”

黎桦翻着白眼回他。“都預支4個月工資給你去救狗了,哪裏還有錢借你。”黎桦總覺得要丁凡還錢沒那麽容易,他可是按照mb最高的價格借錢給他的,按照他這個接客速度,在他們店裏累死累活當服務員一年也還不清。

悔得腸子都青了的b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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