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35】
性和愛經常被混淆,至少我看到過的大多數書籍裏描述愛情都難免離不開性,大多都是情到深處共赴巫山。
到底先有愛還是先有欲呢?
愛是從欲中誕生的嗎?又或者欲其實是愛最高的一層的高級形态?
我有時候就是會想這樣很奇怪的問題,就好像小時候別的小孩都哭,我不哭,別的小朋友玩泥巴過家家,我不玩。
我看着天上的雲想它們都是什麽樣的,和棉花糖一樣嗎?人可以觸摸到它們嗎?看着和我說話的人,想在他們眼裏的我是什麽樣的。
的确都是一些很無聊的問題。
宋寄雪躺在我身下,電依舊沒來。
我之前關了門關了窗戶,幾乎一點點光都透不進這個房間,這個逼仄破舊的小空間裏,我想我可以做一些不為世俗所接納的事情。
我先親吻他的額頭,再一點點吻他的鼻尖,一點點挪到嘴唇,下巴。他仰起頭,我便順着弧度開始輕吻他的喉嚨,極輕的咬他,或者說含住他的喉結。
能感覺他喉結的顫動,他的手緊緊抓住我,但他并不是害怕,是興奮。
別問我為什麽知道,我就知道。
一點點往下到胸部,他的手就會緊緊抓住我,他看不見我,便只能通過觸覺感受我,我的唇落在那裏,他嘴邊很小聲哼哼唧唧。
如果是平時我還能觀察他的表情,可今天不行了,今天我不想用眼睛去看他,想和他用一樣的方式感受他。
我的手一點點摸索到他下身,手指環住他下面已經有反應的性器,冠狀溝上的馬眼出來的液體打濕了我的手心。
他也能感覺,聲音有些不好意思,“都說……都說讓你別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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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皮膚表面散布着觸點,觸點的大小不盡相同,分布不規則,一般情況下指腹的觸點最多。
不知道在哪裏看到,而觸覺可以用來表達安慰、愛意,人類通過觸摸可以辨別情緒,擁有觸覺也讓人的心理保持穩定,身體保持健康。
我之前不太理解,只覺得觸覺怎麽能分辨情緒呢?
能。
指腹的溫度能讓他後面那個小洞一點點變得濡濕,我的手就可以輕而易舉感受到的他的情緒變化和起伏。
明明這種事又不是第一次做,我們都做過那麽多次了。可他還是會害羞,他看不到,卻還是會羞得腳趾頭緊緊蜷在一起。
我進入了他的身體,他的身體也接納了我。
宋寄雪兩條又細又直的腿勾住我的腰,像個勾人的小妖精,可是這個小妖精勾人的方式實在青澀。
“嗯啊……嗯…陸生…啊啊陸生…”
他叫我一次名字,我便去親吻他一次。
我在的我在的。
我當然知道哪裏能夠讓他更舒服,便精準朝着那個方向碾磨過去。他嘴裏發出短促的喘息,同時脊背高高的擡起像一座小拱橋。
過了一會兒又重重軟下身子。
我們的心跳聲大得彼此都能聽到。
事後我們抱在一起睡覺,他躺在我的手臂上,我從身後抱住他,我們下半身依舊連在一起。
他已經睡着了依舊還是緊緊抓着我的手。
電在半夜的時候來了。
我仔細觀察他臉,之前倒是沒注意他什麽時候眼睛睫毛濕了,一簇簇黏在一起。那條從太陽穴一直蔓延到耳朵附近的疤痕,和周圍正常的皮膚對比起來很顯眼的。
我湊過去親了親。
以前他都是壓住那邊睡覺,可能是覺得停電了我也看不到,所以就沒遮住。
我有時候也想想,如果他的父母沒有出意外,如果他的人生一帆風順,如果他沒有變成瞎子,那我會遇到他嗎?
我不知道答案,因為我就是遇到了。
我無法分辨我胸膛處正激烈翻湧着是什麽感情,但他對我很重要,這一點毋庸置疑。
【36】
宋寄雪一般會在六點左右起床,以前我還小的時候,他還會起得再早一點起給我買早餐,後面早餐就是就我在做了。
在電飯鍋裏加少量的米大量的水煮成濃稠的粥,煮粥需要在電飯鍋下面墊抹布,這樣煮的時候溢出來才不會流的到處都是。在差不多的時候加點青菜。
昨天的剩菜在鍋裏熱一熱,我又去巷口的早餐店買了幾個饅頭,青菜粥這時候也差不多涼了。一頓早飯就這樣好了。
我會提前給他擠好牙膏,放在他熟悉的位置,等他去拿。
天氣冷了,煮粥的功夫,竈上同時也要燒水。
水燒開了先倒大半到開水壺裏。那個開水壺是好久之前買的,有點不保溫了,上面的木塞子缺了一小塊,我盤算着是時候換新的了。
還有宋寄雪的保溫水壺也要倒上,他喜歡喝甜的,所以還要加一點白砂糖,擰緊放在他的小包包裏。
剩下的一點開水兌上涼水,溫度剛剛好拿來洗臉。
我在做這些事的時候,也會有院子裏其他人路過。
因為我們住在一樓,難免經常會有人從門口露過,對其他人來說一樓可能隐私不好啦,可能太吵啦,這邊的樓梯實在是太陡了,而且經常有小孩子跑來跑去。
對我們來說,一樓是最合适的。
“喲,陸生起來啦?”
我沒應,反正他們也知道我是個啞巴,對我應不應都沒什麽反應。
那個大叔,應該是出來倒水。
上樓的時候自以為很小聲的說,嗬,這個小啞巴倒是挺會伺候那個瞎子的。
我都能聽到,聽力很好的宋寄雪自然也聽到了。但他從我手裏接過洗臉巾,默默的洗臉,像沒聽到一樣。
一般這個點院子裏的人多多少少也醒了,叽叽喳喳讓院子裏有些吵鬧。孩子們背着書包也要出門上學,其他工地上做工男人的也要出去,還有些人是跑三輪的,他們醒得更早,天不亮就要起來。
快到冬天了,哈出一口氣都有白霧。
他上班的時候會帶一個小包,裏面裝一些他的個人用品和證件零錢護手霜紙巾保溫杯之類的。
差不多六點五十的時候,他帶着他的那根盲杖準時出門,和我一起。
他在我旁邊他的盲杖幾乎都是擺設,我會牽着他的手。臨分別的時候,我把之前給他系圍巾又攏了攏,因為嘴巴捂住的關系,他聲音有些悶悶的。
“我并不在意…我沒什麽。”他對我說,“我只是怕你心裏不舒服……”
我有什麽可不舒服的?
我看着他。心想時間可真快,我幾年前還得擡頭看他,現在已經可以平視他了。
宋寄雪牽起我的手在我手掌心輕輕撓了撓。
就像我以前對他做的那樣。
“嘿嘿。”然後笑起來,“好了,我走了,你別送了,你都要遲到了。”
很奇怪不是嗎?
為什麽經常總是受到傷害的那種人,他們反而更能對其他人釋放善意和溫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