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李氏無視白長秀的愕然,招呼老仆擺酒上菜,“先生游了這大半日,餓了吧?先墊墊肚子如何?”

深秋時節,天氣還好,四周景色美不勝收,只是亭子坐落在湖心中央,涼風鑽進衣衫,白長秀微微發顫,下意識地扶了扶胳膊,李氏察覺,解下披風,很是自然貼心地披在白長秀身上,滿臉的歉意:“是在下的不是,沒考慮周全,還望先生勿怪。”

“這使不得!”白長秀頗為不自然,李氏的舉動似乎超出了普通男女應該防守的界限,她才要解下披風,卻被李氏一把攔住:“在下只道先生與凡婦俗娘不同,原來也介意這個,難道我李原崇的衣服上帶了刺,讓人這般坐立不安?”

李氏這麽一說,白長秀倒有些不知所措了。氣氛尴尬,李氏親自斟酒給白長秀,“先生喝一杯暖暖身子吧。”

…….

三杯酒下肚,連嗓子裏都有了熱氣,白長秀也坦然多了,再開口說話時已和平時無異:“……官人怎麽會在這裏?”

“我原本就是秦州人,”李氏不再用謙稱,因他以為,此時此刻再與白先生客氣,就有些見外了。他又敬了白長秀一杯酒,将一旁蒸好的肥蟹遞到她面前,繼續說道,“七年前嫁到青榆縣柳家大娘做了填房。”

李氏說這些的時候,長嘆一聲,仿佛又想起了過往的不快,眉頭微蹙,神情不甘。

母家在秦州….,原來是這樣。白長秀有些明白了,瞧瞧李氏的做派和行頭,想來也是高門大戶家出來的郎君呢。平時在柳宅見他不拘言笑,剛才聽口氣好像也是有着萬般的無奈,或許,這樁婚事沒能如他所願吧。

白長秀猜的沒錯,被迫嫁給一個年過半百的女人,李氏從頭至尾都沒情願過,錦衣玉食又如何,那根本不是他想要的生活。

“那,…….官人這次是回秦州探親?”李氏不言語,白長秀沒話找話。李氏的言談間的惆悵讓她多少有些好奇。

“呃,……算…是….吧。”

李氏撒了謊。

其實他就是想找個合适的時間,合适的地點,避開閑言碎語,光風霁月地見白長秀一面,否則大可不必千裏迢迢往這裏跑。李家是秦州的高門大戶不假,可他也不過是衆人眼中一無是處的庶子而已,出生卑微的親爹早就埋在了黃土裏,兄弟之間相互排斥,早年自己不受母親重視,沒人撐腰,也不受她人待見,這樣的家庭于李氏原崇來說,沒有任何留戀之處。

想當初,母親李雁容為了巴結權貴,坐上秦州知府的位子,收了青榆縣財主柳意的十萬兩銀錢,名正言順地将李原崇賣了給柳家。兒媳柳意比婆婆李雁容還大一歲,卻年年都是厚禮孝敬她,柳意早年在官場上混過,多少積了點人脈,關鍵時候還能幫她婆婆一把,幾年下來,李雁容的官做的順風順水,連帶着李原崇都得到了母親的“重視”和“疼愛”。李原崇心裏再清楚不過,這些情感來的太虛僞,只能讓他倍感惡心。

在李氏姐妹兄弟們甚至外人的眼中,李原崇真是幾輩子修來的福氣,竟嫁得這樣好!畢竟他作為家中最不起眼的庶子,卻照樣嫁給有錢有功名的人做了正夫,而且還有了女兒,她的妻主甚至為他遣散了自己所有的側侍和通房,這樣的待遇真真讓旁人眼紅,可惜誰又知道那老東西竟是…..那種貨色?……..對他好又怎樣?他和那老女人根本就是話不投機,在這樣血氣方剛的年紀照樣還不是獨守空房?…..那些孤獨和寂寞又豈是旁人能體會的?

Advertisement

過往簡直不堪回首,不想也罷。好不容易能找個機會與白先生獨處,還是珍惜眼下要緊。李氏不再糾結,複又敬酒:“約先生前來,只為提前恭賀先生高中。”

“……”白長秀啞然失笑,說話也随意起來,“官人怎知我能高中,難不成能掐會算?”

李氏微微一笑,只能點點頭。至于真相,以他現在母親李雁容眼裏搖錢樹的作用,知道一個學子能否考中或者做點什麽手腳幫助某個考生學子亦并非難事。當然白長秀本人頗具才華,她憑的是真本事,也根本不需要他這樣去做。

“那就借官人吉言,我敬官人一杯。”白長秀總覺得李氏能在秦州菊園擺一桌精致的吃食來招待她,想來是個不簡單的,說不定還真知道點什麽。她沒有刨根問底,不過看見李氏面上十拿九穩的表情,心裏自然高興。

“先生有才,何愁她日不能功成名就?不說別的,只剛才詩會上那一首,便驚豔四座了。”李氏滿飲一杯,贊嘆不已,還将白長秀剛才的大作,又誦讀了一遍。

他竟然也在賽詩會上!白長秀發現李氏除了有着她不敢猜想的家庭背景之外,本人聰明絕頂,否則一首詩而已,單單他就記憶猶新。

“哪裏就那麽好?能做好詩的多了去了,我不過是獻醜而已。”白長秀聽他這樣誇自己,似乎有過于奉承之嫌。

“在我眼裏,先生的詩無人能及!”李氏沒能很好控制自己的情緒,顯得稍微激動了點,畢竟他能明着表達的情意,最多也就到此為止了。

是啊,有些話,這一輩子可能都沒辦法說出來了,雖然他很想告訴她,在他眼裏,她是這世上最好的女郎,可惜身不由己,可惜…..相遇太遲。

“…….”白長秀從李氏的眼中似乎讀出了一些不一樣的情緒,一時間竟不知道說什麽好了。她的詩怎麽可能是最好的?一個有婦之夫竟然給出了這樣的評價,…..但願不是她多想了。

她勉強擠出個笑容,卻發現自己無法直視李氏,只得向岸邊忘去,陽光有些暗淡,芳草微黃,秋風拂過,水波微漾,她下意識地攏着身上的素錦披風,一言不發,之前熱絡的氛圍驟然冷卻下來。

“呃…..”,白先生臉色未明,李氏瞧着眼裏,也是難堪,他刻意清清嗓子,朗聲笑道:“先生可別不信。世人眼光本就不同,好比先生手邊這盆含苞欲放的仙靈芝,旁人都以彩鳳為尊,可也有不少人和我一樣偏好這仙靈芝,以為淡綠掩黃的菊花是這世上最珍貴之物。不瞞先生,之前為了得到我眼中的這盆仙靈芝,也曾在詩會上獻詩一首,可惜技不如人,只好作罷。錯過了這次機會,再想得到它,只怕要等到明年的詩會了,要知道,行市裏都尋不到這樣的品種呢。”

“這有何難?我送于官人便是。”白長秀聞言,放下心來,暗笑自己自作多情,誤會李氏。

“這怎麽好意思?”李氏的眼神明顯亮了一下,很快又如常色,“…..君子不奪人所好。”

“官人有所不知,仙靈芝雖貴,我卻不會栽培,更非我心頭之好。好花送于懂花惜花之人,方能物盡其用,也必不至明珠暗投。”白長秀頓了一下,又道,“再說,官人平時對晚生諸多照拂,将此花贈于官人,權作禮尚往來吧”。言畢,自己先笑起來。

李氏自然沒有拒絕,他小心翼翼地端起花來,仔細瞧着,愛不釋手。“如此,多謝先生割愛,我恭敬不如從命!”

白長秀因為一盆花消除了與李氏之間的隔閡,兩人把酒言歡,侃侃而談,期間李氏還将自己在詩會的的大作念給白長秀聽,懇請點評,令白長秀刮目相看。李氏雖是男子,但世家大族的郎君詩書滿腹,竟也不比當世那些才學過人的女娘差。

兩人聊到天色将晚,方起身作別。李氏直言明日一早就離開秦州,又叮囑白先生天涼注意保暖等,臨了,派了自己的仆子馬車送白長秀回了客店。白長秀走到半路,才意識到,聊了這麽大半天,她竟然忘了問自己的學生柳清菡是否一同來了秦州,真是太糊塗了。

實際的情況當然是柳清菡此次并沒有來秦州,只是白長秀不知道而已。

馬車使出了菊園,将那暗夜裏流動着的無數芬芳抛在身後,白長秀不由得想起了李氏今日為竟菊所作的那首未入選的詩:

零落黃金蕊,雖枯不改香。

深叢隐孤秀,猶得奉清觞。

這樣的驚豔的詩句竟沒有賞識,真是讓人匪夷所思。

************************************************************

注釋:

零落黃金蕊,雖枯不改香。

深叢隐孤秀,猶得奉清觞。

(十月三日相公花下小飲賦四題.殘菊梅堯臣)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