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他的名字
周五,簡傑仍是一個人待在家裏。他今年十九歲,在華國排名前列的恒德大學讀建築,開學就大三了。他家裏如今只有哥哥一個近親,自從他哥結婚,他就搬到了這套四室兩廳的房子住。每周都有家政人員來打掃,加上簡傑本人也十分勤快,所以家裏還算幹淨。
現在是七月中旬,天氣很熱,下午的陽光十分強烈。這個時間,簡傑把所有房間內的厚窗簾都拉了起來,還開着燈,弄得好像傍晚一樣。
當敲門聲響起的時候,簡傑正在書房裏畫一副建築外觀的素描,音響中播放着低沉的大提琴曲,所以他沒有聽見。他養的那條叫阿木的拉布拉多原本在他腳邊玩着玩具,聽到動靜後就噌的跑到了客廳裏,沖着大門大叫起來。
“傑傑。”外面有人喊了他的小名,簡傑聽出是哥哥簡彬的聲音,忙放下鉛筆出去開門。
“天這麽好你還悶在屋裏,都周末了也跟朋友出去玩一玩。”簡彬見弟弟暑假了還悶在屋裏,就忍不住說了他幾句。
簡彬今年剛過而立,在一家大公司做高管。他比簡傑大了十一歲,自從父母多年前去世後就一直照顧着弟弟,就好像長輩一樣。簡彬很寶貝他弟,而簡傑大多數時候也都很聽話,學習成績也一直十分優異,現在又在國內最好的大學讀書,讓簡彬自豪得不得了。只是一條,簡傑性子太內向了,總待在家裏,一點也不像他這個年紀的男孩子,所以簡彬一直希望弟弟能多出去走走,多交些朋友。
聽了哥哥的話,簡傑只是對哥哥腼腆地笑笑,說:“早上有出去的。”
“你那是去遛狗吧。”簡彬無奈地搖搖頭,“我來是想跟你講,我過兩天要去香港。公司在那擴展業務,派我過去做主管,估計得好一陣子沒法回來。我最不放心的就是你了,你非要一個人住這,要不這陣子你還是搬回我那去住吧。你嫂子先不過去,在家裏好歹能照顧照顧你。反正也是暑假,你也不用住在學校附近了。你看怎麽樣?”
簡傑低頭想了想,還是拒絕了,說:“我想住在這。嘯齊哥給我介紹的事做,哥你那兒離那地方太遠了。”
提起這事簡彬更生氣了,憤憤地說:“我聽嘯齊說了。你真是的,有什麽事也不給哥打電話。”簡彬覺得弟弟有事竟然跑去找李嘯齊幫忙,不找自己,吃醋了。他抱怨着,“想打工跟我講,我給你找啊。你從跟李嘯齊學吉它開始都不怎麽給我打電話了,早知道我就不同意他給你當老師了。”
“我有打的,有時候哥哥在忙。”簡傑認真地解釋。
簡彬知道是自己理屈,忙轉移了話題,說:“嘯齊讓你去的酒吧我也去過,挺安靜的,不錯。老板文森我也熟,沒有什麽大問題。你喜歡就在那幹,多出門也是好事。只有一條,不要在那兒喝酒,指不定碰到什麽亂七八糟的人。哎,要是做得不開心就不做,可別受了什麽委屈還悶在心裏,有什麽事一定要跟哥說。”
簡彬一方面想要弟弟多出門,一方面又總把弟弟當做小孩子,生怕他在外面出事,忍不住啰嗦了半天,簡傑好脾氣地一一答應下來。
簡傑去打工自然也不是因為缺錢花。父母的遺産簡彬全留給了他,每月還會給他一筆數目不小的零花錢,加上簡傑也從不亂花錢,所以生活還是很寬裕的。只是他很喜歡這種自食其力的感覺。他從前也打過工,只是他性子太內向,一直沒遇上合适的。這回李嘯齊給他介紹的工作是每周五周六晚上去他朋友開的酒吧彈鋼琴,就兩個小時。簡傑已經去了幾次,也很喜歡這份工作。他從小就學習了鋼琴,大一些又學了大提琴,如今還跟着李嘯齊學習吉它,可以看出他真是很喜歡音樂。
簡彬是只要弟弟喜歡他就不會反對,囑咐了半天,又詢問了弟弟最近的生活狀況,直到四點多才離開。
等簡彬走後,簡傑看時間也不早了,就開始準備晚上打工的事。他已經去過幾次,也算熟悉了。彈琴時候老板說像平時一樣的穿着就好,所以也不需要特別準備服裝。簡傑整理了一下背包,把錢包、手機、鑰匙、曲譜什麽的都裝好,洗了臉,又換了一件幹淨的襯衫之後就出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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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的酒吧名叫冰點,離簡傑住的地方很近,坐公交車過去大約二十分鐘就到了。他哥之前有要給他買車,可是簡傑覺得自己不常出門,也用不到,就沒有接受。
到酒吧時才剛剛四點四十,工作是五點半開始,簡傑就去到員工室把包存放在櫃子裏,又拿出曲譜去大廳裏做準備。
剛來到大廳,老板文森看到簡傑來了,笑着和他招呼:“小傑,又來這麽早。”文森今年四十有六,光頭,看上去面相有些兇,但其實人很和善的,是特級廚師,所以這間酒吧的西餐也非常有名。
簡傑也彬彬有禮地同文森問好,說:“文叔叔好。我想早點來調試下鋼琴。”
“好好,真是個認真的孩子。你去弄吧,我去廚房看看。”
簡傑坐在鋼琴前,放好譜子,調了一下音。這裏的鋼琴自然比不過家裏他哥給他買的那臺,不過出門在外簡傑也不會那麽挑剔。簡單的調試過後,看酒吧裏陸續來了些客人,雖然沒有到時間,他也開始彈奏起來。文森開的這間酒吧是清吧,比較安靜,而且這個時段來的客人多數是吃飯的,所以簡傑彈奏的曲目都是些舒緩的世界名曲,也沒有多少難度。
從旁人的角度看,就見黑色的鋼琴前面端坐着一個幹淨帥氣的大男生,一副學生打扮,修長的手指在黑白的琴鍵上跳動,美妙的音符就從他的指尖流淌開來,讓人忍不住生出一種美好的感覺。進來的年輕女生大都不由自主地會往簡傑裏多看幾眼,更大膽些的,目光簡直是長在了簡傑身上。
簡傑一直專心地彈着鋼琴,沉浸在音樂的世界裏,一曲結束也會休息一下。
剛到六點半,侍應生就來喊簡傑過去吃飯了。文森特意吩咐過,所以簡傑的夥食還是不錯的,一小份番茄牛肉卷,一盤海鮮意面,一杯鮮榨的猕猴桃汁,都十分美味。
簡傑正坐在員工室裏吃着東西,文森突然急沖沖地找了過來,一見到他就着急地說:“小傑,我聽嘯齊說你唱歌不錯的,給我救下場吧。”
簡傑疑惑地擡頭,問:“文叔叔,怎麽了?”
文森郁悶地說,“今個晚上原本定好的那個樂隊到現在還沒來,打電話過去也聯系不到人。給別的歌手打電話,都說有場子了,有一個最快也要兩三個小時才能過來,還不知道是不是一定能來。實在是找不到人了,小傑,幫叔個忙吧,先頂陣子,我再去聯系人。”
“文叔叔,我沒在外面唱過歌,我會的歌也少,會不會給你弄砸了?”簡傑實在不自信。因為李嘯齊年輕時候也組過樂隊,簡傑跟他學吉它的時候也跟他學了些聲樂。李嘯齊誇過簡傑有唱歌的天賦,可是簡傑覺得那肯定是客氣話,他也沒有在大庭廣衆下表演過,所以十分不安。
只是文森此時哪裏還顧得上那些,只要不空場就行,忙說:“行行,撿你會唱的就行。今天是現場夜,實在不好砸了招牌。你跟我去看看樂器吧。”他急忙拉了簡傑去到樂隊的休息室。“這裏有些樂器,你看看能不能用上。”休息室的角落裏堆放了不少樂器,鍵盤,鼓,幾把吉他,零零碎碎也不少。
簡傑過去看了看吉它,試了試,挑了一把說:“文叔叔,你這裏的我只會吉它,就用這個吧。”他挑了把節奏吉它,是做伴奏和弦用的。
文森對音樂也不在行,就說:“行,我這酒吧風格你也知道的,唱些不太吵鬧的歌就行。你準備準備,休息一下,七點半之後出去,到時候我叫你。唱完了晚上我給你包個大紅包。”
簡傑腼腆地笑笑,說:“文叔叔太客氣了,還不知道成不成呢,真怕給你丢人了。”
“別緊張。”文森爽朗地大笑着,拍了拍簡傑的肩膀,“按你平常那樣唱就好,嘯齊都誇過你的,能差到哪去?橫豎就是一晚上,我這也不是多大場子,你只管放開膽子。”
簡傑點點頭。
等到房間裏只剩他一個人,他就開始回想自己會的那些流行歌曲。其實簡傑會的歌曲還真不少的,他很喜歡唱歌,樂感又好,一首歌基本上聽過兩遍就能夠哼唱出來。所以李嘯齊教他音樂時經常感嘆:人和人果真是不一樣!天賦這個東西,實在是沒有辦法的事。
作者有話要說:第一次寫現代文,才寫了幾章,一時心癢就發了。這回涉及的全是不熟悉的領域,歡迎大家拍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