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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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有錢,帥氣,懂得着裝——當然這也有可能是其他人幫他搭配的——這樣的男人,應該有騎白馬的資本吧!
白馬王子伸出的手攤在我面前,臉上的笑無懈可擊,在燈光音樂下,襯托出了無比的耀眼。
“不!”我直覺的拒絕,然後才覺得自己語氣有點硬,又換了種方式,“這位先生,我是服務生,怎麽能下場跳舞呢?這樣的話老板會怪我的。”抛清抛清,不是我不給面子哦。
“沒關系,我會和你老板說的。”他笑起來有點陽光的味道,被笑容分了神的我沒有注意到他拉着我的手。直到TheLastWaltz的音樂響起,我才發現自己已經被他拉到了舞池,并且在他的帶領下跳起舞。他的手放在我腰間,體溫的熨貼讓我慌亂,本來就僵硬的四肢更加木頭起來。
很壯烈的,第二腳就踩到他。我很無辜的看着他:“對不起,我根本不會跳舞。”是啊是啊,什麽Tango(探戈),什麽Waltz(華爾茲),我都是完全不會。小時候父母可能教過我一些三步四步的基本跳法,可惜已經讓我忘了個幹幹淨淨……這年頭,要跳就跳街舞熱舞之類的,誰還在跳這麽古老的東西?更何況我們大學幾乎是女子學校,男生兩三只的,找誰去跳舞啊?我的舞蹈細胞從來就沒被激活過。
我那一腳踩得滿重的,他臉上的笑變成了苦笑:“沒關系,我帶你,你跟着我的腳步。”
咦?風度不錯,沒沖口而出惡語,也沒抛下我去療傷,比學校裏那些小鼻子小眼的男生強多了。我用憐憫的眼光看着他,一腳兩腳三腳……懶得數了,不怕死的人就要有覺悟才是。偷偷吐了下舌,為他可憐的鞋子祈禱。
周圍人的眼光帶着幾分詫異看向我和他,集中在我身上的眼光中蘊含的是嫉妒和嘲笑,我甚至能聽到她們紛紛的議論,看來這位仁兄應該是名人。臉應該是紅了,因為羞意,更多卻是因着憤怒。我讨厭她們的眼光,讨厭她們尖酸刻薄的語氣,腳下一頓,我的右手從白馬肩上離開,左手用力,想甩開他的緊握,他卻加重了幾分手勁。
“這位先生,我有些事情需要離席,請您放開我好嗎?”我擡起頭盯着他,他眼光在場中一掃,原本的溫和竟然變成冷竣。看向我們的眼光頓時收斂了許多,他環住我,低頭笑了笑,笑容抹去了适才的冷凝。
咦?氣勢好強的白馬呢!我又踩了他一腳,随之産生了崇敬。笑面虎一向是值得人尊敬的,不是嗎?
“在笑什麽?”TheLastWaltz的旋律較緩,白馬在帶着我轉圈的時候輕輕問我。
“我在想這是誰選的曲子,這麽貼切。”最後的華爾茲,作為最後的舞曲,之後便是曲終人散,多麽多麽的合适啊!
“IwonderedshouldIgoorshouldIstay,Thebandhadonlyonemoresongtoplay.AndthenIsawyououtthecornerofmyeyes,Alittlegirlaloneandsoshy.”白馬念出歌詞,他的英文腔調很正,低沉的聲音非常适合念英語,或許可以去電臺播音。
——我在猶豫到底該離開還是留下來,樂隊只剩一首曲子要演奏。然後我從眼角看到了你,一個孤單而羞澀的小女孩。
“是的,很貼切的曲子。”他念完歌詞,眼直盯着我,似有所指。
“Alone?Soshy?”我很不文雅的翻白眼,“您那只眼睛看到我孤單羞澀了?”
小女孩……多麽可笑的名詞。就像這首歌後面那段歌詞一樣可笑。
——Ihadthelastwaltzwithyou,twolonelypeopletogether.Ifellinlovewithyou;thelastwaltzshouldlastforever.
就因為共舞一曲華爾茲而相戀?還是因為兩個人都太孤單?最後的華爾茲應該永遠演奏下去……既然是最後的華爾茲,怎麽還可能永遠?
“我左眼看到了你的孤單,右眼看到了你的羞澀。”他攬着我的腰的手緊了緊,我心中一慌,全身都不自在起來。臉一定也是緋紅一片,因為我能感到那種火辣辣的的熱意。
眼不敢看他,這種少爺一定是閱人無數,調情技術高超。我在這方面基本上和白癡沒太大差別,免疫力可能有點不夠強。萬一成了花癡,我一世英名不就毀了?
正在我埋頭跳舞兼踩鞋,不知該怎麽做才好的時候,十二點鐘聲響起,樂聲也正演奏到“ThelastWaltzshouldlastforever”。嗯,到退場的時候了吧?我等到樂聲漸歇,輕輕退後。不管這位少爺是因為什麽起了“調戲”青澀服務生的雅興,我也不想奉陪。更不要說我一向不喜歡和人靠得太近,尤其是異性。中國人的生理距離一向比較遠,可能是怕離人太近會遭到暗算,我則加倍。一米是我的舒适距離,一米以內就會讓我不自在,而我和這位白馬幾乎已經貼上了。
白馬見我退後,嘴邊浮起一絲笑,笑容怪怪的,讓我頓時不安起來。
果然,他一把抓住我的肩,阻擋我後退的趨勢。我運動細胞一向不好,上身忽然頓住的結果是腳來不及收住,然後,很順利的扭到了腳。最糟的是我特意換上的高跟鞋,因為是地攤的便宜貨,我又不習慣穿(其實買來後也就穿了兩三次),結果很酷的給我來了一個跟掌分離——就是說,鞋跟斷掉了啦!
屋內的人一齊看向我,剛才的鄙視和不屑又回到我身上。我只覺得全身的血液沖上腦部,第一個念頭就是逃,但丢人不能丢份是我們的傳統,怎麽也得裝得若無其事才行。那麽,接下來該怎麽辦呢?把另一只鞋跟也掰掉,像電視裏面美麗女主角一樣很神氣的把高跟當平跟穿,大模大樣走開?我看了看鞋子,決定還是不要對我的體力有太大自信。那麽……把兩只鞋都脫掉,反正我也有帶備用的平底鞋——可是今天的襪子前面是補過的耶……平時我倒是不在乎,但現在這麽衆目睽睽的,怎麽可以再丢一次人呢?
算了,還是一瘸一拐走到儲物間好了,我們這些服務人員的東西都放在那裏,距離不是很遠,忍一下就好。
我正在那裏思考應對之策,準備走掉,忽然覺得身下一空,竟然被人抱了起來。而那人,當然是一切的罪魁禍首。
這等類似英雄救美的場景本該唯美無比的,但我這一身衣服實在破壞氣氛,尤其是……
“啊!”我連忙抱緊他,在他耳邊小聲說,“喂喂,我們制服可是裙子,您能不能……”他的姿勢适合抱那種長裙曳地的美女,我們的制服裙顯然不合要求。雖然我沒什麽姿色,但還不想走光。
他的反應是将我換了個姿勢抱着,确保沒有走光的可能。
God!我的意思是讓你放下我耶!你聽不懂嗎?
顯然是的,我只有任由他抱着,在衆目睽睽下出了大廳。我把頭埋在他懷裏,掩耳盜鈴的想着大家看不到我的臉我就不會太丢人。
他的臂膀很有力,想來應該常常有運動;胸膛很結實,适合讓人依靠。第一次和男性如此貼近,幾乎能聽到他的心跳聲,我愈發的緊張起來。腦子暈成漿糊,失去了判斷能力,也不知他要把我帶向何方……
不知何方……啊!等等!
“我帶了鞋子,在儲物間。”不習慣高跟鞋的人自然要準備鞋子随時更換,我一向考慮周全。
找人開了儲物間的門,管家似乎很放心這位白馬,讓他和我單獨呆在儲物間——真是!東西丢了可不是我的責任哦!我匆忙從一堆雜物中找到我的包包,從裏面抽出我的布鞋,把腳上的高跟鞋氣呼呼的丢在地上。
白馬就這樣看着我穿鞋,讓我覺得沒面子到了極點。
哼,看什麽看,還不是你害的!我在肚子裏小聲的罵。沒事找你身邊那些莺莺燕燕就好啦嘛,貪什麽新鮮啊?看我這種穿着制服的服務生很好玩是嗎?
這種人的心理想也想得出,和那些“高貴典雅”的公主跳舞跳膩了,正好看到角落裏面的青澀服務生,一時新奇去逗小女生。這年頭的白馬王子已經習慣了高高在上,而且都深受古龍先生教誨,深谙“女人說不是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