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章節

《永遠的華爾茲》

作者:沾衣

內容簡介:

所謂辛蒂蕾拉,是要在舞會上被王子發現,然後在與王子共舞時捕獲王子的心的女子。

所以灰姑娘想和王子共陷愛河的話,就一定要打扮得華麗非凡去參加舞會,在半夜十二點時故作神秘的跑掉,留下一只全國女人都穿不上的鞋子以供王子尋找。而任性的王子不認得她的面孔,只能讓侍從拿着鞋子滿世界的找一窮二白的辛蒂蕾拉,然後不顧門當戶對的法則去娶她。

多麽重要的舞會,多麽重要的南瓜馬車,多麽重要的玻璃鞋。

戀鞋癖的王子,你能找到我嗎?

一·灰姑娘的必備道具:玻璃鞋

更新時間:2013-04-25 00:10:03 字數:7135

大四的上半年,我是在一家據說是非常有名有格調有品味的自助餐廳裏打工,傳說中,出入其中的都是社會高級名流。因此,對窮得當當響的同事們而言,這裏是釣金龜婿的好地方。

也因此,所有的同事都争取接待、服務的位子,只有我主動跑到廚房打雜。我基本上是不喜歡服務業的,陌生人太多會讓我不自在,說一些虛僞的客套話又讓我惡心——如果是用英語說還好,因為反正也不是自己的語言,完全可以說出最惡心的話而沒有感覺,這就是我永遠都用“Iloveyou”代替“我愛你”的原因。雖然我知道作為一個英語專業的學生,我需要與人打交道的經驗,但是習慣仍是無法改變。

她們說這裏是上流社會,是我們平常接觸不到的世界,這裏充滿了騎着白馬的男生,要搭救貧困中的辛蒂蕾拉。而我們的任務,是乖乖的等待王子的到來。在共舞一曲之後,就是王子公主的幸福生活。

白馬王子啊,她們知道嗎?英語中,白馬王子是Mr.Right。不是有錢人,也不是上流社會的人,只是天下那個适合你的人。

在廚房打雜是再簡單不過的體力活,這也是很多人不願意到廚房幹的原因。幸好驕氣這一點離我已經很遠了,而有時,不用動腦的工作其實是一種休息。

不過在缺人手的時候,我也會充當一下服務人員,就像那一天,在別人看來是浪漫,在我看來是災難的那一天。

音樂,人影,華裝麗服交織的雙雙對對,讓我感覺我是到了十六七世紀的英國,在盛大的社交宴會上充當自助餐小妹——前提是,如果那時有自助餐這種東西的話……

聽說這家人姓羅,好像是某公司的董事。這次舞會是為了他兒子而開的,似乎是因為那位公子年少有成的關系。果然是有錢人,什麽都可以當作理由。搞不好辦這場舞會花的錢比他贏的利還多。

遠遠看去也看不清那位白馬王子的相貌,似乎還算是人模人樣,藍色西裝在他身上顯出貴氣。他似乎在和周圍的人交談着,笑語風生,和我們這些服務生偷偷摸摸聊天的情形形成了鮮明對比。

“為什麽要我來當服務員啊!難道我們餐廳的服務生就少到這種程度嗎?”我盯着身上的制服,眉皺了起來。藍灰的顏色似乎要給人一種成熟嚴肅的感覺,卻和這場合格格不入,怎麽看怎麽別扭。

“不是我們餐廳服務生太少,而是羅家太大,需要的人比較多。”吳梅笑着回答我。她是我在餐廳裏唯一的好友,平時都是負責接待的,加上長得眉清目秀,這身衣服穿在她身上還不是那麽礙眼。

“那也不用找我吧!要我站在這裏對每個人笑着‘您好’‘謝謝’,我會瘋掉!”觥籌交錯的地方看得見風度看得見奢華,就是看不見真實。我站在大廳的一角,賓客微笑着來來往往彼此寒暄,有一搭沒一搭的進行着沒什麽營養的談天。幾句話之後,便又開始鎖定下一位,走馬觀花,得到的可能只有一疊名片,甚至連對方是男是女都忘掉。

“當然要找你了,至少在你們這些幕後人員中,你還算是清秀佳人啊!”

是啊,清秀佳人。我聳聳肩,清秀佳人的意思就是平凡普通,沒什麽魅力卻也不至于吓到人,站出去沒有辦法為餐廳增光卻也不會損害形象,如此而已。

“啊,不和你聊了。”吳梅看到一邊有人拿着杯子在張望,連忙過去服務。我也連忙向後退了一步,想回原位站好,以掩飾自己摸魚的事實,沒想到腳下傳來奇怪的觸覺……

慘了!踩到人了!

常聽吳梅提到在前廳工作要多小心,要笑臉迎人要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客人需要服務時馬上上前……還有一點,一定要具有“雖千萬人吾往矣”“萬人身邊過,禮服不沾衣”的功夫——換句話說,千萬不要碰到任何人或東西,否則就等着死吧!

這等八面是眼的功夫我實在做不來,稍一大意就犯錯了。我轉過頭,等着對方的怒火。

咦?沒聲音,還是沒聲音?擡起頭,眼前人銀發褐眼好帥的一位……老人啊!

“I’mterriblysorry…”我急忙道歉,平時的口語課上都沒有這麽成串往外冒英語過,這一瞬竟然幾乎連停頓都沒。

“Takeiteasy.”老人非常非常的紳士,很和藹的對我笑了笑,竟然與我談了幾句,問了我的學校,還稱贊了我的oralEnglish(英語口語)。然後很客氣地向我道別,到另一邊和一些看上去便很“貴氣”的人聊天。

嗯,非常純正的英式英語,非常正統的紳士風度,應該是位Britishgentleman(英國紳士)吧。

原本郁悶的心情在剛才痛快一頓英語之後緩和了不少,也許,在這高級場合中,照樣有不把我等當下等人看的人嘛!這樣想來,倒也不會覺得太壓抑。開始輕快小心的在人群中穿梭。

時間慢慢推移,大家都專心于跳舞,我也越來越清閑。昏暗的燈光輕柔的音樂讓我有了睡意,打了個哈欠,忙用手捂住。但是,真的好困啊!這場舞會至少要開到午夜以後,今晚看來只能在餐廳窩一宿了,還好大四課少。

有些無聊,我靠牆站着,看人影交錯,研究他們的表情和動作,直到耳邊響起熟悉的曲子。

“Oceansapart,dayafterday,andIslowlygoinsane.”我精神一振,RichardMarx的RightHereWaiting是我極愛的歌,在一堆三步四步舞曲之後,這旋律讓我倍感親切。我忍不住和着曲子,輕輕唱了起來。

Whereveryougo,Whateveryoudo,Iwillberightherewaitingforyou;Whateverittakes,Orhowmyheartbreaks,Iwillberightherewaitingforyou.

“無論你去哪裏,無論你做什麽,我都會在這裏等你;無論要付出什麽代價,或者我會怎樣的心碎,我仍然會在這裏等你。”Rightherewaiting,三個單詞,說的是無盡的癡傻。等待……如果等待中的人注定不會回來,再怎樣執着再怎樣無悔,終究是無用的吧。那麽,苦苦等待,為誰?值得嗎?

“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此情可待,誰翻譯的這名字,如此貼切。李商隐不愧是一代詩人,早在千年前就告訴我們,不管是怎樣的感情,最終,不過是追憶。

“其實,能有追憶就已經不錯了吧,轉眼忘掉的人,也不知會有多少。”就像這一曲曲舞,曲終便是人散,所有的交流默契,只是在起舞的那一瞬間。

一些回憶回到腦中,我一時之間竟然忘了自己身在何處,嘴邊浮起一絲笑,卻像是嘲笑。神思漂移,直到一個身影随着熾熱的目光站在我面前,擋住了所有的光。

“小姐,可以請你跳舞嗎?”我擡起頭,對面男子目光中帶着點研究,笑得卻很溫和。嗯,從衣着和身高上來判斷,是那位遠遠的羅王子。在外語學院那種男跡罕見(尤其是高帥的男跡)的地方呆了四年,我已經不大習慣看180cm以上的男生了,他的身高帶給我一種壓迫感。我向後退了一步,再打量他。

年齡不大,這是除了身高之外,我對他的第一印象。看上去頂多大上我個兩三歲,那一身打扮在近處看更加貴氣和帥氣,正式成熟又不會顯得刻板老氣,哪裏像我這一身藍灰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