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作品相關

《一生一世,美人骨》作者:墨寶非寶

文案:

美人骨,世間罕見。

有骨者,而未有皮,有皮者,而未有骨。

世人大多眼孔淺顯,只見皮相,未見骨相。

書封————————

如果在現在這個社會裏,有個人,帶着兩世的記憶,深愛着你。多幸福。

時宜對周生辰就是如此。

而他,早已忘記她。

時宜這輩子做過最出格的一件事,就是在機場安檢時,沖破重重警衛追上一個陌生的男人。

第一次和他相遇,是在數百年前的長安。她站在城牆上看他登上點将臺,振臂一揮,數十萬大軍便已單膝跪地,齊聲喚王……彼時,他是霸氣淩雲的小南辰王,她是清麗溫婉的太子妃。一句“色授魂與,心愉于側”,讓他們的命運因此颠覆。

而這一次,是在廣州機場。雖然時光改變了他的音容,她仍然一眼認出了他。她獨自帶着那段前世的記憶來到他身邊,他卻對她茫然不知。

“周-生-辰”,單是念着這三個字,就能讓她的心底湧出最溫柔的情緒。縱然與他在一起就勢必要面對那些來自他家族的陰謀、陷害、争鬥,卻也一步步,讓她與他的心貼近。

這一生一世,她只想要一個真正屬于他們的故事。無論富貴,與君同歸。

作者介紹

墨寶非寶:生于北京,長居滬上。喜靜厭動,喜睡厭醒,有些小懶。喜歡讀書,為了戰勝自己不斷起伏的情緒,尤其喜歡佛經。只執着自己喜歡的事,學任何有趣的事,讓自己可以和自己玩;只寫自己感興趣的故事,順便悄悄在故事裏,埋下一些普世價值觀:愛國一點兒,正面一點兒,讓讀到的人可以覺得活在這個國家,這個年代,“幸”永遠大于“不幸”。

已出版作品:《至此終年》《突然想要地老天荒》等。

媒體評論

十年修得柯景騰(《那些年,我們一起追過的女孩》),百年修得慕容沣(《來不及說我愛你》),千年修得陸勵成(《最美的時光》),萬年修得何以琛(《何以笙簫默》),億年修得周生辰(《一生一世,美人骨》)的美稱。

一直喜歡一心一意的愛情,如果幾世輪回,都是同一個人,多好。我不相信一見鐘情,卻相信,終會遇到一個人,讓你願意愛得生生世世。就像時宜對周生辰。

很喜歡《一生一世,美人骨》中的周生辰,是理想型男友楷模。不僅智商高,情商更是超前,臉不必長得太好看,看着幹淨、舒适即可,最重要的是,他眼裏只容得下時宜。

很喜歡墨寶非寶的小說,看完前面幾部,忍不住,又去看了《一生一世,美人骨》。緩慢述說的故事才可以流淌進心底,讓人忍不住就被故事裏清淡又堅定的感情所打動。這本是墨寶非寶所有作品中最喜歡的,沒有之一。

一人許諾,一人不悔……而她對他,就如棋局:無論生死,落子無悔。——記《一生一世,美人骨》

我好像,真的很愛周生辰。那種即使付出所有心力去愛,也會感覺無比安心的愛人,和愛情。

《一生一世,美人骨》,就像一盅文火慢炖的高湯,慢慢悠悠的,說着一段帶着兩世記憶的愛情。這樣不緊不慢、娓娓道來卻讓人覺得精彩,是很考驗作者的文字功底的。前有顧漫,現有墨寶非寶。百年修得

楔子  只見皮相,未見骨相

雨水淅淅瀝瀝的,把西安弄得如同煙雨江南。

明明是三秦大地,卻已不見長安古城。

時宜靠在窗邊,看車窗外剛才掠過的路牌。

“你想要吃什麽?”身邊的宏曉譽,笑著将疊成小冊子的地圖展開,用手機邊翻着美食攻略,邊規劃下榻後的路線。

“先把你的采訪搞完吧?”

時宜笑著提醒她。

三人下了車,繞過安靜的街,輾轉數個錯落的平房,終是找到了地方。

開門的是個很年輕的女孩,只有二十歲出頭的模樣。而宏曉譽的采訪對象,就是這個女孩的老公,一個憨憨厚厚的男人。

幾個人進門後,夫妻倆都有些羞澀,招呼着時宜他們坐下。

“不用緊張,就像随便閑聊。”曉譽笑的和善,示意男人坐在自己面前。

陰雨天,房間很暗。

只有黃橙橙的一盞燈,放在被訪者和受訪者之間。

在一問一答的訪談中,時宜漸漸了解了這樣一個故事。

面前的男人來自非常貧困的地方,勤勞數年,賺了些錢後,卻一分不留,投資到家鄉的教育,幫助比他更窮的家庭。

沒有家産,沒有房子。

是個人格高尚的人。

而這個故事之所以吸引媒體,卻是因為他的小妻子。面前這個眉目清秀的女孩子,是個大學畢業生,也是這個男人的同鄉,只因在報道裏看到了他的故事。

就找到他,然後嫁給他。

故事的前半段很感人,而後半段才是真出人意料。

陰雨天,這房間裏又沒有什麽取暖設備。

時宜和宏曉譽始終坐着,早已手腳冰冷。

幸好采訪已到結尾,最後,宏曉譽終于轉向那個姑娘:“按照普通人的标準,你丈夫真不算好歸宿,你們接下來的計劃是什麽?”

那姑娘笑笑,看了眼男人:“我們都有賺錢的能力,身體也健康,等過兩年回家後,一定會過很好的生活。而且,”姑娘低聲笑了會兒,“我不怕他做任何傷害我的事,他是好人。”

小妻子的話,為今天的采訪收了尾。

工作結束。

他們就近去了米家泡馍,非常小的店面,人挨人,環境嘈雜,卻生意格外好。時宜邊吃,邊看四周,竟發現還有人捧着碗,站在一旁邊用手掰馍,邊耐心等着有人空座位。

宏曉譽也有樣學樣,掰了塊馍:“看今天的采訪,有沒有什麽特別感觸的話?”

時宜嗤地笑了聲:“是不是想寫博客,缺引言?”

“死女人,”宏曉譽瞥了她一眼,“快說。”

時宜喝了口湯,想了會兒,才說:“世人大多眼孔淺顯,只見皮相,未見骨相。這個小姑娘很少見,能一眼看到這個男人的本質。”

宏曉譽唔了聲:“這話聽着有味道,我喜歡,”她往湯裏加了辣,忽然想到了什麽:“你昨天說,那個在廣州機場認識的什麽研究員,這幾天也在西安?”

時宜嘴裏還含着東西,唔了聲:“他的大學最近在和中科院做項目交流,在這裏出差。”

“說實話,我看不出那個人有多特別,長的也普普通通。沒想到你竟然主動去認識他,”宏曉譽笑嘻嘻看她,“這就是所謂的看對眼了?”

她翻着眼睛,瞅了宏曉譽一眼:“我只是想認識他,沒有任何不良企圖……”

話未說完,肩上微微一沉,搭上了只男人的手。

宏曉譽順着那只很漂亮的手看上去,不禁暗暗笑起來,真是巧呵,來的正是兩人談論的人。

這個男人眉宇間書卷氣極濃,面容普通,說不上難看,卻是過目即忘。他穿着實驗室內通用的白大褂,卻沒有系上鈕扣,只是這麽敞開着,露出裏邊的襯衫和長褲。

非常整潔,沒有任何的不妥,就是和周圍的環境極不搭調。

時宜則含着口湯,傻愣愣看着他。

她很偏執地覺得,他這樣的容貌非常好,不會有太多的攻擊性。除了在書卷氣中,有淺淺的距離感外,這張臉真的是再好不過,再舒服不過。

他不緊不慢地收回手,坐下來,把手腕搭在桌子邊沿,說:“好巧。”

話音未落,就對老板輕輕招了招手。

“世人大多眼孔淺顯,只見皮相,未見骨相,”待老板應了聲,他這才又去看時宜,“這話不錯。”

作者有話要說:呼,換個心情。

喔現在最愛的,是周生辰,握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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