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照片
照片
弗陽區第三刑警支隊
“他的殺人動機到現在都還沒有顯露出來”闫默坐在椅子上,翹着二郎腿,把圓珠筆放在人中,用鼻子卡住,看着面前的各種證物,唉聲嘆氣。
他戴着手套,手邊放着很多被裝進塑料袋的證物,有些已經被拆過,有些沒有。
闫默曾經見過很多沒有同理心的罪犯,他們殺人越貨,漠視生命和法律,那些人的眼睛,只要看着,就仿佛身處地獄。
可這次的兇手卻不同,他情感充沛,極其感性,按照王邕的話說,他是一個非常“正常”的人。
那這麽正常的一個人,又是為什麽做出碎屍,烹豬妻子給自己小舅子“品嘗”的事呢?
闫默的眼神不經意間,注意到一個黑色的錢包。
裝皮夾的塑料袋上貼着标簽——鄭凡的錢包。
鄭凡,就是祁蘭的丈夫,今年42歲,在一所高中放老師,因為性格好,長相不錯,收獲了很多好評,家裏還挂着救溺水學生的錦旗。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人,現場的所有證據都指向他,他約摸也清楚,在審訊時供認不諱。
但每當他問到為什麽這樣做的時候,鄭凡就只是重複一句話,表情痛苦又瘋狂:“這是他,他們,應得的……還沒結束,還沒結束”。
他問,還沒結束是什麽意思?
鄭凡奇怪的笑了笑,眼角的皺紋更加深刻:“你們警察不是最會說無能為力,抱歉了嗎?我也無能為力,我也抱歉,我不知道,我剛剛瞎說的”。
但所有人都知道,他話裏有話,絕對不是瞎說的。
可他們毫無頭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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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可氣的是,顧笙也找不到人。
接了個電話就走了,空都不打一下。
他剛知道,她在學校有一個公認的男朋友,是個Omega,身嬌體弱,溫柔小意,蕙質蘭心。
聽起來就是一個适合娶回家生孩子的Omega。
啧。
這時,孫克偉也打開一個證物袋,拿出鄭凡的手機,闫默随便掃了一眼。
結果這一眼直接就讓他站了起來。
闫默拿着錢包,迅速走到孫克偉面前,拿起他手裏的手機,按開屏保,與錢包裏的照片對比。
越看,越像。
鄭凡錢包裏的照片是一個穿着白色碎花裙,梳着雙麻花辮的小姑娘,眼睛和鄭凡有些像,她單純地看着前方,像是攝影師抓拍的動作,七八歲的樣子。
照片有了些年頭,邊框已經泛黃,但仔細一看,與鄭凡的手機屏保都非常相像。
就連鬓角的那顆痣,都一模一樣,只不過看起來年紀大了一些。
她手裏拿着向日葵,笑容甜美,純淨美好,看人時,眼睛也亮晶晶的。
看拍照手法和場景,像是不專業的攝影師,定格下了眼前的一幕。
這種特殊的位置,一般都具備含義,絕大多數人都會選擇放置自己的親人或者喜歡的人。
這個女孩在他心裏,到底占據什麽地位?
而且他們眉眼間相似的神韻告訴他,這個案子的真相還潛藏在深海之下,正在慢慢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