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再也找不到
再也找不到
張璟熬了一夜,寫了很長很長的一封郵件,從第一次見到賀千回開始,寫到收到她要嫁給別人的消息時那種撕心裂肺的瘋狂。“千千,我不信你忘卻,如果你真的忘了我,你證明給我看!”
不可笑嗎?一個失去了記憶的人,他要她怎麽證明?而要怎麽證明,他才能确信無疑、就此死心?
當然,他正是要她不能證明。
郵件發出去之後,石沉大海。
是她看見了莫名所以因而選擇忽略,還是她真的把一切同他相關的東西都抛諸腦外,包括那個郵箱?
不管是哪種情況,這都是最好的證明。
張璟開始抽煙。不敢再去理科樓頂,湖邊,圖書館,任何任何,曾攜她一起走過的地方。現在整個P大校園唯一能待的地方似乎只有宿舍。可倚在宿舍的陽臺上,擡頭是曾經給她一一講解、聽她傾情演奏的星空,低頭是時不時獨自走過的、裙發飄飄的女生,都不會有那麽美,可還是像。
他忽然很嫉妒她!《公民凱恩》裏有一句讓他印象極為深刻的臺詞:回憶是命運對人生的詛咒。
能夠逃開這種詛咒的,該曾在血淚紅塵人海沉浮裏修過幾生幾世?
而他自己,并沒有這樣的幸運。本來已經可以看見幸福前景徐徐展開的一個故事,不知如何竟戛然而止,從半空中重重摔下碎裂成一地不堪收拾的回憶,一切的前塵往事都無從追溯,不可言說,愛情只剩下一半,心痛卻膨脹到了無窮之大。
不願意和任何人相處,痛恨他們占據了自己需要獨自悲傷的空間。
不敢只留自己一個人縮在卑微的角落裏,害怕那種獨守往昔的寂寞與荒涼之感,如同不願超生的怨靈一般,固執地萦在心頭。
只有煙草的氣味,似乎能把這世界改變幾分。
那是她極讨厭的氣味,若她還在,絕不會讓他沾的。但現在又有何不可呢?反正我的世界你已管不了了。
漫畫社又開畢業晚會了。仍是那家酒吧,人好像少了一些,有人上臺唱歌,黃腔變調,吼得聽衆胸悶氣短。
Advertisement
吳恺軒一個人坐在某個陰暗的角落喝酒,桌上已擺了幾個空瓶子。張璟走過去,悶聲不吭地加入他。
他倆從來不算很熟,這一夜,卻忽然高山流水變成兄弟。
又幹掉一瓶之後,吳恺軒好像有些難受。他停了下來,看看張璟仍是一口一口悶下去的樣子,便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大哥,悠着點兒,多保重。”
張璟聽而不聞,仍是我行我素地喝幹了那一瓶,才擡起頭來,目光懶懶地看着他說:“你,今年沒再帶誰一塊兒來了?”
吳恺軒苦笑一聲,抱歉地問:“大哥,你現在是不是特恨我?恨不得一瓶子拍死我?”
張璟聽了這話,忽然朗聲大笑,臉上卻一點歡容也沒有,這樣的笑容讓人看了頗有些毛骨悚然。他把酒瓶子往桌上用力一頓,說:“小子,你不錯,幽默!我麽?我他媽誰也不恨!我連我自己最想恨、最該恨的人都恨不起來,一丁點兒都恨不起來,我他媽還能恨誰?”
吳恺軒聽見是這樣,便又拿了一瓶酒,伸過去往他酒瓶上一碰,說:“那就啥也別說了,喝!”
張璟爽快地抄起酒瓶就喝,卻忽然聽見砰的一聲爆響,在場的人都唬了一跳,循聲望去,見是一個坐在地上的男生,砸了酒瓶子,一地的酒和碎玻璃。他正對着一個女孩混濁地嗚咽:“我真的好喜歡你……可你怎麽就有男朋友了呀!他到底哪點比我好?哪點比我好……”
緊接着,另一個角落傳來另一個女生哇哇大哭的聲音。她喜歡那個發酒瘋的男生,是漫畫社裏盡人皆知的秘密。
張璟掉回頭來,繼續仰頭喝酒,完了一瓶,憤憤地罵了一句:“操!這是什麽世界!”
吳恺軒見他也紅了雙眼,擔心他也會酒後失态,同時心裏老大一股同病相憐之感,只恨不得掏心掏肺解懷暢談。可話到了嘴邊,說出來的卻是平平庸庸那一句:“大哥,算了吧,都過去了,該忘的就得忘。”
張璟抱着頭,半晌才重新擡起臉來,滿面濕漉漉的紅,也不知是不是哭過。他整個人忽然就柔軟了下來,語氣裏帶幾分可憐巴巴地問吳恺軒:“你告訴我,她過得好不好?快不快樂?”
吳恺軒卻只能搖頭道:“我也很久沒再見過她了。她很忙……”他一哽,咽下了後面的話。何謂告訴他她忙碌的原因呢?
張璟聽了,良久無言,最後才又下了決心,再問:“你說,如果不事先聯絡,怎樣才能再見到她?哪怕只是遠遠的一眼也好……”
吳恺軒看着他,緩緩搖頭,忍心看他絕望地重新又用雙手抱住頭。
吳恺軒的确沒有答案,即便有,難道真的要告訴他嗎?他已經得到了比他吳恺軒多了太多的東西。誰也不會想得到,在多長的一段時間裏,吳恺軒是怎樣地在懊惱和悔恨裏煎熬。他多麽恨自己怎麽會那麽沒有自信和勇氣,竟以為何方宇是不能戰勝的。假如自始至終,他,以及所有人,都是輸給何方宇,那麽他無話可說。可如果竟有一個人忽然跳出來打敗了何方宇,要他吳恺軒如何自處、又情何以堪?難道是他不夠好嗎?還是不夠執着?為什麽當初沒有多逼近一步、多一份堅持?除了自己,還有誰能把這段愛情釘在永恒的單相思的死亡之柱上?
但最後何方宇的完勝畢竟拯救了吳恺軒。他不能說不釋然,棋到終局才證明,他的确沒有走錯,的确沒有為了戰勝一個不可戰勝的對手,空給自己添一身累累在外的傷。我吳恺軒做不到的,你張璟也沒有做到,誰都做不到!
賀千回趿着拖鞋,在家裏跑來跑去地收拾行李。何方宇走過來,看見她正往箱子底墊一個木盒子,便笑了:“妞妞,十五歲的日記,還帶着呢?”
賀千回回頭,有些不好意思:“嗯。還是不許看哦!”
何方宇嬌寵地說:“好,誰敢哪!妞妞大人的隐私權,天下第一大,受到朕的絕對保護!”
賀千回撒嬌地沖他妩媚一笑,便又彎下腰接着忙了。何方宇寵愛地看着她,心裏偷偷發笑:真是長不大的小孩子!他搖搖頭,轉身正要出去,賀千回的手機響了。
她拿起來,見來電顯示只有號碼,沒有姓名,該是陌生人,便按了接聽鍵,禮貌地問:“喂,你好?”
何方宇剛走到房門口,又聽見她脆生生地說:“我不叫千千,你是不是打錯了?”
何方宇心裏一慌,趕緊又折回來,伸手來接電話,嘴裏說着:“誰呀?我來聽聽!”
賀千回無所謂地把手機遞給他,他接過來一聽,卻是已經挂了。他放下手機,對賀千回說:“挂了。”
賀千回蹲在那裏又忙得歡騰起來,頭也不擡:“哦,一定是打錯了的。”
張璟放下手機,滿心滿眼兵荒馬亂後的灰燼。難道她真的已經不記得他了麽?在這之前,他還有一套步步為營的計劃:假如電話打不通,就到她宿舍去,求一個旁的聯系方式;再不通,法學院的畢業典禮,他一個一個人去找,要多淺的緣分,才會讓他連那樣也不能找到?
但是,第一步就這麽順利,順利得殘忍。而她說:我不叫千千。
她的确不叫千千。他給她留下的印跡,這麽輕易地就被抹去了麽?
張璟忽然失去了全部的沖動與勇氣。她的丈夫說得對,她就算沒有失憶又如何?那天,她叫他:老公。這兩個字,釘穿了張璟的心脈,吸噬着他的血肉,養出兩只禿鹫,時時啄食他的心髒,長一點,啄一點。而他的心髒,那麽殘忍地堅強着,被啄掉一點,又再長出一點。
可是,那天,她為什麽又那麽痛入骨髓的模樣,從他身邊經過時,帶一身生離死別的寒芒,凍傷了他。然後,她還暈倒了……千千,你也許證明了你已失憶,但你拿什麽證明,你從未愛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