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第46章
◎可憐的幹女兒◎
幸芳說了半天, 說的口幹舌燥,發現宋文城一直安靜的聽着,沒有插過話。她就不好意思的, 把她掉下來擋住眼睛的一縷碎發, 掖到了耳朵後邊,笑着對宋文城說:“你無聊了吧?我是不是說的太多了?”
“沒有,我很喜歡。”宋文城飛快的回答。
回答的太簡潔, 怕幸芳聽不出他心中的喜歡。宋文城又認真的加了一句:“我非常的喜歡。”
“……”幸芳停頓了一下,試探着說:“嗯…那我再說點?”
“好。”宋文城立刻沉聲回答。并用他那雙漂亮的瑞鳳眼, 期待的盯着幸芳,等着她的下文。
“……”宋文城太認真, 幸芳突然就卡殼, 不知道該說什麽了。
幸芳的日子, 就是每一天都很普通。以前的時候, 她每天除了幹活就是幹活,現在她才進城不到一天, 哪有啥好說的?
“那個……要不你跟我說說你的事吧?不能光聽我一個人說呀,我也想了解你。你平時都幹嘛啊?”
幸芳不知道要說啥,她就只能起個頭, 讓宋文城說。宋文城不太适應這種拉家常, 就像給領導作報告似的,把他平時的生活,跟幸芳彙報了一遍。
“我大多數的時間,都在部隊生活,除了出任務就是練兵。我帶的是獨立團, 作戰任務比較重, 所以我一年最少有半年都在出任務。有時候, 敵人比較難纏,我可能一年半載都回不了家。”
“以後你跟我去随軍,家裏的事,要你多費心。我太忙,幫不上什麽忙。”
“現在,去不去随軍,要看我能不能去讀軍校。這次我立功,組織上獎勵了我一個讀軍校的名額。只是,能不能去成,得看我的恢複程度。如果我的腿能好,我就去讀三年炮兵院校。如果我的腿廢了,那我就直接退伍。”
說到退伍,宋文城的情緒一下子低落了很多。他今年二十八歲,卻已經在部隊裏生活了十年。這是他超過三分之一的人生。也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段時光。如果可以,宋文城不想離開部隊。他在這裏流過血,流過汗,也流過淚,他在這裏找到了他人生的價值,他想要在這裏為祖國和人民奮鬥終生。
可他的腿傷的真的很嚴重。幫他接骨的大夫并不能保證他以後能痊愈。如果恢複的不好,他瘸了殘了,他再不舍得,也只能轉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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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芳看宋文城又沉默了。知道他心裏的顧慮,就給他打氣道:“別擔心,我相信你肯定可以康複。醫生嘛,怕出意外被責怪,他們總是把病情往嚴重了說。”
“你如果真沒有恢複可能,你的領導怎麽可能會為你保留讀軍校的名額?我可不信,你們那麽大的一個部隊,找不出第二個能上軍校的優秀士兵。”
“還有,你既然能回舒城,沒有被扣在軍區醫院養傷。那就說明,你的傷哪個大夫都能治。也就是說,你的傷就是看着重,加需要時間休養,并不難治。所以,你別擔心,我相信你好好修養,一定能夠痊愈的。”
幸芳的話讓宋文城眼前一亮。這是宋文城從來沒有考慮過的角度。他也想過,他可能傷的不重。但到底是在鬼門關裏走過一回的人。他對他的腿會如何,并不抱什麽樂觀的想法。
回舒城這麽長時間,每次宋少輝心疼的看着他的腿。宋文城就會勸他說,‘只要人還活着就好,瘸了總比死了強’。宋少輝每次聽到這話都會難過。宋文城也知道這話不中聽,但他也不敢把話說的太樂觀。
萬一他真瘸了呢?
與其現在說假話安慰宋少輝,給他不切實際的期待。不如一開始就告訴他真相,讓他做好心理準備,不會因為他瘸了而受不了。
可今天幸芳的話,給了宋文城力量,讓宋文城一掃陰霾,心情極好。這一刻,宋文城真覺得,他能康複。
幸芳說得對,他們部隊,立功的、有能力、值得培養的年輕軍官,不止他一個。如果他的腿真沒有恢複的可能,部隊領導又怎麽會為他保留上軍校的名額?
部隊又不是他家。部隊領導又不是他爸。他哪有那麽大的魅力?
越想眼睛越亮,宋文城看着幸芳,逐漸興奮。
“如果我好了,順利的話,我會在八月末,去北城讀軍校。到時候我應該會住集體宿舍。我不知道那邊讓不讓學生帶家屬過去。”
太過高興,宋文城不等幸芳問,就主動跟她說了一些軍校的事情。
“以前我打聽過,像我們這種被地方部隊送去軍校學習的軍官,一開始住的都是集體宿舍。一般就是二人間,或者是四人間。具體住哪種,要看生源的多少,和分房時候的運氣。”
“讀軍校期間,校領導會主動幫單身的大齡軍官找對象。如果成了,學校會給他們分夫妻房。但,像我這種在老家有對象的,想分房就比較難。”
“北邊那邊住房比舒城還緊張,學校要把有限的房源用在刀刃上。所以,我如果去了軍校,咱們可能要分居三年。”
說着,宋文城抱歉的看着幸芳。
剛結婚就分開,這确實不太地道。但幸芳不介意。兩口子那麽粘糊也沒必要,她一個人過更自在一些。
于是,幸芳溫溫柔柔,特別善解人意的說:“應該的。你去軍校是去讀書學本領的,我跟着去算怎麽回事?你放心,我會在家幫你照顧好咱爸的。”
幸芳的話讓宋文城非常的感動。他知道錢小燕不好相處,肯定會因為他針對幸芳,就抱歉的看着幸芳,很認真的跟幸芳保證道:“你放心,我去了學校會提交分房申請的。到時候分了房子,我就接你跟我一塊兒去北城住。”
北城人生地不熟的,幸芳并不是那麽想去,就轉移話題說:“去北城的事到時候再說吧。我知道你還有倆個幹女兒。你看咱們都結婚了,你要不要把她們接過來,讓我們認識認識?她們兩個姓吳,是雙胞胎對吧?多大,今年有三歲嗎?”
幸芳是故意提這兩個孩子的。她們算是《小芳》一書中的重要配角。
不知道是不是要用她們的慘,來襯托‘金三小子’的惡。《小芳》一書中,花了大量的筆墨,去描寫她們悲慘的童年和她們長大後的天真善良。可惜,書裏沒給她們一個好結局。
因為寫的多,所以幸芳知道,如今那兩個女孩正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書裏,宋文城因為養傷,要在兩個月之後,才去吳家村接人。現在宋文城有她了,幸芳想替宋文城去一趟吳家村,提前把那兩個可憐的小乖乖解救出來。
提到幹女兒,宋文城也不說以後的那些事了。他皺着眉,憂心忡忡的對幸芳點點頭說:“那兩孩子确實是雙胞胎,姓吳。老大叫依依,老二叫雙雙。今年她們虛歲是三歲,周歲的話,還不到兩歲。應該是剛學會走路,還不怎麽會說話的時候吧。我上次見她們是在她們滿月的時候,這麽長時間沒見,我也不太清楚她們如今怎麽樣了。”
說起來,那是宋文城出征之前,也就是一年半之前的事情。
當時,宋文城本來是不想認幹親的。吳高義死了,宋文城又還沒結婚,現在人聽風就是雨。他和吳高義的媳婦許小月非親非故,一點兒交情沒有,按理說是應該避嫌的。冒冒然跳出來認吳家的雙胞胎當幹女兒,是非常的不合時宜,還會被人說閑話的事情。
如果許小月有心,她完全可以借這個機會,逼宋文城娶她。
部隊裏邊,這種事有很多。在許多軍人看來,代替故去的戰友照顧他的妻小,是一件很有擔當,很光榮的事情。這是軍人犧牲和奉獻精神的一種體現。如果許小月真逼宋文城娶她,宋文城肯定招架不住。就像書裏的幸芳,利用他的好心,逼他認幹兒子一樣。宋文城的善良,讓他很被動。
好在,許小月不是那種人。
她和吳高義的感情不錯,吳高義才剛剛去世,屍骨未寒之際,她做不到立刻改嫁。
但她真的很需要一個男人。一個能幫她撐腰,不讓她的孩子受欺負的爸爸。許小月是個苦命人。她父母重男輕女,不管她死活。她婆婆重男輕女,不管她女兒的死活。她剛生産不久,身體虛弱,根本沒精力照顧孩子。而且她性格懦弱,根本不敢去争。
以前有吳高義給她撐腰,她雖然挨欺負,日子也還能過的下去。等吳高義犧牲的消息傳到吳家,許小月和她女兒們的苦日子就來了。
吳家家境不好,吳老太太為了趕走許小月,獨吞吳高義的撫恤金和遺産,她居然想把吳雙雙和吳依依給溺死。
那天,幸虧宋文城及時趕到,打趴下了吳家所有人,把雙胞胎從糞水裏撈了出來。不然,現在吳雙雙和吳依依早死了。
“許是高義的在天之靈保佑吧。那天我本來是去吳家,給他們送高義的骨灰和遺物的。我記得很清楚,那天天陰的厲害,我怕下雨淋濕高義的骨灰盒,一下了火車,就去了當地的民政局借自行車。”
“那一路我都騎的很快。硬是把平時一小時的路程,縮短到了半小時。我到吳家的時候,許嫂子已經被吳家人打個半死,扔出去了。要是我晚到一會兒,她可能就會痛的昏迷過去,沒法像我求助了。”
那天是宋文城當兵這麽多年,第一次打普通老百姓。也是他長這麽大,第一次發那麽大的火,生那麽大的氣。
吳高義是宋文城的戰友,是他的兵,是在他指揮的戰役中,為了勝利和救人,光榮犧牲的。宋文城他們這些活下來的人,都發誓要照顧好他的妻小。結果,宋文城他們剛到吳家,就看到吳高義的妻子被揍的奄奄一息,他的兩個女兒被活活的扔進了糞坑……
那一刻,宋文城怒了。宋文城的戰友也怒了。他們替英雄委屈,他們要為英雄報仇。哪怕他們會為了這事受處分,他們也要給吳高義讨一個公道。
吳家人看宋文城他們瘋了,也不敢再橫。吳老太太仗着年紀大,還是吳高義的親媽,觍着臉跟他們賣慘哭窮。
“吳老太太到底是高義的親媽,高義去世了,我們這些外人,能替他出氣,揍他的兄弟,卻不能代替他跟老太太斷絕關系。她到底年紀大了,又胡攪蠻纏,我們怕她真的有事。把孩子救回來之後,就沒有再跟她糾纏。”
“吳老太太心太狠,高義的撫恤金,我也不敢全給她。我本來要把錢分成四份,吳老太太,許嫂子還有高義的兩個孩子,她們四個平分。但老太太不幹。她說許嫂子還年輕,以後肯定會改嫁。她說等許嫂子改嫁了,她就不是吳家人了。吳高義的撫恤金,是他的買命錢,吳老太太說什麽也不分給許嫂子。許嫂子怕她,不敢給她鬧。她怕她争的太厲害,争到最後,會什麽都沒有。她就妥協了,放棄了她的那份,只拿了她閨女的那兩份。”
“撫恤金許嫂子沒拿,老吳的遺産我本想多給她争取點。但吳老太太說吳家還沒分家,吳高義的遺産算是吳家的共同財産。所以,吳家加上出嫁女有四十多口人,都有資格分吳高義的遺産。這麽多人分那點錢,許嫂子能拿的就更少了。”
“天,這也太強詞奪理了吧?!吳家的出嫁女,只能算是吳高義的姐妹,她們憑什麽分吳高義的遺産!?還有吳高義的弟弟們,他們也不應該分吧?吳高義又不是沒孩子,他們憑什麽來吃絕戶?”
吳家的是,實在是氣人。幸芳聽着聽着,就忍不住義憤填膺的開口罵人了。
宋文城也很無奈,吳家的事,是他親眼所見,所以他其實比幸芳還要生氣。可沒辦法,誰讓最有資格争的吳高義閨女是倆奶娃娃,他媳婦又是個軟包子呢。許小月主動放棄繼承,樂意聽吳老太太的話分配財産,宋文城再想幫忙,也使不上勁。
“許嫂子聽我說,烈士子女成年之前,年年都可以去民政局領撫恤金後,她就不争高義的遺産了。她說,她這人,有錢也守不住,所以為了不惹麻煩,幹脆就不要了。”
“……”幸芳恨鐵不成鋼的跺跺腳。
如果換了幸芳是許小月,她能把吳家鬧的天翻地覆。這幫人都要殺她的孩子了,她居然還能大度的,把她該得的錢財拱手讓人……許小月這個人,幸芳也是服氣。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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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噩耗:安姝死了,錢沒花完!
喜訊:穿書後,她成了土豪的獨生女!
還沒來得及高興,安姝發現劇情已經進展到,她被綁匪綁架撕票了。
安姝:………幸虧老子命大!
艱難逃生後,看着陪在她爹媽身邊,跟她有六分像的小女孩,安姝:嗨,假千金。
看着被她的出現,吓得面如土色的大伯,安姝:你好,兇手。
在衆人驚愕的目光中,安姝霸道的,把來她家打秋風的窮親戚全趕走了。她父母慶幸她失而複得,什麽事都聽她的。
從此安家獨自腰纏萬貫,渣渣們全慘了。
*
女警安姝犧牲後穿書了。
書中,她爸是財大氣粗的暴發戶。大伯他們是仗勢欺人的壞親戚。她是被大伯連累仇殺的倒黴蛋。堂妹是代替她的假千金。
以後堂妹會大義滅親,幫她報仇。她父母心中感激,終于改了捐贈遺囑,送給她萬貫家財。堂妹從私生女變女富豪,一生順遂。
看書時,安姝氣作者把安姝一家當傻子耍,如今她穿來,就要改劇情啦。
什麽同舟共濟一家人,見鬼去吧!
心腸歹毒的吸血鬼,她才不要!
甩掉極品,安姝終于過上了夢想中富二代的美好生活。不用當社畜真好!她喜歡躺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