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 2 章

大概七點半的時候,菜未嘗到最後一道,林辰放下刀叉,溫和的擡起手腕看表,“我該走了。”

“啊,那我......”她稍微晃神,愣了幾秒跟着停下動作,起身想要送他。

他委拒,“不用了,你在這替我把我的那份也吃完吧。你太瘦了,都沒吃什麽。”

他話說的篤定,容不得質疑。這個時候鐘意才注意到,林辰隐約有些潛性的大男子主義。

“那我們下周見?”

“嗯,下周見。”她重新坐回來,與他揮手道別。

腦子裏面卻已經不再去細細琢磨林辰的性格,而是被段則霄剛才的那一眼占據。

他怎麽來上海了?

門被打開又合上,鐘意低頭,盯住盤子裏的西冷,無意識的切來切去。

當初分明是他自己說要留在北京,哪兒也不去......怎麽現在又?

她皺了下眉。

難道是醫學研讨會?

她止不住好奇,而後又像想起什麽,控制住自己,及時打住自己的好奇。他們現在只是陌生人而已,她沒理由再對他産生好奇,也不應該再對他産生好奇。

這般想着,鐘意的肩膀下沉,重新将注意力集中在餐盤之中。

西冷已經被她手下的刀叉折磨得不成形态,融成一粒一粒碾成血色的牛排糜,黏黏糊糊,一點也不清爽。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個,她瞬間沒了胃口,買完剩下一半單,走回員工更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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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下修身的束腰連衣裙,她換上來時那套舒适的t恤和牛仔褲。散在肩骨的長發一并挽起,她随便抓了兩下,梳了個不算精致,勝似精致的丸子頭。

可惜,

鐘意用紙巾擦去唇上豆沙色的口紅,順便垂眼,望了望自己被高跟鞋磨得有些泛紅的腳踝。

可惜她沒帶平底鞋。

鐘意租的公寓離Joyln大概有四公裏路程,地鐵三站,十分鐘。

但今天尤其不想搭地鐵。

她背着單肩格子包,站在路邊樹蔭下面,等着空車到來。

夜景很美,人更美。

長相清純的女孩子總容易得到旁人的矚目,她就站在那兒,筆挺端莊,沒有說話,亦沒有笑,但很快就有人前來與她搭讪。大多還都是十八.九歲的小男生。

她真是小瞧了在街邊自由自在騎着自行車,吹着口哨,張揚嚣張的給喜歡的女生表白的少年,他的戰鬥力似乎比她想象中還要高。

白襯衣,黑校褲,藏青色的斜挎帆布包。

“美女,你在等人嗎?”

但一開口,鐘意就不喜歡他了。

他怎麽會用這麽老掉牙的搭讪方式呢?明明還是個少年而已。

鐘意皺眉,擡頭,站在原地看了他幾秒後,說,“是的,我男朋友馬上就來。”

說完,她翻找出包裏的手機,作勢準備給某人打電話,想要吓唬走他。

而少年就只是笑而已,似乎早已看穿她的小計謀,“那我陪你一起等吧。”

說完,他自作主張在鐘意身邊站好,與她享同一片樹蔭。

肩靠着肩,距離拉近,撲鼻而來的煙草氣息讓她覺得不舒服。奈何對方好像吃定了她今天一個人回家,不打算放過她,她抿抿嘴,有些為難說,“這個點,你不回家做作業嗎?”

少年垂眸,盯住她痞笑,“我......”

可惜,他沒辦法再繼續展示自己磁性的低音了,一道比他更低柔的男聲裹挾着晚微風,蓋過他的,飄入她耳中,“意意,我回來了。”

記憶深處,無法忘記,那是段則霄的聲音。鐘意的長睫毛下意識顫了下,僵直在原地。

下一秒,男人熟練的從她身後摟住她的肩,将她往懷中帶了帶,“你們在聊什麽?”

不必說,接下來就沒她什麽事情了,她只需要在段則霄的控場下,負責點頭微笑“嗯”就好,只要這樣他就能把所有事情處理妥帖。

事實的确這樣,三言兩語之後,假裝清純的小混混就被馴服,被打發走了。

她擡起腦袋,用驚訝的表情看他,嘴唇微張,想說什麽卻又終于沒說。

老實說,她沒想過這個生的一副好皮囊的淡漠的男人會在大庭廣衆之下主動對她伸出援手。她還以為他連她的名字或許都早已随着那封被撕爛的情書一并丢進垃圾桶裏了呢。

拈起一支玫瑰似的,鐘意用兩根手指把段則霄還搭在她肩膀上的手挪開,輕聲道謝,“謝謝你。”

語氣是那樣疏遠客氣,他倒也見怪不怪,“不客氣。”

鐘意怕再有人趁着夜色與她搭讪,她一個人沒法解決,思前想後還是決定去乘地鐵。轉身離開的時候,段則霄皺了下眉。

“不等你男朋友了?”他語氣有點不耐煩。莫名其妙的不耐煩。

大概是女性天生敏感,鐘意覺得他是在試探林辰和她的關系,但仔細一想,又覺得他沒理由這麽做,“他不是我男朋友”這幾個字就在唇邊,但也不知怎的,她偏偏不想說出來。

這可能是一種競争心理。分手之後,男女雙方重逢的那日,他們習慣無聲的炫耀自己離了對方之後過得有多好。鐘意也屬于其中之一,所以她沒有直接回應,只說,“天晚了,我得趕緊回家去了。你也早些回去吧。”

在這一整個過程裏,她以背影示人,沒有去看段則霄那雙沉得可怕的眸子。

鐘意不喜歡穿高跟鞋,也不習慣,今天穿高跟鞋完全是因為鐘曉燕的話,她想給對方留下一個好印象。

但,高跟鞋和手提一并藏在圓桌底下,有沒有給對方留下好印象暫且不談,她只知道這雙高跟鞋倒是給她帶來了不大不小的尴尬和災難。

從Joyln到地鐵站要經過一條馬路,馬路與街角邊緣有一道臺階,鐘意當時大概是在想如何在段則霄面前展示最佳的背影和高傲的姿态,一個不留神,在綠燈到來以前,于臺階那裏崴了一下腳。

柔柔軟軟的弱不禁風,她險些跌倒,還好身後有人及時摟住她。

幹淨的,低調的,洗衣液的味道,片刻之間,充斥鼻腔。

她側倒入段則霄懷裏,不由自主拉住他的手臂。

那是夏天,室外氣溫高達三十六度,男人手臂滾燙,燙的她指腹發熱,輕聲驚呼了下推開他,自己站好。

許是天氣太熱,鐘意臉上泛起一抹紅。導致後來四目相對時,她也沒太敢去瞧段則霄的眼睛,只是任由目光在他的上衣上打轉。

男人還是習慣穿純白的t恤,算不上講究,卻也早已沒了當年的稚氣。她記得他的每件衣服,哪怕不是西裝而是休閑服,也總喜歡燙熨規整後再穿。

看看他身上的皺褶,她想,那應該是她撓的。所以她道歉,也道謝,“謝謝你。”

這是他第二次救她了,但她不是很開心。因為在她想象中的久別重逢,不應該是這樣的。

想象中,她應該穿最美的婚紗,挽最帥的新郎,做最獨立的玫瑰花。而不是落魄的等待前男友出手相助。

她暗罵自己這幾年一點長進都沒有,還像上學那麽不谙世事。

餘光不露聲色注意到他的手還扶着自己的肘彎,她眨眨眼,動作輕而緩的準備掙脫掉。

就是這個動作,惹毛了他。

眉毛擰成深重的顏色,段則霄沒有順從,反倒有些生氣的把她拽緊些,“鐘意,你到現在還不會好好走路嗎?”

“......啊?”她一愣。

“我是在問你,”男人嘆了口氣,表情有點無奈,“你怎麽和以前一樣,走個路都能摔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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