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重生第十一天
重生第十一天
一、商品價值量的決定
1.商品的價值包括質的規定與量的規定兩個方面。價值量是由勞動者生産商品所耗費的勞動量決定的,而勞動量則按照勞動時間來計量。決定商品價值量的,不是生産商品的個別勞動時間,而只能是社會必要勞動時間。
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在現有的社會正常的生産條件下,在社會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下,制造某種使用價值所需要的勞動時間。
2.勞動生産率指的是勞動者生産使用價值的效率。商品的價值量與生産商品所耗費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成正比,與勞動生産率成反比。
影響勞動生産率的因素有很多,主要有勞動者的平均熟練程度,科學技術的發展水平及其在生産中的應用程度,生産過程的社會結合,生産資料的規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條件等。
3.簡單勞動是指不需要經過專門訓練和培養的一般勞動者都能從事的勞動,複雜勞動是指需要經過專門訓練和培養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識和技術專長的勞動者所從事的勞動。在以私有制為基礎的商品經濟條件下,複雜勞動轉化為簡單勞動,不是商品生産者自覺計算出來的,而是在商品交換過程中自發實現的。
二、貨幣的本質和職能
商品交換是以貨幣為媒介的貨幣,是在長期交換過程中形成的固定充當一般等價物的商品,體現商品生産者之間的社會經濟關系。
1.價值尺度,為商品定價,只需要觀念的貨幣。
2.流通手段,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必須是實在的貨幣,是現場交易。
3.貯藏手段,退出流通領域,必須是足值的金屬貨幣。
4.支付手段,賒購,賒銷,清償債務,租金繳納等延期支付形式。
5.世界貨幣,上述各只能在世界範圍內的應用。
三、貨幣的産生,使整個商品世界分為兩極,一極是各種各樣的具體商品,他們分別代表不同的使用價值。另一極是貨幣,它只代表商品的價值。
貨幣的出現并沒有也不可能解決商品經濟的基本矛盾,即私人勞動和社會勞動的矛盾,反而使矛盾更加擴大和加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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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價值規律
1.商品的價值量由生産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商品交換以價值量為基礎,按照等價交換的原則進行。
2.價值規律的表現形式是,商品的價格圍繞商品的價值自發波動。
3.價值規律的作用。第一,自發的調節生産資料和勞動力在社會各生産部門之間的分配比例。第二,自發的刺激社會生産力的發展。第三,自發的調節社會收入的分配。
4.消極後果。第一,導致社會資源浪費,第二阻礙技術進一步,第三,導致收入兩極分化。
五、以私有制為基礎的商品經濟的基本矛盾。
1.在以私有制為基礎的商品經濟中,商品生産者的勞動具有兩重性。既是具有社會性質的社會勞動,又是具有私人性質的私人勞動。商品生産者的勞動的社會性質,是由社會分工決定的。商品生産者的勞動的私人性質,是由生産資料私有制決定的。
2.生勞動和社會勞動的矛盾貫穿商品經濟發展的始終,決定着商品經濟的各種內在矛盾及其發展趨勢。
首先,私人勞動和社會勞動的矛盾決定着商品經濟的本質及發展過程。
其次,私人勞動和社會勞動的矛盾是商品經濟其他一切矛盾的基礎。
最後,私人勞動和社會勞動的矛盾決定着商品生産者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