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10)
下來的案例都是這樣,一步步的走過來的,就像那句話,讀萬卷書不如行萬裏路,心理學中被奉為經典的就是,突破,不是嗎?”秦淼淼淡淡的反問。
金秀園坐正了身體,啞口無言,這下,她終于明白了她最為信任的院士會特別的推薦了這位了。
伸出了手:“秦淼淼,希望,以後的某一場的學術會上見到。”
兩個的手握住一起的時候,另外一直安靜的開口了:“那麽,秦小姐,覺得的身上需要做出那種的突破?”
“嘛。。嗯?”秦淼淼很誇張的假裝思考着,側過頭:“金老師,怎麽?不是來陪梵歌玩的嗎?比如看看電影,聽聽音樂,逛逛商場什麽的?”
金秀園很給面子的點着頭。
秦淼淼莞爾:“又不是不喜歡說話的小孩,根本就不需要從身上尋求突破,來到這裏,只是因為這是一份不錯的工作,工資優厚而且環境良好。”
清亮柔和的眼眸對上了梵歌:“相信,梵歌,這半年裏,會和金老師一樣成為的好的朋友,好的夥伴,好的傾訴對象的。”
看着秦淼淼的眼眸,不知道為什麽的,梵歌心裏泛上了淡淡的依戀,仿佛許久的以前,有這樣眼眸的也曾經這邊的帶着脈脈的溫情愀着她。
避開了那雙眼睛,梵歌轉過頭去看金秀園,金秀園對着她微微的笑,笑容裏有着包容和信任。
梵歌想,剛剛自己一定是嫉妒了,秦淼淼說着那段關于“突破”的話,她覺得秦淼淼說的話口氣和溫言臻像極了,于是,心裏就不是滋味了。
秦淼淼抱着布魯和阿姨一起離開,梵歌目光追随着秦淼淼的背影,秦淼淼腳步輕盈,走路的姿态很好看,應該是那種會吸引男孩子跑到前面去,看看走路好看的女孩是不是臉蛋也好看。
梵歌想,任何的男孩看到秦淼淼的臉蛋都不會失望的,也許還會更喜歡了。
“梵歌,覺得她還行嗎?”金秀園也看着秦淼淼的背影,看看看着突然的冒出了一句:“怎麽忘了,秦淼淼是一個漂亮的姑娘,是那種男們會喜歡的類型,想。。”
“就留下她吧。”梵歌打斷了金秀園的話:“覺得她不錯。”
會說出這樣的話,梵歌覺得有一大部分原因應該是金秀園最後的那半段話,說實的,不知道為什麽從秦淼淼出現後,自己的心就五味陳雜的,留下她不留下她之間徘徊着,直到金秀園說了“秦淼淼是一個漂亮的姑娘,是那種男們會喜歡的類型”的話後,心裏一動,那些話就溜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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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們總是強調着,不要去企圖了解自己的腦部結構。
聽到熟悉的車聲,梵歌目光往窗外一溜,現,她正陪着秦淼淼看她的房間,金秀園剛剛接到一通電話後就匆匆離開了,陪秦淼淼看房間的差事就落了梵歌身上了,秦淼淼會住金秀園以前住的房間裏,也和金秀園一樣周二到周四晚上住這裏。
溫言臻的車子開進了車庫裏,秦淼淼正興致勃勃的翻着書架,隔一回就會發出“哇”這樣類似的驚嘆號,顯然,金秀園留下來的書讓她驚喜。
梵歌走到了房間門,一只腳踏出了房門外,想了一想,又收了回來,對着滿腦心思都放書架上的秦淼淼:“秦小姐,先這裏呆着,呆會,介紹的先生給認識。”
目光牢牢的被書吸引住的也不知道有沒有聽清楚她的話,看着敷衍性的點了點頭。
梵歌來到客廳時,溫言臻已經那裏了,正對着她伸手,梵歌看了自顧忙乎的阿姨一眼,把手塞進了溫言臻的手裏,溫言臻一用力,她就被她拉走了,往樓梯上走,到了樓梯他已經從牽手改成了攬住了她的腰。
左拐,向着他們的卧室,進入了卧室,梵歌的背部被溫言臻按了門上,梵歌覺得脖子有點躁,因為溫言臻現正一動也不動的看着她,像要把她的腦門看出一個窟窿來。
“梵歌,的領帶讓很不舒服。”溫言臻聲音低低啞啞的,性感得要命。
于是,梵歌德手指來到了溫言臻的領帶處,把溫言臻的領帶松開一點。
“好。。。好了一點。。沒有?”梵歌話問得比平常慢一點,溫言臻的氣息周遭徘徊着,讓她緊張,結巴。
溫言臻搖了搖頭。
梵歌又把溫言臻的領帶松了一點,只是,這次手心出汗導致她的動作變慢了,梵歌跟加的緊張,沒話找話。
“溫言臻,那個,金小姐找了一個。。。一個代替了她,呆會,介紹她和認識。。”
溫言臻點了點頭。
“溫言。。溫言臻,金小姐晚上。。晚上讓去參加她的歡送會。”
溫言臻再點了點頭。
好不的容易,梵歌終于把溫言臻的領帶再松開了一點,擡起頭,溫言臻的頭就俯了下來,心裏一慌,梵歌用手擋着嘴,繼續這結巴的風格,溫。。。溫言臻。。。。們。。早上才做過。
而且,做的時間還不短,這才剛剛過了幾個小時。
溫言臻終于忍俊不禁的,拿開她的手:“這次,就親嘴唇,不做。”
說完後,唇深深的吻上她的唇,唇瓣剛剛一觸極,被吻的和吻的都不約而同的閉上了眼睛,承受着。
出了卧室的門後,梵歌走了溫言臻背後,死活的不讓溫言臻把領帶摘下來,就怕阿姨會胡思亂想什麽的,那阿姨八卦得很,已經她面前提前了幾次的新換的床彈性質量什麽的。
下了樓梯,果然,阿姨一邊張羅午餐一邊笑眯眯的,這個時間點,梵歌才想起來她把秦淼淼忘房間裏了。
“溫言臻,帶去見一個。”梵歌扯了扯溫言臻衣服,說這句話時她又感覺到自己的心情微妙了起來。
這是一個靠近花園的房間,走廊盡頭半敞開窗戶把花園的花香送了進來,淡淡的,房間的門微微的敞開着,敞出了小小的一個房間縫隙,房門上方中間挂着幹花花環,手掌貼向那道房間方面時,梵歌發現自己的心跳突然的加快了。
一聲悶悶的聲響,房間門緩緩的敞開,紗簾微風中搖曳着。
房間裏空空如也,秦淼淼不再這裏。
“明明叫她這裏等的啊。”梵歌喃喃的說着。
回到餐桌上,阿姨告訴梵歌那位秦小姐交代了,她的朋友突然有事情找她所以不能留下來用午餐。
夜深沉時,梵歌悶悶的轉過頭背對着溫言臻,溫言臻正對着梵歌後背道着歉。
事情的走向梵歌思維裏匪夷所思,本來,她今晚是好好一家韓國開的俱樂部參加金秀園的歡送會,她從包廂出來透氣時遇到了一兩個喝醉酒客的糾纏,其中一位手伸過來要摸她的臉蛋,臉蛋沒有摸到那位倒是結結實實的挨了一頓揍,兩個彪型大漢突然的冒了出來,其中一位擋了梵歌面前,一位負責修理幾位醉漢的任務,時候,梵歌才知道那兩位是溫公子安排她身邊的。
梵歌想不通,她又不是什麽國家政要,溫言臻有必要她背後安排尾巴,雖然溫公子說的那是負責保護她安全的保镖,但毫不知情的狀況下遇上這樣的,梵歌覺得心裏不舒服,特別是本來和她相處得挺熱絡,金秀園的朋友們一看到這樣的狀況自動的和她拉開了陣線,這樣的小狀況也導致金秀園的歡送會下半段異常的沉悶。
甩開了溫言臻搭自己腰間的手,手甩開了身體倒是貼了過來,他把他的臉梵歌的背部蹭着,聲音聽着挺委屈的。
“梵歌,不喜歡這樣,但這是媽媽要求的,也知道針對們這樣的綁票的事情層出無窮,他們形成了集團,有着最為精密的計劃,每年這樣的事情都發生,最為重要的是們明那些暗!”
“梵歌,好怕,就怕變成了那些失蹤士,這樣的例子香港有過很多,梵歌,好怕也和那些一樣。幾年過去了找不回來,再幾年過去了還是找不回來。。。”
他她背後絮絮叨叨的,像膽小的老太太,梵歌聽着心裏難受極了,誰說不是呢。。
“真的是媽媽要求的?”梵歌小聲的問。
“是的,的确是媽媽的主意。”溫公子回答得那是斬釘截鐵。
說這話時溫言臻心裏偷偷的和言女士說抱歉。
梵歌轉過身,重新的面對着溫言臻,眼睛對着眼睛,鼻子對着鼻子,被子下的溫度悄然的上升。
“累嗎?”溫言臻的手已經不安份了起來,伸進了梵歌的睡衣裏頭了。
還沒有等梵歌回答,已經身體力行了,下一秒,他的身體已經覆蓋到了梵歌身體上了,疊着,蹭着。
“早上不是已經。。”梵歌推了推溫言臻。
“那。。。”溫公子做着思考:“那們現把明天早上的事情提前做了。”
這。。。這是什麽邏輯?
“而且,梵歌已經把餓很久了,不覺得應該來點補償?”
是,是應該補償。。。
梵歌手展開,去勾他的脖子。
“溫言臻,們的第一次是什麽時候?”
“十七歲!”
回答得同時他進入了她,一刻也沒有緩,就律動了起來,好像,他的背後又什麽追趕着他。
十七歲,梵歌閉上了眼睛,弓起了身體。
十七歲啊。。。。。
☆、27梵歌(01)
致愛情:
的阿臻,第一次牽的手時,是冬天,有捅破厚厚雲層的垂直陽光,光束一般的照了老舊的石板路上,石板路上牽的手走過。
的阿臻,第一次吻時,仲夏夜漫天的星輝,上完夜校的孩子們躲街角,偷偷的看着,看着看着,他們捂住了嘴,忍不了的笑聲細細碎碎的抖落幽靜的長街。
的阿臻,那個旅館裏,們撫摸着彼此的身體,眉目青澀,屬于時身體是疼痛的,可是呵,住身體的每一塊骨頭卻是刻畫着歡喜,身體越是疼痛骨子裏的就越歡喜。
彼時間,們都年少。
時光流逝,們和們掌心的紋路歲月裏頭逐漸一起深刻。
時光流逝,還記住們的愛情,很用力很用力的去記住,的阿臻,呢?
===梵歌。
RH陰性血,又叫熊貓血,是指RH陰型血,非常稀有的血型,因為極其罕見,故被稱為“熊貓血”。
梵歌身上流着的就是RH陰性血,梵歌沒有想到的是自己所擁有的血型會把她帶到溫言臻的身邊。
溫言臻,另外的一個擁有RH陰性血型的,所不同的是他還是一枚胚胎的時候,就集萬衆光環于一身。
有錢總是善于未雨綢缪,特別是這是一個早産兒,而且那位早産兒的母親因為生産他的時候子宮嚴重受損,導致她以後不能再生育,因此,那種未雨綢缪就來得更為的迫切。
RH血型中一百就有九十九個數屬于陽性,溫言臻就是那一百中的第一百,RH陰性血型不能接受RH陽性血型的輸血,唯一适合給他輸血的就是另外擁有RH陰性血型的。
那些經過了千頭萬選,最後選中了從小被父母寄養寺廟裏的那個叫梵歌的孩子。
梵歌是一名住寺廟裏的小可憐,瘦腳瘦腿,脖子像要斷掉似的,寺廟裏的師傅們總是讓她站大殿裏,來寺廟裏拜佛香客們會摸着她的頭,嘴裏說着寫什麽,大約是這孩子怎麽這麽瘦,然後會給她東西,錢啊吃的東西啦,而這些東西當晚就被師傅們拿走了。
梵歌三歲的時候,來了幾個,那些說是來接她回家的。
梵歌聽了後“哇”的大哭了起來,把眼淚和鼻涕都往那個抱着她的身上擦,她就知道她就知道,有一天她的爸爸媽媽會接她回家的。
童話的故事都是這樣講的,每一個不幸的孩子都是被女巫偷走的小孩。
孩子們都願意去相信那樣的故事,遺憾的是這個故事裏頭都是她的一廂情願。
梵歌沒有理由不去相信,她是一位流落外的公主,看,她住大房子裏,所有的都叫她小姐,光是照顧她飲食的就有四個,每隔幾天就會有幾位醫生為她檢查身體,每次檢查完後都會一邊竊竊私語。
之後,醫生們會打電話,梵歌猜那是他們向她的爸爸媽媽彙報,果然,她的爸爸媽媽回來後都給她帶來了貴得要死的禮物,還眉開眼笑的稱贊她是健康的紅蘋果。
只要她一皺眉頭,專門負責陪她玩的姐姐就好使盡渾身解數逗她開心,她做多荒唐的事情姐姐們都會拍手。
這一切一切讓梵歌沒有理由不去相信自己是那個被女巫偷走的小姑娘。
當梵歌長大一點穿着漂亮的公主裙,趾氣高揚的把飲料倒了她的同桌頭上時,比她還要高大的已經忍受了她很多次的同桌狠狠揍了她,梵歌哭得是驚天動地的嘴裏嚷嚷着要讓哥哥修理她,來看熱鬧高年級的學生說了一句,哪有一樣歲數的兄妹,們又不是雙胞胎。
那個時候梵歌感覺到怪怪的,她想起來了,哥哥是春天過的生日,她是秋天過的生日,梵歌也想起來了,哥哥從來就沒有叫過她妹妹。
再大一點的時候,梵歌漸漸的明白了,那個叫溫言臻的小男孩并不是她的哥哥,很少家她嘴裏喊着爸爸媽媽的男女也不是她的爸爸媽媽。
過去一點時日,梵歌自動的把哥哥改成了阿臻,就像姑媽那樣叫着阿臻。
極小的時候,梵歌很多很多的餓肚子中學到了察言觀色的本事,如果乖的話會得到的面包多一點。
當第一個童話故事宣布破産後,第二個故事就形成了,第二個故事比第一個故事更老土,比如說小可憐長大了,變成了善良勇敢的家境貧寒的小少女,小少女身邊一定要配各種傲嬌各種變扭各種壞脾氣,住連水龍頭都鑲着金箔的宮殿裏的小王子。
按照故事的走勢貧窮的小小少女和尊貴壞脾氣的小王子一定會擦出火花,無比善良勇敢,堅持不懈的小少女的努力下,壞脾氣的小王子被小少女收服,并且為她改變了他的所有壞毛病。
是的,溫家的小公子和梵歌的小可憐這個故事們的眼中是那樣的,其實呢?
其實生活就是生活,遠遠沒有那麽的戲劇化。
十五歲的時候,溫言臻感染到了再生貧血障礙,由于是是性屬于輕微感染,要經過五百天的定期輸血,這個時候,溫家如珠如寶的養女就派上用場了,顯然,溫家是早有準備的,因此,即使梵歌當時的年齡就只有十五歲,可一陣體檢下來,她的各項指标都達标,當一直負責檢查她身體的醫生帶着那麽一點點的憐憫看着梵歌時,梵歌咧嘴一笑,掄了掄自己的手臂,沒事,老師是說了獻血是一種光榮的行為。
其實,那時梵歌想的是,養兵千日用兵一時,那時,她害怕的是她那個家庭裏沒有半點的用處,梵歌知道溫家一定預備了另外的梵歌。
沒有半點的用處像溫家那樣的家庭裏代表的就是一只永遠不漲價的股票。
十五歲這年每隔五十天的周期,梵歌都會和溫言臻來到了醫院,醫生會安排他們平躺床上,床上大約隔着幾步的距離,開始輸血的時候,會用白色的布簾把她和溫言臻隔離着,溫家的男主和女主很忙,他們沒有空像別的孩子們爸爸媽媽那樣出現醫院裏,說着婆婆媽媽的話做着婆婆媽媽的事情。
這個時候,陪着兩個孩子的永遠都只有管家和溫家的姑媽,姑媽是一名寡婦,丈夫很早時候因為意外死了,而後,姑媽就沒有再嫁她回到了溫家,盡心盡力的打理溫家的一切家務,如果說溫家,真正對梵歌好的就只有姑媽了。
每次梵歌輸完血的時候,姑媽總是會抱着她,輕輕的撫摸着她的頭發。
只有姑媽會溫柔的告訴着她,關于她的名字。
“梵歌呢,有着佛祖的心裏,是美麗史詩般的音律。”
梵歌心裏知道,她并不是代表這美麗和虔誠的音律,她比誰都明白什麽是生存,她有着自己的精打細算,小心思多的很。
據說,溫家是把她當童養媳來養着的,據說,溫言臻對于他的童養媳好得很。
是的,溫言臻對她很好。
可梵歌明白,溫言臻對于她的好只是一種禮貌的行為,那種狀态就像二戰過後迅速崛起的西方發達社會,那時,西方社會裏,三大種占據着主流,白種,黑種,黃種,白種地位最高,黑整天都抱怨受到白種的種族歧視,抱怨白種對黃種總是客氣有禮貌,後來,社會專家一針見血的講解了這樣的社會現象,白種之所以一再的對黑種發難,那是他們黑種身上感覺到了威脅,從而導致他們會把注意力放他們的身上,相反的,黃種白種眼裏是毫無競争力,是一種可有可無的存,因此,白種黃種面前總是更容易的做到了文質彬彬。
梵歌心裏明白自己對于溫言臻來說,就是那種可有可無的黃種,溫言臻對梵歌好的時候梵歌也理所當然的對溫言臻好。
她總是說着那種聽起來傻乎乎的話。
“阿臻,沒事的,輸完血後覺得身體特輕松。”
“阿臻,沒事的,輸完血後覺得腦子好像變聰明了,老師的數學題突然的就懂了。”
“阿臻,沒事的,輸完血後。。。。”
“。。。。。。”
這些話故作傻氣的話從十五歲講到了十六歲,十六歲的夏天醫生宣布,以後他們不用再來醫院了。
十六歲的少年淡然的聽着,臉色一如既往的蒼白。
站醫院門口,梵歌看着溫言臻,穿着短袖的白襯衫,骨架比一般的同齡的少年來得小,身高也和自己差不多,半截露短袖外的手臂血管凸起,一看就是不健康的孩子。
梵歌看着溫言臻凸起的血管,掉淚了,也不知道為什麽的眼淚就掉落了下來,一種莫名其妙的情緒突然的就來了,這個少年的身上有一半的血來自于她的身體,她身體的血液現正他的身上滾燙滾燙的流動着,支撐着他的生命。
梵歌,就那麽掉下了眼淚,第一次的講了真話。
“阿臻,好了覺得高興。”
少年怔怔的愀着她,伸手,摘掉了她眼角的淚珠,轉頭,夏日的風把少年的話送了過來,聲音清透。
“梵歌,以後,會和結婚的。”
十五,六歲的年級哪裏懂得愛情?梵歌覺得十五,六的年紀裏最多的也就只存這樣那樣的心動。
愛上鋼琴家只是因為他有修長的手,愛上一位演員只是因為他演的那個角色讨歡喜,愛上鄰居家的哥哥只是因為他甩頭發的姿勢特別的好看,愛上同桌的男生只是因為他莫個時刻說了一句讓特別有感覺的話。
這些那些的愛上只是青蔥歲月裏,們他們的,那叫着心動的玩意兒,哪一天風一吹它就變成了天邊的雲彩。
作者有話要說:小标題換了看到沒有,汗,不是口了,梵歌這一部分又三章,我把溫言臻和梵歌最精華的部分用類似番外那樣寫出來,這樣一來回讓這故事更為的深刻。
☆、28梵歌(02)
“梵歌呢,在心裏有着佛祖的人心裏,是美麗史詩般的音律。”姑媽常常對梵歌說這樣的話?
梵歌沒有告訴姑媽,在很多的苦難過後才是美麗史詩。
梵歌被送到寺廟的時候是沒有名字的,遠道而來的僧人為她取了名字。
“先生,為什麽要為我取名梵歌?”三歲的時候,梵歌問再次遠道而來的僧人。
僧人帶上了老花眼鏡,握住了梵歌小小的手,攤開了她的手掌,聲音慈悲得像菩薩:“因為你手掌心的紋路。”
梵歌手掌心的紋路複雜得像是火車交叉的鐵軌線,據說手掌心的紋路越是的複雜那個人所要面臨的境遇就會越多,這可不是一件好事情。
“梵歌呢,在長大的路上會經歷很多很多,先生希望你能記住你的名字,梵歌,記住了梵歌是菩薩們獻給人類美好的語言。”
傻傻的她又問:“老先生,要是我有一天變成了梵歌,那麽我會的到幸福嗎?”
小小的梵歌,認為幸福就是福氣,福氣就是像那些來拜佛的有錢人家的小姐一樣,跟在父母親的身邊,穿着漂亮的衣服坐在氣派的轎車。
寺廟的老和尚們說了,她就是因為沒有福氣才會被爸爸媽媽弄到這裏來的。
僧人沒有回答她的話,只是用手刮了刮梵歌的鼻子。
那個時間是梵歌兒時記憶裏頭最為深刻的一件事。
有人說世界上的女人們大都在明裏暗裏有一顆聖母的心,梵歌覺得這話說得有些的道理,在十七歲這年,梵歌發現自己真的有一顆聖母的心,那顆聖母的心專屬于溫言臻,當她愛上他時。
第一次溫言臻牽她的手第一次他吻她的時光也是因為在愛上他後才美好了起來,連同當天周遭的一切,風在歌唱,夜在低吟,偷偷躲在牆角上偷偷看着他們的孩子笑聲很是可愛。
即使,溫言臻牽她的手是因為那個老是傳小紙條給他的女孩讓他煩透了,于是他就在那個女孩面前牽了她的手。
即使,溫言臻吻他是因為十七歲了還沒有親過女孩的嘴唇,這樣的事情在他的朋友們看來是一件大大的糗事。
還沒有愛上溫言臻時梵歌對于這些是不在乎的,她那時心裏還打着小算盤,如果溫言臻有一天不想和她結婚了,那麽她也不會要死要活的,她有自己的銀行戶頭,裏面數目可不小,當她成年時她會拿出那筆錢到國外進修,她喜歡中文發音,她覺得自己很适合當一名電影配音。
她手頭上的錢已經可以讓她一輩子衣食無憂了,往後剩下的就是讓自己成為一名電影配音,再然後在适合結婚的年齡找一個男人結婚。
梵歌想,如果沒有十七歲那年冬天發生的事情,她的一生大約就是那樣了。
要麽等溫言臻不想和她結婚的時候,她就去追尋自己喜歡的生活方式,要麽嫁給溫言臻,維持着像言翹那樣的生活狀态,在大家面前大方得體的笑,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看着自己丈夫時不時的換情人,梵歌明白,之所以言翹能維持那樣的狀态全都是因為她不愛溫景銘,如果她成為溫言臻的妻子的話她也當一個不愛自己丈夫的妻子。
梵歌認為愛情的發生在自己身上是微乎其微的事情,珍珠鈔票永遠比任何一款男孩子英俊的臉蛋都來得賞心悅目,更重要的是實用性質強。
然,想象永遠趕不上變化。
十七歲這年冬天,梵歌那顆一直被狠狠按住的聖母的心突然的爆發,在溫言臻身上爆發。
很小的時候,梵歌就和溫言臻住在澳門,住的地方和澳門市政廳相近,這片區域很好的讓他們度過安靜,不受打擾的童年。
同為曾經的殖民地,澳門和香港是兩種迥然不同的文化,澳門在厚重中透出的是悠閑惬意,一水之隔的香港光鮮亮麗而又紙醉金迷。
十七歲這年冬天,這天早上,管家并沒有和平常一樣把早報主動的送到了小溫公子的面前,少年面不改色的吃完了早晨,和往常一樣由司機送到學校上學,等車子開遠了,他讓梵歌去給他買了早報。
看到早報的內容後梵歌才明白,為什麽管家沒有把早報送到溫言臻面前,香港大公報赫然把頭版頭條給了溫景銘,這次出現在頭版頭條的新聞很不光彩,溫景銘被打了,其原因是在和香港某當紅女星幽會時被女星的丈夫賞賜很多拳頭,其中還附帶上一張溫景銘挂彩的大臉照,從照片上可以看出那位被打得還不清,從照片的拍攝手法角度來看,顯然是有人故意讓溫董淪為整個香港的笑柄。
這天溫言臻沒有去上學,梵歌默默的跟在了他的後面,他們搭着輪渡從澳門來到了香港,一路上,溫言臻就坐在輪渡的包廂上,死死的盯着翻滾的海面,一路上盯着那個一言不發的少年,從登上輪渡的幸災樂禍到最後變成了莫名其妙的憐憫。
香港下着小雨,梵歌依然默默的跟在了溫言臻的背後,心裏難過得要死,這已經是他們來到了香港的幾個小時後了。
如果可以,梵歌希望自己沒有登上那班輪渡,如果沒有登上那班輪渡了她的心就不會像現在這般的難受。
溫言臻因為擔心自己的父親,來到了香港,來到了香港的不到三個小時裏,他分別見證了自己的父親和母親和自己各自的情人偷情。
醫院VIP病房裏,妖嬈的背影正在給溫景銘換藥,溫景銘手從女子的裙子穿了進去,年輕女子整個身體趴在了溫景銘的身上。
更令梵歌難受的是溫景銘在看到他們出現在病房裏絲毫沒有表示出慌張,羞愧的摸樣,,一如既往的表示出了一位慈愛父親的模樣,阿臻擔心爸爸了吧?梵歌也來了!
少年一言不發的離開了病房,出了醫院電梯他打了手機給言翹,很溫柔的喚着媽媽。
那通電話打完不到五分鐘,溫言臻在停車場見到了言翹和她的得力助手衣衫不整的從車上下來,英俊帥氣的男人和身材姣好的女人在沒有人的停車場裏卿卿我我,男人還從口袋裏掏出耳環給女人戴上。
本來想安慰母親的少年木然的站在角落,看着母親整理衣服,看着母親從風情萬種的女人在一分鐘後變成了端莊秀麗的女人,就像是她出現在所有公衆形象的那樣,她神情淡然的從他們面前的走道走過。
溫言臻又再次的轉身,離開醫院。
一直陰沉的的天空下起了小雨,這三個小時對于那個滿懷關切來看望父母的少年來講是一場災難,對于一個驕傲的孩子是最可悲的嘲諷。
整個下午,梵歌就跟在溫言臻的後面,什麽話也說不了,就這樣,兩個人在漫天的風雨下走在了香港的大街小巷上,中間,吃了一碗雞蛋面,第一次,小溫公子把那碗他平常形容為惡心的垃圾的面條吃得一幹二淨。
天黑了,小小的雨點越來越大,他們走在了老舊的水泥路上,他們已經站在了廟街特色服務一條街的街道上,五顏六色的霓虹燈在雨中轉動着,迷離,誘惑,神秘。
終于,溫言臻停下了腳步,看來一眼連名字都沒有的旅館,問梵歌,你為什麽老是跟着我,覺得我可憐?
“不是的,我不是你的童養媳嗎?跟着你是天經地義的。”梵歌狡辯。
“那麽。”緩緩的,溫言臻舉手,手朝着旅館:“敢不敢?”
拿着旅館老板給他們的衣服梵歌跟在了溫言臻的後面進了旅館,很小的房間,除了一張床和一個洗手間外就沒有了,房間還透露着一股的黴味,牆上貼的都是男女露骨的圖像。
水紅色的燈光充滿暧昧,洗好了澡換好了衣服的他們站在燈光下,老板娘提供的睡衣太大了,導致梵歌不得不去捂住自己的胸口。
一言不發的,溫言臻拿下了梵歌的手放進了他的褲子裏,壓住。
“弄硬它。”溫言臻聲音就像外頭的雨點,冰涼,機械。
本來是可以摔掉他的手的,或者是拿一樣的東西往他的腦袋砸,沒有女孩子能忍受男孩子用這樣的口氣對她說這樣的話,可是。
“好的。”
偏偏,到了這個時候梵歌聖母的心已然來到了無比膨脹的狀态,他不是難過了嗎?如果這樣做可以讓他不難過也是好的。
梵歌上過生理課,男女之間的事情她可都懂,甚至于,開始無師自通了起來,賣弄那點小聰明,只是為了讓那個少年不難過。
梵歌認為小溫公子是屬于那種高高在上,附看世界的人,她見不到他難過,就像她見不到他和一大群人擠在一起吃雞蛋面。
很快的,手掌中握住的那處所在,滾燙滾燙的,堅硬如鐵。
一切正在如溫言臻所想要的那樣。
躺在掉顏色的床上,打開腿,讓他進入,沒有半點的情趣,沒有半點的詩情畫意,窗外閃爍着霓虹燈,窗的下面男人和女人一邊打情罵俏一邊講價錢。
在肮髒不堪的地方,就這樣梵歌和溫言臻在彼此的身體裏種下了屬于他們的第一次,當他進入她時,梵歌知道。
原來,她愛他啊!
沒有經過什麽大徹大悟,只是在某一個時刻裏,就那樣懂了。
懂得了,即使是疼得像要死掉了心裏還是快活的要死,不去想從前不去想未來,就一門心思的想分擔他的痛苦,即使他想把那種憤怒的情緒發洩在她身上她也無怨無悔。
更,樂于奉獻。
所以又有人把聖母行為稱之為犯|賤的行為。
可不是,梵歌抱着溫言臻,任憑這他在自己的身上沖刺,越來越快,越來越兇,直到最後熱熱的液體射在她裏面。
走出旅館時是深夜,雨已經停了,溫家的車子停在了旅館外,銀白的勞斯萊斯停在了旅館外,車前的那個亭亭玉立正翩翩起舞的少女标志在一片燈紅酒綠中發出冷冷的光芒,像是在嘲笑着發生在這裏的荒唐事情。
送恩客出門的姑娘們好奇的看着豪華的轎車,和被一群人左擁右護,緊緊的抿着嘴的少年,當看到走起來不自然的少女時姑娘們發出會心一笑。
切!有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