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第51章

江揖來送江聞風。

他和江冬林有血海深仇, 如今已經圖窮匕見,但對江聞風這個同父異母的大哥,兄弟兩個一直小打小鬧,有分寸, 從來沒有搞出什麽頭破血流的事。

江揖有記憶以來就記得江聞風就不太喜歡他, 但有一年宴會,他被比自己年齡大的孩子推倒摔破了腦袋, 回頭江聞風就将推他的那個孩子打了一頓。

這還是江冬林帶他去找打他的那個孩子的家長說理, 才知道人家孩子一個眼窩烏青, 胳膊上還有個滲血的牙印。

人家家長正要去江家要個說法,見面就控訴江家兄弟倆欺負人。

江冬林給對方道了歉——畢竟人家的孩子傷的更重, 回來倒很高興,告訴他和江聞風,這就叫兄弟齊心其力斷金。

江聞風後來偷偷扯着江揖的領口警告他不要胡思亂想,他想打誰就打誰, 并不是要為他出氣, 那年江聞風十歲,是個小胖墩, 江揖五歲, 挑食,有點瘦還有點矮。

很多年過去, 江揖被江聞風氣狠了的時候總會想起這件事。

這麽多年的仇恨下來他的性格其實有些極端,有時候覺得江冬林有權有勢一輩子都扳不倒, 還動過另辟蹊徑讓江冬林痛不欲生的想法, 比如弄死江聞風。

也是想起小時候江聞風給他出頭的事, 就又作罷了。

江揖知道, 如今江冬林是揣摩着他的心思, 認為他瞧不起江聞風,才勒令江聞風出國避風頭。其實江揖放江聞風離開,只是為了小時候那件事。

今天放江聞風離開後,兄弟之間算是再無情分可言,将來江聞風如果放聰明點再不回頭,一切都歸于平靜。

如果江聞風心有不甘回國找事,他不會再手軟。

人都說父債子償,母債子償也理所應當,那個女人已經死了,她做的孽,就報應在江聞風身上吧。

江揖想,江冬林評價他性格扭曲心思毒辣挺有道理,他料想以江聞風的不自量力愚蠢多情,将來八成是要回國找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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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其實還是沒有放過江聞風。

江揖沒想到會在這裏看到連翩,他現在每天都會去連翩住過的房間坐一坐,跟電器去充電一樣,進去的時候疲憊瘋狂,出來的時候會平複很多。

會忍不住想将來,和連翩的将來。

這種幻想讓他蒼白的世界有了色彩,變得非常有盼頭。

江揖意外連翩會來送江聞風,畢竟當初連翩除了他之外再不在乎別的人,但想想江聞風曾經為着連翩打了自己......

這就是連翩,從來都是認定一個人就堅信不疑,一股腦的對人好。

一剎那好像思緒萬千,江揖終究沒忍住:“你去,不要告訴他我在這裏。”

何夕楞了一下,在江揖自己都沒有意識到的,已經慣常幽深森寒的眼神中,飛快颔首道:“好的老板。”

他是極聰明的人。

一邊快速的選擇了能和連翩偶遇的路線,一邊腦子裏過了一遍江揖讓他和連翩搭話的目的。

何夕緊趕慢趕,最後從另一個方向過來,正好和連翩在休息室的其中一個出口前重逢。

何夕驚喜道:“小老板,好巧!”

見到熟人,而且是個自己并不讨厭的熟人,連翩心情也不錯:“何夕!好巧。不要再叫我小老板了,時過境遷......”

何夕是故意這麽稱呼的,見連翩拒絕的這麽幹脆,還一點異樣都沒有,再對比自家老板的樣子,腦海裏就冒出了一句“早知如今何必當初”的評價。

他不好意思的道:“是我的錯,又忘了。我來機場送個客戶,連少您是?”

連翩:“送個朋友。”

何夕見連翩待他一如往常,并沒有因為他是江揖的親信而遷怒,心道當初那些說連翩驕橫跋扈的傳言也不知哪來的,連翩的心胸氣度其實早已經勝過很多人。

而且看現在的狀态,明顯比過去要好。

至于好在哪裏,和不久前江聞風見到連翩時的所思所想差不多。

既然遇到,難免和同行的人打個招呼,何夕看向連翩身邊的少年:“這位是?”

謝燕歸如今經常跟着連翩去謝氏集團,能在集團總部工作的人員都是人精,他觀摩着這些人之間禮貌客氣的相處,現在對外交往上一點障礙都沒有。

但他沒有說話,只用那雙漂亮的桃花眼期待的看着連翩。

這小狗,心眼怕不是天生的,連翩有些無奈又有些好笑,給何夕介紹道:“謝燕歸,我男朋友。燕歸,這是何夕,我朋友。”

謝燕歸雖然年紀尚輕但自有一種桀骜而疏闊的氣質,對何夕一點頭:“何先生。”他知道對着比自己大的何夕,也許稱呼何大哥更禮貌,但他只想叫連翩是哥。

何夕被連翩大大方方的介紹震驚了。

男朋友?

那他老板是沒戲了?

連少不愧是連少,和老板掰了很快恢複精氣神不說,接任的還這麽俊挺有型。

連翩大概能猜到何夕在想什麽,雖然安市還流傳着他被江揖利用又抛棄的事,但看在那張支票的份上,流言就流言吧。

比起已經銀事兩訖的江揖,連翩對何夕倒更感興趣:“我身邊現在挺缺人,何夕,如果有一天你想換換工作環境,記得優先考慮我這裏。”

原著中連秋皎上位後,因為患得患失曾借着對江揖的身邊人找茬确認存在感,江揖雖然向來公事公辦,但念在連秋皎替他挨過一棍的事上,這件事也就随連秋皎的便了。

那些被連秋皎排擠的人中就有何夕。

雖然江揖将何夕安排到了不在自己身邊但仍舊重要的位置上,但何夕還是很快就離職了。

何夕是個人才,連翩挺看好他的,所以就挖牆腳了。

被挖牆腳的何夕:“......”

說實話是有些受寵若驚,但端誰的碗吃誰的飯,很有職業操守的道:“多謝連少擡舉,不過江總對我很好。”

連翩眉梢微擡,再沒說什麽。

短暫的寒暄後,連翩帶着謝燕歸離開了。

他重生在這個世界本來毫無歸屬感,但因為老太太的緣故,現在他對安市這個地方倒有種特殊的情感。

這次回來打算在安市待上幾天。

目送連翩和謝燕歸走遠的何夕,并不是很想回去向江揖彙報關于連翩的事,說連翩有男朋友?這無異于撸虎須。

不想去和不去是兩回事。

最後,回去的何夕對江揖說話的時候就盡量精簡語言:“連少看着挺好的。”

江揖:“他身邊,是誰?”

何夕人麻了:“是......男朋友。”他連男朋友是誰的男朋友都沒敢細說,但還是覺得周圍空氣寂靜的厲害,還冷。

短暫但近乎窒息的安靜後,何夕聽到江揖平靜的不帶絲毫情緒的聲音:“他身邊有誰都不重要。”

何夕禁不住打了個寒顫。

.

連翩回到家,他提前通知過的洪伯已經在了,還吩咐廚師做了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菜,一半安市口味,一半海城口味。

連翩沒好意思給洪伯介紹謝燕歸是他男朋友的事。

他兩世都沒活多大年紀,但再怎麽比謝燕歸都是大的,現在謝燕歸失憶,連翩更覺他是個小朋友。

介紹的時候就耍了點心機,直接說的是:“洪伯,這是我跟你說過的謝燕歸。”

謝燕歸沒聽出什麽不對。

洪伯知道連翩要帶海城的朋友回來。

但這個海城的朋友坐要挨着連翩,吃飯要給連翩夾菜,這也就算了,怎麽想睡覺還直接要去連翩的卧室?

這這這......

這不對吧。

洪伯是個老成的管家,見連翩沒有阻止謝燕歸的意思,也就沒說什麽,但在謝燕歸去小憩後就悄聲問連翩,謝燕歸是不是在追求連翩。

還發表自己的看法:“這個謝小少爺滿心滿眼都是您,可比江家那位可強多。”

海城的事說簡單也簡單,說複雜也複雜。

連翩怕洪伯擔心,勒令手下的人不要将這件事告訴洪伯,免得老人家擔心,要是再着急忙慌的跑來海城,也太折騰。

但他既然來了,親自說與洪伯聽卻是沒關系的。

當然,連翩說的情況和海城衆所周知的那些也差不多,什麽一見鐘情臨終托孤,還有謝燕歸的失憶,都有。

沒說一見鐘情是個由頭的事,也沒提謝清聽的喪心病狂。

這是他前世作為家族繼承人與生俱來的謹慎周密,将來謝燕歸恢複記憶接手謝氏,到時候再提個中內情就沒有挂礙了。

洪伯為謝燕歸的遭遇而唏噓,又覺得連翩和謝燕歸倒是十分般配。

家世年齡樣貌都般配不說,連翩如今對謝燕歸這又算是有大恩,恩與情并重,以後的路就平坦的多。

但他畢竟不是普通的管家,眼光韬略都是跟着連老太太歷練出來的,相當會抓重點:“謝氏動蕩的厲害嗎?少爺現在大概是某些人的眼中釘......”

臨終托孤,還托付給外姓人,恐怕那謝家不是很太平。

連翩淡定道:“我心裏有數,他們也就欺負謝總去的突然,燕歸又什麽都不記得,等燕歸一醒,這小家夥可是個狼崽子,誰也降不住他。”

小家夥?

洪伯看了眼連翩卧室的方向,将近一米九的大高個,瞧眉眼就不是個軟骨頭,看出連翩對他好便也對他很尊敬,心眼足足的。

這樣的少年,什麽都不記得尚且如此,恢複記憶肯定更厲害。

也好,少爺雖然聰慧但到底懶散,于世俗名利上都不看重,但俗世就是俗世,有個厲害又緊着他的人看護着,很合适。

見洪伯老懷安慰的樣子,連翩倒有些歉疚。

自從江揖的事情後,雖然連翩說自己已經不在意,但老人一直卯着勁想讓他再結良緣,哪裏想得到江揖的情是假,謝燕歸這兒,也不是真的。

他這個年紀,好像是該考慮感情問題。

但連翩想了一想,發現他好像對感情上的事并不是很渴望,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先将謝小狗護持完了再說也不遲。

這天晚上,連翩照舊和謝燕歸一張床。

他家倒是絕對安全,但謝燕歸已經習慣了和連翩一起睡,見連翩為難還主動提出他可以睡在沙發或者地板上,反正要和連翩共處一室才行。

連翩就暫時放下了鍛煉謝燕歸獨處的想法。

到底是趕了路,連翩有些累,很快就睡熟了。

謝燕歸下午小憩了一會兒,睡的不深,在連翩電話響了一聲就趕緊接起來,看連翩沒被驚醒,松了口氣。

手機界面電子名片顯示“江揖”兩個字。

他想起今天那個何先生說的江總,直覺是同一個人,是連翩要雇傭何先生,這個江總知道了不高興來興師問罪?

謝燕歸覺得連翩聘請人是好意,不答應就不答應,但若是轉頭就報告給自己的老板......那他就不承認這件事,讓那個何先生裏外不是人。

短暫的思考後,他低聲而清晰的:“你好。”

作者有話說:

麽麽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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