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人可以習慣孤獨,但是人在孤獨前行的時候,心裏的某一個地方是希望能多一個人來依靠的。那一刻,宋琛真的很想很想跟着他,走到地老天荒。

——

往年的社團評比的規則都是表演一個與本社團有關的節目,今年則是與迎新晚會合在一起,由觀衆票選出名次。

宋琛約了成員們晚上7點在1號樓406見面。

宋琛提前15分鐘趕到,推開門的時候,看到沈之林一個人坐在靠窗的一側,閉着眼睛思考着什麽。清冷地月光打在他的身上,顯得異常的孤寂。

他聽到門咯吱的聲音,睜開眼睛,看向她。

宋琛快步向他走去,一邊笑一邊感慨:“沈之林,你來的好早啊!”

“嗯,我習慣等人。”他拍拍身側的位置,示意宋琛坐在這裏。

他伸出左手悠閑地支起頭,聲音裏透着一股慵懶:“社長,想好表演什麽了嗎?”他漆黑的雙眸望着她,似含着脈脈溫情。

她躲避着他的目光,自從那天她回答了他問的那個真心話後,就一直不敢直視他。

她才反應過來他剛剛對她的稱呼,她皺着眉,低頭思索了一下:“好像我們現在的關系有點兒混亂,你是我的社長,而我也是你的社長。”

沈之林默默地搖搖頭,我們的關系可不止這樣。

後來,宋琛捋清了,擡頭看着他,正色道:“是我請求你加入我們社的,你不必叫我社長的。”

“那。。。。。叫你阿琛怎麽樣?”他靠近她,薄唇輕輕地吐出那個名字。那雙眼睛似染上了魅惑。

只是一個稱呼而已,可是當“阿琛”那兩個字襲進耳朵中時,她怎麽就臉紅心跳,腦袋當機了呢。

待她回過味兒來的時候,他已拉開和她的距離,留給她一個背影。好像剛剛的事情從未發生過一樣。這讓宋琛準備好了一肚子的話,無處可說。

外面響起一串腳步聲,謝蘇和唐陌一起推門而入。

“哎,你倆到的好早啊。”謝蘇笑嘻嘻的看着他們倆,看到宋琛一臉糾結的表情,他就知道,主公大人肯定又出招了。

宋琛換上笑臉,起身招呼:“你們來啦,快坐這裏。”說着,拉着他們坐到了前一排,“陌陌,麗學姐不來嗎?”

“她有事情,不來了。”

“好吧,那我們一起商讨一下社團出什麽表演吧。”宋琛笑着看向大家,“我第一次參加社團評比,不大清楚,你們有什麽好提議嗎?”

“這種問題,得靠小謝了。”沈之林拍拍謝蘇的肩,一副委以重任的模樣。

謝蘇一雙眼睛亮亮地看着沈之林:“謝謝主公的厚愛。”他摸摸下巴,為宋琛分析:“宋學妹,咱們是漢服社吧。辦一場走秀肯定是不合适的。”

“對。”宋琛贊同謝蘇的說法,他們的人手目前達不到一場走秀的标準,而且時間、觀衆也不允許。

“所以,咱們肯定得和別的社團合作,為他們出服裝。”謝蘇改為抱着胳膊,一雙眼睛透着精明,“據我所知,舞蹈社不會跳古典舞,這個可以否決,那麽。。。。。。”他挑眉看向沈之林。

宋琛雙眼盯着謝蘇,等待他繼續說下去。

謝蘇露出一個狡黠的笑容:“那麽,宋學妹,你現在有一個捷徑。”他頓了頓,緩緩說出下一句:“和古琴社聯合。”

宋琛明白了,謝蘇的意思是想讓她為古琴社的節目提供漢服。這的确是個捷徑,因為此時他們的社長大人正坐在這裏。而且,古琴和漢服的搭配是再好不過了。

她咬咬唇,舒了口氣,誠懇地迎上沈之林的目光:“請問貴社社長可以和我們社合作嗎?”

沈之林粲然一笑:“可以,不過我有個條件。”他刻意地停下來,看向她,擲地有聲地說出這句話:“宋琛,你必須參加演奏。”

這個條件,就意味着,她要穿着自己設計的漢服在社團評比那一天撫琴。對于宋琛來說并不難,她爽快的同意了,沒有看見沈之林笑得像一只狐貍。

她起身朝沈之林伸出了手。沈之林握上她的手:“合作愉快。”

謝蘇開心的鼓掌,他一定是天下第一好助攻。唐陌站在宋琛身後悄悄地給他豎起了大拇指。

宋琛突然想起一個問題:“沈之林,演奏的人多嗎?太多的話我怕衣服做不出來。”

“你不用擔心,只有你和我。”沈之林看着她,一雙眼睛燦若星辰。

自從答應了和古琴社合作之後,宋琛就進入忙碌的狀态。上課的時候一直想着服裝設計稿。她努力回憶着自己以前看到過的各種服飾。應該先定一個主色調的,宋琛想,結合沈之林的氣質,以及舞臺效果。她在青色和白色之間猶豫不決。

她低聲詢問在旁邊坐着玩手機的唐陌:“你覺得沈之林穿青色的好看還是白色的好看?”

“我覺得人長得帥,穿什麽顏色都好看。”唐陌一臉花癡狀。

宋琛無語的笑笑,算了,她還是自己想吧。

宋琛在手機上和一個以前幫她做過衣服的店鋪交談着,發現自己想要的布料他們那裏沒有,而且也無法做出她所形容的那種樣式。

好像陷入一種困境了,宋琛嘆了口氣,撩起幾縷碎發,攏到耳後。今天已經是周三了,還有十一天。做衣服至少也得花上五、六天的時間。

她在網上搜索了一下,J市有幾家老作坊還在制作夏布。S市離J市很近,開車一個多小時就能到,坐汽車大概兩個小時。現在剛上課,不到8點30.,她現在回去收拾一下應該可以在中午的時候趕到。

她看了一眼在上面講得正嗨的老師,悄悄地對唐陌說:“我出去一趟,今天不知道能不能回來,你幫我應付下老師。”

唐陌有些擔憂地問:“你要去哪啊?晚上還有可能不會宿舍。我和你一起去。”

“我要去一趟J市,你留在學校,幫我應付老師。”當初社團招人的時候,唐陌幫了她不少忙,她不想再讓唐陌奔波了。宋琛鬼鬼祟祟地貓着腰,走了出去。

“琛琛,你回來。”唐陌的聲音太小,宋琛根本沒聽到。唐陌迅速地點了一下手機,撥了個電話。沒多久,電話接通了,她對着電話另一頭的人焦急地小聲說:“琛琛她自己要去J市。”

宋琛跑回宿舍匆匆收拾了一下,把一件衣服和錢包放到一個背包裏,然後翻看了一下手機,最近一趟去J市的客車是在9點30發車。從學校到客運站,最多需要一個小時,她打車基本四十分鐘。沒問題,應該能趕上。

宋琛快速下了樓,沒想到看到一個人,他一身黑色風衣,眉目疏朗,就那樣靜靜地站在宿舍樓門前。他逆着光,周身彌漫着太陽的光芒,給宋琛一種奪目的感覺。

“走吧,我們一起去。”他牽起她的手,向校門口走去。

人可以習慣孤獨,但是人在孤獨前行的時候,心裏的某一個地方是希望能多一個人來依靠的。那一刻,宋琛真的很想很想跟着他,走到地老天荒。

兩個人的影子緊緊相連着,印在長長的瀝青路上。

我們都是孤獨的人,想要有一個依靠。

沈之林為宋琛打開副駕駛的車門,宋琛安心的坐了進去,等待着駕駛座的主人到來。

沈之林坐上車,打着火。側過身子幫宋琛系安全帶。

宋琛直勾勾地看着沈之林的手伸向她的右側,抽出安全帶,拉到左後方。他的手指修長白皙,骨節分明。指腹處有些繭子,應該是練琴留下的。她從來沒有發現,原來他的胸膛是如此的寬闊,容下她綽綽有餘。宋琛,你真是夠了。。。。。。她拍拍自己的臉頰,把自己從腦洞中拉了出來。

從S市到J市最快的路線就是走高速,S大離高速路口很近,一路暢通的話大概15分鐘就到了,沈之林驅車上了高速。

“你為什麽想去J市?”他握着方向盤,眼睛盯着前方。

“我需要買一塊夏布。”宋琛回答,“不過沈之林,你怎麽知道我要去J市的?”

“哦,是唐陌打電話告訴我的。”沈之林的眼睛眨了眨。他又補充道,“她很關心你。”

“嗯。。。。。。”宋琛心裏染起一絲暖意。

“對了,青色和白色你更喜歡哪一個?”宋琛看着他的側顏。他的皮膚白皙光滑,竟然和自己有的一拼。

他左手摸摸下巴,似是在思考:“白色吧。”他覺得,不染一絲雜質的白色更适合她。

“好,那我們的主色就是白色了。”宋琛有一些期待,沈之林個子很高,肩部寬,穿起來一定仙氣十足。腦海裏跳出第一次見面的場景,宋琛的臉悄無聲息的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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