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嘔吐

嘔吐

秦時月愉悅地哼起了曲子。

季凡笙迷迷糊糊間睜開眼時,聽到的就是秦時月的口哨聲。

旋律很熟悉,是貝多芬的鋼琴曲《致愛麗絲》。

季凡笙想撐起身子坐起來,但身上的束縛感令他很快意識到自己被繩子綁住了。

整個過程中,他不可避免地發出些微的動靜,秦時月注意到了他,口哨聲卻沒有停。

原本優美動人的樂曲在這麽個黑黢黢的,僅有一根蠟燭燃燒的環境裏,只顯得格外陰森。

季凡笙張了張口,問道: “秦時月,這是哪裏”

口哨聲終于停了。

秦時月手拿燭臺,漫步走到季凡笙跟前蹲了下來,語氣缱绻: “這是一座只有我們兩人的小島——凡笙,喜歡我為你準備的音樂嗎”

“如果換個環境,”季凡笙神情晦澀地答道, “我會喜歡的。”

世人大多聽過《致愛麗絲》,但很少有人知道,這名曲背後,有一個很美麗的傳聞。

曾經,有一個叫愛麗絲的小女孩。她為了幫助盲眼老爺爺實現看見森林和大海的願望,四處求人。貝多芬感動于她的善良,創作了此曲,讓老人在離世前,透過動人的旋律,看到了阿爾卑斯山的雪峰,海水,海鷗,森林以及耀眼的陽光……

季凡笙覺得,如此治愈的鋼琴曲,不應當變成現今這般令人“致郁”的節奏。

“等你聽完我接下來要講的故事,你就會發現它其實和現在的環境很相配。”秦時月面色帶笑, “《致愛麗絲》和我最愛的故事名字很相似。雖然一者是音樂,一者是故事,但它們意外地很契合。希望你能耐心聽完。”

“……什麽故事”

“《獻給艾米麗的一朵玫瑰》。”

這是着名作家福克納寫的一則短篇小說,季凡笙從前有讀過。

與那詩情畫意的名字不同,這故事卻是有些恐怖的。

貴族小姐艾米麗終身未嫁,待她死後,人們卻在她家中的床上發現一具早已風幹的男屍——那是艾米麗小姐曾經的情郎。

當年那男人不願意娶她,人們都以為他早已離開小鎮。卻不曾料到,原來艾米麗小姐早已将他殺害,藏屍于家中,每晚擁屍體共眠。

但在秦時月口中,這卻變成了一個很凄美的愛情故事,艾米麗小姐被美化成了一個孤獨,執着而令人心疼的女子。

“凡笙,你知道嗎”秦時月含情脈脈道, “一開始和你在一起時,我以為你是個沒心沒肺的孩子,只覺得你很可愛有趣。但相處久了,我才發現,你其實和故事裏的艾米麗小姐還蠻像的呢。”

“守着一個不值得愛的男人,孤獨執着地走下去。”秦時月說, “不過你比艾米麗聰明,你得不到李哲川,倒也犯不着以身試險殺了他,而是直接找了替身情人,當成擺設一樣放在身邊。”

“替身情人多鮮活,在床上躺久了,也不會有屍臭。如果不滿意了,還可以随時替換掉。”秦時月說, “比如裴羽,比如我。”

“可是啊,我畢竟不是真正的屍體。你主動招惹了我,還随随便便地就想退貨,有沒有在意過我的感受呢”

“……你想怎麽樣”季凡笙臉色很冷,抿唇問道。

他不覺得自己和艾米麗小姐哪裏有相似之處,相反,他倒是覺得自己很快就會變成被艾米麗毒殺的那個情郎。

遭遇這種事,季凡笙心中有恐懼,有後悔,有憤怒。

但這些暴露懦弱的情緒,他統統沒有表現出來。面上他只表情淡淡的,似乎已将生死置之度外。

“不要用一個問題,去回答另一個問題。”秦時月輕輕拍拍他的臉,語氣透露出一絲不滿, “回答我,你有沒有在意過我的感受”

毫無疑問,這是個送命題。

季凡笙一點都不認為,以秦時月現在的心理狀态,自己能靠一兩句讨好對方的花言巧語就死裏逃生。

既如此,那還不如實話實說呢。

“對你,我曾經在意過,也沒有随随便便就想退貨。”季凡笙說, “但你實在太坑了,現在我只是想及時止損而已,又有什麽錯”

“這可由不得你。”秦時月被指責,臉上的笑意不減反增, “都說我坑了,我怎麽能輕易放過你呢”

他悠悠然起身,點燃山洞裏的油燈。

油燈一共三盞,全部點亮後,山洞內的景象終于清晰起來。

只見洞壁上布滿玫瑰花,鮮紅鮮紅的,宛如用人血染成。新婚用的紅床擺放在角落裏,旁邊是一個紅木案幾。案上有酒杯銀器和果盤,細細看去,果盤裏放着花生,紅棗和紅蘋果。

季凡笙: “……”

這一幕未免有些太恐怖了!

秦時月卻完全不在意季凡笙的心理健康,只打橫抱起他,将人扔到了紅床上。

他笑盈盈的,語氣柔和: “凡笙,我幫你換身衣服。唐突到你,你別介意——若真是介意,那你就大聲哭喊出來吧,反正也不會有人來救你。”

秦時月的手冰冷,觸碰到季凡笙的脖頸處時,激起了他一身雞皮疙瘩。

曾幾何時,季凡笙還曾對秦時月抱有好感,可如今被對方觸摸,他竟只感到無比惡心。

許是排異反應太過厲害,季凡笙午間吃了許多火性極大的壯/陽食物,不易消化,如今胃裏一陣翻湧,他直接吐了出來。

“嘔——!”

季凡笙臉色慘白,因姿勢問題,嘔吐物不可避免地沾到了衣服上,落滿了整張床。

這味道極其感人,密不透風的洞穴內,一時間全彌漫着韭菜,羊鞭,海參混合着胃酸的氣味。

若是往常,季凡笙嘔吐到自己的身上,搞得滿卧室異味,他一定會羞愧得無言以對。

但現在,他心下卻隐隐有些竊喜。

曾有新聞報道說,一女士遇到意欲劫色的壞人,直接拉了褲子,故意把自己身上搞得極髒,讓劫匪對她頓時失去了興趣。

現在想來,這一招妙啊,簡直妙不可言!

秦時月最愛附庸風雅,講究花前月下。哪怕圖謀不軌,他也要在房間裏布置滿玫瑰花。

如今季凡笙吐了他一床,他必定無法容忍。

果然,秦時月的臉上一片慘綠。

他的雙拳緊緊握起,足足過了五秒鐘後,那明顯粗重了的呼吸聲才恢複正常,化作了一聲故作風輕雲淡的笑: “沒關系,髒了換掉就是,我準備的床單可不止這一套。”

秦時月依舊伸出手,堅定不移地把季凡笙的白襯衫紐扣解開,又拿出剪刀把衣袖剪碎,将之徹底扒掉。

不過, “衣冠禽獸”畢竟還帶着“衣冠”二字,秦時月并沒喪心病狂到要繼續在這充滿異味的山洞裏發/情。

他把季凡笙打橫抱到了山洞外,笑得一片柔情: “凡笙在外面等我,我馬上就能打掃好我們的婚房。”

季凡笙的手腳都被綁着,秦時月也不擔心對方會逃跑,毫無顧及地轉身回了山洞裏。

此時,夕陽西下,海浪拍打着岸邊的岩石,餘晖鋪灑。

置身于無人的荒島之上,原本美麗的景象,也因為過度的寂寥,變得令人倍感恐懼。

季凡笙沒做過多猶豫,他蠕動着在地上無聲爬行了片刻,躲進草叢中,藏了起來。

對于一般人來說,這種做法其實算不上明智。

手腳被束縛的情況下,季凡笙根本逃不了很遠。若是事後他被秦時月找到,必定免不了一番皮肉之苦。

而若沒有被秦時月找到,也未必是件好事。島上多野獸,在手腳不靈活的情況下,季凡笙大概率只有死路一條。

但,他低頭看着自己皮鞋上的鞋帶,眼神裏卻多了一絲堅定的光芒。

既然對秦時月起了疑心,那必不是嘴上說說而已,季凡笙早在身上設置了多層保護屏障——

秦時月能發現他皮鞋裏藏着的黑色方盒,卻絕不會對最普通的鞋帶起疑心。

鞋帶是季凡笙特地找人加固過的,質量極好。他熟門熟路地脫掉鞋子,解開鞋帶,用了短短五分鐘時間,就割斷了繩子,從“廢人”狀态解除。

十年前,他心愛的人曾教過他怎樣在手腳被束縛時死裏逃生。

他當時學會了,這一輩子便都不會再忘記。

做好這一切後,秦時月還沒有換好床單。

季凡笙提着鞋子,蹑手蹑腳走回洞口,緊貼着洞壁,像狩獵的豹子一樣一動不動蟄伏着。

三分鐘後,秦時月哼着《致愛麗絲》,手裏提着換下來的床單,踏出洞外。

“啪”的一聲。

皮鞋重重拍在秦時月的後腦勺上!

季凡笙抓準時機,出其不意地從背後偷襲。秦時月踉跄幾步,并沒有立刻倒下,季凡笙毫不心軟,又對着對方的腦袋啪啪啪抽了幾鞋頭。

終于,秦時月背部朝天地倒在了地上。

季凡笙抹了一把汗,盯着對方,唇角勾勒出一個微笑。

那笑容陰森森的,帶着一絲鬼氣,看上去十分殘忍。

……

半小時後。

秦時月被一盆冷水澆醒。

他的後腦勺懵懵地發痛,上身的衣服被扒掉,套在了季凡笙身上。

而他自己,則雙手雙腳都被緊緊捆在裝飾滿玫瑰花的立柱上。

秦時月有氣無力地開口: “這……這是哪裏”

季凡笙坐在沙發上,搖晃着紅酒杯,将宛如血液般的紅酒品入口中,聲音冰冷刺骨: “這是哪裏你自己不知道嗎”

被壓迫了那麽久,季凡笙終于翻身做主人,完全不想對秦時月表現出任何寬容。

不錯,成長就是一個屠龍者終成惡龍的故事。

人世間沒有任何理想值得以這樣的沉淪作為代價……

但是他樂意!他爽!

憑什麽別人給他一巴掌,他還要彬彬有禮地對待對方呢

季凡笙想明白了,他就是要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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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致愛麗絲》的背景故事來自百度。

2.《獻給艾米麗的一朵玫瑰》很好看,感興趣的寶寶可以搜一下我個人其實蠻喜歡艾米麗小姐的,但小說不能帶入現實,不然太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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