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柔曦被送回老家
柔曦被送回老家
這日,知縣夫人陳氏帶着六歲的女兒王清鴛來到馮家玩耍。王清鴛這個宅子十分寬敞,一花一木與自家十分不同,一時貪玩,便跑出去了。
等陳氏和譚氏尋來時,只見王清鴛和柔曦兩個蹲在一塊濕乎軟的地上,王清鴛用樹枝指着地上用樹枝劃出來的字,口中唱道:“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1]。”
譚氏道:“柔曦,過來叫人,這是陳夫人,知州家的陳大娘子。”
柔曦欠身道:“陳夫人萬福。”
陳氏笑道:“我這女兒頑皮得狠,捉蟲掏鳥,攔也攔不住,沒想到今天卻坐得住,這丫頭是?”
譚氏道:“是我弟媳婦的外甥女,叫做柔曦。”
陳氏道:“莫不就是鄒秀才的女兒?”
譚氏道:“是的,他爸爸就是鄒奉宣。”
陳氏道:“難怪呢,出落得這樣标致。”
譚氏蹲下去朝王清鴛道:“鴛鴛,嬸嬸家好玩麽?”王清鴛道:“好玩。”“那你下次還來麽?”“來。”“你媽媽要回去了,你讓她自己回去,你留在我家玩,好嗎?”王清鴛連忙走到陳氏身邊抱住她的大腿,“不好。”
衆人來到門口,目送馬車将陳氏母女送走。
過了幾日,陳氏又來拜訪,說女兒清鴛非常想念柔曦,想讓柔曦去她家裏陪清鴛玩耍。譚氏等人連忙拒絕。譚氏道:“柔曦只是過來玩兩日,不久就要回她自己家的。”
陳氏道:“好嫂子,你跟她爸媽說,就說我,陳碧玉,想讓柔曦去我家裏做客,一個月就好,給二兩銀子,我家清鴛在家裏鬧三回了,你們體諒一下我這個當媽的,我就這一個女兒。”
梅姨道:“妹妹,你可給我們出難題了。柔曦要是我生的,又或者是我帶大的,不用你說,我都要把她趕到你家去,只是她畢竟隔了一層,而且呢,她畢竟是鄉下來的,要是在貴府沖撞了人,我們也不好交代。”
陳氏道:“瞧你說的,她才多大,能沖撞人?我女兒平日又不出門,而且家裏也有奶媽管着,只讓柔曦過去陪她耍上幾天,你們這麽推辭。實在不行,可以再加一兩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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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姨道:“妹妹,你都說到這個份上了,我也不好拒絕了,只是切莫提錢的事,我每天早上,把柔曦送到你府上,晚間我再接回來,你看行嗎?”
陳氏道:“行,只要嫂子依我,我都聽你的,舍不得寶貝外甥女是吧?”
梅姨回去與柔曦說了這個事,柔曦不僅抿唇而笑,那天在花園裏,當譚娘子告訴她,清鴛的媽媽是知縣夫人時,她就預感了這件事。當時,知縣夫人見女兒在念詩時,眼裏出現的那種驚喜根本就藏不住。六歲小女孩的心思,她還不了解麽?別人只會背《憫農》,而她會唱,這就是最大的區別。這是王清鴛從別人那裏輕易學不來的,她将注定在王清鴛的早期記憶中占據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