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警察同志我錯了

近來安州城中流行起一種新的話本子, 話本中主角不是書生小姐,更不是神仙志怪, 而是一名青樓花魁!書館上貨時,進來的書生瞧見封皮上的“花魁”二字,無不瞪直了眼,停住了腿,然後排出錢捧了這書回去。但幾乎所有男子在買回去的第二天,都會氣勢洶洶地跑回來罵老板挂羊頭賣狗肉。

掌櫃的很是納悶,賣書這麽多年, 哪個不是買了書回去就安靜看着,再有争議的書,也就是文人圈子裏争論一番,還是頭一回見着有人跑來罵他這個賣書的,他疑惑問, “怎麽?書裏寫的不是花魁?”

那些書生憋紅了臉, “倒的确是花魁, 但不是我們想看的那個花魁。”

掌櫃的面無表情豎起一張牌子——既已賣出,概不退貨。

那些書生便指着他道:“這書寫得離經叛道, 全是荒唐言論, 我看該禁了這書, 還要把這寫書人挂出來,叫大家看看是個什麽人?”

掌櫃的連連點頭答應, 并十分客氣地将人請了出去, 等那些人一走, 他照舊給空了的貨架上了新的“花魁”,反正光是這名字就能騙一群人進來買下,他才不管書裏寫的啥, 只要能賣出去,只要好賣,他能将它誇成流芳百世的千古名著!

只是買書的人越來越多,發現“上當”的自然也越來越多,他們不能阻止掌櫃賣書,卻能在外将這書批得一文不值,生意眼見的就冷清了下來。

掌櫃翻開《花魁》仔細看了看,“這寫得也不錯啊,真不曉得那些人有甚可挑剔的。”在他看來,這位名號“宛女”的先生寫出的書推陳出新、字字珠玉,比時下許多抄來抄去、總是美女豔鬼為書生送錢暖床的陳腔濫調新穎多了。

掌櫃的原本以為再也不會有人來買了,正想要将剩下十幾本便宜處置了,不想隔了沒幾日,忽然有一群戴着幂籬的姑娘圍住了他那貨架,找出角落裏的《花魁》翻閱起來。

“這可是裴小姐推薦的,聽說寫得可有意思了。”

“昨日賞梅游園時,我在她身邊看了幾頁,的确是寫得新穎。”

“這個寫書人一定很有意思,若有機會,應當結識一番。”

“快給我看看,昨天我才翻了十頁就被裴五娘取走了,急得我抓心撓肺,恨不得看看下邊寫得是什麽?”

不到一會兒的功夫,貨架上二十本《花魁》就被那群姑娘搶空了,掌櫃還聽見她們說要将之送給親眷。

店夥計問道:“掌櫃,貨架上擺什麽書?”

掌櫃的一拍手,“全擺上《花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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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夥計:“可已經沒有這書了。”

掌櫃:“再去訂!把書全擺上!”說着他踱了幾步,匆匆對夥計道:“快!去找個寫字好看的,叫他提句詩挂到門口。”

店夥計不明所以,“什麽詩?”

掌櫃的滿目精光,“就說高門貴女都在看這書,說這是天底下女子必須要看的書,不看就後悔一輩子,就讓他按這個意思寫!”

店夥計一臉為難,“這……不是在騙人嗎?哪裏有這樣的書?”

掌櫃兩眼一瞪,“你是老板還是我是老板?叫你做就去做!”

店夥計被他這一唬,麻溜滾遠了。

翌日,紅底黑字的告示貼在了門口,店夥計滿面愁容,覺得自家老板要虧了,那新進的一大批《花魁》要堆爛了,誰料沒過幾天,這書就在姑娘家間火了,買不着的争相傳閱,還有不少遣了丫鬟小厮來買的,連高高在上的貴婦人也有看這書的,可真叫店夥計開了眼界。

眼見這書賣得火,店掌櫃樂得見眉不見眼,其他寫書人可就眼紅了,覺得這位筆名“宛女”的人抓住了新的財路,誰能想到女人的錢這麽好賺呢?這書男人罵得越狠,女人看着就越愛,明面上不能提起就在背地裏偷偷看。

也有不少人批評這書荒唐,女人看了心要野,會攪得家宅不寧雲雲,但也有不少想着賺女人錢的寫書人發文駁斥,然後背地裏換個新筆名偷着寫。

“……可他們寫得都不好看!”

唐家婉婉的院子裏,方采芝和婉婉在庭院裏相對而坐,兩人間的石桌上正攤開放着兩本書。

方采芝左手按在《花魁》上,興奮得面色發紅,“婉婉你不知道這書有多好看!”方采芝一開始看見書名的時候也很不以為然,時下流行的話本都是差不多一個模子出來的,無非就是才子佳人俠士豔鬼的愛情,她一開始以為《花魁》也是如此,只是聽安州城裏好多姑娘都在看,才跟風翻一翻打發時間而已,沒想到這一看就是欲罷不能,現在每天心癢難耐地想看接下來的故事。

“別的話本都是些佳人美女愛上男子,為那所愛之人送錢送銀助他飛黃騰達,可這書不同,它寫得竟然是一個花魁,還是個閱盡千帆,将男人玩弄在手心的花魁。她說那句,男人是肉.體凡軀,女人也是,為何男人四處留情便是風流潇灑,女人四處留情就是□□下賤?這句話簡直說到我心坎裏去了。”方采芝說着又指向右邊那本名為《花魁偷心計》的,“名字差不多,還以為一樣好看呢,誰知道翻開一看全部是那麽一回事。”

方采芝道:“這一本不就跟從前那些話本子一樣,不就是将男人女人颠倒一番?一看就還是從前那些,真正的女人才不會這麽想呢!”說着便珍惜地捧起了《花魁》,“還是宛女先生懂得我們女兒家的心思。”

婉婉面色微微發紅,“這書哪有你說得那樣好,比起聖賢之書可差遠了。”

方采芝一副心愛之物被否定了的神情,铿锵有力道:“誰說不能比,在我心中,這書解開了我心中許多疑問,我不管別人怎麽說,在我心中它就是最好的。宛女先生一定是一位妙人。”

《花魁》正是婉婉新寫的話本。她寫書時從唐枕身上得到許多靈感,書中主角也一變再變,從一開始中規中矩的官家小姐大膽地換成了一名風流美豔的花魁娘子。

她是頭一回寫書,每日都會冒出許多稀奇古怪的想法,但她的目的從未變過,既然男人可以著書詭辯,将千百年來女子遭受迫害的原因歸結到女子身上,那麽她為何不能效法前人,以此來勸慰那些遭受不公的女子呢?就像唐枕說得那樣,給她們洗一洗腦子!

唐枕說過,既然是寫書,既然是編故事,那為什麽不大膽一些,為什麽不想編什麽就編什麽呢?

婉婉受此啓發,下筆一揮而就,酣暢淋漓,仿佛她不是寫書人,而是真的有那麽段故事,她只是無意中見證,而後将之記載下來。于是在她的筆下,女子的身體不再需要貞潔,可以像男人一樣,毫無負擔地享受歡愉;女子也可以外出經商繼承家業,甚至可以參與選拔成為一方父母官……在她筆下,無意失貞的女子只會受人憐愛不會遭人唾棄,捏花惹草的男子才會使人鄙夷被人說三道四……

寫這個故事時,婉婉幻想着未來真有這麽一天,感動得一度落淚。她寫完這個故事後,原本并不期望它能有多受歡迎,上市後被許多男子叱罵也不以為意,可是她沒有想到,這本書會這麽受女子歡迎,自從裴五娘看到了這個故事後,仿佛起了一個全新的篇章,婉婉看到越來越多的女子在偷偷議論這本書,這才知道,原來和她一樣的人有好多好多,只是以往都被束縛着、壓抑着不敢說出口,直到這本書現世,才敢借着書中人物抒發胸臆。

見方采芝這麽推崇宛女,婉婉正要告訴她自己就是那個人,就見方采芝一臉憧憬道:“也不知這位宛女先生是什麽人,是男是女,如果他是男子,那一定是一位正直端方的真君子,我從未見識過這樣人物,假如有幸與之相見,只要他未婚我未嫁,那麽哪怕他家徒四壁,我也要跟他!”

并不是名號裏帶個“女”字就是女人了,時下有不少寫書人給自己起了個香豔的筆名,為的就是手裏書能好賣一些。

婉婉期待看着她:“……那如果她是女子呢?”

方采芝:“如果她是女子,那麽也一定是一位天下少有的妙人,那我……那我就要跟她好。”

婉婉微笑,“是要與她做知己好友嗎?”

方采芝臉一紅,“不是你我的這種好,是那種相好。”

婉婉茫然看着她。

方采芝小聲道:“你能理解的,就是那個……磨鏡之好。”

婉婉:……

方采芝更小聲了,“雖說我喜歡的是男子,但如果真有宛女先生這樣妙人,哪怕與她相好也是值得的,婉婉,你一定能理解我對不對?”

婉婉:……

不,我不能理解。

她心裏這樣想,同時決定,一定要牢牢捂住自己的另一個身份,決不能讓方采芝知道自己就是那個宛女!

正在這時,裴五娘也來了。

方采芝也知道裴五娘近來與婉婉有些要好。她審視地看了婉婉一眼,為免尴尬,先一步離開了。

與方采芝不同,裴五娘是帶着《花魁》來催更的,聽婉婉交代她莫要将宛女的身份透露出去,裴五娘信誓旦旦點頭,“婉婉你放心,我絕對不會說。”

但在婉婉交代連方采芝也不能說時,裴五娘便有些奇怪起來,方采芝不是婉婉的好友嗎?但心念一轉,她就明白了。

方采芝一定是個大嘴巴!裴五娘這樣想,如果告訴了方采芝,她沒準會說給別人聽,所以還是瞞着她比較妥當。

不過裴五娘今日來除了催更,還有另一件事要說。

于是她找了借口留宿唐家,并以怕黑為由請婉婉跟她一塊睡。

當天夜裏,屋子裏燭火都熄了,門窗閉緊,守夜的丫鬟也被裴五娘找借口支走,屋子裏只剩下她和婉婉。

裴五娘牽着婉婉的手,小聲道:“婉婉,我們先到床上去。”

兩人說話時,并不知曉,側對着拔步床的衣櫥裏蹲了個人,寂寂夜色裏,他無聲将櫃門開了一條縫,緊皺的眉頭下,一對墨染似的眸子牢牢盯着床邊的那兩人,目光落在婉婉身上時,他眼裏滿是憐愛的暖色,視線移到裴五娘身上時,他眼睛裏頓時騰起了即将綠帽罩頂的怒火。

婉婉,先委屈你一會兒,你放心,等裴五娘露出了真面目,我一定從天而降,将你牢牢護在羽翼下!

眼看裴五娘嘴唇湊到婉婉面頰邊,唐枕一下抓緊了櫃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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