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歐翔請人在家寫請帖,漂亮的小楷,淡粉的折疊卡上系着蝴蝶結絲帶,一拉就變成一個心狀,店員送東西來的時候他在一堆花花綠綠的樣式中選了這個,選好之後還特嫌棄地說:“就這個,這個最土,那些洋氣的玩意兒土老帽看不懂!”店員咋舌,頭一次碰到這麽特別的新郎官,其實他一眼就看中這個,還捏在手裏玩兒了大半天。上午拎着袋子丢給竹青青的時候,她淡淡看了一眼,毫無生氣地說一切由他決定,他極力辯駁,像要證明什麽,伸直了脖子變味解釋:“我才懶得決定,交給他們做就好,費這大勁幹嘛,我閑得慌!”
她沒出聲,也不再不滿意地撅嘴瞪着眼睛看他了,看上去無精打采,歐翔伸腳踢踢她的褲腿:“擺臭臉給誰看!這請柬一發出去,你想嫁得嫁,不想嫁也得嫁,我娶你這麽個土包子,你以為我就開心了?”她脖子上圍着圍巾,腦袋枕在椅背上,眼神空洞,喃喃道:“為什麽會這樣呢,爸爸可以放棄這裏的一切去國外生活,為什麽就不能同意我和他在一起呢……”
他踢開裝鞋的袋子,大大咧咧坐下,翹起二郎腿:“這麽不情願,跟他說去呗!”“不跟他說。”她的眼睫毛真長,一眨一眨的,像個洋娃娃,“說了他又生氣,生氣身體又不好,那樣我也會很難過。”歐翔嗤笑一聲:“反正都難過,你還是選擇犧牲他,看來你也不是怎麽喜歡他嘛!”她睜大水靈靈的眼睛,特別認真看着他:“就因為他是最重要的人,我才會這麽做,他肯定也明白的……不跟你說了,你又不懂。”
“你才不懂!個小屁孩兒,跟我裝深沉!”他将裝鞋的袋子踹到她跟前,“試鞋去,別到跟前給我丢臉!”一雙雙婚鞋,風格迥異,豔麗夢幻應有盡有,她就近揀了一雙紅色細跟,膩白的腳剛往進伸,一雙手卻忽然蠻橫地将鞋挪了位,歐翔近一米九的個頭,蹲在地上,埋頭在一堆女士鞋裏搗騰來搗騰去,拿出一支不滿意就朝後丢,丁叮鈴哐當仍得遍地都是,驚得婚慶公司的人忙不停蹄地又蹲在後面收拾他亂仍的鞋。
最後摸出一雙鑲鑽水晶鞋,他拿在手裏左看右看,然後捧着她的腳,輕輕往鞋裏放。她的皮膚很白,一雙腳更是玲珑小巧,五個腳趾頭齊齊排成一列,像她的人一樣乖巧,大概是穿着拖鞋沐着風,腳板涼涼的,他的手心溫暖,握住的時候就輕輕揉了兩下,穿好一只,再穿另一只,最後松開的動作慢了幾拍,頭頂的人小聲抱怨:“好了沒呀!”
他一瞬間如夢清醒,像觸了電似的扔開她的腳,猛地站起來,一邊挽袖子一邊火大:“這麽臭,半年沒洗過了吧!”一句話怔住全場,小姑娘臉紅紅,尴尬地小聲辯解:“哪有,每天都洗的。”看着她那樣子,他的火氣又騰地全跑不見了,十分煩躁地扒了扒頭發,踢踢踏踏走去騷擾來幫忙的人。
方案初步定下來,傍晚的時候人都走了,歐翔也不知道消失在哪裏。她窩在沙發上,注視那套挂在牆角的婚紗,房間的光線很暗,朦胧中看不太真實,風一過的時候蕾絲紗邊輕輕飄起,她沒怎麽設想過自己的婚禮,但更沒想過她的婚禮會是這個樣子,兩個沒有感情的人怎麽能結婚呢?那一刻她真想逃,但也只是想想,如果她有那個膽子,也就不會是現在的竹青青了。坐了很久,她又擰開地燈,翻開一張新婚請柬,看到兩個人的名字赫然寫在上面,心裏十分頹然,已經連續好幾天沒怎麽睡過覺,整夜整夜睡不着,這時候不知是想太多累的,還是屋裏太靜溫度正好,她捏
着請柬,側躺在沙發上竟就這麽渾渾噩噩睡了過去。
後來不知道是幾點,歐翔拎着外賣進來時還吆喝了一嗓子,鞋也沒換就往裏走,邊走邊咋呼:“土老帽兒快出來幫我把這玩意兒吃了,買多了丢了浪費!”叫了一遍沒回應,他就一路走到她房間門口,準備叩門的時候才發現人躺在沙發上睡着了,他頓了頓,輕手輕腳走過去,放下袋子後,扯過毯子往她身上蓋,蓋的時候才發現小姑娘的眼睫毛上挂着淚珠,請柬上的字早被淚水暈染,她睡着了,可在夢裏也是哭着的。
“……傻子,什麽都不懂,你哭個屁!”他輕輕擦去她臉上的淚,心在那一瞬間五味陳雜。你懂什麽呢,你知道我當初教你騎馬的心思?你知道我教你跳舞的用意?當你把本該給他的禮物轉送給我,可曾知道我早已從你的眼睛裏看出你的落寞,當你和他昭告天下走在一起,可曾知道我有多難過,你知道我聽說你病了,搶車跑去看你的事?你知道我買了東西折回校醫室,看見他坐在你跟前的事?你知道我為什麽答應結婚?為什麽不喜歡看你落淚?你知道全天下為什麽我只對你兇對你蠻橫不講道理?
他目光如水,靜靜看着她,很久之後才替她往上攏了攏毯子,第一次卸下铠甲,毫無防備地自言自語:“你個土老帽,本大爺才不稀罕你!”
那一晚竹青青睡得特別沉,醒來之後都忘記自己在哪裏,半天回過神才想起自己快要結婚,抑郁撲面而來,擡頭卻看不見牆角的婚紗和鞋。正納悶,就看見滿頭亂發的歐翔從陽臺回來,手裏抱着一筐剛燒完的廢紙灰,他不滿她的詫異,兇巴巴地吼:“看什麽看!老子反悔了,不和你結婚了,你愛找誰找誰去!”
竹青青張大嘴,吃驚了半天:“但……但是……”一句話沒說完整,就被歐翔粗暴地打斷:“他娘的,老子不是那麽沒血性的人,這場戲還繼續陪你演,這中間你愛去哪去哪愛見誰見誰,老子睜只眼閉只眼全當沒看見。”見她還坐那兒發傻,随即下了逐客令:“你還走不走,不走老子反悔了……”她如被釋放,頭發亂蓬蓬,臉都來不及洗,當場跑了出去。歐翔在客廳中間站了一會兒,咚地扔下框子,紙灰騰飛飄滿整座房子,他聞着火燭味自己罵自己:“我真他媽的犯賤!”
竹青青跑了很多地方,沒找到人,打了很多電話,也沒有人接,她甚至跑到他原來的辦公樓下等,倆小時後卻等來了章書航的白眼,他看她的眼神十分鄙夷,一句話不說,叫保安将人攆走。短短幾天,好端端的一個人卻突然消失了一樣,怎麽找也沒有一點線索。接近黃昏的時候她還想到了海坨山的馬場,一路打車過去,卻只見到老馬一個人,老馬還認得她,就是記不得名字,姑娘姑娘地叫了半天,還特別興奮地要請她喝茶,最後她憋紅了臉說明來意,老馬也很吃驚:“沒有呀,他已經很久沒有來過,姑娘你見了他,叫他常來玩兒,還有……那個……把小陸子也帶來,母馬生仔,我還沒他擅長接生呢!”
她點點頭,喝了兩口茶就頹然離去,好容易有這個機會故作勇氣任性一回,卻連他的人影子都看不到,如果說是真愛,怎麽會這麽長時間不來找她,而且等到今天,他卻率先消失不見,難道說從頭到尾又是她一個人自作多情。她惴惴不安地往回趕,半路上接到竹簫簫的電話,這是頭一回她打電話來,竹青青也是頭一回聽到她略顯焦急的語氣,事情一茬接着一茬,她懷疑是竹義鋒出現什麽情況,是不是歐翔在他面前說了什麽?
忐忑不安趕到醫院,剛走到大門口,就和一群人相撞,幾個執法人員推着她的父親往外走,還有很多記者對着他們一陣猛拍,那幾個人攔截記者,阻止他們向她父親提問,大隊伍的後面,跟着跌跌撞撞的梁雨薇,以及扶着她的竹簫簫。她腦袋發懵,在那些陌生人将他爸擡上印有法院标志的車的前一刻沖進去,哭着嗓子一遍遍叫着爸爸,半昏迷的竹義鋒緩緩擡手示意,他們停在半路上,小姑娘一下撲上去,哭得昏天搶地,竹義鋒眼睛都沒睜開,就那麽一個字一個字地慢慢說出來,他對她說,這一切都是章書傲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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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跌坐在地上,看着他們将竹義鋒帶走,神情恍惚,像被抽筋斷骨的破布娃娃。
☆、結局(小劇場)
作者有話要說:感謝衆親,好的不好的請多包涵!
鞠躬!
兩年後,竹青青受傑克遜邀請,在吃完晚餐回家的路上,警覺身後有人跟蹤,她來這個國度這麽久,已經完全有能力應付這種事情,拐了一道彎,閃進一間破教堂,橫舉一棒球棒,朝着跟蹤的人當頭一棒,連打數十下,最後終于在似曾相識的同鄉口音中停下來,那人抱着頭,一個勁兒地嚷住手,後來喘着氣擡頭,滿臉佩服:“我就說這國家不是人呆的地兒,你怎麽會變這麽強悍?”
竹青青當場傻掉,這個被他打得抱頭求饒的男子,正是當年一口一個軍令如山的小陸子,小陸子見她愣住,趁機下猛藥:“姐你看看我哥去,他病了,很嚴重的病。”
她高傲地昂頭,才不和不讨喜的渣男見面,她這輩子都讨厭這人,永遠不考慮原諒他。
竹青青是一名優秀的服裝設計師,每天上班下班,看書養花,生活很平靜也很充實。這天下午她抱着電腦去咖啡館找靈感,沒想到碰上多年不見的杜夢,很久以前她就崇拜杜夢,戰地記者啊,多麽具有犧牲精神的職業,杜夢如今仍然各地飛,今天拍這裏民生狀況,剛巧渴得很,就決定進來買杯咖啡,沒想到兩人在這卻遇上了。
“小丫頭片子,幾年不見大變樣啊!我都快記不住你原來那土裏土氣的樣兒了!”異國他鄉,聽到這真切的母語,她真覺得感傷又感動。杜夢的風格依然豪放,把咖啡當礦泉水,猛灌一口:“你們幾個怎麽回事兒?你跑國外來,歐翔那小霸王居然菩薩顯靈幹起正經事了,我還聽說老大又回部隊了?”
她眼觀鼻鼻觀心,語氣分外平靜:“我不知道,你別問我。”“啧啧!”杜夢刮她臉,“給你點兒顏色真當自己是彩虹了,就你那慫樣,跟我面前裝什麽裝。不過這事兒也奇怪……老大不幹的挺好麽,聽我爸說他和他哥決裂了,嗯,就在你爸出事之前,還說當初老大為了你爸和他哥打了一架,但是沒攔住,東西還是交了上去。”
杜夢想了想嘆氣:“說到底還是沒趕上,他那陣不風頭真好麽,手底下的人大半兒是他哥的心腹,還沒完全收買過來就鬧這出,最後肯定沒人幫他,聽說到後期還是只有小陸子一人跟着他。”她搖搖頭,恨鐵不成鋼地唉了一聲。
……小姑娘繼續眼觀鼻鼻觀心。
那天陽光正好,她開了車出去采購,半路上被突然竄出來的急剎車堵住去路,小陸子從車裏跳出來,趴在她的擋風玻璃前面:“姐你救救我哥啊,姐你不能這樣啊,我哥他沒有你會死的啊!”
她掏出電話準備報警,卻見對面的敞篷車上走下一位妖嬈萬分的白衣大夫,拎着醫藥箱走臺步似的走過來,輕輕點撥小陸子的肩膀:“那邊打電話說哥快不行了,血庫的血已經用完,這會兒正在打強心針,讓我們做好見他最後一面的準備。”小陸子一臉茫然地愣了愣,随即震天動地地哭,邊哭邊嚎:“我的哥啊!你怎麽這麽傻啊!”
然後他在小陳大夫四兩撥千斤的拉扯中,回到了車上,一路向醫院飙飛。
終于還是見面了,他好端端的,精神頭比以前還好。其實他們到這裏的時間前後不過相差一個月,他一直暗中關懷,不敢正經露面。他說,青青你原諒我,你也要相信我。她思考頗久,看着他說,你傷害我一次,我誤會你一次,這下可算公平了。
婚禮定在八月,熱火朝天的季節,錢東文帶着孩子作為特邀嘉賓坐在首席,杜夢早在幾個月前自
告奮勇要當伴娘,梁雨薇沒有到場,她在另一個國度,和心理醫生一起照顧學習音樂的竹簫簫,不過她已經在婚禮的前一天晚上發了視頻來祝賀。
音樂響起,歐翔最後一個到場,他今天的身份是伴郎。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別人的婚禮他也要搶足風頭,頗做作地走到新人身邊,撩撥新娘子的頭紗,态度依舊鄙夷:“土老帽兒這副打扮,看上去還挺像回事兒的嘛!”
新娘子依舊懶得理他,新郎官頭一回笑眯眯地沒有為新娘子辯護,走紅毯的前一刻,他側身附在伴郎的耳邊說謝謝,伴郎用力推他一拳,擠着眉毛催促:“去去去,咱哥倆說這些幹嘛!”
他跟在這對新人身後,看着穿婚紗的她潔白如雪,想着曾握在手心的水晶鞋,面帶笑容,心情暢通,在唯美的音樂聲中許下心願:我愛過一個姑娘,我希望她永遠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