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人世-01
第三十二章 人世-01
七天過得很快,好在,貢嘎甲央已經解決了此行最重要的事,他贈送給丹珠一套華麗的金飾,他說:“這些都是頌崗家家傳的東西,父親将它們賜給了母親,母親贈給我,要我給未來的妻子。”
“不留給拉姆小姐了?”丹珠咬着唇角壞笑,然後,被坐在身邊的貢嘎甲央抱進了懷裏,他靠在他的胸膛上,翹起了腳,說道,“我不能要。”
“怎麽了?都這時候了,你還提她做什麽?”
貢嘎甲央将金色的鑲嵌了寶石的項圈戴在了丹珠身上,丹珠低下頭瞧着那貴重的東西,說道:“我真的不能要,我總覺得你還弄不清楚我到底是什麽人,我是農奴的兒子,能有您的愛已經足夠了,若是我收下了頌崗家的東西,我是傳不下去的,東西就沒用了,少爺。”
“你總是想得這麽多,”貢嘎甲央輕吻丹珠的耳廓,說道,“現在官寨裏很亂,暫時沒人考慮我的婚事,你就安心地在這裏等我,我很快就會再回來了。”
“很快是多快?”
“我盡量快一些,”貢嘎甲央攬住了丹珠,想讓他倚靠得更加舒服一些,昨夜,分別的氣氛就将人侵襲了,到了這一刻,難以除卻的依舊是不舍,貢嘎甲央說道,“我們已經喝了交杯酒了,你和我這一生都要在一起,不能分開了。”
“早些回來,就算不回來,也不要死,少爺,要是你死了,我就随你去了,我已經找好了投江的地方。”丹珠并非急切地賭氣,他是動情而真誠地在說,他愛他的夫君,已經到了難以脫身的地步,他相信神佛,所以,他相信到了極樂之境,他們也會很快相見的。
貢嘎甲央卻笑着摸他的頭頂,說道:“放心,丹珠,我們會在成都再相見的。”
“在下個新年之前回來。”
這是丹珠卑微的囑托,他不敢妄想更濃烈、更盛大的未來,他只要他的夫君平安,他第一次親吻男人的額頭,這是疼愛也是祝願,他握住了他的手,再囑咐:“等阿媽的新酒熟了,您就應該回來了。”
“丹珠,”貢嘎甲央親吻了丹珠的指骨,說道,“叫我甲央。”
“我從來沒有這樣叫過。”
“你不敢?”
“我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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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怕羞?”
“不是的,”丹珠凝望着男人的眼睛,說道,“我怕我叫了,就真的和您分不開了,我怕我會想跟着您去官寨,我怕當您啓程時,我會跟着您的馬兒奔跑,我怕我的今後撕心裂肺,全都是對您的思念……我怕您不回來,怕您忘了我,怕——”
“不怕,丹珠,不怕,”貢嘎甲央的眼淚幾乎要流下來了,他緊緊擁抱着懷裏的人,他說道,“新年之前一定回來,吃我們丹珠做的卡塞,喝阿媽釀的新酒,要趕上成都的冬天,一起在小院裏煮茶、看雪,從此不再分開。”
貢嘎甲央走了,他給丹珠留下了一塊手表,他将糖塊塞進他的嘴裏,然後,深深地親吻了他,他們品嘗着共同的甜,你的眼淚和着我的眼淚。
丹珠看着遠去的汽車,嚼碎了嘴巴裏還沒化盡的糖塊,他張了張嘴巴,最終喊出一句:“甲央!甲央!”
丹珠穿回了一身素衣,剪掉了很長的頭發,他變得和街上那些漢族的小夥子一樣了,他不再佩戴飾品,愛上巷子口那家簡陋的茶攤,他嘗過了成都的十幾種清茶,卻仍舊忘不了邊界蒼穹下鹹奶茶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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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紅色的漢人的隊伍來到成都了。
沒有下雪,夜涼風清,丹珠站在人們歡慶的隊伍裏,卻無措又迷茫,他尚且不知道世道的變數是好事還是壞事,正由于他不知道他的夫君會不會在變數裏平安活着,他不再戴着眼罩,誰都能看見他那只壞掉了眼睛。
南措将湯面端上了桌,又拿來一盤鹹香的幹肉,她問到:“怎麽回來這麽晚,丹珠?”
“聽說昭尼土司去投奔紅色的軍隊了,我以為甲央少爺也會去的,我今天去看了,卻沒看到他,”丹珠失落地低下了頭,這一夜,他與一整個歡樂的城格格不入,他說道,“他很久都沒有派人來了,馬上要過藏歷年了,他說會在新年之前回來的。”
“你放心吧,我每天都在祈求佛祖保佑他,他會平安的。”
“阿媽,”丹珠吹着滾燙的湯面,說道,“不知道他在哪兒,要是我識字就好了,要是我能看得懂報就好了,我至少能夠知道他的消息。”
“孩子,先把東西吃下去吧。”
南措眼見着丹珠消瘦,卻心疼也無措,她摸了摸他的頭,陪着他嘆氣,好一陣之後,丹珠才将湯面吃進嘴裏,他說:“我在想啊,要是他永遠都不會回來了,要是……阿媽,原先我想,我會随他而去的,可我還要陪着阿媽啊。”
“丹珠,”南措擦着濡濕的眼角,說道,“那孩子會回來,如果你真的等不了了,便去找他吧,阿媽能自己養着自己,離開了官寨,過上了好日子,阿媽會無恙的。”
這一晚,城中徹夜歡慶,丹珠怎麽也睡不着,他知道,頌崗領地氣數已盡了,更甚,整個被奴役和迫害的藏地要變一種樣子了。他為窮人們慶幸,卻無法不擔心他的愛人。
在丹珠的意料之中,貢嘎甲央這一次食言了,過完了藏歷年,新酒開壇、卡塞上桌,銀匠那裏的學徒全都騎上了自行車,廣播裏天天說着四處解放的消息,天氣再次暖了。
貢嘎甲央還是沒有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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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瑪做母親了,貢布卻戰死沙場了。
相鄰的土司領地買來了一堆得力的槍炮,于是,邊界的争端變得更加殘忍,英雄的貢布死在了馬背上,第二天得到了消息,白瑪便因為驚吓而分娩,将孩子生在了邊界的營地裏。
時間已經過去一百多天了,哀傷的白瑪還是沒能變得平靜,她跟着貢嘎甲央,他去哪裏,便帶她去哪裏,她總是背着嬰兒忙碌在廚房裏,惦記着為她的少爺做一頓熱飯。
孩子叫次仁,名字為長壽之意,他有小半的時間是長在貢嘎甲央的懷裏的,他繼承了貢布剛毅英俊的容顏,也擁有着白瑪溫暖的靈氣,他雖然是奴仆的兒子,卻享受着隊伍中的萬千寵愛。
這一夜,貢嘎甲央叫白瑪溫了酒,他說道:“白瑪,我打算步昭尼土司的後塵了,我可以不帶任何人,但我要帶着你和次仁,這是我向貢布承諾過的,他是為了頌崗家、為了我而死的。”
“謝謝少爺,”少女白瑪不複存在了,眼前的是一位蒼白瘦弱的少婦,她對貢嘎甲央磕了頭,說道,“帶着我吧,少爺,等您回了成都,我給您和丹珠煮飯,您不用給我們母子什麽,給口飯吃就好了。”
“白瑪,我們更像是親人,白瑪,今夜之後,就不必對我行禮了,也不要喊我少爺了,”貢嘎甲央喝下了一盅酒,他抿了抿嘴,說道,“以前總想着江山,現在只想着平淡的人世的生活,以前覺得死在戰場上無妨,現在卻想多留戀世間……白瑪,要替代貢布好好活着,替他多看看以後。”
“少爺,是。”
白瑪的眼淚落在了次仁軟嫩的臉頰上,帳篷外邊的雪持續飄落。
貢嘎甲央看往了跳動的油燈,時間太折磨人,他想奔向和丹珠能相見的日子。
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