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叮鈴鈴~叮鈴鈴~叮鈴鈴~”,他摸起手機,迷糊問聲:“喂~喂~喂~”最後一聲喂都是第四聲了,才恍惚明白,這不是有來電,而是起床鬧鈴。嘆口氣,他揉着太陽穴,緩緩起身。好痛,像是宿醉,等等,宿醉?他确實是宿醉。昨夜,電話,頂樓,喝酒,許雲晴,然後,然後,沒有然後了,oh買葛噠~。

他猛然睜開睡眼,果然,面前晨光熹微,太陽公公已經半遮面了,視野真是廣闊,他好郁悶,居然就這麽睡着了,真是。擡起另一只手準備站起來,突然睜大雙眼,身上蓋着件西裝外套,誰的?他撈起來看,純手工的,面料昂貴,這牌子,他花一年工資都買不起。

猛地他被自己身上的酒氣熏着了,沒辦法,急忙收拾,奔回辦公室,洗漱換衣又嚼了幾粒益達,檸檬味的。又奔下樓,将那外套和髒衣服送給幹洗店,轉回公司旁邊的美味屋,同早到的同事打招呼,端了份早餐,獨自慢慢吃完,邊吃邊琢磨那件外套是誰的,那裏平常絕沒人會去,難道,傳說中的大boss?

他突然覺得食物難以下咽,不是吧~不太可能吧~他想哀悼自己拼命工作經營的職業生涯要夭亡了,想到當初擠進這家公司是多麽的不易,混到現在的職位更是步步為營,他就無語淚先流~

算了,他決定走一步算一步,至少,他的老板挺有人情味的,還知道給他披一件自己一年工資都買不起的外套,如果自己是美女還能理解,可是他是純正的25歲男人,可見老板真是溫柔,衆生平等啊~好伐,努力奮鬥。

端起一杯咖啡,他疾步邁向大樓,與同事擠進電梯,門合攏前瞄見門口威嚴中年男人被秘書環繞着走進來,他很用力地瞄幾眼男人西服外套,一樣昂貴,只是牌子不同,也許穿幾個牌子的吧,真有錢~辛苦工作了一上午,快午休時被叫進經理辦公室,一路上,他背後直冒冷汗,該來的還是要來。

深吸口氣,他先敲敲再推開經理室的門,叫聲經理,被那禿頂的中年人熱情的招呼坐下。他很緊張,小心觀察經理臉色,很和藹啊,笑裏藏刀?經理開始判刑了。

“傅林啊,你在我手下也幹了五年了吧,我們都是A大畢業的,很看好你的能力,一路提拔,你說是不?”

他更緊張了,被打之前的甜棗?忙客氣道:“經理,您說的極是,您是我師兄,要不是您提拔,哪有我傅林今天啊~您有什麽話就直說吧,我已經做好了準備,接受的起沖擊。”

經理聽了,臉上笑成一朵花,“看你說的,我就知道,你小子年輕有為,我這兒啊遲早供不起你這尊大佛。那你就明兒收拾收拾去十樓銷售部報到吧,人家點名要你,以後發達了別忘了舊人啊~哈哈哈。”瞬間,他松了口氣,急忙應承經理,便告辭走出辦公室。

剛踏出去,他才吐出最後一口濁氣同其他同事打了招呼,約定明晚開餞別會,請大家吃飯,在大家歡呼聲中,他剛坐下,便收到雲晴短信——今天下班後見面,老地方。他高興,嘴角控制不住上翹,低頭打字——好,我升職了,請你搓一頓。

好容易熬到下班,他急急走了,腳步生風,他坐公交,不是摳門,只是喜歡坐在最後靠着車窗,看窗外車水馬龍,一路風景,會回憶起許多事情,好的壞的,開心與悲傷,全當做享受。許雲晴對此總是嗤之以鼻,甩一眼再奉送一句——哼,賤人就是矯情。

他忽然回憶自己是怎麽遇見許雲晴的,在那個南方小鎮,夏天很熱,蟬鳴非常吵人,叫人十分煩躁,熱浪灼得皮膚辣疼。陽光透過樹縫撒下一地光斑,樹蔭外的陽光亮得人睜不開眼。他被幾個孩子推倒在地,手裏死死抓着一只揮舞大鳌的紅皮龍蝦。

那幾個孩子口裏叫嚣,騎在他身上,扭住他的手,要搶。“你個雜種,快拿來,交出來。”

孩子無知,并不怎樣曉得話語的分量,一味學大人口吻,他倔強還口,死都不肯放手,“你們才是雜種,我不是,你們才是。”

那群孩子叫嚣得更厲害了,一把拽過龍蝦,生生扯斷一只鳌還抓在他手裏,狠狠丢在地上,一腳踩上去,“你不是雜種,那就是野種,我媽說了你是雜種,是野種,那就是雜種野種。”他盯住那只蝦被踩出黃黃的東西,眼淚在眼裏打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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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響起一聲大喝,“看招”,一條水蛇被扔在那幾個孩子身上,那幾個孩子立馬大聲叫喚,将蛇抖落在地,連滾帶爬地跑了。他目瞪口呆,望着眼前的人,板寸頭,微黃,短褲,黃色條紋T恤衫,舊舊的,皮膚黑的發亮,臉好小,眼睛好大,閃閃發光。

他被一把拉起來,“我叫許雲晴,你叫什麽?”

他讷讷回答:“傅林。”

、許雲晴漫不經心的,“哦”。

他突然尖聲問:“你是女的?”

許雲晴狠狠瞪他一眼,“我不是,難道你是,白癡。”

公車裏漸漸擁擠,已經有人站在過道上了,他看見一個老人抱着孩子上來,被擠到他身邊,他起來讓座,見到孩子左腳肚上青色胎記,像瘀傷。許雲晴簡直就是調皮大王,每天帶着他逛遍山林田野,上可掏鳥窩,下可捉蛇蟹,他不明白一個女孩子怎麽能這麽野,不過他卻因為許雲晴而不再那麽讨厭回鄉下,他住城裏,暑假才會來,看望生病的外婆,可是他不喜歡這裏,因為所有人都不喜歡他,包括外婆和舅舅們。

只是許雲晴每次來找他身上都會有傷,有時是身上,有時是臉上。他問她,她總是随便敷衍,要不是摔的,要不是打架打的。說這些話時,她總能笑得很開心,牙齒顯得整齊潔白。直到中學,他才明白,并不是那樣。

許雲晴以第一名的成績考上了城裏的中學,與他同校。再次見到她,他驚異得說不出話,因為那個板寸頭野孩子,突然皮膚白皙,長發飄飄,五官精致秀美了起來。那時的他好像突然明白了很多事,整天陰沉沉的,極其內向。

他明白了為什麽外婆舅舅們不喜歡見到他,明白了為什麽別人要叫他雜種,明白了站在夜店門前衣着妖嬈暴露的女人叫什麽,雞,英文bitch。他害怕別人知道,覺得自己渾身都是髒的,他不願和那個女人說話,他開始住校,連過年也不想回去。

可是他每月放假都會跑到那條街,躲在巷子裏,看那個女人嬌笑着與不同的男人進進出出,一天一夜,不吃不喝。第二天繼續回去用功讀書,裝作什麽都不知道。他覺得自己卑微,因為力量弱小,所以要靠肮髒的錢養活。

當明媚的許雲晴喊他的時候,他有種重生似的錯覺。他們一如往常的要好,永遠都是許雲晴考第一,他第二,他只允許她考第一。許雲晴生的好性格好成績好,自然有許多人喜歡她,于是他被盯上了,他打了無數次架,每次都贏的傷痕累累,因為他會拼命,別人不會,許雲晴欣賞他終于男人了,讓他再接再厲,他無語,死女人。

然而,傷害人最深的,永遠是言語,因為它不比傷身,它傷心。學校四處在傳,傅林的媽媽在某個夜總會上班,是個婊子,傅林是婊子養的。他瘋了,只要聽誰說起,就會将對方揍得暈迷,他開始沉默,逃課,吸煙,他很痛苦,無處發洩,他躲着許雲晴,他覺得自己髒,這個世界惡心無比。

許雲晴終究是那個野孩子,在一片起哄聲中,穿過一群只穿內褲的男孩子,沖到他的寝室,一把拽起吸煙的他,沖了出去。她将他帶到車站,上車後坐到最後一排,緩緩開口,她父親好吃懶做,賭博喝酒,醉了就揍人,小時候她身上的傷就是這麽來的。她說她恨他父親,每次挨揍都恨不得他死掉。

車子走了兩站,他們就下了。她帶着他轉入小巷,這裏住着最窮困的人,房屋很破敗陰暗。她說母親早就禁不住折磨瘋了,間歇性的,發病了就認不得人,看見她就厮打。父親真的死了,喝醉後被路過貨車撞上,送進醫院搶救無效,她得了一筆賠款,十萬,一條命。

她其實感謝那位司機,救她們母女于水火。她帶着母親搬家,發現了父親日記,裏面記載一次意外,她受傷驗血,血型與父親不同,真相大白,她不是父親女兒。從此性情大變,對她們母女百般折磨。

他突然覺得沒了力氣,只望着她。她推開破舊門扉,一只杯子劃過光影,砸上她的額頭,血液從破口裏滲出來,伴着凄厲喊叫,她轉頭對他笑,“阿林,你不是雜種,我是。世上并不是只有你悲慘,但我們都要生活,很多錯不是我們犯下的,苦痛卻要我們承受,我們一樣,不是很好嗎?”

回去後,他們恢複原狀,只是有些東西再也不同,他永遠記得她站在夕陽下的操場對他說,希望每一次筋疲力盡後傷痕累累時,命運都會給她留一次機會,換一個地方,換一種心境,重新生活。

他絕不會告訴她,那時候他覺得她有多麽柔美剛強,像野草像藤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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