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一片羽毛

第一片羽毛

宋清羽最近在看一本叫《他們都愛我》的小說,光聽名字就知道是滿屏狗血,而這書的作者就專寫這種狗血文,卻意外地大受好評。

雖然小說內容十分狗血,但看狗血小說卻是宋清羽為數不多的愛好。

可以說,宋清羽一出生就站在別人觸及不到的高度,投了個好胎,堪稱人生贏家。

但卻因先天不足,身體病弱,所以常年請假看病,導致宋清羽大部分時間都宅在家中,根本沒上過幾天學。

他學習能力不錯,再加上沒什麽娛樂,所以幾乎天天都在學習,而他這麽努力卷的結果就是,他考上了數一數二的大學。

在閑暇之餘,除鍛煉身體,以及一些其他小愛好之外,他都用看小說來打發時間。

《他們都愛我》這本小說是一攻多受,攻只有一個正宮受,其餘受都是藍顏知己,就跟古代選妃子一樣,從某種意義上來講也是1v1。

和宋清羽同名同姓的這個角色,是所有受中,劇情最少,混得最慘的一個。

十八線小明星,演技糊鍋底,黑料滿天飛,被人傳包養,還會擺大牌,除了一張臉,什麽都沒有。

可事實呢,這些都是同公司競争者,因為沒人家長得好看,就用不光彩的手段,買一大堆水軍來黑“宋清羽”。

在無數黑料下,許多路人對“宋清羽”的第一印象越來越不好,他也因此無緣無故有了許多黑粉。

實際上的“宋清羽”是宋家幺子,為向家人證明自己,去娛樂圈闖蕩,但卻混的非常慘。

畢竟,他有什麽事都不讓家人出手,也不要家裏的資源,想靠自己解決。

宋清羽覺得這個孩子的腦子,确實不咋好使,都被人黑到上街會被黑粉扔臭雞蛋和爛菜葉了,還不讓家裏幫忙,這是要糊穿地球嗎?

有錢有顏,為什麽要腦子不靈光,偏偏就喜歡主角攻這個公用黃瓜呢?反正宋清羽是不理解他這種清奇的腦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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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清羽”和主角攻在一起時,是不知道主角攻有家室的,可他在知道主角攻有家室之後,就迅速放手。

但還是被主角攻那個性情直爽的老婆一巴掌打入十八層地獄,而宋家也被主角攻一朝搞垮,破産後再無翻身之日。

而根據網文圈不成文的規定,在書中,如果有同名同姓的人物出現,很可能會穿書,所以為保證自己的生命安全,請提早背誦全文。

宋清羽當然是不相信的,而他不信的後果就是:他穿書了!

他一臉蒙圈地坐在沙發上,他穿過來已經五分鐘了,而他此時的表情,甚至是當場造出一幅新的世界名畫。

就在他發呆時,電話響起:“怎麽也飛不出花花的世界,原來我是一只酒醉的蝴蝶,來呀,快活呀,反正有大把時光~~~~”

電話鈴聲是個串燒,每首歌單聽就非常上頭,合在一起就更加魔性,也不知道原主這什麽品味,還真是土到極致就是潮。

宋清羽立馬接通,根本沒等到放到副歌,他揉揉耳朵,感覺耳朵沒個一兩天是好不了。

“喂?”電話那頭是一道溫柔的女聲,也就是原主的姐姐。

宋清羽裝出很熟練的模樣回應道:“姐?打電話來是怎麽了嗎?”

“也沒什麽,就是今天大哥回家,任家老大剛從國外回來,他的接風宴,媽讓你一定要回來參加。”

“好,我知道了,下午就回去。”宋清羽順着她給了個肯定答案。

“好,那你早點來,拜拜。”

宋輕葉挂掉電話後拍拍胸脯,松了口氣,她還怕弟弟鬧別扭,會不回來。

看樣子是她想太多,她也總算是把心放回肚子裏,要是沒完成媽交代的任務,一定又要被念叨了。

她這個弟弟,從小就是倔脾氣,前幾年說自己喜歡男人的時候,家人們雖然吃驚,但也沒說什麽,一直支持他。

畢竟同性戀早八百年就合法了,都什麽時代,喜歡同性又不會被放火燒死。

雖然現在還有一些思想封建的人,可王朝早就亡了,天下又不是他們說了算,所以問題不大。

後來他大學畢業後,想向家人證明自己,就進娛樂圈,既不讓外界知道他的身份,也不讓家人幫忙,導致很多人都以為他沒什麽背景,就可勁欺負他。

但是弟弟說不讓家人幫忙,家人也就不敢插手怕他生氣,就只能開着小號,和黑粉大戰三天三夜。

剛好今天大哥回來,可以幫着勸勸小弟,畢竟她的小弟,從小還是很聽大哥的話,想來也能聽進去一些。

宋清羽挂掉電話之後,腦子都還沒轉過彎,剛才迷迷糊糊就答應宋輕葉,現在回想起來,感覺給自己挖了個大坑。

他要完了!

要完了!

完了!

了!

啊啊啊啊!

他現在滿腦子都是這句話,他沒有原主的記憶,去原主家人面前,一定會露餡的,如果被原主家人發現他不是原主的話,他會不會被原主的家人給咔嚓了?!

他雖然表面看上去很聰明,但他本質上還是個慫慫,膽子還小,他該怎麽辦啊!

原著中并沒有描寫原主和家人的互動,導致宋清羽根本就不知道原主家人的性格。

他只知道原主有個哥哥和姐姐,父親是宋明華,母親是于青雲。

宋家雖不是華國最強,但也是老牌豪門,從宋清羽爺爺那一代傳下來,雖說富三代,只富到三代,但他們家這第三代,卻出了他大哥這麽個“變态”。

不但擁有靈敏的商業嗅覺,也有很高的天賦,很早就進公司開始實習,公司裏的不少股東都對他很滿意。

而姐姐是個很有名氣的珠寶設計師,設計非常有靈氣,當年不大的年紀,就獲得Star Design Award的最佳新人設計獎。

母親是書香門第的才女,也是享譽國際的古琴演奏家,是第一個用古琴在莫爾輪皇家音樂廳演奏的華國人。

父親則在“宋清羽”他大哥進公司之後,就開始讓權,提拔他大哥。

宋清羽之所以知道這麽多,并不是書中描寫得有多詳細,而是因為:

他的哥哥是主角攻事業路上的絆腳石,阻擋主角攻事業前進的道路,于是他被作者寫死。

他的姐姐獲得的設計獎,本來是某個配角受想要的,于是他的姐姐就被作者寫死。

他的母親,是因為在兒子死後,經常找主角受麻煩,于是就被作者寫死。

他的父親曾拿下主角攻手上一個大項目,讓從不失敗的主角攻非常傷心和失落,讓他産生挫敗感,于是被作者寫死。

說到這,大家也應該明白,沒錯,宋清羽他,擁有一家子的炮灰啊!

而衆所周知,炮灰的下場就是——全都死在主角的手裏。

宋清羽又将小說回憶好幾遍,但還是沒有找到任何有用的信息,然後他在心裏痛罵這個作者,并詛咒他全家藥丸。

突然,他想起一個細節,原書中很詳細描寫了這一次的聚會。

因為,原主在這一次聚會中,和主角受認識,并且以為主角受是混進來的(雖然主角受的确是混進來的),還當衆羞辱他一番。

書中沒有寫明羞辱的原因,但從此主角受就和他結下大仇。

不行,他絕對不能和主角受結仇,他不會去抱主角大腿,但也絕對不會和主角結仇。

開玩笑,主角可是作者的親兒子,他怎麽可能和主角作對,那跟上趕着找死有什麽區別。

不過,他還是秉承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理念,主角要是欺負他的家人,他一定會還回去,他也絕對不能吃虧,他什麽都吃,就是不吃虧。

宋清羽拿起手機看一眼時間,四點了,他還連衣服都沒穿,急急忙忙地跑進卧室,打開衣櫃一看才發現,原主的衣服都是花花綠綠的,也不知道他這是什麽審美。

他挑挑揀揀好久才選出一套勉強能看的灰色西裝,然後他才發現,衣櫃裏沒有領帶,鞋子也都是運動鞋,根本沒有辦法配成一套,要是就這麽穿去,那也太不倫不類了。

沒辦法,他只能放棄穿西裝,又找半天,才勉強重新搭出一套,米色的針織衫加白襯衫,再配黑褲子和運動鞋。

他對這方面沒有什麽天賦,這一身是他以前最經常穿的,絕對不會出錯的衣服,既有少年感,也會顯得很有親和力,堪稱萬能搭配。

等他收拾好自己以後已經五點三十,原主并沒有車,他只能打車去。

他本來是不知道原主家在哪的,但是坐上出租車時,他順嘴就将名字報出來。

原主家離他還在還房貸的房子很遠,要半小時才到,他趁這段時間查詢原主的餘額,236塊8毛,還真是有零有整啊,剛夠他付來回的車費,即使他再心疼,錢也回不來了。

原主的錢基本上都去還了房款,可即使如此房款還有幾十萬才能還清,導致原主這些天一直在吃泡面和快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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