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确實需要偷,只是小偷都是偷別人家的東西,而蕭春曉是偷自家的東西。一匹快死的老馬,一輛破破爛爛的推車,讓她活生生改造成了一輛馬拉車,卷起一些粗布衣,摸走幾個硬饅頭,一場蘇州之旅就開始了!不對,好像忘了老娘留給她唯一的遺物,一個破爛的小香包。

一路好不辛苦,周周轉轉,小小道道,下暴雨躲樹下,怕被雷劈死,大熱天睡草叢,被蚊子咬死。幸好身上還有幾個饅頭,不然她與乞丐無疑。

大樹林,大草叢,藍藍的天,綠綠的草,大堆人,大堆血,大堆……死人,我的媽呀!蕭春曉蹭的一下從馬車上跳下來,看着擋路的死人,臉色卡白。要不要報官,報個屁啊,腿都吓麻啦,哪有心情報官。聞着那濃濃的血腥味,蕭春曉頭一扭,就在路邊狂吐。到處都是肢體,到處都是腦袋,腸腸肚肚,紅紅綠綠,真是有夠惡心的。

過了好久,直到接受面前的東西,蕭春曉才挪動雙腿,跳上馬車,準備繞道而行,可就在這時,那堆死人中有個什麽“東西”在動,并且推開了一個死人屍體,爬了起來……

“公子,這裏有個饅頭,你先将就着吃吧!”蕭春曉手裏拿着白白的饅頭,遞給對面一聲不響的男人。

那男人只是擡頭看了她一眼,又低下頭繼續架火堆。蕭春曉不以為意的聳聳肩,相比下午見到他時,他随手從地上撿把刀差點把她砍了而言,現在已經是好多了,最起碼他身上的戾氣沒有了。不過這個男人長得真心不錯,淡淡的眉彎,狹長的丹鳳眼和一口淡紅色的嘴唇,給人的感覺就是很文雅,很有書生氣。所以下午他拿刀砍她的原因,恐怕也是吓壞了吧。

“你叫什麽名兒?”蕭春曉完全忽視他的冷淡,笑眯眯的問。

“莫雲凡!”

成“雲”落雁,俊美非凡,好名字。“家在哪?”

“京都!”

“那麽遠啊,怎麽跑這裏來呢?”

莫雲凡鼈了她一眼,淡淡的回答:“離家出走,不小心迷了路。”

“為什麽離……”

“因為父親叫我娶一個我不喜歡的人,而且那個小姐很聒噪,很煩!”所以你可以閉嘴呢。

“原來是逃婚啊!也對,你長的這麽漂亮,肯定會有很多姑娘喜歡你,我就不一樣了,打小就沒人喜歡我,長大後也沒人來提親,所以我現在是個老姑娘。對了,我叫蕭春曉,準備去蘇州,你準備去哪?”

“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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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跟我一起去蘇州吧?”

“不去!”

聽到莫雲凡淡漠的回答,蕭春曉剛高興的心情瞬間破滅了,真的很讨厭一個人上路,連個說話的人都沒有!

莫雲凡看她略帶失落的表情,緩緩說道:“據說杭州出美女,我想去看看,要不你跟我一起,順便幫我瞅瞅有沒有合适的小姐!”

“可是我才從杭州出來!”并且現在回去,肯定會被爺爺打死,因為她偷了馬。

“現在回去,反正又不遠,之後我在陪你去蘇州好了!”

“真的!那可太好呢,不過這一路你的聽我的,不準不搭理我,你知道我這人沒人陪我說話,就渾身不自在。”

我管你!

這一夜,蕭春曉喃喃自語,眉飛色舞說着各種事情,而莫雲凡有一搭沒一搭的回着話,誰也不知道誰什麽時候睡着的。

長這麽大都是她聽別人說話,現在終于輪到她講話給別人聽了,這感覺太爽了!

即便是不急不緩的坐馬車,從她往回走的地方到杭州也只需要四五天,可他們确磨磨蹭蹭了十來天,原因無他,莫雲凡坐累了,要休息,渴了要喝水,還不喝袋子裏儲存的水,非得喝剛從溪邊打回來的水,偶爾間還會突然消失不見一上午,剛開始還會到處找找,看他是不是出去游玩迷了路,可是後來完全不找了,因為他餓了自然會回來找她。

于是,春曉就發現莫雲凡确實是大富人家的公子哥,看他半天不見,扔在桌上給她吃飯的銀票就知道,足足好幾千兩,而且他古怪的脾氣,不是一般人能受得了的,幸好她受得了,并且很适應。她的話從來都很多,她自己都知道,可是一說話根本停不下來,但是他從來不阻止,他回答一聲,就說明他聽見了,他不回答,她也不會介意,有人聽她說話就好了。實在忍受不了她的聒噪,也會淡淡來一句:“春曉,喝口水,下次再說吧!”

所以,她越來越無法否決喜歡他的心情!直到回杭州的第一天……

“給你的!”包裹輕輕一放,裏面疊放着三四件新衣裳,蕭春曉夾菜的手停下了。從來沒有人給她買過東西,衣服都是穿家裏女奴剩下的,首飾都是撿那些堂妹表妹們不要的。

“我還是不要了,這一路你照顧我夠多了!”蕭春曉雖然是拒絕,但是眼睛卻沒有離開那幾件衣服,因為它們是那麽的漂亮。哪有女孩子不愛漂亮的。

“拿着吧!反正我也不認識什麽人,也不會有別人穿,并且你不是說還要幫我介紹杭州姑娘嘛,這個就當謝禮了!”莫雲凡并沒有拆穿她的尴尬,只是坐下來拿着碗安靜的吃飯。

可是還沒吃幾口,就聽見“啪嗒啪嗒”的聲音。“哭什麽,衣服不好看嘛?”

“怎麽會!好看的不得了!”蕭春曉馬上滿口否決。

“那你……哭什麽!”他最讨厭有人哭。

“因為從來沒有人對我這麽好過!”春曉從懷裏摸出手絹,“撲哧”一下擦了鼻涕。絲毫沒有考慮到對面人吃飯的心情。“你會瞧不起窮人嘛!”

“不會,我交朋友從來不會在乎是窮人,還是富人,更不會在乎背景、身世。那些都看不出一個人的本性,都是太虛的東西!”

是嗎?他交朋友不會看不起窮人,更加不會在乎身世……

“那你……當我是朋友嘛?”

莫雲凡勾起一抹微笑,“自然,不然你以為我讓你陪我一路?”

“無論我是什麽身份,什麽身世,都不在乎?”

“為什麽在乎?只要是你這個人,并且存在就好了!”

蕭春曉努力吸了吸鼻子,這個夏天依然煩躁的讓人想死,可是這一刻,卻有一股清涼的冰泉從心裏面流過,感覺舒服的像飄在雲端。她有一大堆“朋友”“親戚”“家人”,可是他們從來就沒把她當過人,可是她無法恨他們。

而莫雲凡,一個陌生的路人,只是陪伴了她十幾天,從來不嫌棄她的寒酸、聒噪。也不在乎她的身世、背景,只要是她這個人存在就好,更不過問她的私事,但确信任她,真心誠意的拿她當朋友,她怎麽能不喜歡他?

“你吃完飯,想去哪?我陪你去吧!杭州我最熟了!”

“沒什麽想去的地方,你決定吧!”

“好好好,這幾天正好有廟會,到時候會有好多姑娘出門,我陪你去找你滿意的姑娘,怎麽樣?”

“你看着辦就好!”

“那就這麽定了,趕緊吃飯,晚了姑娘們就回去了吶”

熱熱鬧鬧的廟會,到處都在舞龍舞獅子,鑼鼓喧天,鞭炮齊鳴,人山人海,當然少不了各家千金小姐的抛頭露面,讓沒娶妻的少年郎一飽眼福。可是說好帶他來看廟會,結果一鑽進人群,她就找不到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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