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夢非夢(一)
第一章:夢非夢(一)
第二卷序言:
I love you not because of who you are, but because of who I am when I am with you.
I love you, Not only for what you are, But for what I am When I am with you.
卻原來,不論翻版還是原裝,再是動聽又如何,都不是她最愛的。
I love you For the part of me That you bring out.那是說,我愛你,因為你能喚出,我最真的那部分。
正文:
鈞窩在家中百無聊賴,曉得該找份新的工作了。她與飛子說時,是一人吃飽全家不餓,可橙子的學費及其他花銷,甚而爸爸的住院費,包括那些維持他生命的器材,統統加起來卻不是個小數目。這悠閑,她整整歇了快有兩個月了,也該找份工作。那麽點存款,根本經不住幾個月了。
依是同剛畢業時一般,一份份簡歷投遞,鈞倒不擔心沒有公司回複,她這些年別的沒做,論經驗,卻還是多少有一些的。
幾天後,順理成章的面試,複試。再面試,複試。約摸趕了四五場的時候,鈞終于敲定了一家公司。看中的卻是那家公司的休息制度,原本來說在她所處的二線城市,經理秘書的職位能有雙休的待遇極是難得,剛巧遇到,她自然不會錯過。如此,擁有大把空閑時間,她才能繼續她的副業。
開始上班那天,鈞換了嶄新的職業套裝,她看着鏡中那個一身黑色的女子,長發挽起,妝容精致,看不出半分瑕疵。這般看,倒也有了幾分幹練的味道。鈞撇撇嘴,難得啊難得。她這般懶散的人,能給人一種利索幹練的味道,真是不容易!
時光飛逝,轉眼一個月後,鈞剛剛拿到工資,還沒在手心裏捂熱,就接到唐的電話,那妞要結婚了,要她做伴娘。鈞恨恨的說好,沒問題。倒不是因為做了太多次伴娘心生抵觸,只擔心到時太過應景,她不争氣再狠狠地想起些不該念着的人。說來,這也是她第一次穿白紗短裙,飛子結婚時依着北方老家的規矩,大早上新郎将新娘接去自個家,而後三日回門,倒不曾有伴娘之說。鈞素來不喜站在衆人目光焦距之中,這次應下着實有些勉強。唐雖然也是曉得她的心境,可兜了一圈,也只有鈞一人合适。最好的朋友便是她,其餘一些不好不壞的要麽結婚了,要麽早就有小baby了,再不然便是關系實在沒好到足以做她伴娘的那一步。這份委屈,鈞只得受了。
三百五十公裏路,鈞乘車在高速上時頭腦異常清醒,想起林,自是無可避免的事。她曾太多次這樣,獨自一人跑去陌生的城市,睜眼不變東北西南,每次都是他走在前面,鈞或有抗議不願去某個地方,或溫順乖巧,皆是一路相随,亦步亦趨。鈞以前常不明白,她何以每次都是那般乖巧不做反抗,及至後來才懂,她是跟在林身後覺得安心。這世上,能讓她亦步亦趨跟随的人,也不過林一個。
似乎是四五年前的事了,也是這樣的明媚的陽光打在臉上,只那時,好像是春末夏至的季節,鈞趕往林的城市,穿的是黑白相間的格子襯衣配白色T恤,下身是藍色牛仔褲,還有大衆化的帆布鞋。鈞實在記不清那一年,她到底是十九歲,還是二十。只她忽然想念他,好像已經想念了很多天,可她又不想貿貿然去C市找他,覺得多多少少該顧及些女孩子的臉面,不能太不知羞了。如此,權衡之下,便撒了個小小的謊。她說,她要去另一座城市找某一個同學游玩,路過C市,停留幾個小時。林信了,便如約來車站見她。
彼時,鈞覺得林當真是個不錯的哥們。
仍是在那些老舊的地方轉悠,那條長街,那個公園,還有那個十字路口。一樣的是她仍舊分辨不清方向,不一樣的是她心中不知為何在與他聊了很久的話之後仍是砰砰亂跳。鈞自小家教嚴格,從不與男生相處,同林在一起的緊張無措感她也沒甚在意,可這一次,心底夾雜着小小的竊喜,竟有種說不出的意味。林實在是太信她。這一點認知,讓鈞拼命克制才沒有在無數個瞬間說出真相來。一直到她離去,林要幫她買去往另一個城市的車票,眼見紙包不住火,鈞不得已嬉笑着坦白,心底卻是無比滿足欣慰。林卻是淡淡的看着她,沒表現太多驚奇,卻也是微笑的,仿佛她這般謊話他是全然不介意的。鈞看着他,心底越發沒底,她寧可他忍不住咒罵她一句也是好的。彼時,林常常罵她的話,便是那句“你有病吧!”每每林這樣說,鈞便知道他是被她氣得逼得無奈至極了才會爆此粗口。鈞每回都是樂颠颠的接受,天知道,她愛極了他這般無可奈何的表情,着實可愛的緊!此刻,林卻是平靜的看着她,不多說一句話,鈞便一句句問他,是不是生氣了?林說沒有。鈞又忙着道歉,說下次不會了,絕對不會了。她向來不撒謊,這一次,林也并未放在心上,只末了方才輕飄飄的說一句,“我也不記得你在那有什麽要好的同學。”鈞一點也不尴尬是不可能的,終歸也只是嗫嚅着說一句“我就是想來看看你”作罷,至于林是否聽清卻是另一回事了。
之後,便是她回自個的學校,然後在太長時間裏被她封為“最親愛閨蜜”的飛子同學使勁嘲笑了許多許多天。飛子同學的疑問有以下三點。首先,飛子說,你何必呢?其次,飛子還說,你至于嗎?最後,飛子是極其無奈,只用力搖頭,我就說你喜歡他吧,你還不信!
自然,結果是非常明顯的。鈞受了不小的刺激,自是在林那裏受的。她開心的不得了,不經意地便将那一次瘋癫引以為豪,飛子的種種質疑連帶确認,她全都沒放在耳邊。鈞這般自小生來便是安穩平凡的女孩子,不曾忤逆過祖父母,不曾與人紅臉争鬥,更加不用說,這般想去便去了另一座遙遠的城市。甚而,是她到了方才告訴他說,她來了。雖然已不是第一次去C市找林,卻是真真切切第一回因了念着一個人,說去便去了。那是她本來就有的雙休日,她與一宿舍的朋友常常一睜眼便是十二點以後,為了那一天的奔波,她甚至定了鬧鈴。醒來那一刻天人作戰自是有的,可是想起林那張笑起來明媚動人的臉,便一骨碌爬起來。
鈞倚在窗戶上,忍耐着輕微有節奏的颠簸,想想那時候還真是癡傻,明明擺擺小女生的心思,也虧得她用盡了力氣也沒能明白,那便是喜歡了。不然,何以她面對同班的男生時,常常丢出的面目便是冷靜客觀,甚而若非旁人主動,她卻是一句話不肯主動開口的。鈞不自覺地啓唇淺笑,歸根結底,林從不曾依着過客的姿态走過她的生命。鈞将他刻入骨髓,哪怕是一廂情願的方式,卻足以時常提醒着她,夠了,夠了,她這一生能夠這樣不顧一切的愛戀着一個男生也該是夠了。她沒太多奢求,只求心是滿的,而不是滿目瘡痍的空洞蒼白,便是足夠美好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