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焖熱的空中好像能把人灼燒,大大的太陽燒烤這地面,中午的鄉間,寧靜無聲,似乎連狗的怕叫喚,哈着舌頭,沒精打采的。王明遠卻覺的沒有哪出是不好的,全身上下都透出了一股鮮活勁。看着眼前熟悉的情景,回來一天的他終于回過神來了,也終于相信他活過來了,準确的說是重生了。王明遠1975年生,父王勝利,母李紅娟,他們都是當年上山下鄉的知青,當年結合也有段往事,現不提,上一世,王父王母假離婚變成真離婚,返城之後,各組了家庭,對他不問不聞,等到了他十八歲的時候,深信父母是愛自己的,踏上了尋親之路,一路波折,千辛萬苦,找到了父母。此次一家過上李幸福的日子。
可是,現實就是用來襯托理想的,王明遠被他們當成皮球一樣踢來踢去,後母的嫌棄,繼父的冷漠,異父異母的弟弟妹妹的敵意,年輕氣盛的王明遠忍了一段時間後,在一次被誣陷是小偷時,憤然出走,發誓一定混出個人樣來。王明遠頭腦聰明,吃苦耐勞,抓住了最後的經濟年代的末班車,成了個小老板,要是這樣也就沒事了,可是,他的母親找來了,說自己的艱辛和對他的愧疚,希望自己能原諒她,這對渴望親情的他怎麽能不接受,怎麽能不開心。無獨有偶,父親也向他表示了關心,接着順理成章,弟弟、妹妹進了公司。而父母對自己的經濟也管了起來,自己想着父母談錢傷感情,再說父母也不會害自己就随他們了。接下來的幾年裏,除了父母對自己的女友總是不滿意,自己單身一人也樂的輕松。
2010年的年末,公司因機密再三洩露而越來越不景氣,自己向想父母來回一些錢周轉一下,這就像桶了馬蜂窩一樣,父母都推說錢在對方那邊,等到知道是弟妹洩露的機密,我回去找他們問清楚,結果,我永遠記的弟妹的嘲諷:大哥,你不會認為我們叫你一聲哥,就把你當哥了,不是看你有錢,誰理你!
“媽媽,王叔叔從來都沒有把你當兒子,他們的孩子只有我們。”
我冷笑一聲:“你們說的我一句不信”
“那爸和李阿姨為什麽從不讓你結婚,你現在沒錢了,不怕告訴你,是因為你沒成家才能給他們做牛做馬,你掙的才是我們的,他們從來都沒把你當兒子。他們跟我們說過,如果不是為了我和小潔,你都不會你理你的。”
我跌跌沖沖的走了出去,其實我都明白,早在弟妹進公司時,我就知道父母對我恐怕是虛情假意,但我仍然希望有朝一日,我能感動父母,畢竟他們是我在世界上唯一的親人了,沒想到他們卻只是把我當取款機,任取任求,哈哈哈,恐怕他們心裏把我當成了天字第一大傻瓜吧!
情緒低落的王明遠沒看見綠燈已亮,出了車禍永遠的閉上了眼。接着,就回到了小時候。
現在的王明遠才八歲,父母剛剛走了一年,他被扔在了一對老夫婦家裏,這對老夫婦帶着一個外孫過。小孩叫喬安平,跟他差不多,是他上輩子的死黨,喬安平比他大一歲,母親在他三歲時就不在了,父親是個知青,當年他的母親是村裏的一枝花,成分好,人漂亮,村上的小夥有一半都暗戀着她,可她看不上。一直到喬安平的爸爸來到這裏插隊,盡管他是黑五類,她還是非君不嫁。父母只有一女,最後還是依了她,婚後三年才有了他,可是就在他三歲時,喬安平的爸爸還是跟他媽離婚回城了,而一直等他回來接她們母子兩個的喬母,在半年後去了城裏一次,回來就給喬安平改了現在的姓。一個月後的清晨,永遠的睡了下去。
上一輩子,倆人相依為命,直到王明遠去找他的父母,才分開的,一直聊無音訊。
上輩子,王明遠常常回想起和喬安平在一起的日子,那段日子雖然窮,但卻實是他人生不多的溫暖(假情假意不算)。
現在,王明遠可沒有時間去悲春傷秋,感嘆物是人非,填飽肚子是首要問題,要知道在八十年代,一碗糙米泡雞蛋就是金貴的吃食了,肉什麽的也就是過年打打牙祭,還是毛爺爺說的好: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如果上輩子吃不飽,穿不暖就不會腦抽的去傷感情,現在我們是傷身體啊,餓、餓餓、餓餓餓。
“小遠,給,這是我去三姑太太塞給我的,吃吧!”喬安平塞過來一個紅雞蛋,這雞蛋是人家有喜事送人的,上面塗滿了洋紅,雖然樣子醜了點,但對餓肚子的人來說就是美味啊。
“咕咕、咕咕”怎麽會有響聲,喬安平的面上就像燒了起來似得,王明遠自己不好意思起來,畢竟自己三十幾歲了還要吃人小朋友的食物 ,哪啥,說不過去啊。
“你吃吧。我現在還不餓”,吞了吞口水,王明遠艱難的說到,就像跟他做對似的肚子就響了,不争氣的肚子,我的一世英明啊,王明遠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
最後,兩個人一人分了吃,王明遠心想:以後我有錢了,雞蛋吃一個扔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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