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大雪

大雪

那天的後來,季凡笙和藍衣小胖子合夥打暈了禿頭疤痕男,順利逃脫。小胖子确實是個靠譜的隊友,他勇敢地吸引了歹徒的注意力,并因此受了傷,季凡笙把槍留給了他,自己則帶着一個六歲的小姑娘鑽進廁所旁邊的大垃圾桶裏躲過一劫。

垃圾桶裏十分惡臭,但是為了活命,小姑娘都能忍住眼淚一聲不吭,季凡笙也一樣能忍住。

爆炸聲如約而至。

季凡笙最終等來了消防隊,成功獲救。

但并非所有人都那麽幸運。

當晚遭遇綁架的一共17人,被救出的只有9人。

紅校服少年不在此列。

季凡笙本想請警察幫忙找到少年,但他最後忍住了。

少年救人出于好意,但惹出來的動靜未免太大了些。人怕出名豬怕壯,若是因季凡笙一句多嘴,給少年帶來了新的麻煩,卻是在害他。

因此,季凡笙只是拜托母親去蘭寧市一中打探消息,得到的結果是,沒有學生失蹤。

季凡笙提着的心終于放回了肚子裏。

紅校服少年冷靜自若且膽大心細,渾身上下散發着頂級學霸的光芒。

季凡笙不覺得他在成功炸的綁匪人仰馬翻後,還能遭遇不測。

他一定是“事了拂身去,深藏功與名”。

季凡笙這下徹底對對方佩服得五體投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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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季凡笙在學校像是變了個人一樣,過去不屑于讀書的他,拼命補習,申請從初二跳級到初三,于9個月後,考入蘭寧市最好的公立高中——蘭寧市第一中學。

當時,爺爺并不同意他的做法。高中階段是季凡笙積累人脈、交朋友的重要年齡,他希望孫子能夠多認識些“上流社會”的好友。但季母卻堅定地守護了兒子的夢想。

“私立高中固然能用錢堆出比一中更富麗堂皇的圖書館,可堆不出百年的文化底蘊。”季母說,“名校之風,大家之氣概,是只有身處其中,才能實實在在熏陶感染到的。上學的核心在于教育,而不是積累人脈。”

“比起與富貴人家的孩子做朋友,我更希望我兒子能學到一些好的品質和精神。”

因為季母的支持,季凡笙有幸度過了他人生中最美好的三年。

他在學校榮譽牆上看見了紅校服少年的照片,得知對方叫做李哲川。

又在音樂興趣課堂學習吹唢吶時,遇到了成天歡樂滿滿的晉歡,交到了此生最要好的朋友。

季凡笙身上的厭世情緒逐日遞減,每天走在校園裏,都是朝氣蓬勃的。只要一想到自己腳下的小路,李哲川也曾經踏過,他就覺得心底被一種酥酥麻麻的感覺填滿。

那是說不出的滿足、快樂和幸福。

而滿足幸福是讓人沉迷的。

往後的日子裏,越是能發現自己和李哲川共通的紐帶,季凡笙就越開心,越是是對這項“追尋偶像步伐”的活動樂此不疲。

他會因為學會校歌而激動,只因為李哲川曾經也和他一樣,在同樣的地點為同樣的旋律放聲歌唱。

他會在素描本上精心勾畫李哲川的側臉輪廓,會在本子上反複練習書寫對方的名字,會在深夜的夢裏,一遍遍重溫那個張揚而溫柔的笑容。

也許一開始,季凡笙對李哲川的感情只是崇拜和感激,只是期待着有朝一日能和他重逢。

但日複一日,年複一年,少年心中的感情早就在不知不覺改變了。

他暗戀李哲川。

不錯,任誰在年少時經歷了這樣的相遇和分離,還能輕易将對方忘記呢?

李哲川善良勇敢冷靜英俊,仿佛集人世間所有的優點于一體。如果他不喜歡李哲川,又能看得上誰呢?

季凡笙的淪陷,是必然的。

更何況,小王子愛他的玫瑰花,不是因為那朵玫瑰有多麽的獨一無二,豔麗無雙,而是因為他為玫瑰付出了精力和時間。(注1)

季凡笙無意間在自己的心頭種下了一棵名叫“李哲川”的玫瑰,玫瑰陪他走完了最詩書禮儀、夢想激揚的少年時光,變成了他人生中無法分割的一部分……

所以啊,他這輩子都忘不掉李哲川了。

哪怕後來二人終于在大學重逢,事實證明,李哲川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樣完美無瑕,季凡笙也彌足深陷,難以自拔了。

他為了能讓李哲川開心,卑微到塵埃裏。

明明在其他人面前都能神色淡定地侃侃而談,對着李哲川,他卻總是一言不合就臉色爆紅,說話不敢直視對方的眼睛。

李哲川不喜歡他。任誰也不會喜歡上一個過于害羞的人。

但李哲川越是表現得對季凡笙不喜,季凡笙就會越忐忑越緊張。

如此往複,惡性循環。

哪怕季凡笙不懈努力、制造種種偶遇的機會,竭力在李哲川面前表現得正常點。卻也只是從可有可無的路人,變成了李哲川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的舔狗。

舔狗嘛,舔到最後一無所有。

季凡笙讀大三年,李哲川喜歡上一個戲劇社的學姐。

學姐偏愛文藝青年,李哲川理工男,在文學上造詣不高,為了追求她,找來季凡笙幫忙寫情書。

随後寒假,季母去世,季凡笙經歷了人生最寒冷的冬天。

等他終于能夠從悲傷中站起時,卻聽到李哲川和學姐一起出國留學的消息。

那一夜,蘭寧下了好大的雪。

季凡笙走出了家門,像游魂一樣漫無目的地在街上飄蕩,恍惚間,他來到高中校園的舊巷陌。

路燈一如往昔,泛着昏黃的光。

季凡笙想起他們蘭寧一中的校歌,輕聲哼唱着“晴川歷歷,楊柳依依,寧中春風滿桃李……”。

聲音卻漸漸沙啞,唱不下去了。

他閉上眼,捧起雙手捂住自己的臉。

大雪寂靜無聲,白了少年頭。

多少年日思夜寐,思之欲狂,如燎原般燃燒的感情,在這一夜盡數被撲熄。

關山難越,誰悲失路之人?

孤獨。比起傷心,季凡笙更多感受到的是孤獨——

就像是一條喪家之犬,夾着尾巴、落寞地走。

從此故鄉只在夢中。

……

這個結局他記得。

每每控制不住思念李哲川,想要聯系對方時,季凡笙總是會強迫自己想起這個結局。

人嘛,大可以執着不悔地為年少的心悸一頭走到黑。

像風走了八萬裏,不問歸期。

這沒什麽難的。

就像是吸/毒成了瘾,僅靠慣性就可以義無反顧。

真正難的,是懸崖勒馬,是戒/毒。

是看見自己橫沖直撞、碎落一地的自尊,再把它撿回來,重新拼湊成完好的形狀。

這個過程曠日持久、傷筋動骨,又談何容易呢?

多少個夜裏,季凡笙在夢裏笑着哭出來,連夢境都不給他安眠。

李哲川如影随形,再也擺脫不掉。

而他能做的,只有忍着,忍着,忍着。

決不能在李哲川還有女朋友的情況下,再去打擾對方。

但季凡笙畢竟不是聖人。

他控制得住自己不去聯系李哲川,卻控制不住自己的心繼續喜歡記憶裏的少年。

于是忍到最後,就有了替身情人,有了荒唐的裴羽,和秦時月。

而且,季凡笙還打算繼續荒唐下去。

畢竟,秦時月看上去比裴羽靠譜。

畢竟,有替身情人寄托情感,總比一個人孤獨漂泊好上太多。

如果命運告訴他,注定得不到他愛的人。

那麽,找個與愛人相似的人過完這一生,又有什麽不好呢?

想到這裏,季凡笙突然想給秦時月打電話了。

如果李哲川是遙不可及的夢,秦時月對他來說,就是觸手可及的慰藉。

季凡笙拿出手機,點亮屏幕。

卻發現有二十多個未接來電,全部來自陸易陽。

季凡笙微微一怔,正準備撥回去,弟弟的電話又打來了。

“哥哥,終于打通了,太好了!”電話那頭,陸易陽焦急又滿是驚喜。

“抱歉陽陽,我把手機調成了靜音,剛剛才看到你的來電。家裏有什麽事嗎?”

“沒有。就是想問問哥哥今天什麽時候回家?我調配出一種口味很奇特的飲料,想和哥哥分享呢。”

“我不回家了。”季凡笙頓了頓,“陽陽,接下來幾個月我都不回去了。”

“那……哥哥你在哪,我可以去找你嗎?”

“想找我,你就白天去公司玩吧。”季凡笙沒有告訴陸易陽他的新地址,“最近這段時間,我想一個人住。”

“哥哥,你是為前天晚上的事生氣嗎?”陸易陽的聲音低落下來,“對不起,我不該粘着你,非要和你一起睡。”

“我都快忘記這事兒了。這次搬家不是因為你,別多想了,早點睡吧。”

大概聊了十五分鐘,電話挂斷。

被陸易陽這麽一打岔,季凡笙的滿腔傷感不再那麽澎湃。

他看了一眼時間,已經晚上十一點多了。

這個時候給秦時月打電話,對方或許已經睡了。季凡笙不想招人嫌,最終只是給對方發了一條v信:“在嗎?”

一分鐘後,季凡笙的手機震動了下。

“秦時月睡了,我是他女朋友。”有消息回複過來,“你哪位?”

季凡笙:“……”

猶豫了一會兒,季凡笙打字道:“我是他同事。”

對面很快發來一個截圖,截圖裏過往聊天記錄是空白,但秦時月給他的備注卻是“小可愛”。

“呵呵,同事?你覺得我會信嗎?”女生說,“我看了,你的昵稱叫‘如斯’,小可愛是秦時月給你的備注。你們到底什麽關系?!”

季凡笙拿着手機,默了。

這一刻,他不知道說什麽是好。

只能講,現實就是現實。

管你多少傷春悲秋,一套狗血組合拳,把所有節奏都給你帶跑偏。

“賤人,不說話了?勾引別人男朋友時候你倒是挺勤快,現在裝死?”

說時遲那時快,“秦時月”的視頻通話撥打了過來。

季凡笙:“……”

遲疑了一秒,他打開窗臺的燈,按下了同意鍵。

雖然滿頭霧水,但季凡笙也不喜歡被人冤枉。他一開始退讓,不過是因為不想把事情鬧得太僵,但如果被人追着打電話過來了,他才不會躲着。

做虧心事的又不是他,憑什麽讓他當縮頭烏/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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