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31

瑪布日山在晨光中屹立,布達拉宮依山壘砌至山頂,巍峨聳峙,金碧輝煌。

洛登背着畫板,站在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廣場。

今天是2023年8月17日,這時間,他本該在北京的。他二哥昨天給他訂好了機票,他連夜跑了。

沿着石階向上,金燦燦的宮殿石木交錯,雪白的牆壁閃着熒光。宮殿內珍珠瑪瑙做飾,純黃金鑄佛像,價值連城的壁畫,滿目琳琅,據說上世紀一半的黃金都在這裏。

松贊幹布一定是很愛他的妻子,才為她築了這座“黃金屋”。

他大哥也一定是很想讓他們有個完整的家,才跪了69裏。

洛登覺着他們家挺簡單的,有什麽事兒吃飯兩句話就能說完。他二哥貸款開店,他辍學畫畫兒,都是在飯桌上得到其他倆人同意的。所以找共妻這事兒,也安排在飯桌兒上。誰看上哪家姑娘,領回來一起吃個飯,其他倆人覺着沒問題,就娶了。就這麽簡單。

可這麽簡單的事兒,他們七年都無法達成一致。

洛登此前摸不準兩個哥哥喜歡啥樣的,換着花樣往家裏帶女孩兒。他二哥在飯桌上總會挑幾個話頭,不讓女生尴尬。他大哥向來話少,女生來了也沒什麽變化。一頓飯吃完,倆哥哥沒什麽表示,他就得送人回家。

他大哥有次出去并購回來晚了,吃完飯女孩兒不想走,洛登把人帶上樓。剛進屋,那女生就脫衣服,洛登當時有點兒慌,踢翻了魚缸。他大哥聽到響聲推門進來,看了眼穿吊帶的女生沒說話。洛登披了件衣服給那女生,把她送走了。回來後,看到他大哥在門口抽煙,那是他第一次看他大哥抽煙。再之後,洛登就不往家裏帶人了。

他二哥跟他說,喜歡哪個姑娘先處着,真到非常喜歡,非她不可的時候,總會有辦法。

可這麽些年,洛登沒遇到那個“非她不可”的人。

直到一天,那唇紅齒白的小扳手耷拉着腦袋下樓,他二哥笑着讓他跟他們一起吃面條兒。再之後他大哥回來,他們四個一起吃飯,他們一起吃了好多頓飯。

那該死的小扳手,睡完他大哥,掰彎他二哥,小身板兒一推就倒,打不過他還不服。腦袋笨得要死,貪吃貪睡就會爬床,簡直一無是處!

這漂亮蠢貨總穿四角內褲露兩條白腿勾引他,在他大哥屋裏叫得放浪,在他二哥屋裏叫的勾魂兒,他想知道在他屋裏會叫成什麽樣兒。

洛登被自己的想法吓到,他二哥被掰彎,難道他也要不正常?

不是的,他很正常,他家只有他正常。

小扳手走了,倆哥哥的生活又回到以前那樣,他也努力地佯裝正常。

但是,他為什麽要跑?

為什麽想都不想,就跑來這裏?

是因為他們一起看了那場演出,還是因為他說過想去西藏?

洛登不是沒想過,他是不敢細想。

那人,是大哥求來的,二哥喜歡的,他呢?

他不敢細想。

他為什麽在日落酒店看到他時有些生氣,為什麽要在那狹窄的巷子裏開保時捷,為什麽要去想planB和planC,為什麽要把畫毀了送給他,又為什麽不把自己腰帶要回來……

只要他想,聰明的洛登總有辦法把腰帶要回來的,為什麽要讓蕭暮雨帶走呢?

藝術家給自己點了根煙,在廣場支起畫板。

我真的不想去找他嗎?不是。

寥寥幾筆,宮殿雛形驟起。

那我為什麽不去找他,是因為不想見他嗎?不是。

透明色層灑在畫布上,炭筆勾勒,留下模糊痕跡。

我想見他,是什麽原因?

底色色層建立,冷色打底。暖色上色,洛登頓筆。擦掉未幹的顏料,留下淺淺印記。

在底色中添加镉鮮黃,暗部的顏料逐漸變得透明。

不!不能讓他消失變透明!

我想見他,是什麽原因?

洛登執筆,大片暖色渲染。喧嚣的黃、紅用钴藍混合,清冷的底色有了生機。最大號的長平頭輕觸上色,顏料層層疊加。

交織的線條被彩色暈染,金碧輝煌的布達拉宮躍然紙上。

洛登收筆。

看着眼前宮殿,和與宮殿別無二致的畫,藝術家給自己點了根煙。

這不是他想要的。

我想見他,是什麽原因?

是因為我想,而不是其他的什麽原因!!!

永固玫紅暈染畫布,钛鋅白點亮牆體,洛登将顏料盒裏的群青全部倒在宮殿上!

宮宇疊砌,承載歷史的厚重,浮光躍金,蘊藏愛情的永恒。他的布達拉宮,璀璨奪目金碧輝煌。

他二哥來電話,問他找到人了麽?

藝術家給自己點了根煙說:“飛機中轉晚點了,明天到。”

他抱着畫板,站在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廣場,這裏是離天堂最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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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達拉宮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宮殿,坐落在拉薩市海拔3700多米的瑪布日山上,這裏是最接近天堂的地方。

藝術家給自己掰彎了(點煙)

——文盲作者寫不明白這些抽象的東西,明天還是寫點兒正常的吧,依然下班再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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