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章節
/淫對象從小片警換成了貝克漢姆。
夏天結束之前我終于看開了,戀愛這事兒急不得,也終于明白,我沒那麽好的運氣遇見的喜歡的男人都是gay。
等着吧。
山高路遠,地久天長。
總之我也算是在過去某個晚上被某個男人伺候得舒服過,人生不虧了。
所以,不急。
愛情這個狗屁東西,早晚會來的。
當時的我,天真的這麽想着。
05
我上大學之後想明白的第一件事不是應該繼續學習以後造福社會造福自己,而是再不瘋狂青春就都浪費沒了。
該學的東西得學,可該玩的也一樣不能落下。
這一點我從小就玩兒得得心應手。
大一課程沒什麽意思,沒什麽難度,我們宿舍幾個人翹課打球、打游戲,他們偷看女生,我偷看男生。
不過那會兒可能我眼光突然高了起來,在學校裏竟然沒找到什麽入得了眼的。
也是,打飛機的時候想的都是貝克漢姆,胃口當然不一樣了。
就這麽晃蕩到大二上學期,我還是沒能好好談一場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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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挺可惜的,那個時候我對面鋪的那個哥們兒都跟他女朋友開過房了。
我是有點急,可這事兒急不得。
過去兩次不知道能不能算是感情經歷的經歷讓我明白,我找不到好男人,得好男人來找我。
為了能讓好男人找到我,我活得更風生水起了。
校外“活動”一個不少,校內活動也都參加。
沒成想竟然還成了學校的風雲人物,學姐學妹都挺喜歡我。
只是真可惜,我看着姑娘們就是沒有愛情的沖動,大家還是做姐妹比較合适。
我那時候的心态跟現在顯然是不一樣的,整顆心都打開着,就等着一個人大搖大擺走進來。
有時候回憶起那段時光,覺得當時的自己可悲又可敬,關于愛情,當初的我知之甚少,可不知者無罪,不知者永遠幸福。
大二那年的初夏,我認識了方白林,然後開始了我們長達十年的感情糾葛。
是的各位,非常不好意思,我故事裏占大頭的這個人終于出現了。
那年我剛好20,一腳邁進二字打頭的世界,覺得新鮮刺激,有種終于成為了大人的錯覺。
後來在走過了那麽多路之後才明白,是否成為大人跟年齡無關。
說回方白林吧。
我們的遇見,還他媽的真有點兒意思。
那年眼看着就要到夏天了,要熱不熱的時候,是我最喜歡的季節。
周一晚上,我從學校跑出來,到後海的酒吧喝酒。
這片兒我太熟了,我這個人其實念舊,熟悉一個地方就不願意換地兒。
那間酒吧現在都已經沒有了,前陣子我去後海的時候發現變成了炸醬面,味道還成,勉強湊合。
那天我吹着風,喝着酒,看着窗戶外頭的人。
不遠的地方一個男人抱着吉他唱歌,跑調,讓我想起了幾年前死了的那誰,還有他那個兄弟以及沒火起來的樂隊。
我從酒吧出去,手裏還拿着酒瓶。
周一晚上這邊沒多少人,我就蹲在唱歌那哥們兒對面,唱得真夠難聽的,可我聽得津津有味。
有個跟我歲數差不多大的男生蹲到我旁邊,手裏也拿着一樣的酒,我看了他一眼,是個帥哥。
他跟我碰杯,我們一人喝了一口。
他問我:“這什麽歌?”
“《上帝保佑》。”我說。
他又問:“原唱誰啊?”
“窦唯。”
他了然,喝口酒笑着說:“王菲前夫。”
我特煩別人這麽說,對他的好感立刻就沒了。
我站起來想走,他也站起來。
我進了附近一家音像店。
他也跟着進來了。
現在這音像店也早就沒了,其實從那時候開始就看得出生意慘淡。
我一邊喝酒一邊在貨架上找,終于找到了窦唯那張專輯。
上面都落灰磨損了,被老板藏在了最角落裏。
這專輯真是有年頭了,我家裏有一張,有時候都舍不得聽。
我拿着它,一回頭就看見了那個跟着我的人。
我沖他挑挑下巴,他過來,我把專輯放到了他手裏。
“窦唯就是窦唯,這歌兒沒那麽難聽。”我往外走,“剛才那人,沒一個字兒在調上。”
出門的時候竟然下雨了。
那年的第一場雨。
06
其實如果人生真的像游戲一樣可以存檔重來的話,我會選擇那天晚上不走進那家音像店,不找到那張專輯,不把它丢給方白林。
但一切都不能重來,後悔也沒用。
那天我從音像店出來,準備繼續去喝酒。
誰知沒走出幾步,聽見那家店開始放那首《上帝保佑》。
我站在門口一直聽完。
當時我有預感,覺得這是一個浪漫的夜晚。
果然,算是有些浪漫。
方白林拿着開了封的CD出來,問我:“聽得過瘾嗎?”
永遠過不了瘾。
但我當時不是這麽說的,究竟我說了些什麽,不記得了。
我們就這樣相識,那年我20歲。
人在20歲的時候總想做點兒驚天動地的事來,就算驚動不了天地,驚動自己的世界也好。
跟方白林相識的第一個晚上,我們喝了個爛醉。
第二天早上醒來是在賓館裏,我們什麽都沒做,衣服都沒脫,畢竟醉成那樣,哪兒幹得動啊。
以前總看影視劇裏扯淡說酒後亂性,我是不知道別人怎麽回事,對我來說,喝得真爛醉如泥了,硬都硬不起來。
再者說,喝成那樣到了賓館,就只想消停地睡一覺,誰他媽敢碰我一下,老子真的能掰折他那根東西。
所以酒後亂性在我這兒是行不通的。
我是男人,我太了解男人了,所以很多年後方白林跟我說他做了那事兒是因為喝醉了,我當時就笑了。
多年後的事情暫時不說,我們得從頭捋着時間線來。
醉酒之後頭疼,我躺在賓館的床上,用了好一陣子才想起自己是誰為什麽在這個地兒。
怎麽說呢,人真的是一種很容易鬼迷心竅的動物,而人類中的男性,除了容易鬼迷心竅,還容易精蟲上腦。
醉酒的時候我硬不起來,但酒醒之後我能。
我當時看着在我旁邊閉着眼睛揉太陽穴的方白林,覺得自己口幹舌燥。
那天早上我們倆做了,做/愛,還挺激烈的。
他抱着我在床上滾了兩圈,枕頭被子全都被弄到了地上。
那種上了年頭的賓館隔音不好,我估摸着左鄰右舍都能聽見我們倆的聲音。
但是管他呢,老子開心就好。
我那時候其實已經對待愛情不抱什麽期望了,連續碰見兩個直男跟我閑扯皮,我已經信了這世界上就我一個gay了。
當時跟方白林做的時候,就覺得他技術不錯,把我弄得秒/射不說,渾身酥酥麻麻,有那麽幾秒鐘大腦都是空白的。
他那根東西尺寸也不錯,我挺喜歡,那會兒想,管他是不是gay,管他出于什麽原因跟我做/愛,只要他願意,往後當個酒友加炮友,不是不行。
我被他壓在床上,一點一點下沉,最後沉溺在了他的親吻、撫摸和頂弄中。
那天做完之後,我胳膊都被他掐紫了一塊兒。
這人是真他媽的狠。
中午退房,前臺是個大媽,看我倆的那眼神兒就跟看兩坨屎一樣,這樣的眼神在後來的這些年裏我無數次遇見,見怪不怪了。
我們倆從賓館出來,我被他搞得走路都外八了,他還看着我笑。
他倒是爽了,我疼得不行。
我們倆找了個包子鋪吃了口飯,然後他要送我回學校。
那時候我才知道,這家夥有錢,比我大三歲,剛參加工作沒多久,開着他爸給他買的車滿城嘚瑟。
有車坐,我當然不會拒絕。
不過坐他的車是要“付費”的。
他把我送回學校,把車停在我們學校後山沒人的地方,我倆在車上又做了一回。
不得不說,車震是真爽,在狹小的空間裏兩個男人半/裸着,他時不時讓我以為我會被他幹死在車裏。
07
在一開始的時候,我一直以為我跟方白林是炮友關系。
畢竟吃一塹長一智,我在遇見他之前已經摔了多少個跟頭,我自己還記得。
愛情這個狗屁東西,我不期待的。
所以對方白林我也沒有任何期待。
每天照例上課、翹課,方白林找我,我就跟他見面,他不找我的時候,我就浪蕩在任何我想去的地方。
我們倆見面也幾乎沒什麽可聊的,就只是做愛。
在他車裏、在賓館裏,偶爾也去過一兩次他家。
當時他住在一個租來的一居室裏,據說住這裏是因為上班方便。
他說他在城北有棟別墅,要我有機會跟他去那裏,可以從閣樓一路做愛到院子裏。
他就是個精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