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一見之下,駱時行十分詫異,在他的印象之中,縣令的形象應該是那種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
結果沒想到這位縣令竟然出奇的年輕,看上去也就二十來歲,頭上綁着許多小辮子,小辮子中間還有各種顏色的石頭作為裝飾物。
除此之外,這位縣令長得也很好看,高鼻深目,帶着一點南方人特有的牙齒微龅,不過在他臉上卻不是缺陷。
畢竟有道是美人三分龅,他這個就恰到好處。
除此之外,他的膚色也不是廣義上的白皙美人,而是更接近巧克力色,配上他那雙帶着點深琥珀色的眼睛,看上去是那種英俊的好看。
這大概是駱時行到了這裏之後見到的第二個美人,或者說帥哥更恰當一些,還是個黑皮帥哥。
縣令見到駱時行之後原本坐姿懶散的他立刻坐直了身體,甚至還微微前傾認真盯着駱時行,嘴裏吐出一連串他聽不懂的句子。
駱時行有些茫然地看向魏思溫,魏思溫跟縣令說了兩句話,轉頭對駱時行說道:“縣令在問你的身份。”
駱時行趕忙乖巧行禮:“後進末學駱時行見過縣令。”
縣令顯然是真的聽得懂雅言的,并且還用十分別扭的語調說道:“不必多禮。”
雖然字音都不太對,但對方在努力說漢語,駱時行聽懂了!
他一下子就對縣令心生親近,不管怎麽說,在這種陌生的地方,說着相同語言的人哪怕不是一個民族也會當成自己人。
反正漢族的文化從來不是以血統作為區分的,只要你學了我們的文化,認同我們的主流觀點,那麽不管你什麽樣子出身哪個民族,那都是一家人!
駱時行臉上的笑容變得更加真切了一些,縣令含笑看着他,顯然很喜歡,甚至還伸手摸了摸他的頭,又彈了彈他頭上虎頭帽的那兩只小耳朵。
如果是別人駱時行大概就要把那個不老實的爪子給拍下去了,然而這位是縣令,算是他的現管,那就……算了吧,他忍。
他不僅忍了,還要保持微笑。
Advertisement
哎,生活不易,貓貓偷偷嘆氣。
駱時行帶過來的禮物也十分地接地氣,縣令收過很多禮物,不過大部分當地人都知道他喜歡漢學,所以送來的東西也都是搜羅來的中原那邊傳過來的東西。
筆墨紙硯是最多的,書籍是最珍貴的,但凡送的書籍都被他珍藏了起來。
像是駱時行這樣直接提着豬蹄還有排骨上門,雖然不是第一次遇到,但是結合一下駱時行士人之後的身份也十分有意思。
縣令當然是不缺這個東西的,如果是別人提着這些東西上門,估計他都不會多看這些禮物一眼,但換成這孩子,他就忍不住看了看。
臘排骨不用多看,直接讓人帶下去就行,讓他感興趣的是那個被芭蕉葉包裹的豬蹄。
這東西哪怕是在他們這裏也沒什麽人吃,或者說是到了縣令這個身份地位的人不怎麽吃。
可偏偏芭蕉葉打開之後,那股特有的香氣撲鼻而來,色澤光亮的豬蹄看上去就十分誘人,唯一可惜的大概就是豬蹄已經有點涼了。
駱時行為了讓縣令能聽懂,特地放慢了語速說道:“讓人拿下去用火燒或者炭烤一下,外皮烤脆就很好吃了。”
縣令聽懂了,轉頭就吩咐人拿下去,然後興致勃勃問道:“這是你們中原的做法嗎?”
他這句話還夾雜着一兩個當地的土語詞,駱時行轉頭看向魏思溫。
魏思溫連忙翻譯:“縣令問你這個是不是中原特有的做法。”
駱時行:……
這讓他怎麽回答?這個做法是不是中原特有的他也不知道,但用的調料的确是當地的啊。
魏思溫都已經想按着駱時行腦袋點頭了。
反正縣令都似乎沒見過這種吃法,那就當成是中原做法好了。
畢竟縣令喜歡,只要讓縣令開心就行,他一開心事情就更容易辦成了。
駱時行其實也明白這個道理,便慢慢說道:“這個算是我家的秘方,到了這裏之後因為發現了許多沒用過的調料,就幹脆修改了一下,跟原本的味道有些區別,但我感覺比之前更好吃一些,算是中原和當地結合的一種配方吧。”
他跟魏思溫的想法不同,縣令喜歡漢學是一回事,但人家肯定更熱愛自己的家鄉的。
否則他會雅言,好像還能寫幾個字,早就可以離開這裏去中原游學繼續深造之類的,以他外族的身份想要混個小官也不難,總比在當地生活好。
可他沒走,看上去還頗有壯志想要建設家鄉,那就不能在他面前只炫耀漢族的東西啊。
果不其然,縣令聽了之後更是開心,連連點頭:“是的,我們這裏香料是非常豐富的。”
駱時行用力點頭,接下來就開始什麽好聽說什麽:“北帶縣當然是人傑地靈,我在山裏發現了好多好東西,這還是沒有深入山中,若是再往裏面走可能還有更好的東西,我都舍不得回來!”
縣令眉眼含笑問道:“所以就不回來了?”
駱時行歪着頭想了想說道:“我想再留一段時間找一找,我從書上看到過許多記載,前人也曾到過這裏,見到過許多東西,正所謂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我要繼續看看,然後将自己找到的東西也都記錄下來。”
縣令聽到這裏複述道:“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是……什麽意思?”
他的漢學只能支撐他去理解比較簡單的句子和意思,平日裏交流還好,一旦遇上什麽詩詞成語,他就有些迷茫。
一旁的魏思溫一臉驚喜:“這兩句詩我從未聽過,想來是猞猁狲自己寫的!”
駱時行茫然了一瞬,低頭思索半晌忍不住閉了閉眼:淦,這兩句詩是陸放翁的!
陸游,陸放翁,南宋詩人……他出生的時間距離現在也就差個五六百年吧。
哎,這詩詞背多了也不好,在需要跟人文绉绉對話的時候,就想要說兩句讓自己顯得不那麽文盲。
這一說不就出事情了麽。
駱時行尴尬地笑了笑:“啊,我就……随口一說,我就是想說書上記載的那些就算記住了也可能無法運用,只有到現實生活中遇到了才會明白是這麽回事,比如說花椒和生姜,我之前在書上見過描寫它們植株的樣貌,也看過圖,但如果不是真的遇到并且分辨了出來,只怕還是不認識的。”
轉移話題,瘋狂轉移話題,不能讓這倆人的注意力停留在那兩句詩上面!
然而縣令的注意力不是他能轉移的,他又念叨了兩遍有些敬佩說到:“難怪魏思溫說你乃是大唐仙童,哦,是神童,這麽小的年紀便會作詩,了不得。”
他這一連串又是漢語跟方言結合,不過駱時行聽懂了神童兩個字,忍不住轉頭看向魏思溫。
魏思溫一看縣令這架勢就知道有戲,連忙跟駱時行說道:“怎麽就兩句呢?給寫完了吧。”
駱時行表情扭曲了一瞬輕咳一聲:“這不是我寫的啊,這是我從別人那裏聽來的。”
還沒等縣令有什麽說法,魏思溫就瞪眼說道:“胡說,我遍覽群書從來沒聽過這兩句!”
魏思溫是禦史好吧,從太子衣食住行到朝臣穿的靴子是不是符合規制都逃不過他們的火眼金睛,吵架的時候還要引經據典,駁斥到對方心服口服。
作詩水平怎麽樣不說,他們的閱讀量絕對是大唐最豐富的群體。
駱時行:淦,怎麽魏思溫偏偏就是個禦史呢?
換一個人說不定他就糊弄過去了。
魏思溫瘋狂對着駱時行用眼色,在縣令面前他也不好說太明白:這個縣令就喜歡這一口啊。
平時縣令還會寫一些打油詩,魏思溫也被逼着寫了好幾首詩,只不過魏思溫自己作詩水平一般,大多數時候都東拼西湊,就這樣都能讨得縣令歡心,要不然他怎麽能以罪臣之身在這裏混的這麽好的?
駱時行若是把這首詩給補全,他們所求之事基本就成了!
一首詩的價值可不是那點豬蹄排骨能比的啊!
駱時行看明白了魏思溫傳達出來的意思,沉默了半晌才勉強笑道:“那……那讓我想一想。”
穿越之前他看各種小說的時候對那些文抄公從來都不屑,拿着不是自己的東西去換取錢財身份地位名聲,跟偷又有什麽區別?
只是他沒想到自己居然也有需要抄別人的詩詞換取東西的一天。
他面無表情地低頭沉思,心裏還是有些掙紮,只不過兩個大人都以為他是在思考,并沒有打擾他。
縣令甚至還托着下巴饒有興致地看着他。
駱時行最後擡頭笑了笑眨了眨眼說道:“我想好了。”
魏思溫連忙說道:“且等等,我去找筆墨,你寫下來。”
駱時行靜靜地在那裏等,魏思溫将筆墨拿過來之後,他拿起毛筆的時候居然還有點陌生,頭一個字就寫的特別扭曲。
不過到了後面就還不錯了。
魏思溫一拍大腿說道:“哎呀,你這一手楷書,可惜了。”
在他看來駱時行的楷書已經初具風範,在這個年紀來說很不錯了,很多小少年在他這個年紀筆拿的都不穩。
駱時行放下筆也有些滿意,他的字其實不如以前好,但這具身體控筆的能力比以前強了一點。
縣令是看不出字好壞的,他看字就一個标準:能不能看懂。
如果來個人給他寫飛白書,就算寫得再好,他看不懂也會覺得不好看。
恰巧楷書他就看得懂,拿起紙開開心心說道:“甚好甚好,這是勸學的詩吧?”
駱時行勉強笑道:“是的,就是鼓勵大家不僅要多讀書還要多實踐。”
縣令更加喜歡駱時行了一些,因為這孩子寫的詩他能讀得懂,而且還朗朗上口,不像魏思溫,寫的詩有的時候帶了一些典故他就看不懂,還要解釋。
一旁的魏思溫心中納悶,這詩是挺好的,哪怕就是沒讀過書的聽了也能明白其中意思。
可這詩也太老成了一些,尤其是那句“少壯工夫老始成”,這要是個幾十歲有閱歷的老人說出來還有點說服力,駱時行才九歲啊,過了年還要等他過了生辰才十歲,這麽小的孩子懂得什麽叫“少壯工夫老始成”?
但這孩子的确是在他們眼皮子底下寫完的詩,而且魏思溫也是真的沒聽說過,否則這樣的詩不可能籍籍無名。
難不成駱時行這個神童是開了前世智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