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落雨遇佳人.

落雨遇佳人.

在此非常真摯的說一下,本章前面是對後面的番外的簡介,然後,緊接着,簡介下面就是正文的哦。

【he!!!!!he!!!!he!!!!!重要的事情說三遍,絕對he哦,絕對是甜的,沒有刀子,沒有刀子,大家一定要相信我哈,絕對甜,沒有一點點刀子摻雜在裏面,(主要是前面把刀子給寫了,後面不想寫了,所以大家一定要相信我哦,絕對甜,絕對甜。)he+甜,我保證沒有任何刀子.】

【本章前面是番外簡介,後面便是正文,建議者可跳過番外簡介。】

【文章字數寫多少我不知道,純看順手好吧,那畢竟之前信誓旦旦說前正文我能寫十萬字的,結果很好,一萬字,直接是從十倍變成了那一點點,所以字數這個東西,唉.】

那是我第一次遇到她,在一個下雨天,我幫我母親去買咖啡,後來,我沒聽懂我母親的話,我并沒有帶傘,我又不想被雨淋成個落湯雞,我便在殿外等雨停。

就在那個時候,我見到了她,就那麽一眼,我便被她深深的迷住了。

等我上大學的時候,我遇到了個人,我總覺得這位姐姐和我見過的那個女孩子很像一個,姐姐挺好說話的,後來才知道,姐姐如今已經讀博士了,而我不過才堪堪是個大一新生罷了。

至于我怎麽認識姐姐的呢,這自然是得靠我那位發小同志了。

她是個女孩子,至于我倆的關系,只能用八個字來形容:“青梅竹馬,相看兩厭.”

我倆關系也不能說好,也不能說差,只能說非常難以評價。

他這個女孩子呢,拽拽的,酷酷的,根本就不是網上所說的那種文靜內向小女生,可她還就是喜歡僞裝,而我知道她僞裝底下的所有樣子,所以我兩邊時常拆臺。

後來上了大學,我倆也就不再拆臺了,朋友關系還是朋友關系,只是沒有再大吵大鬧了。

等和姐姐熟絡了之後才知,姐姐有個弟弟,剛好和我是同一個系的,我學金融,她弟也是。

沒想到我和他弟這麽有緣,不過我居然和姐姐沒有緣,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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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夢中,永遠有個人,我看不清楚他的樣子,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什麽人,可他總能在我心中,待很久很久。

可我似乎沒有見過他,我看不清楚他的樣子,我只能看得清那隐隐約約的背影。

他對我的而言,太過模糊不清了,可我真的,很想知道他到底是誰。

太想太想知道了。

這個夢是我以前永遠都不會做的,或者說我從前從來沒有做過夢,可不知道為什麽,當我見到了姐姐的弟弟之後,我便開始做夢了,每天晚上都做着夢,每天晚上都會遇到同一個人,我只能通過背影來分辨這個人是不是他。

可是,他只出現在我的夢裏,我記得我看到過他長什麽樣子的,可是我不知道為什麽,每當我醒來的時候,我只記得有個人的背影,至于他長成什麽樣,我根本就不曾知曉。

他已經從我的記憶中消散了嗎,不,根本沒有,每晚的夢境都是同樣的人,同樣的背影,不同的穿着,不同的打扮。

可我卻走了很快的分辨出他就是他。

每次我見到了他正臉的時候,我明明确定我見到了,可第二天起來就是一片模糊,我找不到身邊能對應上那張臉的人,根本沒有,我不知道到底是不是真的假的,但是好像,我真的做了個夢,夢裏真的有個存在的人,我真的與他有些故事。

故事裏的人是個男孩子,我聽媽媽說,我們會做夢,如果說很常夢到一個人,那便是愛人。

可是,我不應該喜歡女孩子嗎,為什麽會是個男的呢。

不過好在,我半彎半直,我父母也不怎麽讨厭同性戀,如果真的是那樣子,我倒也不必太過擔心。

不過我還是很想知道,那個在我夢中出現了很多次的人,到底是誰,總不可能是那個姐姐的弟弟吧,段長辭,這個人,我就和他打過兩次招呼而已,相反,我的那個青梅竹馬則是和這姐弟兩人熟的要命。

所以,不知道為何,我的定位天天跟我互揭老底的青梅竹馬,也開始帶我玩了,我好奇,我疑惑,我吃驚,不過這樣也挺好,沒準我就能娶到我心目中的白月光了呢,嘿嘿,雖然說美夢如此之多,但可能結局稀巴爛。

1.番外,貌似是個不怎麽青春的文,反正,我盡力吧,沒寫飛就好。

2.兩對CP哈,一對是段長辭and微生召。

至于另一對呢,就是長辭姐姐和她的CP了。(百合)

兩對都是甜甜的,這個絕對不用擔心的o(*^▽^*)o

3.跟前面的正文是有關聯的,但是真的不多的。

【簡介到此完,後面就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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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7,南寧。

雨水淅淅瀝瀝的順着屋檐打下來,微生召沒有聽他老娘的話,他并沒有帶着傘,他媽讓他去買杯咖啡,還說會下雨,讓他帶把傘,奈何他始終不聽,如今這樣用他媽的話來說,就是活該。

裝咖啡的袋子是個紙袋子,他怕,咖啡濕透了,他家母上大人會揍他的。

所以,他只能在屋檐底下躲着雨,現在又是晚上,很難打到車,如今的他就是一整個弱小可憐且無助。

當他在手機上搞了半天都沒有搞到一輛車的時候,他有點想打個電話,讓他母上大人來接她了,可是他也怕他母上大人見了他的第一面,就會罵他一頓,唉,逐漸的她,只依靠在這屋檐之下,避着雨,屋外的大雨永遠都在洗刷着人間的凡塵。

将所有的污垢全部去掉,留得一片清明。

可是,沒有傘,打不到車,更不敢冒着雨跑回家,他雖然說來時是走來的,走過來的距離也就20分鐘左右,可是這場雨絲毫沒有要停歇的氣勢,他也不敢貿然就跑回去,不但自己會成一個落湯雞,而且,他母上大人的咖啡估計也要遭殃了。

他躲在這屋檐底下,等着雨停。

雨水毫不留情的沖刷着這裏的一切,也沖刷着一個躲在屋檐底下,不敢貿然邁出腳的少年,他不喜歡下雨天,他讨厭,渾身都被淋透了的感覺,他不喜歡,根本不喜歡。

等他還在忙着打車的時候,撞入他眼簾的是一個在雨中奔跑的少女,不知道為什麽,就是那麽一眼,他的心髒就開始砰砰狂跳,始終不止停。

可惜,那場雨太大了,他看不清楚少女的樣子,如今也變得模糊起來,只是每次他母上大人讓他去買咖啡的時候,他總能想到那一天,總能想到少女的身影,冒着雨狂奔的咖啡店外,他走進咖啡店裏,點了杯拿鐵,嗯,對,他記得,應該是拿鐵。

姑娘拿到了,拿鐵之後在店內坐了下來,她也沒有喝拿鐵的意思,只是在用着手機,以他的視角望過去,應該是在和別人聊天吧。

但是這麽大的一場雨,卻封鎖了他前進的道路,他不喜歡,很不喜歡。

明明雨也不是什麽可怕的東西,只是會把人淋濕罷了,可是,他就是偏偏懼怕這樣的一場雨,他怕被淋濕透,他怕。

明明很多次他滿腔的熱血都會被那一盆冷水給澆滅,可如今卻是一場大雨,雨水是無休止的降落着,永無休止的沖刷着這裏的一切,一般來說,他不怎麽喜歡下雨天出門,除非是上學的時候,作為一個高中生,上學他要是敢遲到,敢曠課,他父親和母親絕對要抽了他的筋,扒了他的皮,把他的頭割下來,挂在城牆上。

雖然他們二位從來沒有這麽做過,但是,他本就是一個好學生,其實主要原因是他是因為懶,否則他肯定會曠課,會遲到,會調皮搗蛋的,可是他真的很懶。

那他又是怎麽答應幫媽媽買咖啡的呢,這當然是武力值的威壓了呀,倘若沒有他母親的武力值在手,他絕對是不會去的。

他這個人,不欺軟,卻怕硬。

唉,他無聲的嘆着氣,在屋外逗留着,他一直希望這雨停,可惜,這雨卻越下越大,唉,又是一聲輕嘆,不知何時,他身旁多了一個人,少女站在那邊,眉目中皆是無盡的思緒,他不知道她在想什麽,這也只是灼灼的目光盯着她,突然之間,他才反應過來,這樣盯着一個女孩子,好像屬實不是特別禮貌,他才收回了目光,只是,他還是偷偷的盯着人家小姑娘,他盯着少女的那張臉,好看,不是特別驚豔的那種的美女,那張臉有一種清冷疏離的感覺,可偏偏,配上少女的神情,屬實美得驚人。

他只能靜靜的在這等着,等到雨聲漸漸小了下來之後,他才微微有了些要動的意思,至于站在他身邊的小姑娘,一直都在玩着手機,我也沒得餘光撇向少女的時候,小姑娘的眼睛一直都盯在手機上,手指飛快的打着字,他視力挺好的,可他卻沒有在意小姑娘在幹些什麽,他只知道小姑娘在給人發消息。

不過他好像,有那麽一點點,喜歡上了這個小姑娘,但是,他可不信什麽一見鐘情,畢竟,雖然說,他的父親和母親就是因為一見鐘情才火速談的戀愛結的婚,也沒有吵過什麽架,其實他們吵過的大的架,基本都是因為他,不過,有這樣的一個家庭,對他而言,真的很不錯。

他偷偷的舉起手機,這小姑娘還沒有注意到的時候,他拍了張照,拍的很模糊,特別模糊,不過,在他剛拍完的時候,他還沒有發覺到這個問題,他見雨停了,便走了,至于那個小姑娘,還愣在原地,跟人打着電話。

等他回到家的時候,他的母親大人還氣沖沖的來問他怎麽回來那麽晚,他回答道:“下雨,沒有傘,打不到車。”

柳宜安接過了咖啡,将吸管插在了咖啡上,喝了兩口才說:“合着你是等雨停了才回來的呀,難道你就不怕雨不停嗎,然後在那邊站一宿。”

“可能吧。”

“你呀,真的是,算了,你都多大了,我也不怕你走丢,不要緊的,不過,我讓你帶傘,你不帶,活該。怎麽就沒把你給淋成一個落湯雞呢?”

“嗯。”

“唉,不早了,快去睡吧。”

微生召點了點頭,将鞋子換下來之後,穿上了拖鞋,他走到了自己的房間內,将房門關了起來,鎖上了門,他不清楚自己為什麽要這麽做,可他就是這麽做了,他的背倚靠在門板上,不知為何,他只覺得恍惚。

他漸漸滑動了身子,坐到了地上,他的手機拿了出來,點開了圖庫,他看了看自己拍的那張照片,他的拍照技術屬實不怎麽好,他的母上大人也不是沒有教過他,但是他并沒有他父親那樣的聰明才智,被他母親調教了很久很久,依然沒有什麽作用。

他的拍照水平真的就是很爛很爛,就這張爛不拉幾的照片中,少女的那張臉依舊是很好看的,他細細的看着那張照片,他在想,他和小姑娘有沒有可能再遇到了,有沒有可能再遇到這個小姑娘了。

其實,他本來就沒有怎麽注意,只是随手拍的,可是,她真的很好看。

那張很好看的臉,在他這麽爛的拍照水平之下,依舊很好看,依舊閃閃發光,只是,緣分也是個謎,他很可能,只能見小姑娘這麽一次了,至于以後,他想必也是見不到人家小姑娘的了。

不過,這樣也好,畢竟,世上哪有什麽一見鐘情,就算有,也不可能事事都如意呀。

他躺到了床上,鞋子一蹬,就此入睡。

第二天早上他起來的時候,找了個小本子,黑色的,簡單,樸素,就是他的評價。

他将那個本子當成了日記本,不過,那個本子從2048到現在為止,也就只記過一天的事,就是他當時遇到小姑娘的那一天。

他見小姑娘的那一眼,

就那麽一眼。

他仿佛早已深陷其中,難以離開。

2048.2.29

我見到了一個小姑娘,

她很好看,

雖然可能不是特別驚豔的那一種,

可對我而言,

我仿佛已經陷入了無法拔出的愛河。

我見到她的那一眼,直此入驚鴻,就此深陷中。

那個本子上只記了這一天的事,後來那個本子,他再也沒有使用過,他都幾乎記不得那個本子被他放在什麽地方了,他好像要忘了,可又忘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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