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出了地下酒吧,迎面吹來一陣冷風,嚴奂頓時清醒了不少。
這世界上傻`逼太多,自己就是其中一個,更犯不着為了不必要的人生氣。
何況……
剛剛那個叫做謝修南的男人的确比他漂亮。說實話,嚴奂還真比不上。畢竟,二十四年前,嚴奂他媽愛上的是一個中國男人,沒別的洋鬼子的血給他混。
算了。
嚴奂用手搓了搓臉,在路邊等車。
這城市的秋天早就過去了,短暫的像是女人那點可憐的高`潮。他是從一個還算溫暖的南方過來這裏的,一個星期前,嚴奂抵達的時候,便在火車站臺上打了一個巨響的噴嚏。
十二月初,天氣冷的可怕,晚上十點多鐘從酒吧出來,街道上已經顯現出了一種不真實的蕭瑟感。嚴奂沒穿外套,就仗着自己還算年輕,打算用人體自發熱來對抗寒冬。
他心情不太好,到嘴的鴨子飛了,一出來還看見兩個男人在角落裏拉拉扯扯,沒過一會兒就抱在一起親了個難舍難分。
嚴奂站旁邊盯着看了一會兒,心想,至于嗎?
他對接吻這回事極其不感興趣,口水那麽多,萬一晚上吃了什麽大蒜韭菜的,就更別提了。
也是那對旁若無人的狗男男倒黴,換了其他日子嚴奂只會在心裏吐槽,今天他卻突然心血來潮,一個勁兒地在旁邊使壞,沖他們吹口哨。
那口哨聲響亮無比,音色還很飽滿。寂靜的夜裏,非常煞風景。
其中那個背對着嚴奂的男人回過頭,掃了兩眼,對着嚴奂沒好氣地喊道:“你他媽是不是無聊啊!”
“算了。”另外一個人說,“別理他,估計酒喝多了。”
“喊什麽,看不順眼就來打我啊。”嚴奂踢了踢腳下的小石子,歪着頭道。
“你以為我不敢打你?你給我等着!”那男人剛被安撫下來,聽見嚴奂這句話,果真有點兒上火,怒沖沖地要過來揍他。
可惜,他沒這個機會。
車來了,嚴奂迅速跳上車,從褲子口袋裏摸出兩個鋼镚兒,投了進去,投幣箱發出一陣清脆的“哐當——”聲。
末班車司機着急下班,公交車開得跟雲霄飛車似的,瞬間将那個要揍嚴奂的男人甩出老遠。嚴奂隔着玻璃,看見那男人心有不甘地對他豎了個中指。
嚴奂轉過頭,對司機抱拳,正兒八經地說道:“小弟在此謝過大哥的救命之恩!”
司機不理他,權當嚴奂是個神經病。
他們開車久了,什麽樣的人沒見過,面對着嚴奂這個神經病也能淡然處之。再說他身上的酒味不說傳個十裏遠,八裏遠總是有的,何必跟他計較。
末班車也沒什麽人,就前排愛心專座那兒坐了個頭發花白的老爺子,後面坐了對情侶,再也沒別人了。老爺子掀起眼皮,有些不屑地看了嚴奂一眼。
嚴奂知道,他絕對是那種老人家不喜歡的類型,吊兒郎當,不着邊際,不務正業的小年輕。
車上沒一人理他,嚴奂只好摸摸鼻子,頗為尴尬地找了個位置坐下。
他喜歡坐車,他也坐過很多車。
每到一個地方,嚴奂總是會在超市換一把硬幣,然後在路邊上随便跳上一輛陌生的公交車。坐到終點站,然後再重頭坐回來。偶爾窗外有什麽吸引他的景色,他才會中途下車。
不為別的,嚴奂只是覺得,坐車的時候,他感覺很舒服。
就像現在這樣。
嚴奂坐在椅子上,頭靠着車窗,緩緩地呼出一口氣來。那玻璃上有只黑色的小飛蟲,嚴奂看了一會兒,不自覺地發困。中途他打了個盹兒,再次睜開眼時就到站了。
下車後,嚴奂又感受到了一陣冷風的侵襲。他過了一條馬路,進了一家看起來十分廉價的路邊小旅館,上了二樓,左轉第二個房間,203房,這就是他的暫居地。
今晚的酒喝得有點郁悶,嚴奂朝床上一躺,失去意識前的最後一個畫面,竟然是那個漂亮的混血兒——謝修南。
啧,就是有點兒沒皮沒臉,他不喜歡他。
第二天下雨,嚴奂沒有出門。
他就窩在這間狹小的賓館房間裏看電視。十一點鐘,嚴奂洗了個澡,訂了份外賣,難吃的要死還收他二十塊,氣得嚴奂在大衆點評上給了個一星,外加五個字:千萬不要買。
吃完飯,嚴奂盯着天花板發了會兒呆,發現自己對這個城市的興趣也已經消失殆盡,便起來收拾了東西,準備等雨停了就退房走人。他一個人默默地拿着手機看了半天的火車票,不知道下一站要去哪兒。
曾經有個自稱是作家的男人瞪着一雙好奇的眼睛對嚴奂說:“你的生活特別有趣。”
那時候他們兩人坐在一家商場的星巴克裏。
嚴奂當時聽了之後,随手就潑了他一臉的咖啡。
他對他說:“不是有趣,是操`蛋。”
那作家是個很奇怪的人,被人莫名其妙地潑了咖啡也不生氣,只是摘下眼鏡用紙擦了擦,說:“我們聊聊吧,我再給你點一杯。”
“喝酒啊。”嚴奂漫不經心地說,“誰要喝這種苦兮兮的東西。”
作家沒有反對,說:“好,喝酒。”
後來他們換了地方,作家的酒量實在太差,就一個勁兒地想聽嚴奂說故事。
“我沒有故事。”嚴奂說。
作家不相信,說:“你走過那麽多地方,見過那麽多人,一定有什麽奇特的經歷。”
嚴奂有點兒不耐煩,道:“沒有,這人不都是一樣嗎?兩只眼睛,一個鼻子,每天要吃飯,要睡覺,要排洩,無聊至極。”
“那你肯定有出走的原因,你為什麽不在一個地方留下來呢?”作家問。
嚴奂想了想,說:“關你屁事。”
最後的結局是,嚴奂輕而易舉地把這個作家給灌醉了,等到他醉了之後,嚴奂從他的錢包裏抽走了所有的現金,跑了。從此他再也沒有和這個男人見過面。
這就是嚴奂的生活。
他沒有什麽正經工作,也沒有一個像樣的家。居無定所,來去匆匆,每到一個地方全憑感覺和眼緣,覺得這個地方不錯,那就多待幾天,覺得這個地方不行,有可能當天就走。
嚴奂的錢也全是騙來的。
怎麽騙?
各種手段,只要你下定決心想騙一個人,那可太容易了。
在這裏,嚴奂必須要感謝他親愛的媽媽,尊敬的于女士。
這個女人把嚴奂帶到這個世界上,雖然什麽都沒有留給他,卻偏偏給了他一副難得的好皮囊,讓嚴奂在騙子這條道路上行走的風生水起。
絕大多數時間,嚴奂搜尋獵物的方式就是通過這張臉。這種方式最簡單,也最讓人沒有負罪感。因為彼此的目的都很單純,無非是你來我往,成年人的小游戲罷了。嚴奂的獵物裏有男人也有女人,反正只要是那種看上去有錢的,不會有後續麻煩的,他都來者不拒。在狩獵的過程中,最好玩的部分就是——有的人沾沾自喜地以為自己是獵人,可惜到頭來卻成了獵物。
嚴奂很少失手,像昨晚那種被人截胡的鬧劇真是百年難得一遇。
但不得不說,他總有一種奇怪的預感。
謝修南……
嚴奂搖了搖頭,居然又想起了那個人。
到底要去哪兒呢?
他想了想,還是繼續往北走吧。
等到雨停了下來,嚴奂便提着行李箱,下樓辦退房。 他的東西不多,整個家當都在這個箱子裏,看上去還有點極簡主義的意思。
嚴奂想,哪有什麽極簡主義,就他媽一個字,窮。
他提前查好了路線。
出了旅館,嚴奂步行了一會兒,然後坐公交車去火車站。公交車上人很多,嚴奂足足站了四十分鐘。下車後,他在火車站裏取了票,又去超市買了面包和火腿腸,預留着在車上吃。
嚴奂身上最值錢的東西大概是他的耳機。他有一副好耳機,通常情況下都是它幫他抵抗旅行中那些難以忍耐的噪音和熊孩子。
他習慣了奔走,習慣了不斷旅行,雖然可能沒什麽錢,但是這種閹割過的自由仍令他深深着迷。
今天也是同尋常沒什麽區別的一天。
檢票後,嚴奂在第八列車廂裏找到了自己的座位,靠窗,他喜歡。放好行李,嚴奂從口袋裏掏出耳機戴上,準備一路睡過去。
可他總是覺得有哪裏不太對勁。
嚴奂迷迷糊糊地睜開眼,就看見坐他左手邊的那個男人正認真地打量着他。嚴奂還戴着耳機,一首歌正好放到高`潮部分,女歌手撕心裂肺地唱着。
男人用身體和手臂把嚴奂完完全全困在他的控制範圍內,見嚴奂朝他望去,他立刻回以他一個燦爛的微笑。
操。
嚴奂幾乎是有些暴躁地扯下耳機,腦袋裏嗡嗡作響。
這他媽的不是那個截了老子胡的混血兒嗎?他怎麽在這?嚴奂想。
沒等他反應過來,謝修南就以一種十分欠扁的聲音對他說道:“這麽巧,又遇上了?交個朋友怎麽樣?哎,我微信……你掃一下吧。”
嚴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