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一比一複刻

一比一複刻

“賣花咯,賣花咯。哥哥買支花送給姐姐吧。不貴不貴,我們這是今天早上從基地采摘的新鮮玫瑰,只要三十塊錢。”

“姐姐,你是不是喜歡上面跳舞的哥哥,送一朵花給他吧,讓你的閨蜜在下面給你們拍照片……”

以上兩位是小小年紀就出來營業的寧佑和暮暮。

[小小年紀就承受了生活的重擔]

[我別的都不服,我就想問問李菲菲這個話術是哪裏來的?z騙集團應該找她做導師;傳x組織應該請她做教練。]

[菲寶:承讓了]

短短一個晚上,沙灘嘉年華秒回八零年代迪斯科風。

哦,當代年輕人是不知道迪斯科的。

不知道,那就想象其繁華--

八零年代,全京城最好的飯店是《帝王飯店》,帝王飯店對面就是歌廳《富貴豪斯》。啧啧,那可是全京城獨一份兒的時髦地方。

多誇張?在那個年代,一張門票就要110,還是外彙券!!門口一水的出租車全部都是皇冠!!一進去裏面撲面而來的全是高聳入雲端的羅馬柱和衣香鬟影的奢靡氣氛。

當今的“金碧輝”和當年的“富貴豪斯”比起來就是毛毛雨。

在裏面唱歌最賺錢,也最讓李菲菲心水。

據說一個晚上可以賺到一千塊!那可是人均工資只有五六十塊的八零年代。

怎麽賺錢呢?

送花。

一束花五十塊錢,開始是實打實送花,為喜歡的歌手一擲千金,像極了今天在網絡端熬夜打榜的年輕人。

鮮花不夠用,歌廳就會問歌手買回鮮花循環利用;再後來歌手只要收到一束花,歌廳給十塊錢提成;國人總是充滿了智慧,最終這個實體鮮将會花演變成了一個充滿金錢意味符號,就像你在直播平臺刷起的火箭飛機……

大佬們可以空口喊出:“全部的鮮花我包了!替我送給安娜芬小姐!”

你想想那場面,真正就是:一首歌的時間,從灰姑娘一躍成為了全場最耀眼的星星。

啧啧,多榮耀,多耀眼,多虛榮,多……多少的錢啊!

二十歲的李菲菲,上一輩子是在一個城郊結合部的卡車秀場上聽到了上述天花亂墜的紙醉金迷。

當年的全場vip彼時已年老色衰,落魄到需要穿着牛仔衣繼續獻唱換錢。

農村禮節重,圖一個氛圍。每每紅白事都要大規模地擺臺走秀,唱歌跳舞不亦樂乎。

對,當年的李菲菲淪落到要去走那種秀,大冬天穿着露背的廉價禮服,用凍得瑟瑟發抖的聲音學港臺腔:“多塞,多塞樓板!”

很落魄,不忍回首。

但是也并非全無收獲。

起碼她知道原來閉塞的八零年代,有一部分人來錢那麽快。

而更重要的是,來錢快的人,并不一定都能留住錢。你看,多的是人年輕時候一擲千金,老了之後一樣無所依靠。

所以人啊,這一輩子真是……說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好呢?還是人生無常好呢?

李菲菲不知道。這是一個哲學命題,而她不想探讨人生無常。

她只知道,她既然向往那個遍地黃金的八零年代富貴豪斯,她就要将那種頹靡的輝煌在此時此刻複制出來。

李菲菲惡狠狠地幹完一杯冰拿鐵,然後指揮兩個小蘿蔔頭一個繼續在下面兜售鮮花,一個站在舞臺側面,拿着手持式麥克風。

每每有男士一擲千金買了鮮花,駱暮都會口齒清晰地報幕:

“謝謝李先生,送花一束給臺上的貓咪醬……”

“謝謝王小姐,三束玫瑰送給酷狗仔……”

“謝謝菲比女士,您的鮮花貓咪醬收到了!”

“謝謝東風先生的喜歡,酷狗仔感恩……”

燈光聚焦在人群中那些一擲千金買花的人身上。

還不需要一擲千金,只要三十塊錢,三十塊錢就能買來全場的矚目;三十塊錢就能換來身邊女伴的歡心;三十塊錢買不了吃虧買不了上當,但是買的下虛榮心。

很快,寧佑賣光了所有的鮮花,助理甲擦擦額頭的汗水,媽媽咪呀,為什麽他淪為了免費的搬運工?

雖然很累,這種謎之滿足感是怎麽回事?

一百枝鮮花很快都賣光了。

沒事,李菲菲穿着工作人員的馬甲上臺,明目張膽地把所有鮮花又搬了下來,簡單處理,繼續兜售。

美其名曰:節約資源、循環利用……

這一個晚上,鮮花賣瘋了。

寧佑脖子上挂着的收款碼就沒有停止過被翻來翻去的動作。

哦,發展到最後,真的如李菲菲所料,會有真大佬一擲千金:“我全包了。”

他當然不喜歡臺上唱歌跳舞的同為男性的寧遠或者駱正信,但是他身邊的女孩喜歡。

一次這種被多巴胺和腎上腺素刺激的“包場”不過三千塊錢,三千塊錢甚至買不了一個像樣的包,但是能讓他在這一夜成為身邊女孩的“真大佬”。

換來女孩的熱吻的同時,換來全場的矚目,乃至臺上報幕的少年稚嫩的聲音,都仿佛來自天外,乃是仙樂。

李菲菲賺的盆滿缽滿,短短半個小時內,她們的鮮花就被人“全包了”三次。

運營經理再也坐不住了,他找到李菲菲偷偷和她打商量:“以後鮮花我們去進貨,給你們提成,一枝花賣三十,我們分你十塊錢。”

李菲菲勾着嘴角冷笑:“憑什麽呀孫總,一次進貨六百塊,每次賣出去都是我全賺,四舍五入,你砍了我收益的一半兒,我圖什麽呢?”

孫總,即運營經理,腦門豆大的汗。這個娘們兒太難纏了,她當初說要在下面兜售兜售鮮花,寫進了臨時合同,他還以為她搞搞外快賣個百八十塊錢撐死了的。

誰能想,她這樣搞?

李菲菲勾着嘴角,向孫總勾勾手:“孫總,這樣,創意不收費,等我們走了您繼續可以用……不過這個提成嘛……您說的對,我們小打小鬧的不成事兒,您給安排人手擴充鮮花的種類,咱們不能按枝賣,要按束賣,一束五十八十的,我讓點利,只提成三十。您看行不行?”

[卧槽,這李菲菲是什麽品種的社牛……]

[我仿佛看了個假的娃綜。就算是創業節目,不不不,中視的《致富經》都不敢這麽拍的。]

[我真是……佩服的五體投地。我的嘴巴全程都是o的。這個娘們兒營銷糊弄學絕對滿分,一百分,兩百分,爆燈!!]

好了,下半場,李菲菲摟着倆勞苦功高的男娃娃,坐在最好的vip候場位置,一邊喝可樂一邊吃薯片還能點評一下兩位男神的唱功。

寧佑問:“咱們今天賺了多少錢?”

李菲菲掰掰手指:“嗯,少說也有個幾萬塊錢吧。”

寧佑其實對錢沒有多少概念,他輕聲喟嘆:“真好。”

想說什麽,但是又沒有說。

駱暮看着桌上随意擺着的啤酒飲料小吃水果,他輕聲問李菲菲:“能……帶點兒回去嗎?”

“嗯?”李菲菲随意反問,“帶回去吃啊?路上怪沉的,再說我們今晚可以住着,孫總答應給我們開倆房間……”

駱暮搖搖頭:“我擔心樂音姐姐沒飯吃……”

李菲菲伸手拿飲料的手頓了頓,她摸了摸駱暮的頭:“乖寶寶。”

窮人的孩子早當家,駱暮從來都知道自己和別的嘉賓孩子不一樣,他是被收養的孩子。

所以,他讨好每一個人。

甚至是不待見他的樂音。

李菲菲抿抿嘴,轉頭問一邊雞犬升天與嘉賓同樂的助理甲:“能和執行導演談談不?能不能不回大本營?”

助理甲滿口爆米花,一邊聽歌一邊嗯嗯啊啊,陡然聽到還嗯嗯啊啊了半天,然後後背冷汗直冒。

“這這這……”小助理結巴了。

執行導演差點奔潰:“不行,絕對不行!每天晚上必須回大本營的!不能破壞規則。”

李菲菲老大不樂意:“你們一開始也沒說啊。再說了,普通人随遇而安,為了工作搬家都行,你們還限制我們回去,增加我們的交通成本,還有時間成本,還有……”

“行行行,你說吧你說吧,你要啥,你要啥?”

李菲菲勾着眉眼看他:“我要包車來回,今晚回去和明早來的車,你們包了。我還要免了我們今晚上的房費--這是合理要求,畢竟我們可以不住在大本營的。”

[恩威并施的模板]

[一個巴掌一顆甜棗]

[可怕的女人李菲菲。]

[節目組肯定沒想到,這是第一個威脅他們的嘉賓吧,好強的壓迫感,那一瞬間,我被凍住了]

[只有我覺得李菲菲本來是真的不想回大本營,但是因為暮暮一句話,她才和導演組掰頭的嗎?為什麽只有我覺得菲菲很溫暖啊]

[不是你才錯覺。我也覺得是這樣。我覺得菲菲就是在幫暮暮考慮]

[菲菲好暖,我被治愈了]

李菲菲沒有想這麽多,回程的車上,駱天王和寧遠已經累趴了,兩個人上了保姆車就開始睡覺。

兩個孩子雖然有午睡,此時此刻也打着哈欠。

李菲菲一手摟一個男娃娃。

駱暮擡頭看她:“謝謝你……”聲音很小很小。

李菲菲全當聽不見,還在碎碎念:“也挺舍不得大本營的早餐的,免費的,還是自助,比嘉年華的好吃多了。再說大本營的房間住的也舒服,不用擠在一起……”

駱暮閉上眼睛。

他在孤兒院的時候有一個經常來的義工姐姐,是個殘疾女孩,但是她獨立堅強,成績很好很好,她拒絕讀特殊學校,她念普通高中。

有一天,她忽然轉學了。

別人問她:“為什麽呀?你經過這麽大的努力才能上普通高中。”

那個義工姐姐忍着眼淚:“因為我不能忍受老師每一次表揚我,都要我站上講臺掀開我的褲管給人看,我沒有腿。”

那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當時的駱暮只覺得心酸,還不知道為什麽心酸。

現在他忽然明白了。

最大的慈悲,是不能把慈悲挂在嘴邊的。

最大的慈悲,是自然而然的發生,她不提、甚至回避你的任何感恩。

她把這一切,全然當做——尋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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