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重生第三天

重生第三天

一、量變質變規律:事物的矛盾運動表現為量變與質變及其相互轉化,量變和質變是事物變化的兩種基本狀态和形式。

質是一事物成為自身并區別于其他事物的內在規定性。量是事物的規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數量關系表示的規定性。度是保持事物質的穩定性的數量界限及事物的限度,幅度和範圍。

二、量變和質變及其辯證關系

1.兩邊是事物數量的增減和組成要素排列次序的變動,體現了事物發展漸進過程的連續性。

2.質變是事物性質的根本變化,是事物由一種質态向另一種姿态的飛躍,體現了事物發展漸進過程和連續性的中斷。

3.區分量變和質變的根本标志是事物變化是否超出度。

4.量變是質變的必要準備,質變是量變的必然結果,質變和量變是相互滲透的,量變和質變相互依存,相互貫通。量變質變規律體現了事物發展的漸進性和飛躍性的統一。

三、否定之否定規律:發展的實質是新事物的産生和舊事物的滅亡,在新事物取代舊事物的過程中,辯證的否定是決定性的環節。辯證否定觀的基本內容:

1.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自我發展,是事物內部矛盾運動的結果。

2.否定是事物發展的環節,只有經過否定,舊事物才能向新事物轉變。

3.否定是新舊事物聯系的環節,新事物孕育産生于舊事物,新舊事物是通過否定環節聯系起來的。

4.辯證否定的實質是揚棄,即新事物對舊事物既批判又繼承,既克服其消極因素,又保留其積極因素。

四、聯系和發展的基本環節(是辯證法的基本範疇)

1.內容與形式(事物的構成要素與表現方式)

2.本質與現象(事物的內在聯系與外在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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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因與結果(事物之間引起與被引起的關系)

4.必然與偶然(事物發展過程中的确定趨勢與非确定趨勢)

5.現實與可能(事物現存狀況與未來發展的關系)

五、本質與現象:

1.本質與現象是相互區別的。現象是個別的,具體的,而本質是一般的,普遍的。現象是多變易逝的,本質是相對穩定的。現象是外形的,表面的,可以直接為人的器官所感知,本質則深藏于事物的內部,只有靠人的理性思維才能把握。

2.本質與現象又相互依存。本質決定現象,現象表現本質。任何現象都從一定的方面表現的本質,即使假象也是本質的表現。不表現為現象的本質和不表現本質的現象都是不存在的。

真相和假象都是客觀的現象,而錯覺是主觀的。

六、原因與結果:

原因是引起某種現象的現象,結果是被某種現所引起的現象。因果聯系是有時間順序的聯系,總是原因在前,結果在後。但并不是任何前後相繼的現象都存在着因果聯系,還必須看是否存在引起和被引起的關系。方法論的意義是,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

七、必然與偶然:

依然有人是揭示事物産生,發展和衰亡過程中的不同趨勢的一對範疇。必然是指事物聯系與發展中确定不移的趨勢,在一定條件下具有不可避免性。偶然是事物聯系與發展中不确定的趨勢。事物的發展既包含着必然的方面,也包含着偶然的方面。

必然存在于偶然之中,通過大量的偶然表現出來,并為自己開辟道路;偶然背後隐藏着必然受必然的支配,偶然是必然的表現形式和補充。必然與偶然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

八、現實與可能:

現實與可能是揭示事物的過去,現在和将來的相互關系的一對範疇。現實與可能相互區別對立,也相互轉化統一。

可能有兩種形式,即現實的可能和抽象(非現實)的可能。二者的區別在于現實中的根據和條件是否充分。而可能性與不可能性的區別在于,現實中有無根據和條件。

九、維護辯證法是客觀辯證法和主觀辯證法的統一。

客觀辯證法是指客觀事物或客觀存在的辯證法,即客觀事物以相互作用,相互聯系的形式呈現出的,各種物質形态的辯證運動和發展規律。

主觀辯證法是指人類認識和色運動的辯證法,即以概念作為思維細胞的辯證思維運動和發展規律。

主觀辯證法是客觀辯證法在人的思維中的反映,客觀辯證法與主觀辯證法在本質上是統一的,但在表現形式上卻是不同的。

十、學習唯物辯證法的思維能力。

1.辯證思維能力(歸納與演繹,分析與綜合,抽象與具體,邏輯與歷史相統一)

2.歷史思維能力

3.系統思維能力

4.戰略思維能力

5.底線思維能力

6.創新思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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