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尚角篇(一)
尚角篇(一)
我的身體尚未完全恢複,但已經可以提氣運功使用內力,可以舞弄刀劍,痛痛快快地出一身汗。
當過手腳無力的病人,才算徹底明白從前習以為常的事情是恩賜。
“遠徵,和我過兩招。”我常對遠徵有此要求。
他小時候聽到這句話會樂得蹦蹦跳跳地撲過來,仰着一張笑眯眯的小臉跟我撒嬌,說我對他真好。
不像現在,他一聽到我要和他過招就皺着眉唠叨:“哥哥今天練的時間太久了,莫要逞強,還是休息吧?”
我懶得聽他的唠叨,随手扔一把刀給他,不等他拒絕就出招,逼他陪我練武。
必須盡快恢複到過去的程度,以宮門中人的身份在江湖行走很危險,我可以自己涉險,但不想遠徵也涉險,我要保護他,決不能成為他的負累。
我和遠徵長期處于移動中,不會在同一個地方待七天以上,也從不做任何行程上的計劃,恐被有心人探聽行蹤、提前埋伏。
如此倒也有一番随心所欲的暢快滋味,有遠徵陪着我,不會像過去那樣感受到四處奔波的倉促忙碌在離間我的所有情緒,喜怒哀樂都分崩離析,人就會沒有情緒,變得麻木。
我們見過了大海,見過了大漠,見過了暴風雪中的杉樹林,見過了苗疆盛大又詭異的祭祀,尋了一大堆遠徵要用的藥材,也辦了不少正事,殺了很多人。
半年之後,我和遠徵在麓城定居。
諸事已經布置妥當,我的身體也已經恢複如初,我可以保護遠徵,我們不再需要隐藏行蹤,我們就待在麓城,安安穩穩地指揮江湖中的争鬥。
江湖四處都是聽令于我的專門獵殺無鋒的俠客。若是活捉了無鋒的殺手,我會讓遠徵用最極端的辦法處死他們,而後将其屍體随意懸挂在城門邊上,供所有過路的人觀看。
無鋒在江湖中制造了恐怖,我同樣可以制造,我甚至可以比他們更加狠心。
只針對無鋒的恐怖逐漸在江湖中漫延開,江湖人士都面對一個艱難的抉擇——是選擇被無鋒殺死,還是選擇被遠徵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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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應是選擇我更為有利,我要他們替我殺無鋒裏的人,但能不能成功殺死,無所謂,他們與無鋒敵對的态度夠堅決就好。而無鋒卻是要他們一輩子賣命。
我不需要衆門派之間冰釋前嫌同仇敵忾,他們只需聽從我的號令,我來當他們的大腦。
強勢的做派會樹敵太多,為了挽回一下宮門的光輝形象,我也要經常忙碌于替各門派解決實際事務,将他們的事當作是宮門的事來處理,賣些人情。
久而久之,他們好像既拿我當救星,也拿我當和事佬,屁大點事就到我面前哀嚎,好不煩人。
我派人天南地北收集回來各種曾經失落的秘籍,按照規矩是要送回宮門藏在萬象閣,但遠徵不守這規矩,那些秘籍全都被遠徵看過,他覺得有意思的就扣下來,不讓部下帶走。
他近來喜歡魯班秘術,每天都指揮工匠們在不見天日的地下室搗鼓,院子底下的地都快讓他挖光了。他說要為我們的宅院設計一個讓所有賊人都有來無回的機關,再配上他研制出來的毒藥,絕對無敵。
我由得他折騰,他是少年人,每天總有用不完的精力,腦子裏也有無窮盡的奇思妙想,不該被束縛。
有時候抓到了無鋒的女刺客,我會想起一個故人。
我愛過一個人,但我不相信她。
她也不相信我。
懷疑已在我們的心裏紮根,融入我們的血肉,成為我們的本能。
如此,我們不可能同心,更不可能成為最親密的伴侶。
況且我和她之間還有血海深仇。
她滿門被屠,而她自己也被無鋒利用,成為殺手。她是無辜的、逼不得已的,但那并不能抹去她曾經為無鋒辦事的事實。只要是無鋒,就是我的仇人。
這個事實我不能當糖果一樣咽進肚子裏,它是一根刺。
對于她的離開,我很難過。
那是一種餘韻綿長的情緒,無法排解,只能硬着頭皮熬過去。
如今我再想起她,心中會泛起幾縷感激。
因為她,我不再麻木,我能夠品味出自己的情緒,我知道了在我擁有某種感覺時,我是在愛着的。
只是遠徵很不喜歡她,我偶爾提起她,遠徵就要擺臉色,像個鬧脾氣耍任性的六歲孩童。他小時候在我面前是沒有脾氣的,沒想到長大後倒是要哄着。
遠徵未及弱冠就早已當了徵宮宮主好幾年,又跟我一同在江湖中歷練了半年,但很難得的是他會過于老練,同時,他的臉上仍帶着些許稚氣,鬧脾氣時很可愛,會勾起我的壞心思,讓我想逗得他更加生氣。
我佯裝不解地問:“她都走了,你有什麽可生氣的?”
遠徵嘟嘟囔囔抱怨了一大通,而後平靜下來,低聲說:“我沒有生氣,我只是挺羨慕她。”
“噢?羨慕她什麽?她是孤兒,年紀小小時就見證了自己的家被無鋒屠殺,還經過殘酷訓練而成為殺手,這其中有哪一樣值得你羨慕?”
遠徵看着我,漂亮的眼睛仿佛熠熠生輝,他說:“她是你想要追尋的。”
這句話倒不錯,過去的歲月如一池溫泉,即便是站在岸邊,也能聞到溫熱的硫磺味道。我心有所感,嘆道:“我追尋,是因為我不曾擁有過她。”
我也不曾擁有過什麽。
我失去了太多太多,以致于不敢相信握在手裏的一切。
一切似乎都注定不會屬于我。
我算得了什麽?廣闊天空之下的蝼蟻一般的生命而已,命運在為每個人做安排時,從來不會善待于我。
除了遠徵。
遠徵一直為我所擁有,一直執着地讓我知道,我可以擁有他,哪怕是我想要放手,他也會緊緊攥着我。
十年前我見他孤苦無依,而我自己也孑然一身,所以讓他當我的弟弟,和我一起生活。
每個人都會有情感,情感都需要寄托,不是寄托在物上就是寄托在人上。我将對父母和弟弟的情感都寄托在遠徵身上,有了他,我心裏才有一個可以牽挂的人,也才會知道有人在牽挂着我。
說到底,其實是我需要他。
遠徵從小就喜歡漂亮的小飾品,喜歡将自己打扮得花裏胡哨,一如所有被家人寵愛着的小孩那樣。
他盡力将自己照顧得很好,因為怕別人說他是無父無母沒人管的小孩,怕別人看不起他,更怕別人同情他。
他這般敏感又倔強的小孩,卻願意一派誠摯地将所有情感都交給我,這時常讓我惶恐,我算得了什麽?我如何能夠擁有這麽美好的東西?
傳遍宮門和江湖的百年難得一遇的藥理天才的名號,護住了宮門衆人十年的百草萃,甚至是宮門對外銷售的毒藥和解藥,都是他小小年紀就能創造的成果。
遠徵是多麽耀眼的少年。
我希望可以好好愛護他,如同愛護我的弟弟那樣。
但我對遠徵其實不是太好,我太過知道他依賴我,信任我,需要我,他永遠不會離開我,所以我時不時會在他面前展示惡劣的一面,不用顧忌,随心就好。
與他一直以來對我的殷勤模樣相比,要差得遠。
我總是讓他不高興,此刻亦然,我三兩句玩笑話,他眼中就有委屈、有悲色,瞧着可憐巴巴的。
我不忍心再逗他,同他說:“現在我想要追尋的東西裏,沒有她。”
圓滾滾的眼睛盯着我,他頗有深意地問:“那麽,有我嗎?”
我沒有回答他的問題。
近來他逮着機會就要問一些我沒辦法回答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