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接下來的幾天裏,程星碎品嘗到孤單的滋味。

主要體現就是封墨和程寵連着好幾天都不回家,期間也沒有一通電話或者一則信息給他,就好像不管是喜歡自己的,還是厭惡仇恨自己的,都已經忘了他的存在。

而從新系統那裏,程星碎知道了兩人這兩天都是在共同料理程日天的身後事,兩人對彼此的好感度也因為這次“共同活動”,上升到了80點。

說不難受是假的。

總覺得胸口不舒服的程星碎估計自己病情加重了,才會這般反應,想過之後,他決定去醫院做個檢查,等拿到證明自己病情真的有加重的報告,就發給封墨賣個慘,緩和一下彼此的氣氛。

至少總不能就這麽毫無益處的等着嘛,像這樣人也不回來,電話信息也沒有一個,就很折磨人。

然而醫院檢查結果卻只是輕度症狀,顯示病情處于穩定,沒有絲毫加重的跡象。至于程星碎為什麽會覺得胸口發悶,醫生的解釋是可能他單純的心情不好。

當然,心情不好也會影響到病情,因此醫生最後還是告誡程星碎,注意自己心情,不高興了,就找到不高興的原因,解決掉它。總之不要讓心情糟糕就行。

聽完仿佛廢話一樣的醫囑,程星碎拽着那張完全不能拿來作為賣慘工具的報告單,走出醫院。

——所以真的只是自己心情單純不好,跟小心髒的病毫無關系?

嗯,早知道結果是這樣,就該在檢查時跟新系統商量下,給自己的檢查報告動點手腳的。

現在好了,報告都已經出來了,再想動手腳也來不及,畢竟跟着自己的封墨安排的那些保镖肯定恪盡職守,在第一時間就把檢查結果發給封墨,好讓雇主安心嘛。

【我想封墨了。】

将手中的報告單撕碎扔進垃圾桶,程星碎對新系統碎碎念。

【關我屁事。】

【我心情不好所以胸口不舒服,你安慰一下我嘛。】

Advertisement

程星碎完全不在意新系統的狗脾氣,又說。

【呵呵,那你可注意心情,不要激動,保持情緒穩定,狗宿主。】

新系統說。

程星碎:【……】

當天晚上,封墨和程寵終于回來了。

——啊呸!

程寵回不回來不要緊,程星碎才不關心呢,只要封墨回來就行。

封墨表情依舊,平靜溫和的好像事情都沒發生過一樣,大概率是鞭屍鞭的比較開心,所以現在氣總算消了,才會如此。

而臉色慘白的程寵明顯瘦了一圈,臉上的黑眼圈明晃晃挂在那裏,不過無損其萬人迷的特性,還是那樣漂亮,甚至還多了一種叫人想要立刻奔赴過去,抱住程寵,好好安慰的脆弱美感。

程寵這次回來是來收拾行李的。

他當然要搬走,他要遠離程星碎這個害的他父親被殺的人渣,那樣才能真正收拾好心情,打點好一切,準備複仇。

是的,複仇。

根據現有線索,警方并不能鎖定殺害程日天的兇手是誰,只是知道程日天是被職業殺手所殺害的,而該職業殺手出于私仇而動手的可能性很小,更可能應該是被雇傭,但更多的就不知道了。

可是程星碎卻在程日天被殺之前就知道程日天會被殺的事——這很明顯,不是嗎——所以,在程日天被殺事件中,程星碎就有很大嫌疑。

程星碎為什麽會看起來知情的樣子?程星碎是否參與了這起殺戮——

這幾天裏,程寵腦子裏一直都在反複思考這兩個問題。

如果不是因為沒有絕對證據,只是猜測,程寵早在第一時間就将自己的懷疑向警方陳述。可惜沒有證據,警方不會受理,一切都只能歸于猜測。

所以現在程寵必須找到證據,或者,直接找到雇兇者。說不定就能找到判定程星碎的确有參與此事的證據,甚至,最後發現雇兇者就是程星碎!

而想到這個可能性,程寵心中的怒火和仇恨就燃燒的更加猛烈。

如果真相真是如此,程寵發誓,他一定要讓程星碎血債血償!

在新系統跟程星碎通報這些程寵的心理活動時,程星碎正在和封墨吃晚飯。

——你說程寵還在收拾行李準備離家出走,報仇雪恨,怎麽程星碎還有心情吃晚飯嗎?

哦,大概是因為程星碎冷血慣了,慣來沒心沒肺,就并未将程寵這個紙片人放在心上,所以才一點兒都不在意程寵的去留,甚至還期待程寵快滾——所以在知道程寵真的準備滾的時候,才能這麽開心的,拉着封墨一塊吃晚飯。

畢竟也到晚飯時間,他也的确餓了。不按時吃飯,對身體不好,對不對?

吃到差不多,程寵才終于拖着行李箱出來。而看見這一幕,封墨忽然放下筷子,握住就在自己身邊的程星碎的手。

“封墨哥哥,我走了。你願意的話,可以給我打電話。”

程寵深深看了一眼封墨,這樣說着,頓了頓,似乎在等着封墨說點什麽。

然而封墨一句話都沒有說。

他只是在那個瞬間,握住程星碎的手的力量陡然增大,甚至将程星碎的手都要握痛。

程寵無聲笑了笑,仿佛在自嘲。只見他拖着行李,頭也不回離開了別墅。

封墨卻并未就此放開程星碎的手。

不過在看到程寵身影徹底消失後,封墨總算放松了一點力氣,得以讓程星碎的手從捏痛的感覺中稍微解脫一下。

默了默,封墨看着那只被自己剛才那一握而留下紅印的手,聲音平靜的說:

“這幾天我有點奇怪。”

一邊說着,封墨一邊伸出手,給程星碎揉弄着那些紅印。他的動作一點兒都不溫柔,就仿佛是在用這樣一種方式,在确認手中握住的是真實的一樣。

程星碎沒有說話。直覺告訴他,現在不是說話時候,因為封墨看起來有點不對勁。

“看見程寵,我就會不知不覺忘記你的存在;不看見他,我又會立刻忍不住想起你。”

說着,封墨低下頭,吻了吻程星碎左手的中指末端。那裏有一只戒指,是程日天當初在他們訂婚時,自作主張,送給程星碎作為訂婚戒指的。

對此封墨從前一直覺得也無所謂,認為那不過就是一只戒指而已,不必計較,至于現在他也不介意讓那只戒指繼續在程星碎手上呆着,等到結婚時再取下來。

畢竟這只戒指已經沾染了太多程星碎的氣息,就讓封墨覺得也不是那麽礙眼了。

“我剛才看見程寵走,我想讓他別走。在他看着我的時候,我的心很不舒服,莫名有點痛,甚至想要站過去,陪在他身邊,不讓他一個人……還好我沒有。”

封墨直直的看着程星碎的眼睛,一字一句說:

“因為今天你在我身邊。”

程星碎終于明白了封墨的意思。封墨看似胡言亂語,又像是渣男發言,實際上只是陳述一件事:

他,程星碎,只要在封墨視線裏,在封墨身邊,那程寵這個原著主角對另一個原著主角的吸引力就會大打折扣,甚至直接降至零點。

此時封墨的聲音更低,但是程星碎卻因為距離夠近,聽得依舊清楚。

畢竟封墨又朝着程星碎靠近了些,近到,他的嘴唇已經抵住程星碎的耳尖。

就那樣子,封墨溫柔的親吻着程星碎的耳朵,慢悠悠說:

“你知道嗎?剛才看見程寵那樣看着我,我就在想,真煩人,為什麽不能幹脆一點?要麽我和他一起走;要麽我殺了他,徹底解決麻煩的源頭,就再也不會這麽麻煩了,是不是?”

程星碎說不出話來。

“那你知道我是怎麽選的嗎?”

程星碎沒有回答。

封墨輕笑着,聲音不像往日裏那樣的溫和暖人,而像是真正的惡魔,終于從地獄最神處走出來,準備讓人間染上深深的血色一般。

——令人心驚膽戰。

“我選你。”

封墨說。

“因為你好乖,讓我牽手,就算我捏痛你的手,你也不會掙開我,乖乖任我牽着,我很高興。”

封墨的嘴唇移到程星碎的嘴角,咬住了程星碎的唇瓣。于是他說話的聲音就像順着彼此交纏着的唇,一點點溜進程星碎的耳膜中。

“所以我想啊,還是殺了他,才能徹底解決事情,你說對不對?”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