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Chapter 28

Chapter 28

祝初一竟有種戀愛錯覺,“吃面。”

客廳音響開着,她将面條挑出鍋。

“吃的什麽,素面?”

“茄汁酸湯面。”

面條是手工擀制的,配一塊雙面煎的煎蛋,大火收汁得恰好,色澤油亮。

“好吃嗎?”

她嗦了一口,汁香味濃,嘴裏“嗯嗯”敷衍。

室內烘着橘子精油。

這幾天祝初一鼓搗了十多種湯底,就差沒自己制作面粉。

空閑下來,祝初一其實不太願意自己待在小房子,裏頭回憶太多,稍微不注意就撞了滿懷。

跟閻齊在一起,前塵往事倒會靠邊兒站了。

渾然不覺,自己靜靜度日的樣子,是等人回來的期盼。

“噔“地一聲,閻齊把語音挂了,彈了視頻過來。

祝初一怕他忘記謹言慎行,沒接。

閻齊給她發微信。

威脅:【耍橫是吧,回來四次。】

祝初一嘆氣,點開。

果然,閻總穿了皇帝的新衣。

“閻總,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祝初一你少得了便宜還賣乖。”

“嗯,你是挺廉價的。”

閻齊仰面,躺在床頭,把嘴裏的煙摘開,被霧熏了眼,喉結滾了滾,“你這幾天做了什麽?”

祝初一把攝像頭搖準書房,又搖回來,“搬磚啊。”

“你有沒有想對我說的?“閻齊舉着手機,偏過頭去點煙灰。

“嗯?沒有啊。”

閻齊笑了笑,“挺好,保持冷酷的風格。”

“還有事?我挂了。”

“工作比我重要?“

“哪裏,我怕耽誤你。”

“我這裏又沒有別人,倒是你,別喝酒啊。”

灌我酒的只有你吧,“嗯,再見。“

“嘶,你急什麽啊,我人都是你的,多說幾句要你命?”

不要命,要心。“我可不敢要你。”

“行,我明天回來,讓你用我可以吧。”

“哦。再見。”

“豬。”

-

次日,林至舫去閻齊家裏取文件,開門時并沒想到屋子裏有人。

整間房子的隔音效果做得好,門關上電閃雷鳴都聽不見。

祝初一這幾天參加了幾個面試,抱着摸清自己市場價的心态。

當時跟HR相談甚歡,之後通通再無下文。她自己也招過新人,明白這就是職場潛臺詞——對不起,您沒戲。

如果她還是二十歲的妹子,肯定整天懷疑人生,但她見過太多不能上臺面的不合理資源配置。

她倒是跟閻齊聊過自己面試的失敗,他當時是這麽理解的:權當之前的幾番會晤是培養自己的狼性。

祝初一很詫異,他們竟是可以聊天的朋友,閻齊幾乎什麽都能來幾句,看得通透。

樓下,有人按了密碼鎖,門打開了,三樓的祝初一仍在昏睡。

密碼鎖是林至舫臨時設置的,閻齊當時說用來自住,不再是“分手禮物”。

林至舫跟了閻齊四年半,見過他不少女伴,善後無數韻事。

這套不準外人踏足。

當林至舫再次踏進來,首先高度肯定了自己,對自己的傑作和心血很是滿意,邊走邊點頭。

年前他盡心盡力監工,裝好後請公司的幾個行政輪班監督清潔工除味,說穿了就是活脫脫的人體甲醛吸附機。

動工前,閻齊就給他發了張樣圖,其他指示沒有,就意識流的一句:照圖裝。

圖?差點把他逼瘋。女人小清新調,此外,再琢磨不出特性。

為那張朦胧的圖,林至舫可沒少下功夫,他找了資深設計師,但頂奢家私一件沒買,自己還買了好幾摞家居書學習,那刻苦程度去考大學,清華北大哈佛耶魯都得堵樓底下按喇叭。有事沒事跟設計師開會交流,生怕裝出來的風格長歪了。

最後的成品自然是孤冷高級感,孤冷中不失家的溫馨。

林至舫不敢吐槽衣食父母,爬到二樓,回望客廳,是真沒想到啊,閻總的審美竟是這樣的。

當年川北公司是他一手包辦裝修的,簡約大氣,堂皇奢侈。閻齊辦公室那把椅子,三百八十萬,他從國外弄的,據說舉世唯二,另一把被某國明星收藏了。

閻總還沒回呢,林至舫只當這是空房子,想都沒多想,直接上樓取資料。

但他走錯了。

房間門打開,橙花香跟着門縫兒湧出。

深灰窗簾緊緊關着,昏淡房間中央的大床上,白色被套邊兒露出手臂長的頭發,白皙的手臂。

有人。

女人。

閻總的女人。

林至舫驚覺三連,後知後覺想退出已經來不及了。

心裏加了無數彈幕:我完了,我死了,我要失業了。

太突然了,縱使林助理見慣大風浪,也感到刺激。進退不是,就很尴尬,尬場了。

祝初一易驚醒,剛好翻身,睜開眼,瞥見門口站了個男人,做賊似地。

她眨眨眼睛,沒被吓着。

上次因為任孟嘉的事見面後,她對林至舫的深紫錫紙燙印象很深,還調侃過閻齊,說他對員工的形象容忍度很高。

趕在祝初一問責前,林助理的職業素養敲了他當頭一棒,整個人迅速恢複從容,兩手交握,身着筆挺西裝,朝她鞠了恭敬的躬。

不慌不忙地,普通話咬得格外做作,必須是國家甲等水平:“對不起打擾您了,請繼續睡。”

說完,飄走,仿佛是一陣風。

林至舫飛快下樓,踏了兩步又停住了,回頭看向那扇門,不可思議又意味深長。

怎麽還是她。

閻哥這回長情啊,一年多了。又懊悔地拍自己的腦門,早知道剛才當面喊嫂子的。

-

祝初一完成階段性工作,陪明瑾華去看了房子。

離市中心一小時車程的小區,明瑾華和未婚夫來看過,這回專程來簽合同。

下午,祝初一又陪她去試婚紗。

白紗四散,明瑾華拍了張照,發了朋友圈,對前男友開放權限。

她滿意地轉身,問祝初一:“你知道我跟前男友怎麽分的嗎?”

祝初一想了想,“不是因為你脾氣不好嗎?”

“當然不是。”

“其實那時我們差不多私定終生了,但他沒過我媽那關。”

“怎麽會,雲阿姨脾氣挺好的啊。”

“我媽見了他,當時就試探了句,房産證加不加我的名字,其實沒真想要,我也是我爸媽的寶啊,吃喝不愁,無非想看他的态度。結果你知道他說什麽嗎?”

“不加?”

明瑾華自嘲地搖頭,“那還好了,不至于分手。他完全曲解我媽的意思,他說,‘我們家買了上百萬的房子讓你女兒住,還不夠有誠意?如果婚姻是樁買賣,你們家出得起什麽?’呵,買賣,出得起什麽?趾高氣揚的,态度很不好,出門我就跟他吵了。他不尊重我的家人,連養育我的父母都不感恩,指不定婚後怎麽混蛋呢。以小見大,我們也不必在一起過了。”

明瑾華說:“聽說他爸這幾年又升了,我家雖然也有家底,但我知道他挺看不起的。”

祝初一幫她擦去臉頰的淚,“你很好,該自卑的是他。”

晚上祝初一跟着明瑾華去探店,完成KOL的流量任務。都市裏為了活得更好的姑娘都拼了命搞錢。

明瑾華點了兩杯mojito,“姐要結婚了,不提死人,不吉利。這套房子的首付我跟宿致黎說一人一半,他答應了,他說尊重我的一切想法,讓我充分享受平等,但給了我一張卡,有天我無意間用那卡刷了一個三腳架,餘額跳出來把我吓一跳。”

祝初一淡笑,“明姐,求不秀啊。”

明瑾華白她一眼,“少擠兌我,生在福中不知福吧,可沒有人冬季帶我去島嶼過夏。”

祝初一想的是,有房子也不能結婚的感情,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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